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卷弎 第四篇 天旷神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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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埃及,孟婓斯王城,欧西里斯大神宫

“混沌初开,神明方醒,魔山显喋血一族,深居洞穴中,好吃人,饮甘血,夜落而出,方圆百里人族为之奴役...”

一位青年正襟危坐在王位上,一旁年龄相仿的书吏大声朗诵着经文。自登基以来,青年已不再使用“纳法耶”这个名字,而是像以往正统的法老们一样,改用新上的封号:莫伦拉。

在王室典策中,他便是「莫伦拉一世」。

书吏的羊皮纸上写满了各种奇异的象形文字,整个首都恐怕也只有这位中年学者识得。新法老初登基,他们作为王室藏卷官有义务向新君公布所有绝密档案——家族从事此职已有七世。

“人族祈神引火,建团制器,又从每十者抽取一人,编为一户,日落出行,守夜放哨,时则主动出击,直捣血鬼巢穴,保得族内外一方太平。久而久之,夜出者自成一派,建村设坛,外人称其为‘守夜一族’。时过境迁,冰雪融化,暗夜逝去,喋血者悄然衰亡...”

书吏眼光瞟了瞟殿外。一串繁重的脚步声传来。

“众臣拜殿!” 卫兵宣喝道。

只见身着华丽的群臣,分为两列,依次穿过象征至高王权的斯芬克斯宫门,踏上一长段刻有赤色眼镜蛇的白石阶,最终迈入宫殿正厅。左队以太师霍布为首的文官; 右队武官则是以「诺姆豪强」贝达奥为当先——此人聚财力与封地为一身。

二人皆为先王的托孤大臣,掌管王国之命脉,是法老不可分割的左膀右臂,统称「文武双臂」。禁军统领普莱旺,手持秃鹰长矛,最后一个上殿。他瞟了一眼太师,对方用眼神告诉他不可提及捷报这一事,便自觉立于宫门旁。

“愿诸神庇护,英明伟大的法老,欧西里斯派往人间的统治者。” 众臣跪地叩拜道。

莫伦拉头戴红白羽冠“阿提夫”,本在闭目养神,听闻群臣入殿参拜,眼睛眯开一道缝,又立刻合上,不耐烦地对书吏挥了挥手。

“继续。”

面临阶下跪卧在地的权贵们,书吏显得不知所措,但最后也只能遵从王命,长吸一口气,摆直了卷轴,继续念道:“喋血灭种,人族终获胜利,翻过魔山,探索已知世界。守夜族则归隐,为防夜兽侵袭、拜血者蛊惑、喋血余孽归来,便与人王歃血盟约,平日人王负守夜者之生机、免其赋税,去其劳役;危难时,人王只需筑台点火,以烽烟示之,治下守夜全族,纵是万里,也必前来驰援。此契约影响深远,奠定稳安,维持千年有余,直到——”

书吏念到此处,突然停歇,直勾勾地盯着卷轴。

“为何不念了,嗯?” 莫伦拉眉头一皱,这才睁眼,厉声质问道。

“请原谅我的无能,陛下。” 书吏赶紧跪地请罪。他中左指戴环,镶有代表智者的最高荣誉:东初猫头鹰。 “后段被一滩血迹阻断,往后符号确实无法看清。”

此时一声妩媚从一旁传来:“我想,是时候要办正事了,君上。” 贝莎从一旁的床凳上起身,绕到王座后,抚顺着年轻法老的脸颊。

众人低头不敢吱声,余光却不自觉向上一扫——半透明的青丝袍下,一朵婀娜多姿,惹人垂涎的娇躯一览无余。

王后贝莎的盛世美颜在黑土内外已是一段佳话,只需对视一眼即可魅惑众生;不动一枪一斧,便可征服任何雄性物种。难怪她不出半年从奈芙蒂斯神庙一个低等女祭司,如乘天鸟飞升般,摇身变为文明世界最强国度的女王。望着众臣无餍之目,她面带微笑,侧头到法老耳边轻语道:“臣妾暂且回避,等君上处理完政务,在清泉花园中恭候。”

