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会议定在下午两点半。
宋乔提前二十分钟到达市中院,在安检口排队时又把证据目录从包里翻出来看了一遍。这是她入职一年来第一次独立出席庭前会议,师父周敏说这是个简单的职务侵占案,被告人家属态度配合,对面是朝阳区检察院,没什么难度。
她松了口气,把证据目录塞回文件袋,跟著前面的人通过安检。
第11审判庭在二楼东侧。宋乔推门进去时,对面公诉席上已经坐了人。
不是一个人,是两个。
年轻的那个正低头翻卷宗,听到脚步声抬起头,冲她笑了笑:“辩护律师?”说著就要站起来。
但他旁边那个人没动。
宋乔的目光落在那人身上——深色西装,没系领带,衬衣领口扣得规矩。他垂著眼在看手里的东西,像是没注意到有人进来,又像是根本不在意。
年轻的检察官已经走过来了:“我是林嘉言,助理检察官。这是顾检,顾元青。”
顾元青。
宋乔握著文件袋的手紧了一下。
市检察院公诉一处的顾元青,入行五年,办了三个省内有影响力的大案,据说从没输过。师父提过这个名字,说他是这一辈里最难缠的公诉人,庭上锋利得像手术刀,专挑辩方最薄弱的环节下刀。
“宋乔。”她报了自己的名字,冲林嘉言点点头,又看向顾元青。
顾元青这时才抬起眼,目光从她脸上扫过,又落回手里的文书,像是确认了什么,眉间微微一动。
宋乔在公诉席对面的辩护席坐下,把证据目录和委托手续摆好。审判席上书记员正在调试设备,整个庭审室只有翻纸页的声音。
“宋律师是第一次来朝阳院?”林嘉言凑过来问,语气里带著点闲聊的意思。
“之前跟师父来过两次。”
“周敏律师的助理?”顾元青突然开口,声音不高,但很清晰。
宋乔看向他:“是。”
顾元青没再说话,低头在手里的文书上写了什么。林嘉言凑过去看了眼,表情变得有些微妙。
两点二十八分,审判长入席。
“杨家豪职务侵占案,今天召开庭前会议。”审判长翻了翻材料,“先核对双方到庭人员。公诉方?”
“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顾元青,助理林嘉言。”顾元青站起来,语速平稳。
“辩护方?”
宋乔起身:“被告人杨家豪的辩护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乔。”
她说完坐回去,却发现审判长正低头看什么,眉头微微皱起。
“宋律师,”审判长抬起头,“你是实习律师?”
宋乔顿了顿:“是,今年六月实习期满,七月份可以申请执业。但我今天是和我的指导律师——”
“指导律师没来?”审判长打断她。
“周敏律师下午有一个庭走不开,但这个案件的委托手续齐全,证据材料我也全部——”
“证据材料。”顾元青再次开口。
宋乔看过去,发现他正看著自己,眼神平静得像在打量一件待价而沽的商品。
“宋律师提交的证据目录,”顾元青把一份文件往前推了推,“第七项到第十五项的证据名称和证据来源对不上。第十一项的证据名称写的是银行流水,证据来源写的是鉴定意见。这种错误,我在实习期第一周就没犯过了。”
庭审室里安静了一秒。
林嘉言低下头,假装在看卷宗。
宋乔的手指在文件袋上紧了紧,又松开。她打开自己那份证据目录,翻到第十一项——
证据名称:银行流水。证据来源:北京某司法鉴定中心。
确实错了。
她记得很清楚,这份证据她核对过三遍,但核对的是内容,不是格式。证据目录是周五下班前才收到的电子版,助理发过来时说是从系统里导出的,她只检查了证据名称有没有漏项,没想过证据来源会串行。
“辩护律师连基本格式都做不对,”顾元青的声音继续响著,不急不缓,像是在陈述一个无可辩驳的事实,“我如何相信你能读懂卷宗?”
