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已经记不清了,这是他第几次,一眼望去,只见迷茫的眼神,和浑浊的沉默了。在这种时候,他总会反复质问自己,反廷运动都已经过去几百年了,开蒙运动也已如火如荼了一个多世纪。可为什么,这些被血统者统治着的蠢货,却还和几百年前一样胆怯而愚昧,就仿佛先贤们从未为他们抛头颅洒热血过。
爱德华愤怒之余,也为这些人找过许多的借口,因为他们的世界根本触摸不到明智的机械,因为他们的人生根本没有渠道获得足够的知识。其实也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机会看一看,在不离雪的西边,人们是怎么靠着机器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的。他们对机器的了解全部来自于王室和旧贵族们的宣传,所以他们将这些视作恶魔。他们能知道的只是血统的联盟想让他们知道的。所以他们迷信,他们愚钝,他们把血统者们的话视作权威。这一切不是他们的错,而是他们本就见识浅薄,在血统者们维持统治的手段下,过着早已被设定好的人生。
但爱德华始终相信,只要这些人接受了现代的教育,见识了广阔的世界,就一定会幡然醒悟,明了血统者们的罪恶,成为自己最坚定的同盟。也是这个想法一直鼓舞着爱德华,在王城度过了数个寒冷的冬夜,组建起一支反抗王室的队伍。可这支队伍给他的信心,却在他蛰伏于光明新教的这段时间里,被消耗得荡然无存。
微薄的利息便能让人们将所有财富全部奉上,空洞的经文就能让人们如闻真道,相同的衣服便让他们生出可笑的归属感,一同诵经就以为他们心有灵犀了。如此可笑的骗局,竟能把他们骗的团团转,更是让一些衰落的血统者们也信以为真。不过还是有真的,他们能够康复全靠圣尊的结界,但瘟疫也是这圣尊鼓捣出来的。
爱德华万万想不到,这样一个建立在欺骗和谎言之上的邪教,竟能凝聚起比反抗军更团结的力量。如若这股力量能用在反抗旧贵族们的统治,那该多么所向披靡。可这些迷信的教徒,他们力量的源泉,不是感情,不是财富,亦不是宝贵的生命,而仅仅是为了证明,光明神的全知全能。而一旦这个谎言被戳破,竟然真会有人当场自刎,追着圣尊的脚步而去!这样的蠢货,又和蝼蚁有什么区别。
看着信徒们拥抱圣尊,一脸如丧考妣的悲痛。听着教徒们依旧执迷不悟,祈祷圣尊复活的声音。爱德华终于再次对自己的想法产生了怀疑。恐怕反抗的同盟并没有那么容易建立,恐怕建立那支攻入刻狱,反抗王室的队伍才是侥幸。而蓝瑙市剩下的蠢货,就活该被血统者们所奴役,被蒙在鼓里一辈子。他甚至希望这些蠢货能滚去马洛市的那节列车上,被炸得粉碎。不过他也习惯了这群人的荒唐和愚蠢,在马洛市是如此,在蒸汽市是如此,在布尔萨奇城同样也是如此。可即便是这样,他依旧无法平息心中的怒火:我的父亲就是要拯救这样的一群人吗?他们哪里配得上我父亲的牺牲?这些人,真的有资格生活在,父亲梦想中的那个国度吗?
