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第二百六十七章

一听“烧的兔子肉”,哧溜——胡二立时口水横流。它支棱起耳朵,认真偷听树下两人的对话。

待得两人一边说话一边捆好柴火相携下山,胡二心里已经拿定了主意。

胡二守株待兔——啊不,待人。待的是白二爷。

为了一口烧肉,它已经在白家庄附近溜达了好几天,可谓望眼欲穿。这几日里,它曾趁着夜色偷偷溜进庄子里,企图寻摸点美味。哪知这一庄子人家家都是穷酸,厨灶间不见半点儿荤腥,便是窝头咸菜,也是顿顿吃得精光,害得它想偷点儿残羹冷炙都不成。

唉,狐生艰难,胡二盼望白二爷的眼珠子都绿了。

终于,一架骡车出现在白家庄外。车夫喊了一声,正在村外割草的小儿尖叫着冲进村子里。不多时,便有一干人簇拥着一个中年男人迎了出来。

胡二认得为首的中年男人——村里的人换他“勇大伯”、“阿勇”、“勇大哥”、“勇大爷爷”。

骡车的车帘掀开,探出一颗中年男人的脑袋来。

“见过二爷!”勇大伯赶紧小跑着上前,双手前伸,似乎想要将对方搀扶下来。

男人脑袋摇摇头,又缩回了车厢。

勇大伯的双手落了个空,茫然地站在原地,依旧保持了上身前倾的姿势,有些不知所措。

车夫嘴巴动了动。胡二远远躲在草丛里,没听清他说了什么。然后,车夫一挥鞭子,骡车慢慢动了起来。勇大伯紧跟在骡车身边,一边小跑一边回头向车厢里说着什么。而其他人则稀稀拉拉地缀在骡车后,直至进入村庄。

胡二从草丛里探出脑袋,望着骡车渐渐变小的背影,大大地吞了一口口水。

如何混进庄子里而不被发现,胡二很有一套经验。

得赖于自己那一身天生的黄毛和方正的面孔,胡二总是会被误认为黄狗。在故乡时,它没少因此而被嗤笑歧视。然,在这里,却成了它的保护伪装。为了伪装得更像一些,每每下山,它都会先吃一种草——那草滋味又酸又涩,却能收敛住它身上的狐骚气。黄毛、方脸、短嘴,没有狐骚气,还有比它更像一只狗的狐狸么?

虽则村里人对“流浪狗”并不友好,轻则呵斥,重则砸石头,但小孩子们还是很好哄骗的——只不过,小孩子们也穷得很,偶尔口袋里藏着三五个野果,也绝不能吸引到胡二。唯有在婚嫁酒席上,它在小孩子脚下绊来绊去,总有胆怯的小家伙们一个哆嗦,它便能趁其不备将他们手中的肉块抢了去。小孩子正欲嚎啕大哭,它赶紧就地打个滚儿,亮出黄白的肚皮,拼命晃动尾巴。小孩子登时忘了被抢的肉,“咯咯”笑了,而胡二吃到了美味的烧肉,各得其所,皆大欢喜。

胡二原以为今晚就能沾一沾白二爷的光,噌几块烧肉打个牙祭,岂料白二爷没那心情——侄儿晕车了,一张小脸煞白,要多可怜有多可怜,看得他心疼不已。

他轻轻掖好被角,又细细看过侄儿脸色,听着呼吸虽轻浅但还平和,方冲着勇大伯挥挥手,示意出了屋子再说话。

勇大伯瞅了一眼昏睡中的二少爷,蹑手蹑脚地跟着二爷走到屋外,方屏气低声道:“二少爷可好些了?要不要请个大夫来?”

白二爷叹口气,“无妨,只是身子有些弱,晕车罢了。叫你媳妇煮点儿米粥,把鸡腿肉撕得碎碎地熬进去,灶上温着,给二少爷备用。”

勇大伯急忙应下,又道:“家里已经备好酒菜,二爷也用点儿?如今兔子正肥,我叫人用好秋酱烧了兔子肉,还有我爹酿的米酒——二爷一路辛苦,多少用点儿罢?”

他眼巴巴地瞅着白二爷,只可惜白二爷并不赏脸,抻了个懒腰,没精打采道:“天气又闷又热,吃什么烧肉?想想就腻味!算了,就给我下点儿细面,再拌几个爽口小菜便是。”说着,他晃晃悠悠地转过身向屋里走去,一只手向后摆了摆,“今儿我也乏了,有什么事明日再说。”

勇大伯在屋门外呆立了好一会儿,方垂头丧气地走开。墙角阴影里,胡二伤心地得胡子都在抖——完了,今晚没得吃了!