宋乔抬起头,对上他的目光。
那双眼睛里没有嘲讽,没有轻蔑,甚至没有任何情绪。他只是陈述了一个事实,就像在法庭上陈述证据一样,客观,准确,不留余地。
但正是这种毫无情绪的陈述,让她说不出任何辩解的话。
“这个问题庭后可以补正。”审判长出来打圆场,“继续核对其他事项——”
庭前会议继续进行。顾元青就管辖权、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等事项逐一发表意见,每一条都说在点上,每一条都让宋乔在心里记下一笔。她在脑子里快速盘算著这些意见对案件的影响,盘算著回去后该怎么调整辩护策略。
三十分钟后,庭前会议结束。
“宋律师,”审判长临走前说,“证据目录重新提交一份,明天之前发给书记员。”
“好的,谢谢审判长。”
宋乔开始收拾桌上的材料。林嘉言走过来,欲言又止地看了她一眼,最后只是说了句“宋律师再见”,就跟著顾元青出去了。
宋乔把最后一份文件塞进文件袋,拉上拉链,推开审判庭的门。
走廊里空荡荡的,只有脚步声从楼梯口传来,越来越远。
她站在那里,看著那扇门在眼前关上。
洗手间在走廊尽头。宋乔推门进去,里面没人。她站在洗手台前,看著镜子里的自己——头发挽得规矩,西装穿得端正,表情平静得像什么都没发生。
但手在发抖。
她打开水龙头,冷水冲在手背上,一下,两下,三下。
外面传来脚步声,有人进来了。
“——就那个宋乔,周敏的助理,今天被顾元青怼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宋乔的手顿住。
“真的假的?顾元青亲自出马?”
“庭前会议而已,他本来不用来的,不知道为什么今天亲自来了。结果好嘛,证据目录都能出错,这不是撞枪口上吗?”
“我听说她是靠关系进的大成,周敏本来不带助理的,硬是收了。”
“那能怎么办?人家有背景,咱们比不了。”
“背景有什么用?今天这一出,全朝阳院都知道了。顾元青那句话够她记一辈子的——‘连基本格式都做不对,如何相信你能读懂卷宗’,啧啧,这话说得。”
“顾元青那张嘴,谁不知道?不过说真的,这种水平出来开庭,确实丢人。”
水龙头还在流著水。宋乔把手伸在冷水下,一动不动。
身后的人好像意识到什么,说话声停了。脚步声匆匆响起,然后是关门的声音。
洗手间重新安静下来。
宋乔关掉水龙头,抬起头看著镜子里的自己。
眼眶有点红,但没哭。
她抽了张纸巾,把手上的水擦干,又对著镜子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衣领,然后拎起文件袋,推开洗手间的门。
下午三点半的阳光从走廊尽头的窗户照进来,刺得她瞇了瞇眼。
她走进阳光里,一步一步向楼梯口走去。
口袋里的手机震了一下。宋乔掏出来看,是周敏的消息:“庭前会议怎么样?”
她站在楼梯口,看著那行字,手指在屏幕上停了几秒,最后回了一个字:
“顺。”
“啪。”
一摞卷宗砸在桌上,声音闷响。
宋乔抬起头,周敏已经转身往自己办公室走了,只丢下一句话:“三天。看完,写出辩护要点。下周一开庭。”
她低头看著那摞卷宗,目测厚度——三百页打底。
周五下午四点半。
三天后是周一。
宋乔把卷宗挪到面前,翻开第一页:李建军盗窃案,涉案金额八万七千元,被害人是一家小型超市,被告人羁押在朝阳看守所。案情看起来不复杂,但卷宗厚度说明问题——超市的监控录像、进货单据、被盗物品清单、价格认定书、鉴定报告、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
她抽出笔记本,开始一页一页翻。
晚上七点,律所的保洁阿姨进来打扫,看见她还坐在那里,说了句“小宋又加班啊”。宋乔应了一声,头都没抬。
晚上九点,隔壁团队的人陆续走了,有人路过时问了句“还不走”,宋乔说“看完这部分就走”。
晚上十一点,整层楼只剩她办公桌上的灯还亮著。
卷宗看到第147页,是一份价格认定结论书。被害人申报的被盗物品里有一条香烟,中华香烟两条,硬盒包装,单价七百二十元。价格认定中心据此给出的认定价格是一千四百四十元。
宋乔把这页折了个角,继续往下翻。
第189页,是超市的进货单据复印件。字迹有点模糊,但能看清日期和品名。她扫了一眼,准备翻过去,却突然顿住。
进货单上有一行:中华香烟(硬盒) 1条进价 580元。
日期是案发前一周。
宋乔把第147页翻出来,对比了一下。
价格认定结论书上的认定依据是“被害人陈述及市场询价”,认定价格是一条七百二十元。但进货单显示,这家超市一个星期前刚进过一批货,中华香烟的进价是一条五百八十元。
超市零售价一般比进价高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如果进价是五百八十元,零售价应该在七百元左右,而不是七百二十元。
差二十块钱。
宋乔盯著那两个数字看了很久,然后在第189页也折了个角。
凌晨一点,她看到第237页,是一份鉴定报告——被盗物品的价值鉴定。
出具报告的是某价格评估公司,鉴定结论是:被盗物品总价值八万七千元。
她翻了翻后面的附件,是鉴定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两个鉴定人,一个叫王建国,一个叫李晓丽。
宋乔把这页也折了角,然后继续往下看。
凌晨两点半,她终于翻完最后一页。笔记本上密密麻麻记了五页,折角的地方有七处。
她合上卷宗,揉了揉眼睛,从抽屉里翻出一袋速溶咖啡,去茶水间冲了。
回到座位上时,手机亮了一下。凌晨两点四十七分,有条微信,是妈妈发的:“睡了吗?明天周末回不回来吃饭?”