爱德华最后看了眼这些沉沦于虚幻中的人们,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想法过于理想。他突然意识到:人们并不是在为真实的明天而努力活着,他们只是在为痴心妄想的幻想而日复一日的碌碌无为。英雄之所以是英雄并不是因为,他们真的能带领人们走向美好的明天,他们只需要做的,就是让人们相信,那个明天真的会到来。
爱德华并不愿意做这样的英雄,他希望每个人都能够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的目标,为了这个目标同自己并肩战斗。而这些愚昧的教徒,就算将光明送向他们的门外,他们也不会愿意去推门。这些怯懦而大胆的人们,只会将自己禁锢在昏暗的房间中,紧抱着微弱的火光,一同取暖,直到火光彻底熄灭,也不愿离开。这样的人是不配成为自己的伙伴的,想清楚了这些,爱德华最终放弃了将他们一道拉入光复军的想法。
爱德华不甘地看着教众,这样的凝聚力不能为自己所用,还真是可惜。如今自己身处王城,惹出了这般动静,此地实在不宜久留。爱德华在脑海中将撤退路线重新复盘后,又一次与王子四目相对。这一次,他立刻挪开了视线,直到努力寻到少女的身影,停留许久,这才转身离去。此刻,人群中竟传来了声声躁动。
“神会庇佑他最忠诚的子民,不会令他受任何人的欺辱。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还坚定地相信着他的神明,那我们每个人都将和光明一样,成为永垂不朽的存在。”圣尊的声音响起,惊得男人看向那血染的头颅,并无动静。他这才循声望去,只见圣尊的身体在一双双手化作的波浪中被推向前方,爱德华看得真真切切,那是一具没有脑袋的身体。可既然如此,圣尊的声音又是从何而来?他在不离雪游历的这些年间也见识了许多怪事,倒也显得镇定。但爱德华的手下可没有这般见闻,竟有人吓得鞋裤皆湿。
在众人震骇之际,圣尊的身体已随着一双双高举的手,来到了爱德华面前。那具无头的身体滑稽地直起身子,缓缓站立。热潮从尸体的身后吹来,不仅带来了教徒们的汗臭味,也一并在爱德华鼻腔中炸开令人作呕的血腥味。爱德华当机立断,掏出火枪,一边命令下属立刻撤退,一边又在圣尊身上开了数个血洞。
“不论是罪恶的魔法,还是邪恶的武器,在神的庇护下,都是毫无意义的。”圣尊没有头,笑声却灿烂得蔓延到了耳根。爱德华定睛望去,瞠目结舌。只见一双稚嫩白皙的手从胸口的血洞中生出,将圣尊的胸口一点点扒开,将那数个洞连成了一个大洞。在血肉模糊处,年轻的头颅从胸口生出。那是个金发碧眼的孩子,明亮的眼中透着最纯净的光,笑容却要比百岁的老人更和蔼可亲。随着他的头颅彻底挣脱□□的束缚,他的声音也变得轻快而稚嫩起来:“就请你们这些罪大恶极的异教徒,自戕吧!”
“痴心妄想!”爱德华的枪口对准了孩子的额头,正欲发射,却发现他的同伙在此刻,竟如信徒一般失去了神情。他们随着台下的人一同高喊光明神万岁,便将匕首对准的喉咙,猛地一刀,竟是砍下了半个脖子。鲜血如喷泉散开,也将爱德华的脸染成了红色。鲜血从他的额头慢慢滴入口中,那咸苦的味道令爱德华又惊又惧。他早已习惯了名为鲜血的代价,但他却不允许这些人如此不明不白地死在这名为圣尊的杂碎手中。怒意在此刻占据了他所有的感情,扳机在此刻扣下。
