第9章 第九章

决定离开白冉,是在确诊后的第三个月。

拿到那份报告的那天,我没有哭。我只是坐在医院走廊的长椅上,把那张纸从头到尾看了三遍,然后折好,放进背包最里面的夹层里。走廊里人来人往,有人扶着输液架缓慢挪动,有人在打电话小声哭泣,有护士推着轮椅匆匆经过。我坐在那里,像一个误入片场的群众演员,和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

医生说:“建议住院治疗。”

我点了点头。

医生说:“家属联系方式留一下。”

我又点了点头。

医生说:“越早介入效果越好。”

我接过报告,走出诊室,然后径直走出了医院大门。没有回去找医生,没有去药房取药,没有去办理任何手续。我只是走了。

我不想住院。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不想让白冉知道。

尤其是白冉。

那天晚上,我和往常一样,去她家吃了晚饭。她做了红烧排骨和蒜蓉西兰花,还煲了一锅玉米排骨汤。我坐在那张熟悉的小餐桌前,看着她忙前忙后地把菜端上来,嘴里念叨着“排骨好像有点咸了”“西兰花火候大了点”,脸上带着一种满足又不好意思的笑。

我笑着说:“不咸不咸,刚刚好。”

她瞪我一眼:“你还没尝呢就说刚刚好,敷衍我是不是?”

我夹起一块排骨咬了一口。确实有点咸,但我还是说:“真的刚好,特别好吃。”

她这才满意地笑了,自己也夹了一块,嚼了两下,皱了皱眉:“明明就咸了。”然后她起身去厨房,给我倒了一杯水放在手边。

那个小小的动作,差点让我当场溃不成军。

我低下头,假装专心吃饭,不敢让她看到我的眼睛。我怕她一看到,就会发现里面藏着的东西——那些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的秘密,那些正在我体内疯狂生长的坏细胞,以及那个我刚刚做出的、将会改变一切的决定。

那天晚上吃完饭,我帮她洗了碗。她站在我旁边,用抹布擦干我递过去的盘子,嘴里哼着一首不知名的歌。厨房的灯光暖黄暖黄的,落在她的侧脸上,她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一小片阴影。那一刻的画面美好得不真实,像是某个精心设计的电影场景。

我忽然想,如果能一直这样就好了。如果能一直站在她身边,帮她洗碗,听她哼歌,看她笑起来眼角弯弯的样子,那该多好。

可是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那双在水龙头下冲洗碗筷的手——它们在发抖。不是因为冷,不是因为累,是因为我的身体已经开始不听使唤了。

我不能再等了。

那天晚上回到家,我一个人在黑暗中坐了很长时间。没有开灯,没有看电视,没有玩手机。就那么坐着,看着窗外对面楼的灯火一盏一盏熄灭,看着夜空从深蓝变成墨黑,再变成灰白。

天亮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留下来。不是永远留下来,而是再留一段时间。半年,最多半年。我要用这半年的时间,好好地陪着她。陪她过生日,陪她看春天的花开,陪她在夏天的夜晚散步,陪她吃秋天的第一顿火锅。我要让她记住的,永远是那个健康的、快乐的、充满活力的顾安。

然后,在她的记忆最美好的时候,消失。

不是不爱了。正是因为太爱了,所以不能让她看到我后来的样子——头发掉光,形销骨立,躺在病床上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那样的我,不是她想看到的。那样的结局,不是她想经历的。

我不要她用怜悯的眼神看我。我不要她用眼泪送我离开。我不要成为她往后岁月里的一道疤。

我要她想起我的时候,想到的都是好的。想到我笑的样子,想到我逗她开心的样子,想到我陪她走过的每一条路、吃过的每一顿饭、说过的每一句情话。而不是想到一个躺在病床上、浑身插满管子、连呼吸都要靠机器的废人。

那样对她太残忍了。我舍不得。

所以,我开始了一场为期半年的表演。

这场表演的第一个原则是:绝不让白冉察觉到任何异常。

我依旧是那个随叫随到的顾安。她发消息,我秒回。她说想见面,我立刻出现。她说心情不好,我二话不说跑去她家楼下等她。我陪她看电影、逛超市、吃路边摊、压马路,做一切情侣会做的事——尽管我们已经不是情侣了。

她有时候会问我:“顾安,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总是笑着说:“因为你值得啊。”

她就脸红,低下头,不再追问。

这场表演的第二个原则是:照顾好自己,至少在表面上。

我开始规律作息,按时吃饭,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精神饱满。我去健身房办了卡,虽然去了几次就再也坚持不下来,但我至少会在每天傍晚出去走一走,让自己的脸色看起来不那么苍白。我剪了头发,买了新衣服,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利利索索的。

我不能让她看到一个邋遢的、萎靡的我。我要让她看到的,永远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

这场表演的第三个原则,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则是:绝对不能在她面前露出任何破绽。

这意味着,我要学会隐藏所有的痛苦。

化疗的副作用来得比我预想的更快、更猛。第一次做完之后,我吐了整整两天,吃什么吐什么,连喝水都吐。我蜷缩在出租屋的卫生间地板上,抱着马桶,吐到胃里什么都没有了,还在干呕。眼泪和鼻涕糊了一脸,狼狈得不像个人样。

但第三天,白冉约我出去吃饭,我还是去了。

我提前吃了止吐药,又在脸上扑了一层薄薄的粉底,遮住那该死的苍白。我穿了一件亮色的卫衣,让自己看起来活力满满。我坐在她对面,笑着跟她聊天,大口大口地吃着面前的饭菜——虽然每一口都让我想吐,但我还是咽下去了。

她看着我,笑着说:“你今天胃口不错嘛。”

我说:“那是,跟你一起吃饭,胃口能不好吗?”

