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护国

尽管马瑞莱特北麓的绿色之城早在二十一年前,就更名为布克莫斯特。但不论是久居城中的老人,还是新来此地的光明协会会员们,都爱称呼它的原名——梦洛斯特。二十一年了,绿色的梦一直在此蔓延,从未苏醒。人们总期待着,会有人斩断层层荆棘,从光复宫中走出,举剑高喊:为了嘉奖你们的忠诚,我回来了。

爱德华已很久未来这座城市,这座城堡,这座庭院,这个房间。梦洛斯特光复宫,曾经不离雪最伟大的大公,瑞凡绝的府邸。碧月花园百花盛开,却没什么奇珍异种。其中书房,更是不离雪诸多法令和决议的诞生之处。这里荒废了很久,如今只剩荒草丛生,却有一分别样的生气,绿意盎然。

二十一年了,自爱德华离开此地后,就再无勇气回到这里。他害怕,他恐惧。直到浩浩汤汤的反抗军从四面八方进攻,他离梦洛斯特,就越来越近了。敌后小镇,敌军重镇,战争一线,交战之地,我方阵地,战争后方……这里是光明协会诞生之地,是一群老人家朝思暮想了二十一年的地方。他们想回来,爱德华也就不得不回来了。

此刻,花园中只有爱德华一人,他随性荡着秋千,就像儿时一样。那时母亲总会推着他和妹妹上下起伏,父亲就在楼上窗边,一脸微笑,于批阅奏折的间隙,不时望向三人。如今,秋千依旧荡着,却只剩爱德华一人。他余光瞥见窗口似有人影晃动,急忙朝窗沿望去,那儿不是父亲温和的目光,只有数根藤蔓,紧紧攀在墙头,将窗遮住。藤随风动,叶随藤舞,看似飘零,却从未离开。但他离开家,已是很久以前的故事了。

爱德华不禁感慨,他还不如藤蔓上的一片叶子,总有一丝牵挂,尚能落叶归根。而他就算回来了,根也早已不在了。光是想想从前的美好,就令爱德华窒息,他不知自己的勇气究竟从何而来,竟敢面对曾经的一切?或许,是因为他压抑了太久,失败了太久,而这场战争终于令他扬眉吐气,将要荣归故里。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这场战争十分顺利。在南线,尽管亚历山大并未加入反抗军,但他放任多兰长驱直入,直插教廷腹地。繁琐的法术根本不是火炮的对手,在连续轰炸三天三夜后,连魔物都不曾攻破的雅威市正式沦陷。这时南部军才姗姗来迟,可就算长途奔袭,他们也追不上乘坐钢铁巨兽的叛军。火车开到哪里,血统者的血就流到哪里。不论他们是投降或是顽抗,都逃不脱上断头台的命运。几千具无头尸体被运出城外,随意扔到布莱特河中,人们欢呼雀跃,祈祷这样便能抓到更多用以裹腹的鱼。

在东线,数支反抗组织从四面八方一同攻打布鲁克斯堡,索伦卢克却在此时领兵布防雪山之角,防止有人突袭王城。东部骑士团寻不到布鲁克斯,群龙无首下无心恋战,被起义军打得节节败退。不出七日,布鲁克斯堡便被攻破,这时失踪数日的布鲁克斯却突然现身于暗道之中。那个暴躁而勇武的男人身披铠甲,持枪弄剑,竟战斗了三天三夜,杀死了上百个起义者后,才力竭死在尸山之上。他死时依旧怒目圆睁,血色的双瞳竟能照出红光。百姓们都说,要将他的头挂在城中最高的塔楼,这样布鲁克斯堡的黑夜就真的亮了。但人们并未在城头看见他的脑袋,倒是某处地下多了许多白骨,可人们还来不及发现,就随着炮响,尘归尘,土归土了。庄稼在这片土地上发了芽,农民们都说,明年一定会大丰收。