随后给书吏使了个眼色,准备带仆从回后宫。

“不,汝等就待在这儿,与孤一道听完便是。” 莫伦拉搂住了她的蛮腰,硬是给拉了回来,双峰间的圣甲虫护身符差点脱落。

阶下从卫兵到外人无不瞠目结舌,连对法老从来都是一片赤诚的普莱旺此时都感觉身上如被万千肉虫叮咬般——在外使前如此草率太失体面。法老王短短几个月就丧失了继位时的锐气,被美色迷得神魂颠倒,后宫乌烟瘴气。

太师霍布是唯一没有跪着的,因年近古稀又腿脚不灵,先王赐予他席地盘坐的特权。见气氛有些尴尬,他便换了个姿势,毕恭毕敬地奏道:“陛下,老臣今日觐见,特带北邦使节前来拜谒。他们不远万里来此,只为恭贺陛下寿诞,目睹欧西里斯庆典的盛况。”

“众卿请起吧。” 莫伦拉听闻“外使”二字,眉宇间舒展了许多。官员各自起身,法老又趁此追问道:“那他们现在何处?”

“于馆驿中歇息,其实大部使臣表示今日可以早朝,只有一支队伍说清晨不便,碍于他们家乡习俗,只能薄暮后前来拜见。” 太师顿了顿,又说:“老臣觉着分批朝见有不妥之处,因此擅作决定,让所有外使一并在明日晚上前来觐见,望法老宽恕。”

台下大臣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普莱旺撇了撇嘴,心里多有不服——谁家使臣这么大面子?

太师在朝堂上为官多年,立马察觉到法老的不悦,接着说道:“另外,上埃及传来喜讯,宰相瑞玛于毒蛇腹地大败叛党的主力,我军大获全胜,敌人落荒而逃,近几年应无力再战。”

“哦?” 莫伦拉眼前一亮,坐了起来,“有这等好事,为何不早些报来?”

太师向宫仆呈上卷轴回禀道:“老臣估摸着,此等消息应等到各国使臣在场后再做宣布,一方面可扬国威,另则向睦邻展示,法老您才是黑土之地的真正君主。” 老爷子面容枯槁憔悴,言辞尽显忐忑与不安。

莫伦拉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太师的异常,津津有味地阅读着捷报。

对于刚即位没多久的年轻法老来说,他太需要这场胜利了。

“萨瑟内特父子二人果然是蒙都之裔、战神之后,古罗普家族真乃黑土之盾!书吏即刻起草卷宗,务必记下此伟大的胜利,传告各国,各辖区。封瑞玛以国师之称;赐黄金珠宝五箱,良田千顷;并授以陪葬之礼。”

莫伦拉露出久违的笑容,举双手道:“此乃王国大兴之迹象,受诸神之赐福,南北黑土终将回归双冠治下!”

太师与贝达奥在座下面面相觑。

空气逐渐凝固了。

※※※

上埃及,拜达里,尼罗河畔

阿奎咳嗽了几声,用肩膀抹去了脸颊上残留的几道血迹。

拉神的半张面容从东面山脉中探出,火红的光芒逐步耀眼——又是炎热的一天。

他与幸存下来的手下正深陷白冠残军中,所有人双手被麻绳束缚,身上多处淤青与鞭痕。此地离尼罗河右岸不远,但连年的干旱致使原本肥沃的土壤现今化为一片焦地。从沿路零散的遗迹看,应该是昔日称霸一方的沙浜城。相传为贤相印何圖所建设,为尼罗河中游之枢纽,现已废弃数百年,除了蜘蛛与蝎子,剩下便是荒无人烟的黄沙。

他费劲地望向后边的多玛——又少了两只,估计是昨晚被宰杀当军饷了。好歹给了牲畜们一个痛快,不像他们,要继续历尽风沙,虱子,饥渴与同族的折磨。

好在骆驼所携带的货物几乎完好无损,尤其是那十个箩筐——另一半应该是被红冠军给抢走了。走丢的还包括九名同行商人,是死是活就不得而知了。这并非法老钦点的商品,而是大贵族贝达奥托他带来的。虽说他心里有一百个不情愿,但黄金的诱惑人皆有之,家兄又在王族身边供职,他不敢,也不想拒绝。

若不是内战爆发,他们此时应该已经回到了孟婓斯,接受法老的赞许;贝达奥的提携;民众的鲜花与掌声。阿奎甚至都算好了日期,此行可以恰好赶上欧西里斯庆典,用稀有商品大赚一笔横财。