嘭的一声,爱德华眼睁睁看着子弹飞掠过空气,将要射入孩子的额头。他担心孩子能够躲开,亦担心孩子的身体坚不可摧。但这些都没有发生,子弹将孩子的额头炸出一个大洞,巨大的冲击力将孩子打回尸体里,再一次倒下。
这时,爱德华才大口喘气,紧紧盯着圣尊的尸体。他并不觉得圣尊会如此简单地死去,而事实也正如他所料。稚嫩的声音再次从尸体中传来:“真是个顽劣的异教徒呢!竟然连神的命令都要违抗!”孩子从尸体中钻出,步步逼近爱德华。每近一步,他额头的大洞就小一点,终于在到达爱德华的枪口前,完全痊愈。他身上,那令人作呕的血丝和肉块也不断被皮肤吸收。此刻,只有一个身穿洁白神袍的儿童,微笑站在火枪面前,柔声道:“千年前的今日,圣子为了证道,在钉死他的十字架上死而复生。千年后的今日,感谢您的残暴,让我同样拥有这个机会,向人们证明光明之道的伟大。”
“光明神万岁!”“圣子万岁!”“圣尊万岁!”人们的声音不约而同地响起,在这一刻到达了顶峰。爱德华面色煞白,终是没有再次按下扳机,板着脸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没有什么想要的,如果真的有,那我希望我的信徒们都能获得幸福。”孩子的笑容如此天真烂漫,望向教徒们的眼神却如此慈爱,就好像一副割裂的画作。
“荒唐,日日诵经理神,不事生产,难道就能获得幸福吗?”爱德华冷笑一声,鄙视地看着目光所及的一切。
“你知道为什么总有些人可以不劳而获地获取幸福吗?不是因为他们拥有神的血脉,而是因为他们的血里,流淌着对神最崇高的尊崇和爱戴。光的信徒啊!你们说,是吗?”圣尊的声音足够响亮,让最外围的王子一行人听得清清楚楚。光明骑士中的大多数自然如教徒们一般,对这句话百般赞同,但王子、少女二人、爱丽丝和查理,都有着各自的理由,绝不认同圣尊的想法。
在翻涌的赞同声中,爱德华无奈地松开火枪,叹气道:“那么圣尊大人,您想要怎么处置我这个卑鄙无耻,吃里扒外的异教徒呢?”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王子的方向,又将视线定格在蓝色的天空,“恐怕有人不会允许你,再在王城动用私刑了。”
“每一个异教徒都会在光明神的感化下了解自己的罪孽,到那个时候,他将勇敢地举起神圣的武器,在无尽的后悔和悲痛中,了结自己罪恶的一生。你也不例外。”圣尊释然地笑了,“真是可惜了,我本来可看好你了。”
“若死亡就能洗涤罪孽,生命是否也太过昂贵。”爱德华俯下身来,附着圣尊的耳朵,“人间向来不是审判的地方,地狱才是。请你就去地狱里,好好反省自己的罪孽吧!”
爱德华话音刚落,天空中闪过一道绿光。巨大的拳头轰在无色的结界之上,砸出一个大洞。在众人感受到震动带来的眩晕前,这拳头已砸在圣尊的脸上,掀起尘土飞扬。粗矿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没有人可以决定他人的命运,就算是神也不可以!”
这时,人们才被剧烈的震动晃倒在地。若是从前,这一击便能让他们在地上爬着不起了,可圣尊的表现给了他们源源不断的力量。教徒们沾满灰尘地起身,却挺立如洁白的雕塑。他们聚精会神盯着浓烟起处,等待着他们期待的结局。
“椰加德,七千年前光明神最虔诚的信徒。看来他最强大的卫道士,也敌不过时光蛊惑,背叛了他曾最敬仰的神明吗?”古老的语言从烟尘中传来,也将烟尘一并散去。圣尊完好无损地站在原地,柔光从他身上散发,竟是逼退凡尘,悬空而起。