至于爱德华亲自统帅的光明协会军,并没有在不离雪的山川河流间留下太多痕迹。血统者们完全想不到,一支上万人的军队能翻越千丈高的马瑞莱特山,一夜间占领马洛市。等到军队在街头巷尾游行时,他们已来不及为新王欢呼,便已高悬在空中。街道被金币盖满,行不了马车,人们竟嫌弃起它们影响了通行。钢铁雄师婉拒了马洛市民的盛情挽留,一刻不停朝下一座城市进发。他们如风般穿梭于不离雪中部,可终究不是风,追不上它的步。诸位市长领主听见风声,毫不犹豫地投诚。于是士兵们再也没有向血统者复仇的机会,只能背心违愿接受他们的赞美和恭维。

这些赞美和恭维,爱德华早在二十年前就听过。这座庄园曾充斥着比这更华丽而浮夸的赞扬,在花园,在书房,在大厅,在每一个角落。爱德华那时十分喜欢,精致的笑容,欢声笑语,对父亲的溢美之词。他看父亲笑着,以为父亲对那些废话非常受用。

可父亲,真的开心吗?此刻,父亲的笑容在爱德华脑海清晰,他突然发现,那笑容何其勉强,勉强得就像正午沙漠盛开的鲜花。设身处地后,爱德华越发觉得,其实父亲并不喜欢这些无意义的交谈。是故每次拜访结束,父亲都需要喝下数杯清醒茶,才能维持工作。或许还有更多的细节,能证明父亲的强颜欢笑,可记忆就如混在清醒茶中的牛奶,淡了清醒茶的颜色,也就忘了它本身的味道。

爱德华甚至怀疑,父亲有过开心的笑容吗?他马上自问自答:有的,老战友的拜访,以及自己模仿那些人夸赞父亲的夸张。为何爱德华熟识那样的笑容呢?在他年幼时,父亲常常这样笑着,可后来,越来越少,足以用珍贵形容。那时,爱德华总期待着这样的珍贵,可短暂的珍贵并不能维持太久,父亲的注意力马上就会从那些俗事离开。他的目光深陷于一封封情报之中,面容便和清醒茶一般苦涩。而父亲就在这样一个苦涩难眠的夜,悄悄进入王宫,再也没有回来。

当父亲死后,赞美就成为了批判和侮辱。这毫无根源的憎恨扎根于不离雪的土壤中,持续了十余年的时间。直到爱德华重返不离雪,这些话语依旧在他耳边回荡。从春晨蔓延至冬夜,如利刃将他的美梦割裂,泪湿枕被。

爱德华不禁想到,等自己失败后,今日的赞美和恭维同样会成为明日的批判和侮辱。幸好,他不会有一个为自己伤心的孩子。这时,一个黑发黑瞳,明眸俏皮的孩子浮现在他的脑海中,只有几分自己的模样,剩下全是少女的神韵。爱德华不禁笑道:原来我想要一个这样的孩子,男孩女孩都好。但他马上按耐下这些非分之想,因为那些溢美之词只会将如今听来的唇枪舌剑打磨得更加锋利,在不算温暖的午后,令他如坠寒潭,不敢去遐想任何美好。

撕碎虚伪赞美的,是一些骄傲的血统者。他们宁愿站在点燃的高台上,也不愿低下自以为高贵的头颅。对他们来说,死亡是荣耀的证明,坟墓是英雄的归宿。而在拥抱光明神的道路上,纵使他们无法使用魔法战至力竭,也要用嘴战至沙哑。他们的诅咒,他们的质疑回荡在爱德华脑中。其中最难驱散的,是个白发苍苍、乐善好施的老绅士,用尽一生的呐喊。

“我们一生从未欺压过百姓,更是遵从教义,日日布施。我们到底做错了什么,要被你们夺去所有?难道我们守着祖辈们的基业,就成了原罪吗?”

“你们的做法,和被魔物蛊惑的新教徒有什么区别?难道打着光明的名义,就能为所欲为吗?你们这群强盗,就和二十一年前的瑞凡绝一样!非要把别人害得家破人亡,这才罢休!你们就不怕,和瑞凡绝一样,家破人亡吗?”

