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24常春藤(中)

看着郑时惜忙进忙出的身影,一股莫名的委屈在沈斯逸心里翻涌。这周的升旗仪式,6班终于拿到了流动红旗,但上台领奖的那个人却是郑时惜。虽然沈斯逸知道班主任他老人家可能只是出于就近原则,所以选了排在班级最前面的体委上去,但一想到他跟李儒风、袁冉他们并肩站在一起俨然一副班长的模样,自认为为班级劳心劳力的沈斯逸还是愤愤不平。又想到之前在班里流传的换班长谣言,敏感又自负的他只感觉胸口被压了一块天外大陨石,难受得喘不过气。

从物理办公室里无精打采地出来,午休时间已所剩无几,今天是周二,下午第一节是体育课,他还是直接去排球场吧。

上了半个学期,这是他头一回那么早来操场。下午上课时间是13:30,这会才13:18,篮球场上、排球场上、乒乓桌前就挤了不少人。

选排球的女生比较多,但大部分都是2班和10班的,她们三五成群凑在一起闲聊,沈斯逸也插不上什么话。

课代表整队完毕,排球老师就宣布了期中考内容——两两一组对颠十个回合,今天先练习,等下次上课就直接开考。

“解散,你们自行组队吧!”

不知道是不是其他人在上课前加装了磁铁,排球老师话音刚落,排在沈斯逸附近的男男女女就自动吸附到一起两两结合,徒留他一人在原地尴尬。

这节课共有38人,但今天2班请假了一个,剩下37人是个奇数,除以二的结果是十八余一,沈斯逸刚好是余出来的那个一。

本想将目光投向李念谨,结果她在老师宣布两两组队的下一秒就跟边上唐雨青互换眼神,确认同一组。10班一共就3男6女选了排球,基本互为室友,早就心意相通勾肩搭背地离开了。

找不到伴的沈斯逸又羞又恼,紧咬牙关,紧抓校裤。他隐约感觉附近好像有无数道目光正饶有兴致地盯着他看,两颊霎时涨得通红。

你不是交际花吗,怎么现在连个队友都找不到了。沈斯逸啊沈斯逸,你的名声已经臭到全年级闻名了吗?

三秒钟后,沈斯逸双拳紧握,决定腆着老脸,先找到中意的人选加入,然后问老师可不可以三个人一组。

思忖片刻后,他将希望寄托在了傅寻身上。

不远处的傅寻正和同行的白净小男生打闹,那个白皮男孩之前沈斯逸在校学生会里见过,叫陈筱洲,是生活部的干事、10班的劳动委员。

似是感知到了有人在看他们,陈筱洲停止了打闹,示意傅寻回头。

善解人意的傅寻看见沈斯逸那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就知道他想干什么,回头看陈筱洲点了点头,便将排球夹在左腰,高举右臂,招手示意沈斯逸过来一起。

好在平素广结善缘,沈斯逸今日终是体会到了何为“善有善报”。

几周前的一节体育课下课,陈筱洲被飞鸟空袭,沈斯逸递给他纸巾开玩笑说一元一张,陈筱洲边清理边大骂沈斯逸是“奸商”。

下课后沈斯逸同他们二人致谢告辞,转身去了羽毛球班里找李儒风进行情绪勒索。

可说实话,找李儒风也是枉然。他的性格讲好听点是“淡然通透”,讲难听了就是“心如槁木”。说得再多也只能换来一句“这看起来可不妙”“这听起来可不妙”。

罢了,他本就是这样的人,或许在这方面,终究还是柏昱涵更能与他感同身受吧。沈斯逸自知没趣,又换了个话题提起了傅寻。

“傅寻?他这几天中午么可忙了,听说学校有意培养他主持元旦文艺晚会。这好像还是他第一次当主持人,不过么据说领导那边似乎都很满意。老师还说他,明明很聪明的一个人,一点就通,考试却总是差点意思。”

这番话就跟一缸醋似的,哗啦啦地灌进沈斯逸的大脑里。他羡慕,却也百思不得其解,傅寻在学校里唯一一次抛头露面就是9月底的演讲比赛,可是那场比赛全场男生名次最高是明明他沈斯逸啊!为什么老师注意到的却是傅寻,他也不是传媒中心那边的人。

从小学开始,沈斯逸就经常在学校的大型活动上担任主持,和镜头打交道的次数少说也有十余次了,经验和能力在同龄人里就算不是佼佼者肯定也谈不上差,为什么现如今到了高中,会输给一个小白,只剩坐在角落里鼓掌的份,连老师的法眼都没有入。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比自己更会飞更会叫的鸟自然也不少。傅寻浓眉大眼,口齿伶俐,选他自然也是情理之中,沈斯逸知道他优秀,但却想不通自己与他相比差在了哪里,急要一个能够说服自己的理由——关于他为什么连考虑都不被校领导考虑呢?