头顶一声清脆的“啪啦”,打断了他的思绪。现在看来,能活命就已经很不错了。

“叛徒们都给我跟紧点儿,别磨磨蹭蹭的。” 身旁的军官斥道,手上挥舞着鞭子。鞭尾上的荆棘即将落下,一杆木棒呼啸而来,于半空中截住利器,倒刺距阿奎之身仅有汗竖之遥。

“差不多得了。”

一个皮肤黝黑,浑身肌肉的盾矛兵站到了阿奎面前,瞪着眼睛。他嘴唇稍厚,发型带卷,那持鞭兵官很是不满,但面对块头比自己大了整整一圈的巨汉,也只能作罢,悻悻离去。

阿奎对施救者投以诚挚的苦笑。待到看清此人面容时,笑容却又很快消失。正是此人与他手下同族兄弟,于战场中央将阿奎之众连人带骆驼,一并拖到南军一方。那士兵瞥了一眼阿奎,又看向骆驼,一言不发,转身离去。

说来也是可笑,阿奎是土生土养的上埃及人士,虽在北边从商多年,但话音习惯未变,是地地道道的“哈吉特”人,血统可比这些当年与摄政王南下的北方士卒纯多了,但如今却在南军中被视作叛徒。

这待遇当然是归结于他自己作死。

大战后,他们与骆驼被卷入乱军之中,局势稍见稳定后,他主动向军方通报姓名与身世,望用兄长在摄政王帐下任职这一事行个方便,不料白冠兵听到“胡吉”二字,无不怒目相向,青筋暴起,抡起拳头就是一轮猛揍。

阿奎乃一介商贾,精密计算无人能及,虽习得一身本领以在大漠中自卫,可毕竟不是士兵的对手,被一通暴揍,直到鼻青脸肿,鲜血横流,方才得知兄长临阵叛变,率部一千余众倒戈北军,导致左翼崩溃,南军兵败如山倒。心里自然是大吃一惊,肠子都给悔青了。

他叹了口气。和贵族官员斗智斗勇这么多年,他非常清楚官场的潜规则。回到底比斯一定会有一场公开审判,公开处刑,即使摄政王深明大义,他帐下的将军与兵士绝对不会放过他们。事到如今,他们这群倒霉蛋实属百口莫辩,即将成为政治权术的替罪羊了。

※※※

摄政王纳法图又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如果不让士兵对叛徒的兄弟进行发泄,那矛头可就指向他这个指挥官了。

军队沿着尼罗河畔向底比斯有序撤退。

一个多月前的大战,以白冠惨败而告终,落荒而逃的南军几乎丧失了一切战斗力,部队编制全乱,甚至有数十名军士因踩踏而死。若不是他及时振臂一呼,处决了几名逃兵,活捉了几名北军“奸细”,稳定了军心,按他手下暴躁嗜血的性格,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纳法图骑在骆驼上,用“弯月”割下一缕褐发,放入手心。

一阵热风刮过,将发丝吹入这片荒沙。“弯月”乃先王亲赐的护身匕首,上面刻有阿蒙与荷鲁斯的图纹,意在镇守边关,为王朝建功立业。这是他每日向诸神的祈祷仪式,盼望荷鲁斯开眼,让他东山再起,重新逮到那叛贼,将其生吞活剥以解恨。

他咬紧牙关,仰望天空。此番战役的失利,作为君王与将军,自己应付全责,包括部下背后捅刀这一事。本来战争准备就不充分,得知先王去世,王位落到幼弟手中,一时兴起,怒发冲冠,听信胡吉谗言,匆忙出兵。外加情报侦查工作不足,严重低估对方指挥官的实力,误判形势,方落得今日之下场。

“殿下,我们如今有两条道可选。一条继续沿河南下,但三日内恐难遇到村庄。另一条向沙漠行三十几里地,便是拜达里沙浜城,再行半日便可到达。” 斥候兵来报,众将围了上来商讨对策,包括对俘虏大刑伺候的执鞭者。

“在城中扎营。” 执鞭者一口说道。众人点头附议。

“不行。” 一个洪亮的声音传来。正是方才救下阿奎的盾矛手。

他来到纳法图跟前,行完军礼,继续道:“这地段气候风云变幻,多有怪事发生,往来客商常以寻城为目的,最后都消失在了大漠中。我们应当远离沙漠,避开古城遗迹。”