椰加德万万没想到,这看上去平平无奇的孩童,竟能挡住这石破惊天的一拳。他更没想到的是,在这孩子身上,竟能隐隐感受到无尽的光之力,而这种力量,他只在人们最崇敬神的那个年代,在那最神圣教堂的祭典上,感受到过。椰加德心中震惊:此人非同小可,自己未必能敌。甩了甩被震麻的拳头,急忙拉起爱德华,朝砸出的洞处逃去。
“来都来了,不将罪孽赎清,怎能离开。”在圣尊柔和的声音中,信徒们将手放在胸口,又高高抬起,光之力从他们的手凝结,浮起,汇聚在无色的结界上,将二人的退路堵住。椰加德不敢托大,八蟒绕身,重拳挥出,碰撞之下,竟被震退数步,而光障完好无损。他再欲出拳,却见信徒们的面色煞白,方知这结界是靠信徒们的生命所维系。若是自己执意脱逃,恐怕会将这些信徒害死,悬在空中,一时进退两难。
“看吧,你们离开不了的。”孩子在光中跃动,轻轻来到椰加德的面前,“就请你们永远留下吧!”椰加德在此刻终于对上了孩子的目光,那柔和而慈悲的眼底,椰加德好像看见了一种他无比熟悉的感情,但此刻的他却无暇思考那是一种怎样的感情。巨大的光幕随着圣尊的声音出现在他的脑海中,竟是要将他的意识吞没。
看着爱德华和椰加德的漆黑的双目就要被纯白色的光所占据,圣尊的笑容越发得意,他从未如此宣泄过自己的笑容,哪怕他一直都在笑着。转眼间,长剑破空,奔驰着刺向圣尊的心口,他奋力躲开,仍是在他洁白无瑕的脸上留下了一道不深不浅的口子。长剑饮血,更是一往无前,哪怕是众人心力凝结成的屏障亦无法阻拦它的飞舞。一阵破碎声中,结界片片碎开,化作光点洒了信徒们的身上,也让他们的脸恢复了些许血色。
这一剑给了圣尊前所未有的危机感,他急忙转头寻找抛剑之人。剑来处,是王子同随从们观礼之处,但此刻独剩少女一人,仰头挺胸,一双眸子泛着隐隐寒光,盯着圣尊,似要透过他的□□,一剑斩碎他的灵魂。
望着这冰冷无情的目光,圣尊仿佛看见了一个斩杀了数万生灵的不败战神,即将不顾自己的反抗,轻松砍下自己的头颅。惊恐之余,脸颊的疼痛更让他在炎热的太阳下感受到了无比的凉意:这一剑的伤口竟然过了那么久还没有愈合,若刚才那一剑真刺入他的胸口,那自己恐怕真要去见光明神了。
圣尊想退,但他不能让众信徒看出他的弱小;圣尊想和谈,但他不能在众信徒面前怯场。他思量着,少女恐怕无法多次祭出如此威力的一剑,若是吸收众信徒的信仰之力,挡下她一鼓作气的数剑,少女便不足为惧。圣尊收起光之屏障,将信仰之力聚于全身。他气定神闲地对少女摆出了请的姿势,便立于空中,聚气而迎。
但出乎圣尊意料的是,少女并没有立刻出手,她只是冷冷地看着自己,看了许久。圣尊不知道,少女是在等爱德华逃跑。直到她确认爱德华逃之夭夭后,她才掐诀劈剑。这一剑摧枯拉朽,似要斩灭一切。但这一剑的目标并不是圣尊,而是满眼虔诚的信徒们。圣尊大惊失色,却又进退维谷。若是他为信徒们挡了这一剑,或许要当场被这一剑斩得魂飞魄散。可若是他惜命躲开,他那庇护一切的谎言恐怕立刻就要被拆穿。在电光火石间,圣尊做出了决定:既然我身为他们的信仰,就决不能抛弃他们,不然,我岂不是输得太彻底了?只要有他们仍旧心怀光明的信仰,我就未必会死去。