“你们并没有维护正义,你们在残害无辜的人,你们在大屠杀!”

或许,血统者能和普通人平等相处?这是爱德华的困惑,也是瑞凡绝的理想。但爱德华不认为这位老绅士的说法是对的,只是他想不出反驳的措辞。尤其,是望着老绅士的脸时。老绅士面上的泪水是真的,痛苦的褶皱是真的,就连他慌张眼中慌张的自己,也是真的。本该愤怒的爱德华心中只剩怜悯,他命人释放了老绅士一家,也想着,能释放自己。

当爱德华走远后,一把火从老绅士的庄园中燃起,黑烟滚滚,将白墙烧成黑砖,将理想与现实烧出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这把火同样烧到了爱德华的心中,已来不及扑灭。他立刻命人查清纵火犯的身份,但马上又放弃了。纵火犯能是谁呢?只能是老绅士自己。

古老的家族随着高温融入铁浆和灰烬里。垂暮的老人,俊秀的青年,单纯的孩子,没有一个人离开,没有一个人逃跑。就连家中的管家、厨师、仆役,都是那样忠心耿耿,宁愿在火中与主人共存亡,也不愿拥抱寒冬的阳光。古老的雕像、精致的油画,还有崭新的族谱,它们都随着这把火,被烧得一干二净。一个盘踞了上百年的家族,就这样消失了,什么也没有留下。恍然间,爱德华仿佛回到了童年时的那场大火,藤蔓在枯萎,喷泉在干涸,而他失去了所有力气,宛若婴儿,在废墟中无助哭泣,等待烈火将他焚尽。

“你在困惑什么?”委婉动人的声音响起,爱德华只道是错觉。但他还是立即跳下秋千,左顾右盼。一时没见到那缕白衣,心中焦急,这才发觉,天寒地燥,他浑身却如刚从火中逃生一般,汗透外衣。爱德华又张望一番,未寻到少女的踪迹,难免有些惆怅。他一声叹息,回到秋千之上,垂头丧气,又昂首挺胸,喃喃自语道:“我不介意让双手沾满鲜血。可若令无辜的人死去,我岂不是违背了父亲的遗志,成为屠杀者的帮凶?”

“难道时间持续的足够长久,屠杀就算不上屠杀了吗?”少女的声音再度响起,人随声到,爱德华顿时放大瞳孔,欣喜若狂,聚精会神听少女道,“在不离雪的历史上,有两种屠杀。一种斩草除根,将道不同的人统统杀光。短短数日,血流成河,大家都记得清楚,只会不辨是非,将它当做错的。可纵观不离雪的历史,还有一种屠杀,持续了八千年的时间。那么多百姓,直接或间接,因光明血脉而死,这难道就不算屠杀了吗?”

“若非他们的祖祖辈辈横征暴敛,又何来他们今日的乐善好施?”少女话语冰冷,倒让爱德华从焦火中挣脱,“倘若他们的祖先没有征服,没有掠夺,他们又哪来的资源活到今天?这些人宁愿抱着那些沾满鲜血的肮脏财富去死,都不愿将它们还给创造它们的百姓。这些卑鄙的吸血鬼,将傲慢当做高贵,将愚昧当做气节,他们,死有余辜!”少女见爱德华眉头紧锁,语气渐软,柔声道:“爱德华·瑞凡绝,既然你已将血统者的丧钟敲响,除了你死我活,就没有第二条路可以选择了。”

“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这与我们的约定好像是无关的。”爱德华从秋千上跃起,低下头,凝视着少女的双眸。那双眸十分好看,可若眼里有了自己,就没原来那般圣洁了。他只觉少女的眼神无比熟悉,却始终想不起何时见过。

“因为我希望你活着,完成我们之间的约定。”少女拍了拍爱德华的肩膀。爱德华一时浑身僵硬,不知说些什么好。他又十分想说些什么,支支吾吾,终于口不择言道:“你怎么来了?”

