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在空荡荡的教室里慢慢消散,窗外的路灯已经亮了。
我能想象到,那天的我应该是很狼狈的,是余徵,他拉住了我的手,就那一瞬间,我走了一年又一年。
我的童年是炊烟和奶奶组成的,那年的雨水带走了奶奶,也带走了一部分的我,是开朗的我,乐观的我,无畏的我。
是余徵,他救了还剩下的我。
六年了,我还记得他病房里的阳光,还有他重新给我做的晴天娃娃,只是他不记得了。
我去医院挂了七天的吊瓶,余徵也陪了我七天。为了我这七天就治好的高烧,奶奶走了,我没有家人了。
栀子花开了,顺着风钻进鼻腔,余徵的手还搭在我手背上,我感觉到他在发抖。从我说“十一岁那年冬”的时候,他的手就开始发抖了。
他没松开。
“后来呢?”他的声音有些哑。
“后来,办完奶奶的后事,我妈问我要不要去城里,我拒绝了。她也没说什么,我回家那天,她也回去了。我走街串巷,每天蹭陆之言他们家饭吃,就这样,一个人生活,一直到中考。”
余徵的睫毛颤了颤。
“我走那天,去找过你,你没在病房里,我问护士,护士说……”
我顿了一下。
“护士说你转院了。我问转到哪了,她说不知道。”
我低下头,看着他的手。
“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我说,“但高一开学那天,我看到你了,你在靠窗的倒数第三个位置。”
余徵抬头看我,我看见他的泪光了。
“你知道我确认是你的时候,是什么样的感觉吗?”
他没说话。
“我站在门口,是和六年前一样的心跳,快到我以为要死了。”我说,“余徵,你问我是不是喜欢你的样子,你的成绩,跟你谈恋爱能满足虚荣心,都不是。我喜欢你,是因为在我万念俱灰的时候,在我以为我的人生再也没有人对我伸出手的时候,你来了,你伸手了。”
我的眼眶终于红了,我终于补上之前仓促的告白了,念念不忘后,我又一次对余徵一见钟情了。
“人,迟早会死,或早或晚,可人活着,不是等死的。”
他的嘴唇在颤抖,撸下袖子,用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眼神,像是在找什么东西,找了很久很久,突然找到了,不敢相信。
“你不记得了。”我说,“没关系,我记得就够了。”
这句话是他当年跟我说的,我问他,有一天,我忘记奶奶了,她的死,是不是就可笑了。
“你会记得的,放心好了,你爱的人,爱你的人,你这辈子都不会忘的。”余徵拉着我的手,那时他的手还很小,但很暖。
“而且,我也会记得的,所以,很久很久以后,你不记得了,我记得就够啦。”
如果要细算我的暗恋,那么,从那个时候或许就开始了吧。
过了半晌,余徵开口了,轻得像风
“我记得。”
我一愣。
“你说什么?”
“我说,我记得。”他抬起头,泪光还在,“那个坐在走廊椅子上、手上扎着针、哭都哭不出来的小孩。我问他怎么了,他不说话,我去拉他的手,他也没挣开。”
他停了一下。
“他穿着一件蓝色的衣服,有点小了。”
那件衣服我妈扔了,可我舍不得,又跑到垃圾站去翻,洗干净了,又怕我妈再扔,干脆天天穿身上。
“那件衣服,我妈还是扔了。”我的声音在颤抖。
“我知道。”余徵说,“你跟我说过。”
我想起来了。
那七天里,我跟他说过很多话。我说我奶奶走了,我说我妈不要我了,我说那件蓝色衣服是我最喜欢的。他听着,不说话,只是偶尔递一颗糖给我,糖是橘子味的,很甜。
“你后来,找过我吗?”我问。
“我转院了。”他说,“等我回来的时候,你已经不来医院了,我找过你,但不知道你叫什么,不知道你住哪。”
他垂下眼睛。
“再后来,上高中了,我在学校里看到你,你变了。你高了,壮了,爱打篮球了,跟谁都能说上话。你不再是那个坐在椅子上哭的小孩了。”
“我想过去找你,但我没去。”他的声音越来越轻,“因为我觉得,你可能不想再见到那个在医院里的自己。我不想让你想起来。再后来,你来找我了。”
我伸出手,捧住他的脸。他的脸颊很凉,颧骨硌着我的掌心。
“余徵,你听好了,那个在医院伸出手的小孩,我这辈子都忘不了,我喜欢你,哪怕你推开我,远离我,我也没办法不喜欢你。”
他的泪终于掉下来了,我弯下腰,额头抵着他的额头。
“商时羽,”他喊我的名字,“你会后悔的。”
“那也是我自己选的。”
我轻轻抱住他,看着他的眼,颤抖着,蝴蝶振翅般,吻了他的眼角。
他没躲开,也没说话,我们肩并肩走出校门,我跟着他,一直到他家楼下。
他终于开口了,“你知道我十一岁那年为什么住院吗?”余徵的声音很轻。
我摇头。
“白血病。”他说这三个字的时候很平静,像在说别人的事,“县医院查出来的,治不了。转到省里,化疗,腰穿,骨穿……两年”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手臂上的针眼。