圣尊眼睁睁看着一剑劈向自己,顷刻间天光暗淡,他也心生悔意。可当震惊天地的一剑散去,圣尊竟发现,教徒们完好无损地处在广场中央,没有任何人受到伤害,只是少女已不见了踪迹。圣尊心悸之余,重新露出笑颜:“伟大的信徒们啊!你们对光明的虔诚足够抵挡一切,所以光明神庇佑你们,免受一切灾难。”
人群再一次沸腾起来,他们欢呼雀跃,他们十指相扣,他们万人一心,他们似乎在圣尊的眼中,看见了那个他们渴望的世界。而圣尊也在万众瞩目下,完成了他的仪式,这一刻,整座蓝瑙市都不再会有疾病和痛苦。至少,信徒们都是这样认为的。
“椰加德前辈,您为何不一拳破开那道结界?”纵然爱德华安排妥当,他仍心有余悸,说话的口气便急躁了几分。
“那是千百条人命,吾并非嗜好杀戮之人。”椰加德面目表情回应道。比起爱德华在意之事,他更困惑为何圣尊拥有这般强大的力量,而少女又是何人,竟能不伤人性命,破开结界。
“椰加德前辈,您不在教中,并不知他们的所作所为。这些信徒已算不得人了,他们是恶魔的行者,他们是邪神的奴隶。”爱德华气急道,“自他们加入新教,他们就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
“吾如何不知。”椰加德一直暗中保护爱德华,自是将信徒们的作为看在眼里。在椰加德心中,这些新教的信徒不过是被圣尊编织的梦所蒙骗,既没有借机敛财,更没有为祸一方,如何比得上七千年前那些卑鄙的教廷成员。和党同伐异,滥杀无辜的前辈们相比,这样新教徒心向光明,屡行善事,倒真是像极了真正的光明传人:“他们只是被圣尊所诓骗,就算如此,也未做任何罪大恶极之事。不论是按光明的教义,或是不离雪的律法,吾都不觉得他们该付出生命的代价。”
“他们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经恶贯满盈地逼死一个人了。”爱德华没有再同椰加德话说,他自认这样的辩论是得不到结果的,推开房门,却一时愣住。
“这应该是我们初次见面,爱德华先生。不请自来,请您宽恕。我名巴德尔·奥尔汀,如您所知,正是不离雪第三王国的王子。”王子优雅起身,伸出手,微笑看着爱德华,就好像这里的主人一般。
爱德华心中一惊,手已搭在剑上,他不知王子为何会出现在此处,更不知王子为何会知道他的栖身之处,但他仍是保持镇定,恭敬道:“臣下参加王子殿下,斗胆请问,王子殿下前来,是为了了解光明新教之事吗?”
“爱德华先生,您当真是一位英勇的斗士,为了解救被邪教迷惑的百姓不惜以身涉险,着实令我敬佩。”王子仔细打量着这个黑发黑眸的男人,他眼神刚毅,举止大方,却又携着一股肃杀之气,果真同坊间传闻一般英姿勃发。王子自知找对了人,笑意更浓,说出的话却令爱德华猛一冷颤:“三年前,您在王城蓄意谋杀国王,纵火焚烧工厂,您却大摇大摆地逃生了;两年前,您为东部六城的叛乱提供武器,将布鲁克斯卿打得头破血流,您依旧置身事外;还是两年前,您组织人手暗杀卡斯兰特大公,令大公一身荣光地拥抱光明,您决胜于千里之外;一年前,您破坏议会,舌战群臣,又挟持国王,再次顺利逃生;之后,更是借着雪灾组建了一支军队,攻破了刻狱,还在光明骑士们的围堵下顺利脱身。这些都是证据确凿指向您的事迹,剩下的流言蜚语,我想大多是捕风捉影,我也就不一一重复了。”
“王子殿下好手段,不愧是光明最伟大的传人。不过,那又如何?”爱德华的笑容瞬间消失,冷冷看着王子,“你是要让光明骑士逮捕我吗?连议会厅的那群精英们都抓不住我,凭你和那些新来的菜鸟也想做到?”
