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白烁,永平三年生人。”
“在他五岁那年,我们相遇。他自山洪中救下我,并为我治伤。从那时候起,我便与他同进同出。那个时候,他并不晓得我的身份,而我,也只以为他不过是个寻常乡绅家里娇养的小少爷。”
“彼时,我被家族嫌弃,一怒之下,便离家出走。遇上这样不谙世事的小少爷,自然不会放过。我吃他的,喝他的,眠有软卧,行有骡车,风吹不着,雨淋不到,不知比在山里过苦日子舒服到哪里去了。可渐渐地,我发现,他好像跟人不大一样——我的意思是,他的脑子里总有些与寻常人不大一样的东西,会说一些奇怪的话。他待人做事,也不像一个五岁的小孩子。”
“众人皆言他‘早慧’,可我晓得,他那所谓的‘早慧’的表象下,只怕是‘妖智’。若被有心人察觉,兴许就要被收了去——打死、烧死,或者,沉塘。可他是我的饲主,他死了,我怎么办?我还没过够舒服日子呢!唉,没办法,我只好替他遮掩。”
“就这样,遮掩来遮掩去,替他操的心越来越多。”胡二老爷沉沉一叹,“唉,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好像不再当他是饲主,而是……”
他紧拧眉头,斟酌了许久,也不知该用什么来形容自己与白烁的关系——兄弟?朋友?主仆?
不不不——直至今日,他也只能称白烁为“故人”——他们没有兄弟的血缘,也不像朋友那样忠肝义胆两肋拔刀,更不是主仆那样的从属关系。
那么,他们到底算是怎样的呢?
“永平八年,多事之秋。那一年,风不调雨不顺,不少地方不是遭了洪灾就是旱灾。便是我的家乡,也光景惨淡。”
每每忆及往昔,老狐总会忍不住去想——那一年,如果他不曾为了一口吃的同兄弟姊妹大打出手,不曾满怀怨忿地离家出走,是不是就不会遇见白烁,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情了?
可是,修行之人素来相信“一饮一啄,莫非定数”,所以,他又会猜度:以他与白烁纠缠了几十年的命数,即便不在永平八年,只怕也会在其它时间其它场合相遇。
“上仙请看——”他指着远处黑漆漆的山峦道,“漫山遍野葱茏苍翠,飞禽走兽各得其所,一派生机勃勃之象。然而,在永平八年,因着从立冬就未下雨雪,到了盛夏,便是山中泉溪都断流了。水洼干涸,草木枯萎,兽族或死或迁,好不凄凉。”
“我的家族世居此地,族长一直下不了决心。尽管情况一再恶化,可族长不发话,我们又怎敢擅自行动呢?家里的存粮省了再省,可即便如此,也有吃完的时候。我家里兄弟姊妹多,谁也不是省油的灯。平素里也就罢了,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为了争一口吃的,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
“我上面有已修出化形的大哥,下面有聪明伶俐嘴甜的弟妹,父母本就不喜我是个愚钝的‘犟头’,当大家都要饿肚子时,我便是被第一个放弃的孩子。”
“我自是不服。可是,又有什么办法?一干兄弟姊妹当中,我修行最低。明明同大哥只差几岁,可他都能化作人的样子穿着衣衫去骗吃骗喝了,我却连耳朵都藏不起来。我生得又不好看,打小儿就被族亲笑话‘像只黄毛犬’——或许,在父母眼里,我本就是个不该存在的多余。”
“可父母再不喜欢我,我也是他们生的孩子,是条命啊!所以,当我看到他们背着我偷偷将吃食塞给其它孩子时,便再也忍不住了。”
“我修行不佳,可打架的本事却很是不差。也不知那时候我哪来的力气——明明已经饿了好几天了,可居然还能硬生生地抢到一口吃的。为了这口吃的,我被大哥按在地上狠狠揍了一顿,最小的妹妹还狠狠啐了我一脸。可是,已经吃到我肚子里的,谁也抢不走啦!”