宋乔盯著那行字看了几秒,回:“加班,下周回去。”
对面没再回。
她把咖啡喝完,重新翻开卷宗,从第一个折角开始复查。
价格认定结论书,被害人陈述,市场询价记录,进货单据,鉴定报告,鉴定人资质……
凌晨四点,她看到第237页的鉴定报告时,突然停住了。
报告末尾的签署日期是三月十五日。
她快速往前翻,找到卷宗第3页——立案通知书,日期是三月二十日。
再翻到第12页——委托鉴定书,日期是三月二十二日。
宋乔把三份文件摆在一起。
委托鉴定书是三月二十二日出具的,但鉴定报告的签署日期是三月十五日——比委托鉴定书还早了一个星期。
她揉了揉眼睛,又看了一遍。
三月十五日。三月二十二日。
没错。
鉴定报告的出具时间,比委托鉴定时间早了一周。
这不可能。
宋乔拿起电话想打给周敏,看了一眼时间,又放下。她把手机拍下来,在笔记本上写下:鉴定报告时间矛盾,需核实委托程序。
窗外的天已经有点泛白了。
她趴在桌上,想著瞇五分钟,再起来把辩护要点写完。
再睁开眼时,天已经大亮,手机上有十二个未接来电和十七条微信。她看了一眼时间——上午九点四十七分。
糟了。
宋乔猛地坐起来,脖子酸得厉害。她揉了揉,点开微信,是周敏发的:“辩护要点呢?”
发送时间:上午八点十五分。
后面的未接来电全是周敏打的。
宋乔正准备回过去,周敏的电话又进来了。
“醒了?”周敏的声音听不出情绪。
“师父,我——”
“辩护要点不用写了。”周敏打断她,“下午两点,跟我去朝阳看守所会见。你发现的那个时间问题,当面和被告人核实。”
宋乔愣了一下:“您怎么知道——”
“你昨晚发的照片我看到了。”周敏说,“三点四十七分发的,发完就睡著了吧?”
宋乔看了眼微信记录——她确实把那三份文件拍下来发给了周敏,完全不记得了。
“现在回去睡觉,”周敏说,“下午一点半到律所,别迟到。”
电话挂了。
宋乔坐在那里,盯著桌上摊开的卷宗,突然觉得没那么困了。
同一时间,朝阳区检察院。
顾元青翻开李建军盗窃案的卷宗,从头开始看。
这是他今天接手的第三个案子,本来应该由助理先过一遍,但林嘉言请假了,只能自己来。
盗窃案,涉案金额八万七,被告人认罪态度一般,没有退赃。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
他一页一页翻著,时不时在笔记本上记两笔。
翻到第147页时,他扫了一眼价格认定结论书,继续往下翻。
翻到第189页时,他顿了一下。
进货单。
他把两页对比著看了一下,眉间微微动了动。七百二十,五百八十,差一百四。但零售价本来就比进价高,这个差异在合理范围内。
他继续翻。
翻到第237页时,他停了下来。
鉴定报告,签署日期三月十五日。
他往前翻到第12页,委托鉴定书,日期三月二十二日。
顾元青的笔在纸上点了点,然后拿出手机,把两页拍下来,发给林嘉言:“回来后查一下这个鉴定机构,看看有没有违规记录。”
林嘉言秒回:“顾检,我请假呢。”
顾元青没理他。
下午两点,朝阳看守所。
宋乔跟著周敏穿过一道道铁门,最后在会见室里坐下。对面的玻璃窗后面,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被带进来,穿著蓝色的看守所马甲,脸上没什么表情。
“李建军,我是你的辩护律师周敏,这是我的助理宋乔。”周敏开门见山,“今天来主要是核实几个问题。”
李建军点点头。
“被盗的那些东西,你认吗?”
