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21岁那年春天,接到竹下编辑的电话。
他很兴奋、又急促的说。
“快到异町12-7号,快点,别管手上的事,立刻过来,带上你的手机和纸笔。”
异町12-7号在广场的隔壁,离我很近——原本我住不起在市中心的房子,但爸爸是个爱面子的人,他无法忍受别人问起他家中主要的经济来源住在哪里时,报出一个偏僻的地名,而且在他看来,我的房子也是他的所有物,因而允许我拥有一间宽阔的住所。
总之我听从竹下编辑的吩咐很快赶到,那里早已被许多记者警察和围观的人围住,刺眼的白色闪光灯卡嚓卡嚓闪烁。
竹下编辑拉住我往里走,“畅销侦探漫画家”这一名头让他打通了警察的关系,用取材的名义得以靠近逮捕现场。
那个案子并不复杂。一位少年被四名同学堵在卫生间殴打致死,原因是他性格温和内向,“没有男子气概”。
那些更有男子气概的同学笑嘻嘻把他打死了,死者身上有大量烟疤、多处骨折淤青。我后来在报纸上看到死者的照片,是张对着镜头腼腆微笑的学生照。
“仔细看,仔细观察。”
竹下编辑按住我的肩膀。
“这是嫌疑犯之一,他母亲在他五岁那年受不了父亲的暴力行为离家出走,他父亲是个赌鬼,自小对他又打又骂,他缺乏家庭的关怀,他才14岁。”
我望着被手铐拷住、背脊佝偻的少年,职业习惯让我反射性在脑内描摹他的样子。
“去想一想,他家庭不幸,年级小,走偏路是情有可原,去从他的身世背景挖掘情感,他之所以犯下这样的错是不懂事,是缺乏关爱。他可怜极了。”
与此同时,一名母亲被警察死死拦在警戒线外,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悲鸣。
她仇恨、崩溃、几乎发狂那样要冲上去撕碎那名“可怜”的嫌疑犯。
“去找他的苦衷——这就是你的素材。”
竹下编辑的声音像刀一样令我颤抖。
“这就是你追求的故事,打动人心,有深度。”
他笑了一声。
“被人喜欢。”
我理解他的意思。观众已经看厌了受害者的悲剧,“人被杀被欺负,都是因为他们不争气,是他们有错处。”
女性被侵害,因为她穿吊带背心;学生被欺负,因为他孤僻;职员被打压,因为他能力不够;老人被入室抢劫,因为他没有安装防盗窗。
仿佛只要有一丁点不完美就活该去死。
这样有什么用呢?当然有用——读者会安心。
啊,你看,我不穿吊带,我努力合群、讨好老板,好好在十八楼的家中安装防盗窗,不走夜路,不违背他人,不和人吵架。
那我就一定能活下去。
那算是活吗?
活着的是人还是行尸走肉?
读者才不去想那些。生活已经够累了,我要看些快乐的、不费脑的,我不想看受害者的无辜,加害者的苦衷才更值得了解。你看,这孩子把人霸凌致死是因为家庭不幸,那么,那么……
如果有个人来好好爱他,他是不是就不会犯错了?
至于谁来爱他,总有滥好心的笨蛋愿意献出自己——啊,我,我多么无私,能为他奉献自己,我向你挥洒了别人不要的爱,你必须得要,必须得接受,因为没有别的人爱你,因而你必须得爱我,看,多好,这样你就不会再走错路,而我的价值也得到了满足。
于是一个看似善良的姑娘去高高在上的拯救犯错的男人,圆满故事,感人至极。让读者仿佛也得到了道德上的优越和抚慰。
至于受害者家人的哭声,不要让他们听见。
……这有错吗,我不知道。
只是我一直忘不掉。
好长一段时间,我闭上眼睛,耳旁尽是那位母亲凄厉的哭叫。
被杀害的那个男生,那么好——那么好。我去到他家,房门外被许多孩子悄悄放下祭奠的花束。
为什么性格温和就该被杀?
