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chapter 15 鱼群

归海煜的名字很特别,特别到整个帝国可能也找不到第二个姓归海的。

归海煜的性格也很特别,他性格好得像是从童话里走出来的。民间出版过诸多骑士和公主、骑士和民女的爱情故事,不少作者表示自己创作的原型就是归海煜。

在开放又包容的皇城,归海煜这个性情温和、待人有礼、真诚善良,长得也帅气有气概的骑士是不少妙龄少女们思春情动时躲不过的劫。他担任第三骑士团团长,主要业务之一是维持皇城治安,有趣的是,皇城不少混乱就是他自己、或者说喜欢他的粉丝们造成的。

对此归海煜深表痛苦,他既不喜欢那些漂漂亮亮的鲜花,也不喜欢吃写着“我爱你”的水果,更对那些满篇情愫的信件没有兴趣,他看到这些东西就头大,他巴不得这些东西离他越远越好,最好永远不要出现在他那简单粗糙的铁皮信箱里。

这些东西清理起来非常麻烦,有时候一些比较多疑脆弱的女孩还会在自己的东西上做标记,要是从垃圾堆里看到就要来找他哭天喊地。而对于归海煜来说,在他面前乱哭的女孩是简直是地狱的化身。

他一日和贺琛欢在公园的小山坡上喝酒谈天,瞧着贺琛欢那张有些失真的脸,半醉半醒间出声吐槽:“欢儿哥,我想不明白啊,真要比美貌我怎么比得过你这么个唇红齿白的小白脸儿,怎么没见少男少女们追你,一堆人天天奔着我骚扰。”

贺琛欢也没杠他,也不觉得冒犯或者别的什么,只是一笑,转过头对他说:“你真觉得我好看吗?”

归海煜转过头看他,贺琛欢拉平了嘴角。他平时总是挂着笑,看起来带着点慵懒的风情,但一旦止住了笑容,长眉微妙的弧度就显出若有若无的阴霾,长睫下的眼珠黑得没有一丝反光,空洞得像是一只苟活在世间的游魂野鬼。

好吧......这么一看确实诡异,让人喜欢不起来。

“如果哪个女孩子不懂事死追着你,你就不用给她留面子,直接骑马绕过去,让她们尴尬个两次就不会再有类似性质的事了,”贺琛欢躺在草坪上,头靠在自己的胳膊上,淡淡出声,“别那么善良。”

“都是十六七岁的小姑娘,都还没成年,大庭广众下丢人不好,”归海煜半躺着,坐起身来转过头瞧他,“而且骑士守则里也说......”

“也说什么?尊重妇女?归海煜,别人家的少男遵守骑士守则还可以勉强说是年轻气盛,富有理想主义情怀,你遵守骑士守则,我从中品出了一丝丝戏剧化的黑色幽默。“

归海煜干笑,没答话,咬着酒瓶边儿,又喝了一茬,贺琛欢没拦他。

归海煜正式成为骑士的那一天,教堂的修女为他们的盔甲祈福,秦淑的父亲,那位勇猛富有威望的将军亲自为他佩剑,那时候他很高兴,觉得自己有了新的活法。

然后呢,然后他就成为了治安小弟,一身功夫送给了西邻东村的鸡毛蒜皮上。今天帮一户人家抓一只鸡,明天帮那户人家找找偷跑出来的孩子。

后来升职、加薪,从治安小弟变成了治安队长,他成为骑士之前算是个刀尖舔血的人,如今“苦尽甘来”:每天的生活主旋律变成了上班鸡零狗碎,下班街边小摊、偶尔赛马,平和又惬意,心血来潮时还追追骑士小说。

人们总认为,那些现实里被迫金盆洗手的人儿往往都会偷偷怀念过去,甚至到最后再走上原先的老路,或者不甘于现在的平庸,郁郁不平,可归海煜并不是这样,他踏踏实实地工作,全始全终地扎在并不重要的琐事上。

归海煜常读的骑士小说里这么描述过一位老者:“一个人尚还年轻时,总觉得自己要成为世界的英雄,总觉得自己的人生要像小说一样回环曲折,然后迎来一个光鲜亮丽的结果。然后这点儿年轻气盛被世界温柔地驯养,有些幸运的人儿最终被磨得心如止水,安于庸常。”

归海煜深以为然。

所以他在得知自己即将继任第一骑士团团长时,并不是很高兴,他只想守着自个儿的一亩三分地,不想莫名其妙地升职加薪,他麻木地签下自己的名字,质问了临时辞职的贺琛欢。

皇城骑士团的默认高低和骑士团的数字序号毫无关系,第一骑士团团长辞职顺位应由第四骑士团团长继任,原第四骑士团副团长升为第四骑士团团长。然而贺琛欢和秦淑一样递交了辞呈,于是这个职位就落到了第三骑士团团长归海煜头上。

这趟升职已经很让他头疼了,更令他心烦的是他还没完全适应第一骑士团的业务他就接到了处理北岛的命令,这种处理好了功劳在皇室处理不好问题在自己的任务,相信没有任何一个骑士团团长能对它完全处之泰然。

