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总,到了。”陈平出声提醒。
林素点点头,他便率先拿了伞,下车为她开车门。
林素接过伞,对他道了声谢。
雨势不减,反而更大,瓢泼地砸在雨伞上,声如擂鼓。
陈平垂眼跟在林素身后,手里的伞向她的方向倾斜,帮她遮住飞溅的雨,跟着她去接人。
玉白的高跟鞋踩在地上,被雨水混着尘土澎溅上泥点子,就连细白的小腿也未能幸免于难。
林素像是毫不在意。
穿过雨幕,车站口高挑的身影渐渐清晰。陈平自觉地停在原地。
林素走上前,笑着与人打招呼:“于先生,久等。”
明明是夏季,于连却依旧穿着板正的长袖衬衫、熨烫齐整的西装裤,无框眼镜、名表、银色袖口,以及梳得规整的一头黑发。标准的商业精英,斯文体面。
“无妨,我也没到多久。”他冲她点头,就连笑容得弧度都刚刚好,不过分亲密,也不至于让人觉得被冷漠怠慢。
林素有些意外,这于家最不受宠的小儿子,倒也不像传闻中那样傲慢难搞——他的火车一个小时前就到站了,怎么会是‘也刚到没多久’,无非是一个让彼此都体面的说辞。
“我帮你拎着吧。”林素倾身要接过他手中的行李。毕竟作为东道主,又是初次见面,她却让人在雨中等了这么久,怎么说都是极大的失礼。
只是她刚伸出手,男人却轻巧地一避,笑着道:“不用了,我带了助理,他一会儿就回来。”
“回来?”林素疑问道。
“是啊,刚刚林小姐迟迟未到,电话又打不通,我便打发他去看看回程的车票。”
他语气生硬,带着高高在上的嘲讽与挖苦。林素脸上的笑容一顿,心道原来并非是传闻有假,只是对方延迟了愤怒。
不过原本就是她理亏,也没有什么过多辩驳的。
她仍是伸出手,捏着行李包的提手,拉至自己手中。细长温热的手指,不经意从男人掌侧滑过,她浑然不觉,他却颇为意外地挑起眉,这才认真垂眸打量起眼前的人。
乌黑柔软的长发,古典温婉的鹅蛋脸上是一双水盈盈的杏眼、小巧的鼻子……以及微微殷红发肿的唇。
于连的眼神下落,在她脖颈处停留了许久,又看向她光洁笔直,微微肉感的腿。
目光肆意流连,嘴角跟着勾起嘲讽的弧度,倒是勾起了他一些兴趣。
“钟城县交通并不发达,就连高铁都还没通车。从京海过来,下了飞机,要么从远一些的高铁站开车过来,要么转火车或大巴过来,总之是麻烦许多。于先生想必是第一次坐火车?既是已经颠簸了一路,即便要走,好歹也休息两日,给我个机会赔罪。”
她声音并不算甜美,只是声线放得很柔,明明是北方人,却带着南方姑娘特有的尾音,听着倒算悦耳。
于连掀起眼,回得却是别的话:“林小姐倒是和我想象得不太一样。”
本以为是众人口里那个无趣的乖乖女,没想到却是个玩得开的。不过才第一次见面,便又是主动摸他的手,又是如此放低姿态的。倒是有点意思。
林素察觉到他看自己的目光算不得清正礼貌,她也浑不在意,连笑容的分寸感都没摇晃半分,柔声答:“于先生倒是与我想象中差不太多。”
雨滴猛砸伞面,两个人相对而立,一时都没有说话。
不远处,一个同样西装革履的男人,头顶着公文包,冒着雨狼狈地跑过来。在两人一段距离外站定后,先冲林素致意,略有些气喘地向于连告罪:“于总,最早的一班车,要等凌晨两三点了。”
于连点点头,“嗯”了一声,别的没有多说。
本就是为了打她的脸而做做样子,他并不真打算一气之下就毁了这桩婚事。
林素见他没有说话,心里清楚这人不过是想趁机要回些面子,等她态度端正地给他个台阶下。于是,她便笑了笑,道:“二位如果真要枯坐到凌晨,那我便真成了十恶不赦的罪人了。酒店的房间早已经订好了,只是钟城县的酒店条件都不太好,二位本就是行家,再精细的地方也住过,要是真在这里住,恐怕住不习惯。我家中的客房也早就着人收拾好了,若是不嫌弃,倒是可以先在那里凑合一晚。”