“如您所见,我并没有带任何侍卫,我来此的目的,也只是为了同您,有一个面对面交流的机会。”王子真诚道,他的手始终举在那里,没有放下。
“光明之子,你知道吗?在黑暗中蛰伏已久的夜枭,不是靠光施舍食物的。”爱德华冷笑道,“我们已经在各自的道路上走了太久了,是没有办法殊途同归的。”
“不论您是用什么方法达成目的,我想您的初衷,都是为了让不离雪的百姓过上幸福而平等的生活。至少在这一点上,我们俩是相同的。”王子真诚道,“所以我需要您的帮助,我想我们也应该在这件事情上合作。”
爱德华没有立刻回答王子的提议,他并不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是为了让百姓过上幸福而平等的生活。对他来说,他做这一切的努力,都是为了继承罗伯特·瑞凡绝的遗志。所以,这个梦想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他记忆中那个伟岸身影的。
虽然爱德华不曾亲耳听见他的遗志,但从小到大,每个认识他的人都是这般告诉他的:罗伯特·瑞凡绝,是个崇高而无私的大英雄,他此生只为一个理想不断奋斗:将光明带给每一个不离雪人。所以他才会处心积虑,想要推翻奥尔汀家族的统治。
可经历了那么多,爱德华越发觉得,这个理想是多么的荒唐和天真:大部分的人是不曾见过光明的,所以名为光明的幻想才会无比美好。可当他们真正拥有光明后,他们才不愿相信光明仅此而已。于是在光明中,他们寻觅着光明。但遗憾的是,在追逐自以为是的光明途中,他们会失望地发现,梦境是永远无法触及的。到那时,他们依旧不会珍惜来之不易的光明,而是将所有不甘和怨恨施加在予光者身上,就好像是他亲走夺走了他们的光明一般。
所以,爱德华,你的理想到底是什么呢?爱德华心中,少女模样的女子问出了这个问题。
“是啊,我的理想是什么呢?”爱德华在心中自言自语道,“这二十年来,我一直活在迷茫与仇恨之中,不知道父亲是为了什么而死,也不知道是谁害死了我的父亲。我都不知道,我的剑,到底应该对准谁的脑袋?这二十年来,我只是在为当年的真相活着,年复一年,调查着当年的一切。可耗费了那么长的时间,真相却如镜花水月,越发扑朔迷离。我真的能够得到当年的真相吗?能的!一定能的!在真相大白的那一天,我将报仇雪恨,让那些血统者们血债血偿,不放过任何一个。在那之后,等到我大仇得报,终于能够为我自己而活时。或许,我会拥有我的初衷和理想吧!”
王子等待了许久,却并未等来爱德华的应答,他苦笑着摇了摇头:“爱德华先生,如果您实在不愿意合作,我也想听一听您的理由。但我始终坚信,如果我们携手并进,至少能够让人们辨别什么是真实的光明,什么是虚假的幻梦。”
“有时候,人是不需要知道真相的,他们也不需要你来教会他们什么。王子殿下,您的姿态也太高高在上了。”爱德华绕开王子,懒散地靠在座椅上,话锋一转,笑道,“但是这样也好,我同样是个自命不凡的人。所以在打败圣尊这件事上,我觉得我们确实有合作的必要。”
“那合作的条件是什么?”王子开朗地笑了,他持续数日的忧郁心情总算此刻舒缓了许多。有许多事情,是王子身份不能做的,但爱德华却可以。
“我想知道二十年前的真相。”
“瑞凡绝大公是我此生最敬重的人之一。所以我也一直在追逐,那二十年前的真相。”洁白的壁上,一双黑色的手影紧紧握在一起,好久,才归于各自的光与暗。
日渐渐落下,只留些许光影给到这座王城。但今夜的蓝瑙市既不是静悄悄的浪漫,也并不是黑漆漆的深沉。新教徒们举着火把,不知疲倦地欢呼着神的伟大。在欢乐与祥和中,他们要将光带给千家万户,他们要将复活的喜悦,传递给每一个期待明天的家庭。
千丝万缕的情绪在街头巷尾流转,却不能传入这间隐蔽的小屋。昏暗的烛光里,少女将今天的晚餐分给晚宴的主角。火腿黄油三明治和薄饼卷香肠与二人的身份格格不入,但他们依旧在交谈中吃得津津有味。
“感谢款待,自从王宫一别,我再也没品尝过理查德小姐调制的饮料了。”王子举杯,细嗅酒香,才小心吞抿了一口基尔酒,“如今再次尝到,依旧如那年的夜色一般,轻柔清爽,令人回味无穷。”
“王子殿下谬赞了,和您在王宫中的佳肴相比,我实在是献丑了。”少女行了个淑女礼,看着爱德华也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才心满意足地打算离开,“那我便不打扰二位共商大计了。”
“今日已晚,我也该回王宫去了。明日我便要前往刻狱镇压魔物,下次相见不知是何时日。几日多有叨扰,下次再见,希望王城已无光明新教。”王子先行一步来到门口,优雅地行了个辞别礼。
“一定会的。”爱德华点了点头,目送王子离开,这才闷闷对少女道,“是你将我的行踪告诉他的?你也不怕他将我抓去。”
“大公,您都能在圣尊的爪牙包围之下全身而退,区区一个不离雪的王子,又怎能奈何的了你?”少女挑眉,酝酿着酒杯,深吸了口酒香,“看来你们相谈甚欢。所以,你们打算怎么对付那老骗子?”