“神圣蓝瑙市近在眼前,只要攻克了它,我们就能知道祷告室里的秘密了。”少女笑道,“你忘了吗?我来不离雪,就是为了探索瘟疫背后的真相。然后,如果你愿意的话,同我一起拯救世界。”

“那你不管巴德尔了吗?你知道的啊!我和他之间,必有一战。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望着少女完美无瑕的笑容,爱德华不由想到王子,他的脸也是一般的完美。莫名地,爱德华突然想到,她们二人也是熟识的,可他并不知道他们相熟到何种地步。他突然感受到一种莫名的情绪,在他的五脏六腑中翻江倒海,爱德华不知道,也未曾体验过。他只知,他的心狂跳着,似汹涌的江,又如宁静的舟。他喘着粗气,想借难以自控的情绪,将藏匿于心底,许久许久的问题问出。可那把烈火的余烬仍灼烧着爱德华的心,他一想到父亲的遗志、受难的百姓,想到大仇未报,沉冤未雪,只得心平气和地问道:“既然我和巴德尔中,只有一个能活下来,你希望谁……死去?”

“我的希望并不能决定谁的生死,赢的人自然会活下去,不是吗?”少女笑着反问道。

爱德华显然不满意少女的回答,他盯着少女,试图从她的眼中寻找到想要的答案。可是,少女的眼中虽有溪流,却不似他那般波澜壮阔。爱德华一时失了神,沉溺于那清幽透彻中,与少女的点点滴滴,就如星空般绽放于他的脑海中。爱德华终于想起,少女的眼神为何如此熟悉:她望向女童时,也是这样的温柔,别无二致。可爱德华并不甘心仅仅如此的一视同仁,汹涌的江流终于掀翻了心中的轻舟,他郑重其事开口:“理查德小姐,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您……”

爱德华犹豫着,纠结着,话到嘴边却开不了口,脚步声在他耳边不合时宜地响起。这声音并不刺耳,可着实有些扎心。爱德华无奈看着少女,叹气,转身。一身戎装的卫兵已来到他的身前,行礼致敬,将情报传达:“禀告大公,拉贵尔军团在围攻时瑞莱阿特时疑遭护**袭击,如今已全军覆没,无一人生还!”

爱德华倒吸一口凉气,再度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作为光明协会的先锋部队,拉贵尔军配备着最先进的武器和最充沛的弹药,在东征途中虽遇过挫折,可也一一攻克。这支护**到底是何方神圣,竟如此了得。他们到底靠的是什么手段?魔法?偷袭?可不论如何,都不该无一人生还。爱德华一直以为这支军队只是虚张声势,作战略恐吓用,没想到竟如此厉害。

“据前去侦查的将士回报,在时瑞莱阿特城外朝北十里处,方圆五里的土地化作焦土,寸草不生,将士们融成一团,都看不出人样。而在袭击发生时,确实有一支护**在周围活动。”

难道在这个时代,还有那般强大的魔法师吗?爱德华的心中一阵骇然。可他又立刻宽慰自己,若护**真的有那么强大,为何在魔物降世之时,他们却依旧按兵不动呢?

“王子殿下,神圣篮瑙市之围已被护**所解,国王陛下请您不必担心,安心剿灭多兰的叛军即可。”

“我知道了,劳烦您通告。”王子撑着头,摆弄着沙盘上的令旗,一脸倦意,却不入眠。这一路南上,他见惯了血色的河水满是浮尸,路边的白骨养肥猪狗,就再也睡不着了。只要他闭上双眼,篮瑙市便化作血光一片,好像重回圣夜祭典的那一晚。唯一不同的是,施恶者从新教徒变成了恶魔。

