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一中学的新校区建在与市中心隔水相望的开发地上,周边的配套设施都在紧锣密鼓地开发中,新校区是整个地域内开发的最早也是最好的一处地,整个学校占地面积很大,建筑楼的设计也并不是沈清在乡镇里见过的纯砖房设计,而是更具现代感,有落地的玻璃和丰富的绿植。沈清入学的时候正逢校园里桂花盛开,虽然是新引种的桂花树,枝条尚纤细,叶嫩根浅,开出的桂花却十里飘香。
沈清还没有领到新校服,他穿着强子哥的旧衬衫,为了今天的入学,强子哥特地带他去镇上的理发店花了几块钱剃了一个流行的发型,操着理发刀的发型师上下打量了他的五官,又观察了一下他的头型,其实沈清觉得这些都无所谓。
此刻他两鬓剃得很短,顶上做了简单的造型,搭配上发型师口中“优越的头型”,让沈清在众多学生中显得尤其出众。加之沈清自己散发着一种沉稳而忧郁的气质,许多刚入学的女生都情窦初开般地看着他。
高中的知识相比初中而言要复杂许多,但是对于沈清来说,因为有了上一世的积累,所以他仍然能够名列前茅,对他而言最大的困难或许是学费了。但是这一块市第一中学也对他做了减免,让他免费住宿学校的学生宿舍,他只需要负担每天的生活费用即可。学校里面有小卖铺,每逢跑操下课的大课间,小卖铺总是被挤得水泄不通,沈清一次也没进过小卖铺。他课间的时候会看书,谈吐之间也是不卑不亢,即便是在卧龙凤雏的优生班,也能得到许多尊重。在体育课上,班里体育最好的学生邀请他去打篮球,沈清只能摇摇头。
他当然想像上一世一样挥斥方遒,剑道煮酒论英雄,在体育场上和这些毛头小子一决高下,然而他的心脏也是真的担待不起。体育课的一千五百米是他的极限了。
班里文科最好的女孩子给他写了一封匿名情书,由浅入深地写了外貌五官、举止,博古通今的文科状元将他类比古代的芝兰玉树,收到了情书以后的沈清顿时成了男生公敌。
强子哥在入学的时候曾经调侃过,女生的情书一定要收好,市第一中学都是富家子弟,沈清肯定能攀上高枝。
然而沈清一门心思扑在考大学这件事上,每天都制定计划,按部就班地学习、预习、复习,不分昼夜和寒暑,他的老毛病也依旧在他身上,噩梦。以至于为了能够集中精神,他开始服用助眠药物,就在这时沈清意识到了现代科技发展的好处,服用药物以后他的睡眠有明显改善。
高考填志愿时,他无意间在浏览网页时看见了有关南京联合大学的简介,这所大学的身份很特殊,是一所中日联合教学的一流大学。同时,他也在南京联合大学的官方网页上找到了“山田中正”这个名字。
在学校官网首页的校友一栏,能够找到讲述联合大学创办的校友事迹,而山田中正这个名字,被放在了第一位。
照片上是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眉清目善的老人,鬓间有几缕花白的头发,眼神中透着孤傲和上一辈知识分子才有的考究,依稀能够辨认出沈清记忆中的年轻模样。于是沈清搜索了更多的信息,词条中尽是对这位老人的赞美之词,沈清看到了他殁世的年纪,那一年似乎就是沈清重生的一年,原来他的死亡就是他的新生,沈清不知道如何形容这样的感觉。家庭成员关系中只有山田明雅,而关于山田明雅却没有更多的解释。
南京联合大学的录取分数线很高,几乎是和国内知名一流大学平起平坐的高度,沈清知道自己必须考入这所大学,他又给汪麒先生打了一个电话。
“您好,我是沈清。我想了解南京联合大学的更多信息,并将它作为我的第一志愿。”