它一脸垂涎地盯着勇大伯走向厨灶间的背影。而袅袅的香气仿佛可恶的小鸟儿在它鼻尖萦绕。它抖了抖耳朵——尽管隔着院墙,可厨灶间里的动静仿佛就在眼前——红亮的兔子肉在锅里炖着,芋头被染成了酱色;风干的鸡腿被撕成一条条,整整齐齐地摆放在烫软的嫩菘菜叶子上;手掌长的小鱼被炸得酥嫩无骨,喷香扑鼻;黄澄澄的炒鸡蛋上洒着碧绿的葱花;甑里是一大钵米饭;瓦罐里正煮着蘑菇瓜片汤。

以现今的世道,勇大伯能张罗出这般比婚嫁酒席上还要丰盛的菜式,殊为不易。要知道,入夏前勇大伯的侄女出嫁,男家的酒席上也只有一道荤菜,其余的不是豆腐就是蔬菜,便是杂粮窝头也只有一桌一小筐,手慢了都不一定能抢到!只可惜今晚胡二没这个口福喽!它痛苦地呜咽一声,紧紧捂住嘴巴,免得奔涌的口水打湿了胸前的毛发。

这一刻,胡二深恨自己修为不到家,不能摇身一变变作白二爷的模样——狐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明明距离美味只有一步之遥,却仿佛横亘着千山万水般难以逾越。不用问,不必猜,这些美味,就算白二爷不享用,其他人也绝不会有任何机会染指——勇大伯的媳妇宁可这一晚上不睡觉守着,都不会允许任何人有靠近它们的半点机会。

呜呜——胡二气得肝儿都疼!

次日一大早,饿了一宿肚皮的胡二就被浓郁的香气撩拨醒了。它循着香气偷偷摸摸走到一间屋子的窗外,悄悄探头往里张望,正瞧见两只白嫩的小手捧着一张卷饼——卷饼里散发着令人垂涎的鸡肉香,登时将胡二的口水勾了下来。

哧溜——口水滴到脚背上,胡二却恍若未觉,目光呆滞地盯着卷饼,恨不能眼睛生出钩子将那卷饼抢过来。

捧着卷饼的小手向上一送,卷饼便缺了一大块,露出被酱色肉汁浸染得发褐的鸡肉丝。忽然,一条肉丝落在桌面上,在初晨明亮的阳光下仿佛琥珀般熠熠生辉。胡二忍不住靠近窗台,用力抽着鼻头。

“咦?小狗?!”

捧着卷饼的小手停止了动作。胡二终于回过神来,微微抬眸,好巧不巧地与一双好奇的眼睛对上。嗖——它来不及反应,本能地飞快缩回脑袋。

许多年后,每每胡二回忆这一刻时,总有种恍若梦中的虚幻感——它与白烁的初次相见,便是这么平淡又……尴尬么?

清澈的晨曦透过支起的窗棂射入屋里,令陈旧的屋里平添了水晶般的璀璨。小童坐在炕上,双腿收进炕桌下,正据案大嚼。炕桌上有碗有碟,碗里是蛋花青菜白面糊糊,碟子里是卷饼和鸡肉丝,并凉瓜丝和拌苏落。

胡二极其清晰地记得炕桌上的所有吃食,便是它们的摆位也清楚地仿佛刻在脑子里。可为什么,他却偏偏记不得小童的模样?

它只记得,那小童生得白白嫩嫩,圆滚滚地一团,两只眼睛又黑又亮,宛若浸在水银里的黑水晶一般。它永远也忘不了这双眼睛,以至于小童的眉毛是粗是细、鼻梁是高是低、嘴巴是大是小——都模糊地仿佛陈年的旧画,被逝去的时光一层层蚀没,渐渐变淡,直至成为虚无一般的幻觉。

白烁将手中吃了一半的卷饼放回碟子里,掐着食指拇指,小心地捏起掉落的鸡肉丝,冲着窗外抖动不已的黄耳朵晃悠——

“小狗!来!看这里!要吃么?”

黄耳朵抖得更厉害了。

“很好吃的鸡肉哦!香得不得了呢!吃不吃?吃不吃——”

肉丝在他指间晃来晃去,最大程度地激发出勾人的香气。终于,胡二忍无可忍,低低呜咽一声,抬起头来,把鼻头搁在窗台上。

白烁眼睛瞪得溜圆——果然,他没看错,真是一只小狗! 方才,他无意间抬头瞥见窗外一晃而过的黄毛脑袋,还以为看花眼了呢!转念一想,除了村里人,也就只有狗才会在村里闲逛。

就是,这狗长得有点儿——那个啥,不合常规——居然是个方脸?!也不知谁家养的,居然也不嫌弃,真是慈善人士!

白烁用鸡肉丝勾引小狗,怎奈那小狗胆子小得很,只在窗外眨巴眼,却不敢进屋里来。无奈,白烁只得扶着炕慢慢爬起来——唔,还有些头晕。

胡二仰着脖颈,眼巴巴地紧盯着那根慢慢垂下来的肉丝,以及——拎着肉丝的白白嫩嫩的手指头。它不由吞了吞口水,努力克制着,叼住细细的肉丝,放过了那一看就晓得定然肥美可口的手指头。

吃一顿还是吃多顿——这一点,它还是分得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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