“我以为我治好了,直到上次体检,又查出来,疑似复发。”
哪怕早有猜测,可当他真正告诉我的那一刻,我还是僵在原地。
过了许久,我开口道:“又不是治不好,怕什么,我陪你。”
“……”余徵没说话。
我擦了擦他眼尾的泪痕,“信我。”
“嗯。”我听见他说,很坚定,很明媚。
就这样,我跟余徵谈恋爱了。
在一起的那个夏天,是我十七年里最好的夏天。
说是“在一起”,其实也没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就是每天上学的时候,我比他早到些,帮他接好水,放好早餐,再用便签写下对他说的话。
体育课时,轻轻碰下他的手。只是他的身体越来越不好了,很少上体育课了。
自由活动的时候我就去找余徵,我们的话题永无止境,我们聊学校,聊同学,聊他,聊我。
终于,期末考完了,余徵还是第一,这次,我就只跟他差了4分。
暑假离校那天,我在便签上对他写:余徵同学加油啊,我要超过你了。
他给我回:放水罢了,超过我,下辈子吧。
十七岁的暑假,是我仅有十七年人生里最开心的暑假。
余徵的病还不重,不用天天去医院,所以我们经常一起去图书馆,书店,还有公园,以及那家朝阁甜品店。
他说这里有全天下最好吃的鲜花饼,于是我们经常去,经常到老板娘听见门口有自行车的停车声,就开始打包了。
那天到店里,正好看见老板娘女儿在写小学奥数,作为包揽第一第二的余徵,还有我,提供了百万级别的指导,虽然差点跟余徵吵起来。
“直接设x,马上就算出来了。”
“人家三年级,知道设x?直接带公式。”
“人家三年级知道公式?”
“你不知道?第二名。”
“……”真是的,这么有恃无恐。
“好啦!我自己算,你们就玩互怼的游戏去吧!”
被老板娘女儿轰出来后,我们在门口放声大笑。
“第一名,不也教不了了?”
“第二名,不也在外面了?”
“哈哈哈哈哈哈……”
这样打打闹闹的日子,我过了一整年,我总感觉,我要幸福死了。
上学时,我们说话,牵手。寒假时我们出去看雪,打雪仗,堆雪人。不管上学,假期,余徵占满了我的生活。
可时间不给人情面,疾病也不给。命运,摸不透,说不清,我们注定要分离。
沙漏一刻不停,走掉了时间,流逝了生命。
高二的三月二十九日,余徵生日,我买了蛋糕,点上蜡烛,“好了,寿星,许愿。”
余徵坐在桌前,双手合十,闭着眼睛,“希望,商时羽,长命百岁。”
听到这个愿望,我一时语塞,“那你呢?这是你的生日。”
“哦,好吧,那就,我,你,长命百岁。”
我强撑着笑,在他脸上抹了奶油,我们又开始笑,开始闹,欢声笑语里,把蛋糕吃完了。
昏暗的灯光,我忽然涌起一抹悲伤,没来由的,莫名其妙的。
弹指一挥间,又是五月末,高二升高三,压力大了不止一点。下课时屁股都离不开凳子。
一直到期末考试前一月,他又请假了。
这次他没有不告而别,前一天晚自习的时候,他把我的笔记本拿过去,在最后一页写了一行字:
“明天去复查,别来找我,好好复习。”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然后拿起笔,在下面写:
“考完就去。”
他没有回。
复查的结果我没有第一时间知道。他请假的那一周,我每天给他发消息,他不怎么回,偶尔回一个“嗯”或者“在看”。我不敢问,怕听到不想听的。
期末考最后一门交卷的时候,我冲出考场,在校门口看到了他。
他站在那排香樟树下,穿着长袖,戴着口罩,瘦得像一张纸。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他身上,明明晃晃的,好像下一秒就要消失了。
我跑过去,站在他面前,喘着气,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摘下口罩,冲我笑了一下。
那个笑容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很平静的、准备好的、让我不要慌的笑。
“复发了。”他说,“医生说这次比较麻烦。”
比较麻烦。
他用这四个字,概括了所有我不敢想的事情。
其实余徵的愿望可以拆分成三个,“希望”“商时羽”“长命百岁”是让自己有希望,是和商时羽永远在一起,是一起长命百岁。
不过,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余徵知道的,所以他说的算是隐晦,他怕商时羽不知道他的愿望,又怕他听懂自己的愿望。
可惜,商时羽很聪明哒。=)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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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