“认。”李建军声音低哑,“烟,酒,现金,都是我拿的。”
“超市的进货单据你见过吗?”
李建军愣了愣:“什么进货单?”
宋乔把第189页的复印件贴在玻璃上:“这是案发前一周超市进货的记录,中华香烟一条进价五百八十元。”
李建军凑近了看,然后摇头:“我不知道,我就拿东西,不知道他们多少钱进的。”
周敏继续问:“价格认定的人来找过你吗?”
“没有。”
“鉴定报告你看过吗?”
“没看过。”
周敏和宋乔交换了一个眼神。
“那你知道,”周敏顿了顿,“这个案子的涉案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吗?”
李建军沉默了一会儿,说:“他们说我拿了八万七的东西。”
“你觉得这个数对吗?”
李建军抬起头,眼神有些茫然:“我不知道。我拿了多少东西我知道,但那些东西值多少钱,我不知道。”
会见结束后,周敏在停车场站了一会儿,点了根烟。
宋乔站在旁边,没说话。
“那个鉴定报告的时间问题,”周敏吐出一口烟,“你怎么发现的?”
“翻到的。”宋乔说,“我看到委托鉴定书的日期,觉得不对,就往前翻了一下。”
“觉得不对?”
“嗯。”宋乔想了想,“鉴定报告应该是在委托之后出的,如果委托是二十二号,报告不可能是十五号。”
周敏转头看了她一眼,没说话,把烟掐灭了。
“回去写一份申请,”她说,“要求排除这份鉴定报告。理由是鉴定程序违法,委托时间和报告时间存在矛盾,无法确认鉴定对象的真实性。”
宋乔愣了愣:“这个理由……能成立吗?”
“能不能成立,要看法官。”周敏拉开车门,“但如果连申请都不写,那就永远不能成立。”
晚上九点,宋乔回到律所,把那三百页卷宗又翻了一遍。
她把所有和价格有关的文件都挑出来,按时间顺序排好,然后在笔记本上画了一条时间线:
三月十日:案发
三月十五日:鉴定报告出具(但当时还没委托)
三月二十日:立案
三月二十二日:委托鉴定
三月二十五日:价格认定结论书出具
四月三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她把这条时间线看了三遍,然后开始写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
写完时已经快十二点了。她把申请书打印出来,和卷宗一起装进文件袋,关了办公室的灯。
电梯里只有她一个人。她靠在电梯壁上,看著楼层数字一格一格往下跳。
一楼到了。
她走出律所大楼,夜风吹过来,带著点夏天的潮湿。
对面的人行道上有个人走过来。
深色西装,没系领带,手里拿著一个文件袋。
顾元青。
宋乔的脚步顿了一下,然后继续往前走。
两人在路灯下相遇。
顾元青的目光从她脸上扫过,落在她手里的文件袋上——那个文件袋上贴著标签,隐约能看见几个字:李建军盗窃案。
他的目光顿了顿,又移回她脸上。
宋乔没说话。
顾元青也没说话。
他们就这样擦肩而过,一个往东,一个往西,谁都没有回头。
路灯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在地面上交错了一下,然后分开。
走出十几步后,宋乔的手机震了一下。
是周敏发的微信:“申请书写完早点睡,明天一早提交。”
她回了一个“好”。
对面的检察院大楼里,顾元青走进办公室,把那摞卷宗放在桌上,翻到第237页,盯著那个日期看了很久。
周一上午九点,朝阳区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
宋乔坐在辩护席的辅助位上,面前摆著那摞翻了无数遍的卷宗。周敏在主辩位上翻阅著起诉书,神态轻松得像在等一杯咖啡。
公诉席上,顾元青正在和林嘉言低声说著什么。他今天系了领带,深蓝色,整个人看起来比庭前会议那天更加正式,也更加——锋利。
审判长敲了敲法槌:“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到庭。”
李建军被法警带上来,穿著便装,脸色比会见时苍白了几分。他看了辩护席一眼,宋乔冲他微微点头。
法庭调查开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陈述,举证质证——一切都按部就班地进行著。
宋乔在笔记本上记录每一个细节,时不时抬头看一眼对面的顾元青。他质证时的语速不快,但每一个问题都问在关键处,逻辑清晰得像提前写好了剧本。
“审判长,”顾元青拿起一份文件,“公诉方提交第十一项证据,价格认定结论书,证明被盗物品价值八万七千元。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请法庭采信。”
周敏站起来:“辩护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
“异议的理由?”