王子不得不承认,这些血统者的结局对得起他们的暴行。可王子一旦想到,若叛军打入王城,他熟悉的所有人,也将面对这样的结局。王子又变得无法接受,心惊肉跳。这时,王子就会对死去的血统者抱以恻隐之心,感叹生命的珍贵。但这种感情转瞬即逝,因为王子又想到了,千百年来无数百姓是缘何而死的。他立刻悔恨,自己不能亲手将血统者们送上断头台,排解心中的矛盾。

这半个月来,王子带领南方军紧追着多兰的步伐,试图将他们歼灭。可多兰军却似无头苍蝇般到处游荡,既不占领军事重地,也不北上与其余叛军合流,只在不离雪东南角打着游击。待南方军赶到他们的驻扎地,他们早就流窜到了下一座城市。这些叛军每路过一座城市,便杀光所有血统者,将他们的财产统统分给百姓。几千具尸体被堆成小山,高度还不及黄金堆积的十分之一。

王子时常思考,自己追杀他们的理由。正大光明的理由是有许多的:多兰背叛国家,勾结乱党,妄图颠覆光明政权;多兰倒施逆行,屠杀良民,违背光明教义……不得不这样做的理由也不少:因为自己是不离雪的王子;因为将士们群情激奋,摩拳擦掌;因为不能让多兰与东部或西部的叛军合流。但这些,都不能成为王子心中的理由。

多兰军军纪严明,秋毫不犯,深受百姓爱戴。除了对血统者手段残暴,倒也没做过其他伤天害理的事情。若非东部西部同时起兵谋反,王子竟想多拖些时间,借多兰的手再杀些血统者。可如今事态危急,王城快要腹背受敌。东部尚有中部骑士团坐镇,西部叛军却已打到时瑞莱阿特,距离王城只一步之遥。若多兰军一路北上与光明协会军合流,王城危矣。

这一路披星逐月,王子穿越过了不离雪东南方的每一座城市。西风在城市间穿梭,带来阴沉的雨,将将士们的盔甲沾得更加沉重。甲沉马瘦,王子的坐骑也在追逐中换了又换。新马未经远途,在石头路上驰骋跋扈。街头无人,王子这才敢纵马,所见所闻却与从前漫步蓝瑙街头,截然不同。

灰泥堆砌的墙上,挂满了厚厚的横条。上面的内容千篇一律:黑石城恭迎巴德尔王子的莅临,巴德尔王子万岁,奥尔汀王朝万岁。这本是寻常,直到风起雨大,打湿横条,浸出下面的文字,又变成了:恭送多兰,光辉的革命者永垂不朽。

好事的士兵不顾百姓的阻拦,将横条拆下,在百姓们瑟瑟发抖的目光中,从下往上朗读着善变的文字:“圣十字堡的异教徒正在残害雅威市的天使;以血为食的恶魔正向蓝天市进发;卑鄙的暗黑者杀光了玛特图里奇的光明卫士;叛军统领多兰占领了爱兰宫,我们绝不欢迎他们的来到;多兰将军接近柔斯特邦;正直的勇士多兰解放月光市,我们矫首以盼,欢迎他来到忠诚的黑石市;迎接多兰,您是不离雪最伟大的英雄,不离雪人民的福音,您的荣耀至高无上!”

石板上的苔痕在雨中生长得过分,将铭刻在石板上的光明经文遮挡。将军们气急败坏,说要将墙头草斩草除根,却又在狂风骤雨的漫长中浇灭怒意。滴滴答答,不是雨声,而是一路上的流言蜚语,它们敲击着耳膜,麻痹着人的神经。“邪恶的血统者将要归来,让我们奋起抵抗!让我们为市的兄弟们默哀,他们的死是光荣的。奥尔汀竟然放过了背叛他的臣民,他的宽容令人震惊。愿王子殿下接受我们的投降,我们将是您最忠实的子民。”

可明明,他们才是在执行正义,他们才是真的在保护不离雪的百姓。将军们终于忍受不了心中的委屈和怒火:“王子殿下,他们能背叛你一次,就能背叛您第二次!您可以宽恕所有人,但必须有人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代价。”

