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第 74 章

“外面下雨了。”

程峥倚在床头,麦色皮肤裸露在外,胸膛上可见抓痕与咬痕,手中的烟明明灭灭,在昏暗的房间中,像一只受伤的、猩红的兽眼。

林素背过手穿衣服的手微微一顿,却没有回过头去看他。

“下得不大。”她答。

程峥压着眼看她。

明明是闷热的盛夏雨季,刚刚还恨不得缺氧蒸发的体温,才不过一会儿的功夫,身上的汗水便冷凝消散。

两个人像一对陌生人。

“就这么急着走?”他问她。烟灰快要烫到指尖,随着对方的答案悬在空中,要坠不坠。

但他早就知道她会怎么回答。

林素转过身,伏在他身上,于他唇上啄了一口,顺手拿过他手里的烟,抽出一张纸,将烟头按灭,又将被褥上的烟灰小心拢在手心。

“又不是不回来了。”她答,又起身将两人制造的垃圾废物都扫进垃圾桶里,将垃圾袋的束口一扎,收拾得干干净净,就连床单上的褶皱都给抚平了。

真是妥帖极了。

就这么爱干净?收拾得像她从没来过他家里一样。

程峥静静地看着她。

看她走到镜子前,对镜整理身上的衣服——丝质长袖、包臀的西装裙,清瘦高挑,白得像一张纸一样。马尾一扎,又成了那个娴静淡然的人。

那穿衣镜还是她喊着要他买的,嫌原来的镜子太小太窄,又不够清亮。他活了三十年,第一次知道镜子还有这么多讲究。

这么个狭小的出租屋,两年里,她偶尔过来过夜,屋子里的家具扔了一批,添了一批,换了一批。

不知不觉,竟然到处都已经是她的痕迹。

“我送你。”他起身向她走过去。

说是要送人走,却用双手环着她的腰,勒着人重新倒回床上,恶劣地弄皱她的衣服,还有她刚刚整理好的床。

刚才她的一番收拾,瞬间都成了白费。

林素手抵在他胸口推他:“真要走了,还有事。”

“这么晚了,能有什么事?”他埋在她颈侧,说出的话都含混不清,尾音却咬得恶狠狠的,带着一股浓重的怨气。

牙齿磨着她颈侧的皮肤,像是想要一口咬下去,刺破皮肉,去喝她的血一样。

林素微微皱眉,推拒的双手也渐渐绵软下来,声音打着颤:“别闹……我要去接人……”

伏在身侧的男人动作一顿。他没问她要去接谁,眼睛盯着虚空,锐利的眼皮压得极低,像是护食的狗一样,盯着环伺的敌人,只差喉咙里发出警告的低吼了。

他一手将她两只纤细的手腕捏在一起,长臂一捞,将丢落在地的皮带捡起,老练地在人腕子上绕上几圈,狠狠一勒,系紧了。

林素不舒服地拧动,向他控诉:“你弄疼我了。”

程峥垂眼看她,像是与人赌气一样,眼神中却瞧不出什么情绪。

“哦,你不喜欢这样?那是我的过错了,让你在这儿呆得不舒服。”

他刻意找事。

林素耐心告罄,眼睛盯着他,声音紧绷,警告地又喊他一声:

“程峥,赶紧放开。”

他没理她,霸道的手顺着往下伸,隔开不菲的布料,捏上一处轻薄丝质的料子。

“……穿我给你买的这条去接?”

“不是说只穿给我看?”

林素痛呼一声,那双瞪着他的杏眼里,渐渐泛上水汽。

她偏爱这样,将他惹恼了以后,又无辜地要撤身。

“程峥,我不喜欢你这样。”她静静地看着他,给他下了最后通牒。

他的手一顿,低伏的脑袋闷笑一声,不知是在讥讽她,还是在讥讽他自己。

他坐起身,在她身边支起腿,又点了一支烟,没把她手解开,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不喜欢我这样?还是不喜欢我拘着你,误了你的事儿?”

她躺着,静静地看着他,不回答。

程峥也不需要她回答。

他知道她要去接谁。不就是那个联姻对象呗。是个什么狗屁集团的大公子,斯斯文文,门当户对。

多威风啊,联个姻,新闻报道铺天盖地都是,什么酸话都夸得出来。什么珠联璧合,什么强强联手,不就是有几个臭钱?恨不得把人吹上天?