“该证据的认定依据存在问题。”周敏走到投影仪前,把准备好的材料放上去,“根据被害人陈述,被盗的中华香烟两条,单价七百二十元。但根据卷宗第189页的进货单据,案发前一周该超市购进的同品牌同规格香烟,进价为五百八十元一条。按照市场惯例,零售价通常为进价的一点二到一点三倍,据此计算,被盗香烟的零售价应在六百九十六元到七百五十四元之间。被害人陈述的七百二十元在这个范围内,基本合理。”
宋乔的手指在笔记本上顿了一下。
师父怎么替公诉方说话?
顾元青也微微抬起眼,看向周敏。
“但是,”周敏话锋一转,“价格认定结论书中认定的其他物品价格,辩护人无法核实其真实性。例如被盗的茅台酒两瓶,被害人陈述单价两千八百元,但卷宗中没有任何进货记录或购买凭证可以印证这一价格。辩护人申请法庭责令公诉方补充提供相关证据。”
审判长看向顾元青:“公诉方的意见?”
顾元青站起来:“公诉方认为,被盗物品的价格认定,有被害人陈述和市场询价记录为证,足以证明其真实性。辩护人要求补充证据,没有法律依据。”
双方你来我往,各执一词。
宋乔听著听著,渐渐听出了门道——周敏这是在为后面铺路。她没有直接攻击价格认定结论书,而是先指出其中一部分价格无法核实,这样一来,整份证据的可信度就会被打上问号。
这比直接说“证据不合法”高明多了。
“审判长,”顾元青继续说,“公诉方申请出示第十二项证据,被盗物品价值鉴定报告。”
宋乔的手指收紧。
就是那份日期矛盾的鉴定报告。
法警把证据呈递给审判长。顾元青的声音在法庭上回响:“该鉴定报告由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程序合法,鉴定结论客观。综上,被盗物品总价值八万七千元的事实,证据确实、充分。”
审判长翻看著报告,然后抬头:“辩护人需要质证吗?”
周敏没有马上站起来。
她转头看了宋乔一眼。
那一眼很短,短到对面可能都没注意到。但宋乔接收到了——师父在问她:准备好了吗?
宋乔微微点头。
周敏转回去:“审判长,关于这份鉴定报告,辩护人申请由助理律师宋乔进行质证。”
法庭里响起几声低低的议论。坐在旁听席上的人开始交头接耳。
审判长看向宋乔:“可以。”
宋乔站起来。
对面,顾元青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平静得像在看一个即将上场的配角。
宋乔走到投影仪前,把手机里的图片传上去。她做这个动作时,手指没有抖。
“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她开口,声音比她预想的要稳,“辩护人仔细审查了这份鉴定报告,发现其中存在一个根本性的程序问题。”
她点开第一张图片:“这是卷宗第12页,委托鉴定书,出具日期是三月二十二日。”
再点开第二张:“这是卷宗第237页,鉴定报告,出具日期是三月十五日。”
两张图片并排投影在屏幕上。
“请注意这两个日期。”宋乔转向审判席,“委托鉴定书的出具时间是三月二十二日,但鉴定报告的签署时间是三月十五日——比委托时间早了一个星期。”
法庭里安静了一瞬。
林嘉言低下头,开始疯狂翻卷宗。顾元青没动,目光依然落在宋乔身上,但那双眼睛里第一次有了不一样的东西——不是轻蔑,是审视。
“鉴定报告的法定程序是:先委托,后鉴定,再出具报告。”宋乔继续说,“但这份报告的出具时间早于委托时间,这意味著——要么报告是提前做出来的,要么委托书是事后补的。无论哪种情况,都无法证明这份报告针对的是本案的被盗物品。”
她顿了顿,目光扫过公诉席:“换句话说,我们无法确认这份鉴定报告鉴定的,到底是李建军偷的那些东西,还是别的什么。”
林嘉言抬起头,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顾元青依然没有动作,但他的手放在桌面上,手指轻轻敲了一下。
“辩护人申请,”宋乔的声音清晰有力,“排除这份鉴定报告,理由是鉴定程序违法,不具备证据效力。”
她说完,回到辅助位坐下。
周敏没看她,但桌下的手轻轻拍了一下她的椅腿。
审判长看向公诉席:“公诉人需要回应吗?”