收到沈清电话的汪麒正在自己的独立办公室当中,平时汪麒自己会在这里练字喝茶,书房有一个很雅致的名字,叫做“静襟轩”,汪教授一手泡茶,一手拿着手机,“你把地址给我,我让人给你寄一些资料过去,或许对你有用。”
沈清道了谢,便挂了电话。独坐在办公室的汪教授听见了敲门声,说了一声“请进”。
推门而入的正是宁清荣。
茶氲芳香,温度正好,此时正好是傍晚时分,夕阳的余晖照耀在建筑物的一面,也透过窗棂落在了汪教授的长衫上。
“是来拿字的吧。茶水正好,这是我托人从福建带来的正山小种,也算是名茶了。”汪先生给宁清荣酌上一杯,清透的茶水中茶叶透出浅浅淡淡的红,宁清荣两手端起白茶杯,抿上了一口。
宁清荣与汪教授的相识,还要从本科期间一次意外说起,匆匆路过国学院的宁清荣透过窗户看见了挂满书画的静襟轩,忍不住好奇站在门口,却被汪教授邀请入门。祖父对书法也有些造诣,中日两国的书法名家他也能说上一二,汪麒看他写字虽然没有成形的章法,却也有趣,便许他闲来时可以来办公室坐坐。汪教授的字画,一幅在市场上能买上万,在南京城里算是响当当的名家,宁清荣不好意思本科期间的叨扰,特此在经济基础稳固下来之后找汪教授约字。他约的字很简单,“心有苍穹”,“为人医者,心静则成”等。
汪教授早就将他的字裱好,展开以后长有四尺,每一个字都苍劲有力,展开这字的同时宛如在面前俯瞰奇山怪岭,宁清荣甚是满意。
他重新将字卷好,眼睛的余光不经意间看见了墙上挂着的一副潦草的小字。
“死生契阔”。
只有四个字,没有落款,没有章印。
他被看似凌乱飘逸的字形吸引,这四个字均不拘泥于形式,字形或大或小,似龙似蛇,个别笔画力透纸背,书写之人的情感排山倒海似的交杂在宣纸上。宁清荣像是被什么击中了一般,“这幅小字也是汪先生的么?”
“这个啊,这是我前几年去山东一个地县里买的。他的字写得不错吧?看着就很有味道,这种张扬恣意却又不做作的山野派放眼中国也是很少见的。这孩子据说是个孤儿出身,没想到能写出这样的字,当时我就觉得挺稀奇的。”汪麒从墙上将字取了下来,“字是好字,人却是个多心眼的,当时可宰了我不少呢。”
“您开个价格吧,我想买下这幅字。”宁清荣站在教授身侧,他身量颀长,高了教授一个脑袋,说起话来也十分有压迫感,“几倍于您当时的价格也可以。”
“你知道这句话的出处吗?”
“出自《诗经·邶风》,‘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中国很有名的诗句。”
“没错,后两句的名气大于前两句,人们往往以为这是描述爱侣间的诗句,实则这是阐述在变幻莫测的战场上结成誓言的同袍之情。这幅字陪了我好些年了,前两天刚把它翻出来,没想到就被你看上了。罢了,送给你好了。”
宁清荣将字挂在了卧室之中,他的卧室装修非黑即白,一副不大不小的字挂在中间姑且也算是点缀了一丝生气。当晚,他做了一个梦。
他看见了一个在雪中行走了很久的人,茫茫的雪山之上留着绵延千米的脚印,那人身上的衣着也十分单薄,纤细的脚踝处已经出现了很严重的水肿,皮肤青紫,四肢躯干似乎都在僵化,然而那个在雪中行走的人并没有停下。他的口腔微弱地哈气,在漫天大雪中却无济于事。他想翻过这座雪山去找寻他的爱人,可这雪山没有终止,最终他踩空了冰凌,被大雪掩埋了。
他是谁?
从睡梦中惊醒的宁清荣摁停了闹钟,现在是早上将近六点,他从床上直起身,只感觉心有余悸,不知不觉间自己竟然落下了眼泪。
转过身去看那挂在床头的字,“死”和“生”之间似乎有一道无法跨越的沟壑,而歪歪扭扭的“死”像是谁留下了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