纳法图对他投以敬重的目光。

这壮汉并非黑土之子,而是他们的世仇,漠南努比亚人的后代,祖上迁至埃及境内,当地人统称他们为“诺哈苏人”。努比亚人素来以善战闻名,战士腰上挂着豹皮箭囊,箭法那可真的不赖,两国交战时,埃及人就吃了大亏。此番随军包括八十名诺哈苏猎手,招募于亚穆城,表现极为英勇,多数战死沙场。

执鞭者不安地看了一眼诺哈苏人,说道:“在城池里落脚,总比在沙漠中露宿强,而且有城墙加护,哨塔瞭望,更利于大军安顿。”

众将再次附议,并对诺哈苏人甩以不屑之眼神,“笑话,外邦人对黑土之地的过往指三道四。” 这是打心眼里歧视排外。

纳法图洞若观火,见气氛有破裂的迹象,最后拍案道:“去那古城也无妨。我们好歹还是一支军队,不必像客商一样胆小怕事。”

实则他心里赞同沿河的路线,对深入荒漠实则心里没底;毕竟在出征前自己的老师兼上埃及总理大臣,就告诫他不要远离河畔。但无奈当下众望所归,他要是此刻站边“外邦人”,部下必反。

先头部队调转,往东边拐去。

目睹军阵变换,纳法图不禁又想起上个月的王运之战。不得不得不承认,曾经无人问津,无人知晓的师弟瑞玛,确有大将风范。以盾墙克制南军的箭雨,又以己方长矛对敌方战斧冲锋,战斧绕两侧奇袭轻装步兵,战术灵活,纪律严明,兵种配合完美,可谓一气呵成。

他叹了口气。看来老师萨瑟内特对自己仍有保留,将真正的本领传给了亲儿子,真是血浓于水啊。

过了晌午,太阳高照,滚动的热浪中出现一排人造物——暗黄的城墙。

正如斥候所说,他们快要到达沙浜古城了。此处百里无人烟,已是不毛之地,哪怕在最详细的军用地图上,也不再享有标记。

白冠兵们拖着疲惫的身躯,懒懒散散地涌入城门,先头士卒已经开始安营扎寨,分发食物了。

纳法图没有如往常一样,整顿军纪。如果还有什么是值得庆幸的,那便是后勤补给没有在战乱中完全丢失,尤其是水源——这才使大军苦撑多日而不抱哗变。

但其他人员物资是一败涂地,栽培多年的精锐边关军覆没,水军投降献船,攻城器尽失,再起兵北上的可能性渺小甚微,如今只求自保。

可北方人口是南方的数倍,贸易发达,资源丰富,若不以武力速胜,不出五年,单靠综合实力便可碾压南方。正因如此,红冠王庭才敢在纳法耶这小子登基不到两个月,公然削他兵权。

更糟糕的是,混战中他身先士卒,意外丢失了象征法老权威的黄金钩杖。那是先王特地留给他的,暗示了王位的继承人非他莫属。拥有代表畜牧者的钩杖与农耕者的连枷,即代表法老凡间的正统。现在王弟占尽物质与名誉上的优势。

这也是为什么他不愿杀死阿奎的根本原因,甚至主观上希望与其合作。

他兄长固然可恨,但撼动不了他们家族在黑土的地位。阿奎家族出身低贱,有异族诺哈苏人的血统,又世代从商,奈何人家财力雄厚,影响力遍及朝野,上至法老,下至奴隶,生活用品大多来自于阿奎建立的驼商系统,因此颇具名望。纳法图需要这样没有立场,只认利益的商人,尤其在战争期间,资源极端匮乏的情况下。

很多事情,不是拥有拳头就能搞得定的。

※※※

这一篇结束,我貌似是看到了部落时代与古埃及之间的微妙联系,虽然极为勉强,有点类似于「神话中再带神话」,但我总能感觉到那一股黑暗势力始终藏匿于两幅卷章的行字间。

「魔山」,「喋血」,「人族契约」...

这些名字究竟出自何方。通过这几篇零散的记叙,我父亲到底想要表达什么...

我转身看了一眼他遗留在阁楼中的各类笔记,冥冥中总有一种预感,他可能是在传递着某种信息,只是我暂且还未捕捉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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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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