“我爹暴跳如雷,我娘冷眼相待。我晓得,那一刻,我成了他们的眼中钉。好罢——既然他们那么憎恶我,那我有何必死皮赖脸地讨人嫌呢?反正,再待下去,不是我饿死被他们分食,就是大家伙儿一道饿死。趁着他们还只顾着生气,我飞快地逃跑了,逃离了这片大山。”
“在此之前,我从未离开过故乡半步。于妖而言,若不会化形,是万万不可离家的。所以,在我家里,只有我父母和大哥曾经走出过这片大山。大哥得意洋洋地炫耀,说山外有多么繁华,山外的人族吃起鸡来花样百出,酸甜苦辣,想吃什么滋味就有什么滋味,哪儿像我们,只有带毛的山鸡。”
“我已经有很久不曾吃过山鸡肉了。自打不再下雨,山鸡就越来越少。到后来,莫说山鸡,便是山鸡毛都寻不着。我想吃鸡——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发疯般地想要吃鸡。我忘记了他们曾说过的山外的凶险,忘记了‘不会化形绝不可离家’的族规。我满心满脑地都是香喷喷的鸡,仿佛它们就在前方扑棱着翅膀热情地招呼我。”
“就这样,我一边流着口水,一边冲出了大山。”
“我一口气冲到了山脚下,东张西望,既没有香喷喷的鸡,也没有可怕的人。只有枯萎的草木,干涸的河床。”
“我回望大山,有点犹豫,又有些怯懦。可是,我心里还有气,不愿就那么窝窝囊囊地掉头回家。回家又能怎样呢?还不是没有吃的!还不是得挨饿!既然他们不给我吃,那我就干脆自己去找,去抢。反正,我不能给饿死!”
“就这样,我一步一步,渐渐远离大山。”
“山下不远处,有个村子。我小心翼翼地靠近村子,发现村子里空荡荡的。没有鸡,也没有其它牲畜。几间破败的草屋里,炕上、地上,有几个死人。他们都是饿死的。头发花白,皮包骨头,衣不蔽体。”
“我吓得够呛,没敢仔细搜一搜有没有吃的,就赶紧跑了。”说到这儿,老狐顿了顿,郑重道:“上仙,小妖不吃人。即便快要饿死了,小妖也从未生过吃人的念头。”
云端不明白老狐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是何用意,只得点头道:“嗯,我信。”
老狐微微眯起眼,眼角像是绽出一道笑纹,释怀似地轻轻吐出一口气。
“那时候,我虽蠢,却也足够小心。所以,一路上,还算无事。偶尔遇上人族,总能抢先一步在他们动手抓我之前就逃之夭夭。然后,我会远远地跟着他们身后,趁着黑夜他们沉睡之时,将他们藏起的吃食偷来。或许,他们失了那一小袋吃食就会饿死,可那一小袋又能维持多久呢?两天?三天?四天?还不是要饿死?可我不一样。我很能忍饿,一小块干饼足够我坚持很久,直至找到下一顿。这样的日子,虽然辛苦,可竟比在家中时还要好一些。起码,只要我努力——不管是骗是偷是抢,总能有口吃的。”
“就这样,我不知东南西北地乱走一气。不知过了多久,终于看到地上长着毛茸茸的小草。”
“当我走到金鸡山时,已是夏末。金鸡山是个好地方啊,山高,林密,活物多,稍微花点儿力气就能吃得肚圆。我狠狠吃了几顿,把饿了大半年的肠胃好好犒劳一番。没过多久,我身上就有了肉,枯黄的毛发也有了光泽。我就想,这里可真好!就这么决定了——不走啦!”
“金鸡山下有几个不大不小的村庄,时有农人上山拣柴。那时候,山里的野果陆陆续续挂满了枝头,红色、紫的、黄的、绿的,并不是都好吃,但可真漂亮啊!野兔、山鸡也肥得很,招惹了不少猎户入山。他们设下陷阱,想从我口中夺食。我本不想答应他们。可野兔、山鸡委实太多了,又蠢得厉害,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落进陷阱里。我虽有些惋惜,但也只能放弃。”
老狐回想起年轻时候的自己,真个如穷人乍富,恨不能从睁眼到闭眼都在吃,吃了还想吃,直到腹撑欲呕。肚子很快就变得圆滚滚,而相应地,动作却变得笨拙起来,奔跳几步就累得喘气。可彼时的自己,被富足的金鸡山迷花了眼,哪有会有其它想法呢?
“偶尔,我吃腻了山鸡野兔,也会溜到山下的村庄里顺点儿人族的吃食。只不过,这样的机会很少——只有在人族嫁娶的宴席上才能吃到肥美的烧鸡和油润的烧肉。我还不会化形,并不能伪装成人的样子坐在席面上大吃二喝,就只能趁人不备从后厨里偷上一两块,解个馋而已。”
“一日,我吃饱了躲在树上睡觉,朦胧中忽听到树下有人说话。我睁眼一看,是两个村人在结伴砍柴。一个说,二爷就要来庄子里,得好生伺候着,若他欢喜了,就能指望明年继续佃他家的田。另一个说,先把今年这一关过了再说,倘若田租缴不足,再小意奉承只怕也无用。他们争来争去,吵得我睡不安生。我正想吓跑他们,忽听一人道:‘开春二爷来庄子里时,还夸我婆娘烧的兔子肉好吃。现今野兔最是肥美,阖该抓两只给二爷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