爱德华没有回答少女的问题,他学着少女的模样故作优雅,又为自己添了一杯基尔酒:“你说,神圣蓝瑙市的夜还是和三年前一样漆黑吗?”他推开窗门,望向月夜中的千家万户。
“你不是才经历过那片黑暗吗?”少女随着他的视线朝窗外望去。灯花不断在街头巷尾闪烁,人们在欢声笑语中庆祝着圣子的复活。那些虔诚的信徒们,欢快地围绕在道路中央,跳着愉悦的舞蹈。火把将他们的笑脸照得明亮,也将他们的忧愁燃尽。他们走到何处,光点就点缀在何处。对这些拥有了信仰的人来说,光明和明天都已经成为了理所当然的事情。
“夜本来是没有颜色的,是人为它定义了黑与白。而我们身为光的传人,始终传承着夜的可怕,又如何能坦然地凝视夜光,看清它的颜色呢?所谓黑夜,不过是无数岁月中,祖先们某一瞬绝望的传承。而我们从祖辈们继承的东西何其之多,血统,身份,信仰……以及颜色的象征。对于自幼生长在这片土壤上的大部分人来说,黑色代表着现实,而白色代表着愿望。所以……若夜不是黑色的,又如何彰显光明的可贵呢?”爱德华等待着少女的反驳,或许她会说总有人仰望星空,或许她会说未曾见过星光的人无法想象真正的光明。爱德华为何期待着少女的反驳呢?因为在那种时候,少女眼中总会有他从未见过的光。
“爱德华,那你渴望光明吗?你的愿望又是什么?”少女的回应出乎爱德华的意料。他本以为少女会关心那些在黑暗中艰难活着的百姓,不曾想,她却在关心自己。
“我……不知道。”爱德华难得失神,想不出一个答案。
“那你做这一切又是为了什么?”少女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为了在苦难中活着的百姓?为了推翻血统者们的暴政?为了成为不离雪的新王?还是,仅仅为了罗伯特·瑞凡绝?”
“我自以为,是为了继承他的理想。”爱德华苦笑道,“毕竟除了他,从来没有人允诺过我,一个光明的未来。但那些人却都希望,我能像他一样,带领着他们走向光明的未来。”
“爱德华·瑞凡绝,只有知道愿望名为何物的人,才能带领大家实现愿望。”少女将爱德华酒杯夺过倒满,又再次递给他,“在此之前,好好扮演那位无所不能的大公吧!”
“我会的,以瑞凡绝家族的名誉起誓!”明亮的酒杯上,反衬着男人的笑脸。
马车缓缓地行走在路上,人们欢声笑语,在彩色的光影中寻找着美丽的彩蛋。王子望着热闹的街头,突然想起儿时的场景。不是每个夜,都如圣光节一般的明亮。那时,他常常会躲在父王的怀里,不敢看窗外一眼。因为除了奢华的节日,夜晚的蓝瑙市总是寒冷而漆黑。自那时起,他就已经明白了光明对人们的意义。
随着马车逐渐接近它的终点,寂静和黑暗还是来临了。但这一次,王子并没有一丝胆怯。他优雅下车,缓步融入黑暗。雍容华贵的王宫,竟在此刻成为了蓝瑙市最黑暗的地方。不是没有欢庆仪式,也不是没有舞会。如往年一般,庆典,早该过了时间。只不过,人们已不愿让最后的光明,停留在这座金碧辉煌的宫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