归海煜:身为一个平凡朴素的打工人我感到了世界的不友好。

北岛、北岛,归海煜在心中默念,这个地方是如此得陌生又是如此得熟悉:这里其实是他出生的地方。

归海煜走在船上,独属于大海的声音是那么得单调,这声音早已重复了万年,以至于习惯了这声音的人们会将它习惯性地忽略。他在心底痛骂了一句,对着下属下达了一个特别的命令。

现在是秦一出来的第四天夜晚,他们白天上岛,夜晚在船上休憩,海上的夜黑得相当纯粹,圆月挂在天上,今夜没有群星。在床上打坐到一半的秦一适时睁开了眼眸,他招来了一旁待命的秦尧,让他把所有随行的秦家护卫都召集起来,一半人留意外面的动静,必要时候支援骑士团,另一半人护住自己所在的房间。

涌动的鱼群在游轮下机械地移动,它们前赴后继,运行方向明确却毫无目的,跟随本能和环境的指引游动,它们是人类和自然的傀儡。

一声凄厉的尖叫划破了夜晚的宁静,一位红裙裹身的娇艳女子瘫坐在露天甲板上,一动不动,无助惊骇地面对眼前的怪象:无数鱼群像赴火的飞蛾一样跃起,撞上船,落回海里,再度撞上船,海面上满是撞死的鱼群的尸体和反复跃起撞击的鱼群。

这些西装革履、仪表堂堂的人们在露天甲板上进行他们的派对,而此刻他们发了疯似的往船舱里奔跑,一张张惊骇的面容在夜晚里像是就地变成了一幅天然的暗黑油画。

第一骑士团各显神通,有开保护罩护住船身的,有用异能杀死鱼群的,有让鱼群产生幻觉互相撞击的,场面一度令人眼花缭乱,维持秩序的原船员慌里慌张,甚至有的自己都克制不住恐惧跑回了船舱。

秦家的一部分护卫怀着对自家少爷为何能提前预知现状的不解与敬佩加入了维持秩序的行列。

秦一待在房间,在这狭小的空间里只有他和一名守卫,这名守卫稳稳地站着,凝神留意着四周。秦尧武力值并不高,他被保护在了另一个房间里,门外守着秦家的其它守卫。

秦一一寸寸摸过自己的匕首,这把匕首相当朴素,没有任何额外的装饰,是贺琛欢扔给他的,一般被拿来和贺琛欢对练。刚到他手里时,比起秦家提供的那些武器,它粗糙,也钝,临上船前的几天贺琛欢要回了这把匕首,隔了几天后又送了回来。

依旧没有任何装饰,只是被磨得锋利了,匕首柄也不再粗糙,用起来莫名很顺手。

“我这个人,性格上有点叛逆,而且不太在乎会不会带坏徒弟,”贺琛欢那时候捏着匕尖,匕首柄对着秦一,轻笑着道,“我不太理解那些武学家们所谓的人用武器而不是武器用人,我只觉得有的武器,还是私人订制的好。”

记忆里的自己也有一把匕首,镶金的,比起防身的武器更像是贵族惯用的装饰品。秦一在上船前在这把匕首和长姐临走时送给自己的一堆东西里的匕首之间犹豫了一瞬,拿了这把。

他深呼吸了一口气,凝神展开了自己的异能。

他握紧了这把可能会用来保命的匕首。

与此同时,在遥不可及的皇城,另一个人也同时握住了他手里的匕首,这个人也同样展开了自己的异能,两种截然不同的异能在同一刻被展开,两把截然不同的匕首在同一刻被握紧,就像某种冥冥之中举行的一场神秘的仪式。

一把匕首没沾过血,被人握着保命,一把匕首已经杀了太多的人,不过也并未生锈。

秦家现任家主秦珏摸过嘴角的鲜血,坦然地笑了笑,他随便拉过一个椅子坐了下来,丝毫没有身为将死之人的恐慌和不舍,他的笑容很浅淡,但笑得扎扎实实,简单的表情里似乎蕴含了无限的快乐。

“我认得你,小朋友,我认得你,”这位家主笑得相当和蔼,似乎每一个鱼尾纹都拼命地在表达善意,他是如此的惬意,仿佛他应该是凶手而不是被害人,“你是余家的孩子......你叫什么,叫......叫,叫余常?”

对方并没有答话,只是沉沉地看着他,鞠躬行了一个礼。

“挺好,挺好......当初错看了你,应该重点培养你的,”这位家主似乎有一些力竭,说话断断续续还带着气音,“你可比那谁有能力多了,多好的孩子啊,多好的孩子,你为什么不姓秦呢。”

对方依旧没有任何答话。

“孩子,你过来点。”秦珏说。

对方停顿了一小下,最后还是走近了秦珏。

秦珏站直了身子,拍上了他的肩膀,他瞳孔微缩,出于本能迅速想要脱离,却仿佛被什么定住了一样站在了原地,动弹不得,浑身发抖。

“你知道吗,小朋友,南国是个神奇的国度,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异能。其中有一个小姑娘对我一往情深,在我身上种下了这个异能。”

秦珏笑了笑,无视了对方断断续续的声音,也许他在求饶,也许他在哭泣,又或许在呻吟,但发动了异能的秦珏现在什么都听不到了,秦珏缓缓地、温柔地接着说道,“不过那些事儿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可爱的孩子,此刻,你想要得到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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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睛究竟是什么色号的
连载中南城有个背包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