那一旁的马仔觑着自家领导的脸色,见他颔首,说一句恭敬不如从命,他才彻底松了口气。
到了车前,他自觉地帮两人开车门,坐到副驾,给陈平递了根烟,对方摆摆手,婉拒了。
车厢后座很宽敞,两人即便是并肩而坐,也隔着不小的一段距离。于连本想打量一下窗外,瞧一瞧这座不起眼的小城究竟有什么魔力,引得林家小姐要力排众议来这里折腾。
但外头雨下得很大,小县城又不比一线城市灯火辉煌,路上除了一些昏黄的路灯、小店招牌上低矮的霓虹灯,几乎没有什么光照,放眼望去,也只能看见不平整的道路,以及身侧人映在车窗上的倒影。
“现在新城区的示范区已经改造了一部分,这两日等雨停了,我再带于先生好好转一转,你会看到钟城县这个小地方的潜力的。”林素似是猜到他心中对此地鄙夷,开口道。
于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两手闲适地搭在膝头,冷白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在腿上敲着。
林素猜不出他心里在想什么,干脆也不猜。既然对方没有要与她搭话的意思,她也懒得一味去贴人的冷屁股。遂也侧头看向窗外。
车轮在路面积水上溅起水花。钟城县的道路年久失修,尤其是老城区的许多减速带,已经在经年累月的风吹日晒和车轮倾轧之间,碎裂成高低不平的路障。即便陈平开车很稳,每次路过时,车辆总免不了小幅度的颠簸。
车身像海面上稳重牢靠的船,随行驶的方向微微起伏,温柔地颠着车厢中的人。
程峥先前作恶所留下的感受,还清晰地存在腰腿间的酸痛中。随着这种颠簸,身上的不适感更加明显。就像程峥这个人一样,张扬、嚣张,即便人不在场,也会锋芒毕露地昭示自己的存在感,像涌入封闭房间的潮水,来势汹汹、无孔不入。
林素神色平平地看着窗外,在车辆路过一栋老旧的临街小区时,状似不经意地抬眼,向挤在角落的那扇窗户看去。
她曾对他说过,不喜欢黑夜的浓重,晚上睡觉总要留一盏暖黄的小夜灯。那时他骂她“人都睡了,留不留灯有区别?难不成你是睁一只眼睡觉。事儿多。”
他嫌灯照得刺眼,霸道地将灯摁灭两次。林素便坐在黑暗里,默不作声地看他。他被看毛了,便不耐烦地叹气,长臂一伸将灯摁开,说“开着开着!真是个大小姐……”
开完灯,他自己又睡不安生,便侧着身子,蜷着头,将眼睛埋在枕头里避光。一米九出头的男人,睡在本就狭窄的小床上,又拧着身子埋着头,像一只委屈的鸵鸟。
林素会点着他的肩膀,将人翻过来,用手遮着他的眼睛,亲他,哄他。
后来她送他眼罩,丝质的冰凉触感,避光又亲肤。他拿在手里,嫌弃地翻看,然后随手往床头一扔,说“什么娘们唧唧的东西,我才不用”,然后侧身搂着她,头埋进她肩颈间散落的长发里,嘟囔一声“什么东西都没这管用……”
那之后,只要他在,无论住在哪,房间里总会有片微弱的、暖黄的光。
如今隔着雨雾,林素静静地看着那扇窗户。
暗蓝色的窗页后面,一片漆黑。
……
厚重的金属门被人推开,“咚”的一声重响后,门底刮着地面,激起略有些潮湿的灰尘,发出一声刺耳的刮蹭声。
“什么破门,迟早给换了!”程峥像土匪进村一样,猛地推门而入,将屋里的两个人吓了一跳。
“铮哥?”徐天惊讶地看着来人。
瘦高的身影,白T、松垮的工装裤,整个人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衣服湿哒哒地贴在身上,箍出劲瘦的腰身。他许是路上没戴头盔,连头发都被浇透,水珠沿着立体的眉骨往下坠,被他烦躁地用手一抹。
“有毛巾没?”人往门口一站,胳膊抵着门,像个人形淋浴头似的往外冒水。