“他们没有背叛我,他们只想活着。”一旦王子将事情定了性,风雨骤停。将军们噤了声,王子总算能在马背上偷得半刻安宁。当人百无赖聊时,思绪就会不受控地在空中徘徊,俯瞰大地,经过河流,越过山川。王子这才发现,他一直误解着这片土地上的百姓。他以为百姓需要光明,需要正义,需要拯救他们的英雄。但其实百姓并不需要这些,他们需要的,只是活着。谁能保证他们好好活着,他们就支持谁。多兰也好,自己也罢,对他们来说都是一样的。光明的梦想只是英雄们的一厢情愿,它代表不了不离雪千千万万百姓的愿望。

此刻,百姓们的愿望是什么呢?王子不由想起,在漫长的旅途中,遇到过的无数人。他们有着千百种样貌,却有着相同的困惑。他们在砖墙间问,在田垄间问,在密林间问,在山川间问:战争何时才能停止?

但更多的百姓不敢提出疑问,他们匍匐着,在街头欢迎着王子的到来,感谢王子将他们从罪恶的统治中救出。那高耸入云的金山就摆在广场中心,却无人敢去触碰。这座山曾在多兰到来时消失过,在王子到来后却又堆得更高了。

王子望着面黄肌瘦的百姓,望着他们瞪大的双眼,惊愕地发现:那位风度翩翩的少年不见了。在他们混浊发黄的眼里,只有一只披着黄皮的怪物,张牙舞爪,仿佛要吃掉他们的一切。王子猛地理解了,那么多年来,他们笑容的含义。那并不是期待或敬仰,而是人们对未来的恐惧和担忧。他并未将善良和光明赠予任何人,却已身不由己,接受了所有人哀求着的希望和善意。百姓们别无选择,所以只能相信自己。不然,为何要浑身颤抖着紧靠在街边,不敢上前一步?

人多了,马就慢了。这时,一位勇敢的女孩突然冲出人们默认的边界,她张扬着褴褛的红衣裳,成为了灰墙白瓦的背景里,唯一光亮。她踉踉跄跄,张开双臂,拦在王子身前。卫兵才要举枪,王子已将女孩围住,不让任何人有机会伤害她。他认真看着女孩的脸,稚嫩、不干净、固执而又坚强。在那一瞬,他仿佛看见了爱丽丝儿时的模样,睹物思人:也不知爱丽丝还好吗?等东部军攻入王城,她就能回家了吧。爱丽丝,你想家了吗?有没有想念故乡的流云和飞鸟,想念熟悉的叮咛和教导。王子迷茫地自问着,不知这番话,到底是在问爱丽丝,还是在问自己。

“你想家了吗?”这句话凝在心头,从王子的笑容中溢出。

“这里就是我的家啊!”女孩眨巴着大眼睛,朝后面的屋子指了指,认真望着王子。她本是瑟瑟发抖的,但眼前人笑容温柔,眉宇俊美,反倒轻松了许多,这才将憋在心中的话抒发:“大哥哥,你们和多兰哥哥都是好人,为什么要自相残杀啊?多兰哥哥为我们做了那么多,你们能不能不要追杀他了?”

“大胆!”将军们朝着人群大吼大叫,吓得人们摩肩擦踵,垂头避目,“是谁教你这样说的,简直大逆不道!”这数声怒吼惊来冬雷,大雨就顺着闪电瓢泼而下,将望着王子,瑟瑟发抖的人们打湿。

“是我教她这样说的。”王子的脸被闪电照得煞白,心也随着闪电跳动着。他撑起披风,遮在女孩头顶,在电光闪烁间,反复思考女孩的问题。这一声声惊雷繁琐而单调,女孩影动辄响。那影子显于白电,匿于黑云,就如王子所求的答案,呼之欲出,却又难得其解。他从未这样语塞过,仿佛忘了自己曾学过成王败寇的道理,只想分出个好坏对错。

