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在夜市巷见到陶叔有些意外,他本就需要拄拐行走,雪这么深这么厚,他竟然还牵着他那刚满三岁的小孙子。
爷孙俩都穿着黛青色的棉袄,那个小家伙身上,还挂着个用边角余料做的布兜,脸蛋冻的红紫紫的,我听见他喊陶叔买东西。
“陶爷爷!陶爷爷!”
他抓着陶叔的拐杖,赖在一个卖冰糖葫芦的手艺人跟前,不想走。
陶叔笑得很和蔼,一只手松开拐杖在衣服兜里掏出几个钢镚儿,换了一串冰糖葫芦。
不过,小家伙拿了糖葫芦,好像并不急着大快朵颐,而且放进了他身上挂着的布兜里。
渐渐地,我发现了些异常,陶叔走得比以前慢了许多,不是因为大雪,也不是因为要照顾那小家伙的步伐,而是——陶叔好像看不清东西了。
他每走几步,都会停下来,那个小家伙也很懂事,会拉着陶叔的衣角,年纪那么小,就能给大人带路,他们爷孙俩,多么让人心疼啊。
我赶紧迎上去,就算他们来这里不是找我,我也没有理由看着他们如此艰辛。
“陶叔,您怎么来了?”
陶叔听见我的声音,放心地笑了,他稍稍转过头,对小男孩说:
“小诚,叫…叔叔好”
原来他叫小诚,是个好名字。小男孩从包里拿出那串糖葫芦,还有一件灰色的毛线背心。
“叔叔!这是我陶爷爷织给你的背心,还有糖葫芦,是我送给你的!”
我正要推脱,只见陶叔摸索着接过那件毛线背心,要放在我的摊位上。
“小栓啊,这是…我拿旧衣…改制的,不是什么…值钱的好货”
“天…冷,你在…外头…站着,多…多穿点”
我的手脚,在那一刻的确温暖了起来,我的心,却颤抖着。
“陶叔,您的眼睛…”
他老人家好像知道我要说什么似的,竟急着打断我。
“时好…时坏的,看你啊,还…看得清!”
我也不知道他们爷孙俩是怎么走的,只是,我决定,那个关于陶末身世的秘密,我一辈子也不能说出去!守护这个秘密,便是守护陶叔。
我也决不能再留在这里,让陶叔为我操心一辈子,他本就过得艰难,我在这里,以陶叔的性子,还会一直这么照顾着我,我心里,是过意不去的。
于是,我用我这几年做生意攒下的钱,买了一张南下的船票,开了春就走。
走之前,我想着能最后为陶叔做些什么,我想来想去,就是为陶叔做一根拐杖。做一根稳当又结实的拐杖,让他替我,陪伴着陶叔,扶持着陶叔。
我在夜市巷找了一些做木工的师傅,挨个请教,从选什么木料,到怎么裁,怎么打磨,都问了个遍,甚至还找人画了图纸,除了买船票,我剩下的钱,刚好够我选一根质地还不错的木头。
有谁知道,我裁木头的时候,倾注了多少愤懑,多少感激在其中。我愤懑,这世上好人总是受磋磨,我感激,能遇见陶叔这样的好人,虽说他从没口头教过我半句做人做事的道理,可是你只要在他身边,观他的一言一行,自然会受到感化,陶叔这个人,就如同普渡众生的菩萨一般。
那段日子,我一边照看生意,一边做拐杖,直到陶末的爱人找上我。她爱人看着也是个知识分子,不过和她哥不一样,很懂得尊重人,尤其是我这种没什么文化的人。
“你好!我是陶末的爱人,卢忠予”
他也不像寻常的知识分子那般西装革履,甚至还戴着我们这种手艺人戴的袖套,上面沾满了油渍。
“我想,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
他单刀直入,跟陶末是一路人。
原来,陶末前几日在医院产下一名女婴,只是,她产后贫血,输血的时候,才知道她的血型是A型血,而陶叔和陶末的娘,一个是B型血,一个是O型血。
“小末她,早就知道了,只是,能不能告诉我们,她的亲生父亲,到底是谁?”
原来,我被涂华带去问话的那天,陶末看见了,只是当时,她折回来取走陶叔放在我这里的陶罐,看到我跟着人上了轿车,并不知道我去见了什么人。
直到医生喊家属输血,她才发觉不对劲儿。
一开始,陶末她娘并不愿意陶叔去抽血,她自然是知晓陶末的身世的,可陶叔并不知道,他以为,人人的血都能有用。
“陶末的父亲,是涂华”
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我没有理由再瞒着他们,只是我仍然不放心陶叔。
“不过,这事,你们不可伤害陶叔”
那卢忠予是讲道理的人,他答应我,无论如何,他们夫妇都不会以此伤害陶叔,更会孝顺他的后半辈子。
没想到,这个秘密,在我走之前就揭开,卢忠予说,如果我以后需要帮助,可寄信到研究所,他会帮我想办法。
我拒绝了他,我想,一个人的离开,不需要太多人知道,也无须让人牵挂。
拐杖也做好了,我请求他替我送给陶叔。
“如果你们真的感激我,就把这根拐杖带给陶叔”
“以你们夫妇的名义,送给陶叔”
“那你呢?”
“我?我本就不属于这里,也不能一直活在陶叔的庇护下,我年纪还轻,出去闯闯”
后来我没有再打听过喻家人的消息,也不知道陶叔的消息,只是每当我接下一单生意,总会想起,陶叔教我制陶时,和我的对话。
“不管是人,还是物,你对他用心,久了,人会有温度,物会通人性”
我坐船走的那天,是我生平第一次坐船,这一走,竟然再也没有回去过。
三年又三年,有没有一个人,在时光中静静地等你回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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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拐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