徐天怔愣一下,反应过来后连声道“有,有”,起身去墙角的收纳箱里翻腾。
两人本来正在吃饭,把装修搬进来的各类杂物堆到一旁,屋子中间支了个低矮的折叠桌,两个塑料板凳,桌子上两碗泡面,一盘咸菜。
程峥接过徐天递来的毛巾,随手在头上揉两下,本就短直的黑发被揉乱,几簇发丝朝四面八方嚣张地刺着,各有各的想法。
他刚要抬腿进屋,正低头吃泡面的张蕾抬头,皱着眉制止他:“地上还没来得及打扫,净是灰,你一身水弄得更脏了。”
程峥长腿一顿,扭身撩起上衣,对着门外拧出几泼水。
麦色的肌肤外露,明晃晃的腹肌上也是水珠。
张蕾躲避不及,将那风光尽收眼底,包括那腰身上细红的血痕,一看就是女人的长指甲挠的。她目光一凝,嘴边勾出一抹嘲讽的笑。
程峥拧完水,也不管张蕾在那里嗔怪他,拧着眉说一句“脏就脏了”,便两三步跨过来,也不用人给他拿凳子,直接大刺刺往那桌子前的地上一坐,让徐天给他也递一瓶啤酒。
易拉罐一拉,酒液绵密的气泡上涌,咕咚咕咚灌进喉咙,喝一半洒一半,胃里被酒气充盈,才觉得雨水都没浇透的燥郁之气,多少降了点儿。
张蕾觑着他的脸色,心想这是又在别人那吃了瘪。她幸灾乐祸,故意问:“晚饭,吃了吗?”
程峥不声不响,空了的易拉罐随手捏扁,挥手一掷,精准地扔进墙角的垃圾桶里。
程峥没回张蕾,身子一斜,伸手又拿了一瓶啤酒,单手开环,一手搭在徐天肩头,勾着他脖子问:“今天怎么没回去?”
徐天冲他嘿嘿一笑,指了指身后的幕墙,道:”今天安装师傅来把咱们的大电视给做装好了,我跟蕾姐还没来得走,外面雨越下越大,干脆在店里吃了再回去。“
程峥闻言回头,一面墙的黑色大荧幕,那么老大,他刚才进门时心烦意乱,竟然都没瞧见,长着一双眼睛跟瞎子一样。
改造项目的特色商业街,最终敲定的风格是,按照钟城县百年煤城的历史特色,统一成复古的工业风。
对于这家店,程峥的想法是,店里要有桌球、牌桌、以及一个可以看比赛的电视屏,林素的想法是,要有音乐、艺术装置,以及可以播放影片的大屏。
他想打造的是一个男人窝,她要的是与整条街区乃至整个示范区风格统一的文化体验地。
总出资人和实际店主意见不一,最终妥协的结果是,放一个大一些的荧幕,既可以用来看比赛,也可以用来熏陶艺术。
程峥盯着一面墙那么大的荧幕,一挑眉,有些惊讶。
如今,虽然整个店还有许多地方都没装好,乍一见这荧幕,却突然有一种一切愿景近在眼前的错觉。
“弄得挺像样”程峥扯了扯唇角,伸手在徐天脑袋上揉了揉,“效果怎么样,打开瞧瞧。”
徐天“哎”地应了一声,笑着去开屏幕,一旁的张蕾打断他,“急什么,是不是还没吃饭?徐天,你去再拿碗泡面过来。”
徐天一愣,手一拍脑门,“说的是啊,瞧我这脑子”,说罢起身去忙活,烧水、泡面,一气呵成。
待端了面过来搁下,刚捏着耳垂,还没打算坐下,张蕾又抬头看他:“箱子里还有香肠没?或者速食的小玩意。你再去找找看。”
徐天一愣,“哦”了一声,却暗自撇了撇嘴。程峥是老板,他和张蕾却都是店员,两人本来就是平级的关系,但张蕾却常常比程峥还有老板的架子。无非是她和程峥认识的年头要长一些。
他本来性格就软,每次张蕾说让干什么,他也是能忍则忍,一并照做了。
程峥一腿半盘着,一腿斜支,看着徐天被张蕾使唤得跑来跑去,没说话。察觉到身边的女人默不作声地朝他坐近了些,他脸上的神色淡了,右手搭在膝头,手里有一搭没一搭地转着打火机。
“头发看着好像长了点,快没型儿了。”
她伸手,手指在他发间拨弄两下:“不是才剪过没多久,怎么长这么快。明天我给你修一修?”
程峥将头一偏,顺带坐直了身子,淡淡说了句“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