“你觉得血统者都是坏人吗?”王子的声音要比浓重的乌云更加低沉。

“查尔斯叔叔是个好人,总分糖给我们吃,为我们表演魔法。可自从多兰叔叔来了以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妈妈说,他回归了光明神的怀抱……我相信,他一定是个好人。希望有一天,我能在回归光明神的怀抱时遇见他。”女孩的笑容天真无邪,明媚得就连雨势都小上几分。

“一定会的,每个人都将回归光明神的怀抱,多兰也是,我也是。”王子的笑容便如雨后彩虹,乌云散去,晴空万里。可他没有听见人们在他离去后的窃窃私语:他究竟是恶魔,还是神的孩子?

骏马再度踏上征程,这一路风雨无阻,故事跌宕起伏。大雨浇灭了**的高塔,人们却纵身跃下。狂风拖住掉落的人群,将他们稳稳送上金山,他们就吞下金子,痛苦而亡。而那些怯懦者,在高塔中蜷缩躲避着,以为挺过暴雨就能迎来彩虹。可在他们听清激烈的雷声前,一道闪电从天而降,用苍白将他们吞没,也将高塔再度点燃。熊熊烈火在雨中尚能隐忍,雨一停,就肆虐攀爬至塔顶。这时,不论白色还是黑色的尸体,都被烧成了黑色。风一吹,就飘走了。

没了血统者,狂欢并未如期而至。每个人都获得了财富,每个人就都没有获得财富。他们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可还是一样的,买不起食物,买不起衣服。直到精明的商人从西方而来,用昂贵的商品骗走他们的金币,他们又再度恢复贫穷。没有人能接受这样得而复失,他们变成了骗子,小偷,强盗……没了血统者的管辖,他们就能做出比血统者更卑鄙的事。直到王子到来,结束他们本该善良的一生。

感恩王子之余,人们不禁思考,究竟是谁改变了他们的灵魂。本该善良的他们没有错,维持正义的王子也没有错,那谁错了呢?只能是财富,只能是多兰。多兰是魔鬼的使者,金币是邪恶的原罪。王子在声讨多兰的呼声离开了一座又一座城市,他将将士们留下管理城市,追逐的军队也就越轻越快。金山的高度不断降低,人们的生活却越发有序。可暴雨从未停过,在海天内海,在王子心中,在不离雪的大地上。他一路追逐着多兰,总算追上了他的步伐,在不离雪的尽头,在多兰的故乡,那天晴空万里。

“终于要决战了吗?”那是王子的困惑,同样是千里之外,爱德华的困惑。

“你说,我不会要和那些魔法生物决战吧?”爱德华玩笑道。

“黄金巨龙,戮城无数,毫发无损。狮鹫结群,捕杀巨龙,轻而易举。山石巨人,金刚不坏,龙火难伤……”少女如报菜名般介绍着上古异兽,这些生物都曾出现在不离雪的战争中,为守护不离雪而战。它们的神通毁天灭地,纵比神魔也不遑多让。

狂风自雪神山隙呼啸而来,将北荒高原的雪国风光传至不离雪的春,料峭花雨里,凌厉的风声既不温婉,亦不凄美,反倒像剪刀,刮破比老树皮还厚的脸颊。爱德华闻着腥血味,沉声笑道:“听你这么说,看来我是十死无生了?”

“谁知道呢?”少女掏出银质小枪随意把玩着,玩笑道,“说不定它们也和吸血鬼一样,畏惧银色的子弹。”

“谁不怕呢?”爱德华耸肩,“银色的,金色的,蓝色的,白色的,灰色的,我都怕。”

“红色的你就不怕了?”少女将下巴抵在枪管上,她吹着气,好像枪口才发出一枚子弹。

“它都沾上血了,还有什么好怕的?”爱德华眨了眨眼,他听着风声,好像听见了山的那头,巨龙在咆哮,狮鹫在嘶吼。好像听见了千百年来,石巨人一族与冰霜一族的恩怨情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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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脉与光明
连载中独孤不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