那他又是什么?自不量力,攀龙附凤,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程峥眯着眼,吐出烟雾,咬着牙,笑了。

胸中的浊气随着香烟的废气一起吐出。

滚落的烟灰掸在她裸露的腿上,烫得她一激。娇气的皮肤渐渐泛起红印子,显眼得很。

林素也笑了,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气。

“脖子上咬出些印子还不够,连这地方也要留?”她暗讽他像圈地盘的狗一样,四处留印子。

他眯着眼叼着烟笑,双手举起来投降,笑得嚣张、得意、痞里痞气。

心里松快多了——她生气了,他就心情好一些。总不能她天天不动如山,留他自己恼得七上八下的。

林素侧过头去看墙上挂的表,淡淡地问:“玩够了没有?我要迟到了。”

程峥刚生出的一丝好心情,瞬间消散了许多。

他看着窗外,狭小的窗口外,光线昏暗,雨滴哗啦啦地肆虐,轻哼一声:“不急,我的表走得快,时间还早呢。”

弄糟了他的好心情,让那个什么狗屁公子哥多等一会儿,也不算过分吧?

待过了半晌,一支烟抽尽,满嘴只剩烟尽的苦涩油腻之感。程峥许久没听见她说话,低头见她竟一直那么有耐心地看着自己,本是葡萄珠子一样圆圆的眼睛,因为眼睫微垂,显得相对狭长,也没那么亮。

她的神色很平静,但认识这么多年,程峥知道她这下是真的生气了。

他伸手将她手上的皮带一解,随手扔回地上,不再看她。

起身的衣料拂动声窸窸窣窣,带着人身上海水混着太妃糖似的香气,渐渐远了。程峥感觉自己也像一个熄了火的热灶,一下子冷了下来。

“垃圾我带出去了,床你自己收拾。”林素站在门口,淡声说。

程峥没看她,随手又抽出一支烟夹在指间,嘲道:“就你这么讲究。”又不是这儿的女主人,管那么多做什么呢?

林素看着他,气已经消了一些,轻声说了句:“你今天心情不好,有什么话,咱们改天再说。”

程峥皱着眉,不耐烦地挥挥手,撵人走。刚才还缠人的很,这会儿又像是多看她一眼都烦得慌。

门锁拧动,磕哒一声,粗笨老旧的铁门被轻轻带上,声音微弱地过分乖巧了些。她好像总是这么得体,这么游刃有余,倒不如将那门摔在他脸上呢?程峥在心里嘲讽。

等人真走了,他又觉得更加烦躁。

那根烟夹在手指间,却没点燃,迟迟没有着落。另一只手里拿着打火机,火机盖子在他手中反反复复地打开、关上,金属敲击的声音一下又一下,间隔越来越短,速度越来越快,耐心越来越少。

床上的人长臂猛地一挥,将那打火机朝墙上掷去。“当啷”一声,无辜的死物与墙壁亲密接触,接着又弹开,撞击几下,不知滚到什么地方去了。

“操!”程峥立马咒骂一声,几乎是像离弓的箭一样,从床上弹起来,低着头到处找那打火机。见地上没有,又趴下身去,脸贴着地四处挪着找。

平日里五大三粗的大男人,站起来脑袋直想顶破屋顶,这会儿像个离水的、光溜溜的鱼,在陆地上四处扑棱,找一个小小的打火机。

又破又小的出租屋,两三步就能走完的屁大个地方,就这么一会儿,怎么就找不着呢?

直到找得大汗淋漓,肝火直烧,一转头才看见,那打火机竟然一直就在床底下躺着,银色的金属光辉在昏暗的地方闪着冷光,像是嘲讽他眼盲,几次从眼前略过都没瞧见。

程峥长臂一捞,将那打火机拢在手心,起身时脑袋又不小心磕在床腿上,疼得他又暗骂一声,直接给他气笑了。

打火机随手往床上一扔,心想真是物随主人,她送的玩意儿跟她这个人一样,克他。

床头台灯的光打在打火机上,映出金属底部刻着的字:【想着我】。

她送他的,字也是她找人刻的。

那时候他还逗她:“你就不能学学别的小姑娘,也温柔软语地劝我少抽点烟,对身体不好?”