顾元青站起来。
他站起来的动作很慢,像是给自己留了一秒钟思考的时间。然后他开口,声音和之前没有任何不同:
“公诉方需要庭后核实。”
这话一出,旁听席上的议论声大了几分。
庭后核实——等于公诉方承认,这个问题他们无法当庭回应。
审判长点点头:“鉴于此情况,本庭决定休庭十五分钟。公诉方抓紧时间核实。”
法槌落下。
顾元青和林嘉言低声说著什么,然后两人一起快步走出法庭。林嘉言的表情有些慌乱,顾元青的脸色看不出任何情绪。
宋乔坐在位置上,看著他们走出去的背影。
周敏转过头,看了她一眼,嘴角微微动了:“行啊。”
宋乔没说话,她发现自己的手心全是汗。
十五分钟后,复庭。
顾元青站起来,表情和休庭前一模一样:“审判长,公诉方核实后确认,该鉴定报告确系针对本案被盗物品出具。委托时间和报告时间的倒置,系鉴定机构内部工作失误所致——他们在正式委托前,先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物品清单进行了预评估,提前出具了报告草稿。正式委托后,他们直接用了草稿的日期,忘记修改。”
他顿了顿,目光若有若无地扫过宋乔:“这确实是工作失误。但该报告鉴定的对象,确实是本案被盗物品。公诉方申请提交补充说明,证明这一事实。”
周敏站起来:“辩护人反对。鉴定机构的工作失误,不应由被告人承担后果。如果连基本的程序正义都无法保障,那这份报告的真实性从根本上就值得怀疑。公诉方可以提交补充说明,但这份说明本身也是事后补的——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这份说明说的是真话?”
法庭里安静了几秒。
审判长看了看双方,然后说:“关于鉴定报告的证据效力,本庭将在庭审结束后综合评议。现在继续庭审。”
接下来的程序波澜不惊。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时,李建军说了一句话:“不管判我多少年,我都认。但我想说,我的律师是好人,她们帮我说话了。”
宋乔听到这句话,笔在纸上顿了一下。
中午十二点二十分,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择期宣判。
旁听席上的人开始散去。宋乔开始收拾桌上的材料,把卷宗一页一页归位。
脚步声在身边停下。
她抬起头。
顾元青站在那里,身后不远处林嘉言正在东张西望,假装没往这边看。
宋乔没说话。
顾元青也没说话。
他垂眼看著她整理卷宗的动作,看了大概三秒钟,然后开口,声音很低,只有她能听见:
“运气不错。”
说完他转身就走。
宋乔看著他的背影,突然开口:“那不是运气。”
顾元青的脚步顿了一下。
“那是三百页卷宗。”
她没有提高声音,但这句话清清楚楚地传了过去。
顾元青没有回头,只是停了一秒,然后继续往前走。
林嘉言小跑著跟上,走过她身边时,偷偷竖了个大拇指。
周敏从旁边走过来,看了一眼顾元青离开的方向,又看了一眼宋乔:“他跟你说什么?”
“说我运气不错。”
周敏嗤笑一声:“他那张嘴,就吐不出象牙。”她拎起公文包,“走,吃饭去。下午还有一个会见。”
宋乔把最后一份文件塞进文件袋,站起来跟著周敏往外走。
走出法院大门时,阳光正好。她瞇著眼看了看天,感觉这太阳比早上出来时亮多了。
手机震了一下。
是周敏发的红包,备注写著:第一次独立质证,奖励。
宋乔点开,二百块。
她抬头看向前面的周敏,周敏头都没回:“自己找地方吃,我约了人。下午两点半律所见。”
说完就消失在人群里。
宋乔站在法院门口,看著手机上那个红包,突然想笑。
她最后没笑出来,只是把手机收进口袋,往地铁站走去。
身后,法院大楼的阴影里,顾元青站在台阶上,看著那个身影消失在人群中。
林嘉言凑过来:“顾检,你说的那个‘运气不错’,是真的说她运气,还是说别的?”
顾元青没理他,走下台阶。
林嘉言在后面小声嘀咕:“我觉得那不是运气,那个日期问题,我也翻了三遍卷宗,没看出来……”
顾元青的脚步顿了一下,然后继续往前走。
阳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