她被我逗笑了,眼睛弯成了月牙。我看着她的笑脸,忽然觉得刚才那番折腾全都值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整整半年。

春天的时候,我陪她去看了樱花。那天下着小雨,樱花被雨水打落了一地,铺成一条粉白色的路。她撑着伞走在前面,回头冲我喊:“顾安你快来看,这里好美!”我快步跟上去,站在她身边,看着满树的花和被雨水浸湿的石板路。

她忽然把伞往我这边偏了偏,说:“你都淋湿了。”

我说:“没事,反正回去也要洗澡。”

她就瞪我一眼,然后把伞塞到我手里,自己钻到我伞下,挽住了我的胳膊。她的手臂温热,贴着我的皮肤,让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我忍住了。

夏天的时候,我们一起去了一家新开的冰淇淋店。她点了薄荷巧克力和草莓双球,我点了香草味。她尝了一口我的,说太甜了,然后把自己的递到我嘴边,说:“你尝尝我这个,超好吃。”

我低头咬了一口她勺子上的冰淇淋。薄荷的清凉混合着巧克力的甜腻,在舌尖化开。她仰着脸看我,眼睛里亮晶晶的,问:“好吃吧?”

我说:“好吃。”

她得意地笑了,像一只偷到了鱼的小猫。

秋天的时候,她过生日。我提前一个月就开始准备礼物——一条她无意中说过好看的项链,一本她喜欢的作家的签名书,一束她最爱的向日葵。生日那天,我把她约到我们第一次约会的那家餐厅,把礼物一样一样拿出来给她。

她看着那些礼物,眼眶红了。她说:“顾安,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我说:“因为我想让你开心。”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轻声说:“你知道吗,有时候我觉得,你好像在……告别。”

我的心猛地一沉。但我很快调整好表情,笑着说:“瞎说什么呢,我就是想好好陪你过个生日而已。你想太多了。”

她看着我,眼神里有我看不懂的东西。但她没有再追问,只是笑了笑,说:“好吧,是我想多了。”

那天晚上送她回家,在她楼下,她忽然转身抱住了我。她把脸埋在我的胸口,双臂紧紧环着我的腰,抱了很久很久。

我站在那里,一动不敢动。我怕我一动,就会忍不住把她搂得更紧,忍不住告诉她真相,忍不住求她不要忘了我。

但我什么都没做。我只是轻轻拍了拍她的背,说:“好啦,上去吧,早点休息。”

她松开我,抬起头看了我一眼。路灯下,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是有什么话要说,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她转身上了楼。

我在她楼下站了很久,直到她房间的灯亮起来,又灭掉。

然后我蹲下身,剧烈地咳嗽起来。我用手捂着嘴,尽量不发出声音。等咳嗽停下来,我摊开手掌,借着路灯的光,看到了掌心里的血迹。

我用纸巾擦干净,站起来,离开了。

那之后不久,我做了一个决定——是时候离开了。

不是因为不爱了,恰恰相反,是因为太爱了。爱到舍不得让她看到我后来的样子。爱到宁愿她恨我、怨我、忘了我,也不愿意让她为我流一滴眼泪。

这半年的表演,是我送给她的最后一份礼物。我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把自己最好的一面留给了她。那些我们一起走过的路、一起吃过的饭、一起笑过的瞬间,都是我精心挑选的回忆,是她未来漫长岁月里可以用来取暖的火种。

而我,会在火焰熄灭之前,悄悄退场。

我不会告诉她原因。不会让她知道真相。我会让她以为,我只是不爱了,只是厌倦了,只是不想再继续了。

让她恨我,总比让她心疼我好。

让她忘记我,总比让她记住一个面目全非的我好。

我拿起手机,给她发了一条消息:

“白冉,我们见一面吧。我有话想对你说。”

发送键按下去的那一刻,我的手在抖,心也在抖。

但我没有后悔。

这半年的表演,到此为止了……

这一章写得很难受,因为作者大大亲身去实践了…

写到顾安一个人坐在黑暗里,看着对面的灯一盏一盏熄灭的时候,我停了好几次。不是因为写不下去,是因为太清楚那种感觉了——知道自己要做一个决定,却不知道这个决定对不对,只知道必须这么做。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顾安傻。为什么不告诉白冉?为什么不让她陪着走完最后一程?两个人一起面对,难道不比一个人扛着好吗?

可写着写着我就明白了。他不是不相信白冉,他是不忍心。不忍心让她看到自己最狼狈的样子,不忍心让她日复一日地守在病床前,不忍心让她在最好的年纪,活成一个照顾病人的角色。他宁愿她恨他,也不愿她心疼他。

这不是逃避,这是他能给的最后一点温柔。

写到他咳出血、擦干净、站起来离开那段,我自己也鼻子酸了一下。但他没有回头。他知道自己不能回头。

下一章就是告别了。顾安会把那句藏在心里半年的话说出来吗?白冉又会是什么反应?

我也不知道。我得去问问他们俩。

晚安,明天见。(作者大大长时间不更新是身体不舒服,抱歉抱歉)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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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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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尽人间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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