她睨着他,故意说反话:

“我喜欢看你抽烟的样子。”

他拧她的脸:“那你就不怕被二手烟呛死。”

她答:“死在一处,也没什么不。到时候尸体送到停尸房,验尸刀一剖,咱们俩的心肝肺,被烟熏透了,都是一样的黑,那也挺般配。”

程峥始终搞不懂,她那时是在阴阳怪气地说反话,还是真那么想。他只觉得,她这个人看起来清清冷冷、规规矩矩,其实心里变态得很。戒烟宣传大使怎么不找她呢?

总而言之,收到这打火机之后,每次一吸烟,他就想起她那时候说的话,脑子里浮现出她描绘的画面——两个人并肩躺在停尸房,心肝肺都被剖开了,她还坐起身,瞪着眼掐他的脖子,说:“都怪你,抽那个破烟把我熏焦了!”

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再抽烟,只没事儿就拿着那打火机在手心里盘玩,像个断奶的婴儿一刻也离不开安抚奶嘴似的。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又开始抽,而且抽得比以前更凶了。

程峥抓了抓短粗的头发,暗骂一声,随手拿过床头柜上搁着的那包烟,在手心里捏成一团,重重地砸进垃圾桶里。

屋里的空气沉闷、凝滞、咸腥,搅得人胸腔中都像是压了一块石头似的。

没道理再一个人窝在这里。她自去做她自己的事,他就不能也去找些乐子?

衣服一套,鞋一蹬,随便抓了把伞就出了门。站在老城区破旧的街道上,环目四顾,好像又没什么值得去的地方。

本就死气沉沉的城市,消费力低下,零星的几个商铺都早早关了门,只有那些为晚上值班工人开的餐馆、便利店还开着。

街上那些喝酒的、唱K的娱乐场所,也随着示范区的开发,鱼涌着向新城的区域迁移去了。

兜里揣着钞票,都找不到地方花。

程峥拧着眉,手机掏出来,给自己的狐朋狗友都联系了个遍。

“喂?家里有酒没?”

“睡了?睡这么早?”

“不方便就算了。”

年少时没正形的一个个,如今不是结婚成家,就是在谈婚论嫁,老婆孩子热炕头,早都收心了,老实了。

得在家陪媳妇儿呢。孩子也睡了,明天还得早起上学。不多说了,怕吵着孩子。

种种炫耀似的答复,听得程峥眉心直跳。他嫌烦,不等人把话说完,就把电话给掐了。

捏着手机的手指节发白,烦得只想把东西往地底下砸。

干脆把伞一收,转身往自己摩托上一跨,骑着车往店里去了。

几公里外,林素的车已经快要驶至车站。

她还没上车时,陈平就已经把车里的空调打开。

人一上车,清凉的空气便将身上黏着的汗吹散了。

陈平将她先前留下没看完的文件和图纸递给她,又贴心地将后车厢的顶灯打开。

林素冲他笑:“谢谢陈叔。”

她点开手机,打算赶紧给人打个电话,却发现手机不知什么时候没电了,早已经自动关机 。

林素本想借陈平的手机,转念又觉得火车站也不远,倒不如当面与人致歉,遂将手机搁置一边,专心处理起文件。

车程行至一半,林素将没处理完的文件快速收尾,这才从车厢的储物盒中掏出一个小小的粉饼,对着镜子整理仪容。

刻意冷了这么久,腿上烫的红已经消了,只是这时才发现,烟灰许是落了一些在裙子上,裙边被烫出两三个小小的空缺,不仔细看倒是看不出来。

反而是脖子上,既有轻浅的牙印,又有几块红色的块状淤血。尤其是嘴唇,微微地泛着红肿,一眼便可看出此前经历过什么。

用粉饼遮去唇角的微红,脖子上的印记却只能勉强遮盖住七七八八,反倒有一种欲盖弥彰的意味。

林素不动声色地收起粉饼,不再做无谓的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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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痴
连载中卧衔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