没有男子气概?什么是男子气概?对弱者施予暴力吗?
为什么给嫌犯找借口?
这世上多得是身世悲惨却坚强正直的人。宽恕他,那把好人放到哪里?把被杀的男生放在哪里?
那位母亲哭着说,我把他教育成温柔的、不给别人添麻烦的孩子,但他长大后,我竟然发现这样的孩子不适合这个社会。
你们知道吗,这件事最可怕的地方还不在这里。
有许多报纸呼吁,嫌犯四人年纪都很小,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一定程度的失职,因此建议从轻判决。
但是参与了此次案件的记者、警察、检察官和法官都是正直的、非常正直的人。
记者奔波在学校和警局之间,收集死者的信息与他人的看法,最大程度还原真相争取舆论,不让办案者受到更多压力。
对辩护律师的诡辩,认为这是起过失杀人,并非谋杀,警察对此坚持提交死者短暂昏迷后,他们仍未停手继续施暴的证据。
嫌犯之一的家属提出愿意高额赔偿,检察官与死者亲属充分沟通后,确定后者拒绝。嫌犯在法庭上痛哭流涕忏悔,而法官秉公判决。
唯一的底线钉在了他们未成年人身份上。
最终,主犯被判8年有期徒刑,其余三名从犯3-6年不等。
这就是施暴杀害一条人命的结果。
我当时拿着报纸,眼泪簌簌不忍再看下去。
参与了此次事件的人们都很努力、他们凭着自己正义的感情,为死者争取现有体系下最大的宽慰。
可那位母亲目睹了这判决究竟会是什么样的心情,我无从得知。
我只是忍不住想,要是哪一天我也被未成年人用残忍的手法杀害了,是不是凶手也不需要付出同等代价——正当的法律是不会虐待他们躯体的——以至于,连以命抵命也做不到。
我知道——我真的知道,法律是抱着人性的、光辉的理念对他们施以宽容,因为他们尚未成年,心智并不成熟,因为他们易受冲动驱使,因为他们还有未来。
哪怕他们根本毫无善恶观念,哪怕少年再犯比率比成年人更高,哪怕他们中的许多人在刑满结束后,谈起自己的犯罪行为仍然没有任何悔改之意。
哪怕被杀的人生命结束在了那一天。
法律也依然,抱持着维护人权与尊严的准绳行事。
……
我看着笔下的男生。
他很腼腆,不像其他青春期男生那样有很强的攻击性,也不会开下流的玩笑,更受女孩子们欢迎。
他懂得尊重女孩子,为裙子脏污的同学借出外套,班上有被孤立的同学,他也尽量在不惹眼的程度伸出援手。
他很普通,家庭平凡,父母都很爱他,有一个妹妹,今年刚回走路,喜欢被他抱着逛街。
有点偏科,擅长文科,数学苦手,不太擅长运动,笑起来时总是喜欢微微低头。
有点难打开心扉,但遇上谈得来的朋友,会少见流露出孩子气的一面。
天空又高又远,白云悠闲的漂浮,少年坐在天台上,头顶那样的光明,阳光热烈。
而我的魔鬼侧身站在他身旁,露出倾听的模样,唇角带笑。
他们的脚下延伸出万丈深渊,漆黑而深不见底。
我希望救他吗?不是的,我知道他已死了,家人悲痛欲绝,心上伤痕永不弥合。我希望能给予的,是那个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连和人说话都小心翼翼不敢显出一丝不合群的我一些安慰。
法律要保障人权和尊严。
活人的,犯罪者的,双手鲜血累累的。
那死者的冤魂谁来告慰?
他们家人好友的愤怒谁来平息?
我一直一直在困惑。
当我无法从身周获得安全感时,我究竟该怎么做?
我不希望以暴制暴,我只希望有公正,有道义。
所以为什么……
不能杀了他们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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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