虽然“学习事业”上一直磕磕绊绊,“干部事业”上一点也不亨达,“传媒事业”上更是查无此人,但好在“文学事业”上他还是小有成就的。暑假结束前赶出来的一篇征文在市里获了奖,陈建明通知他周日中午穿好制服去领奖,同行的还有几位高年级的学长学姐,因为比赛的主办单位是市团委,所以会由王文彦陪着他们一起。

这么一看,生活还是有些盼头的。沈斯逸站在天台之上,右手边是红晕遍染高楼,左手边是深蓝的黑夜,孕育着一只饕餮,将光亮一点一滴慢慢蚕食鲸吞。望着红日西沉,沈斯逸却觉得生活日渐明朗,黎明也终将迎来拂晓。

本想在自己前几日落笔的地方再添上一句,蹲下来仔细看却发现,早已有人给了他回答。

既然阳光注定来临,那你只需等待。

有意思,这破地方居然还有别人来造访。

这人的字写得很小,每个字还都有些歪斜,但是横平竖直,总体还算工整,不像沈斯逸早已习惯连笔,谈不上凤舞龙翔,但也足够叫人眼花缭乱了。

就是这个字,怎么越看越有点眼熟啊?

不管了,就当在这个学校里还有一个笔友吧。在离上一条留言差不多三厘米远的地方,沈斯逸摸出从教室里顺走的白粉笔,龙飞凤舞地写下——

愿非所得,何解?

打牌事件以后,有没有人信自己,沈斯逸已经不在意了,反正这个班再过半年也会散的。他满脑子只纠结一个问题——高二到了新的班级,自己应不应该再对管班的事情那么上心,是不是要调整一下自己的状态了?

谁家做班长做成他这狼狈模样,人家什么都不管班里照样太平,自己劳心劳力惹得一身骚不说成绩也没提上几分。

烦呐!

把头发揉成鸡窝的沈斯逸给脖子做了个放松操,抬头看自己还有什么作业没写完。

陈建明有一个很伟大的优点,那就是他几乎一个星期才布置一次语文作业,就算布置了也从不检查。也许他觉得那么大个人了天天催没意思,也许他知道语文在现在这个时候的地位过于卑微,就不做自讨没趣的事情了。

英语倒是有几页书上的练习还没写,这是小事,明天还要听写作文模板,他今天晚上得抽出半个小时好好搞定。

历史、地理、化学这几门课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沈斯逸都是晚自修前就争分夺秒写完的。这么一看,好像就又只剩下了数学和物理。

今天数学是抄题目做的,自修课投影题目的时候他在写历史,等下找李念谨要一份吧。

物理发了张必修一题目集锦,今天只做选择题部分。

等等,沈斯逸扶了扶眼镜,瞪大双眼,死死盯住黑板。他好像想起来了,黑板上的字迹,和刚刚天台上的似乎出自一人之手!

趁着下课,沈斯逸摸出了自己平时藏在课桌里的手电筒,一路小跑上天台,按照字迹一笔一画地慢慢临摹,拿到教室里对着物理作业比对。

“既然阳光注定来临,那你只需等待。”

“物理:1.订正作业,明天检查。2.练习卷(只做选择题)。”

这两段文字的字迹都很小,而且习惯性向□□斜,点和提都写得趋于平整,逗号的尾巴细而长,最重要的是那个“只”字,最后一笔都拖得特别长。

难道真的是他,那他知不知道这是自己的留言?

如果知道的话,前些日子还对自己不理不睬的,星期一把自己砸了连句道歉也不愿意当面说,现在怎么倒学会偶像剧里深情人设的那套了?

大脑飞速旋转,沈斯逸像放电影似的开始回忆起郑时惜的作息。

他最近有时候会和万兴他们黏在一起,其余时间不是去高二找球友就是独来独往,早上离寝比自己早,晚上回寝室也比自己早,平时课间他都很少出去,午休时间在午睡,晚自修前一般泡在体育馆,能作案时间不过是早自修开始前、午睡前、晚自修前还有晚自修结束后这四个时间段。

一般来说,太早太晚的时间段正常人都不会选择,更何况晚自修结束后全楼都会熄灯,黑灯瞎火地爬上去也不安全,更不方便写字,因此沈斯逸把范围缩小到了午睡前和晚自修前。

他刚从天台离开的时候,第二条留言还没有被回复,现在已经要9:00了,那估计他也不会再上去了。

如果可以,沈斯逸真想在天台入口的那个台阶上涂上油漆,或者给他一盒曹琴默同款蜜合香,悄咪咪藏在天台。只要郑时惜经过,就能留下油漆鞋印或者挥散不去的香味等证据等待他去检验。

一夜的淅淅沥沥,剪尽了深秋最后一抹黄。一场秋雨一场寒,沈斯逸裹紧了棉风衣校服外套,不让冷气有机会钻进去。

由于场地湿滑,大课间并没有出操。朱孟桐捧着听写本来见缝插针,占用了十分钟。

等她离去,大家也各自活动起来,郑时惜起身,径直往前走,在讲台边停留了不到一秒后走前门离开了班级。6班在二楼,上到天台需要经过东侧楼梯,但郑时惜却往对面教学楼的方向去了,似乎是要去他高二的旧友。

难道真是沈斯逸多想了?他装模作样地抄起一本英语书,前脚刚要走出教室,英语课代表后脚就抱着听写本回来了,点了一串名字让他们去办公室重听。

非常不幸,沈斯逸就是其中之一,他好想给浅蓝色的必修一封面来一拳,打得它鼻青脸肿。

等沈斯逸垂头丧气地回来,纪可璇刚好从他身边路过,提醒他低头。沈斯逸这才发现自己鞋带早已散架,原本的白色被踩灰色,还有点湿漉漉的,摸起来真有点恶心。往右退一步,在教室后门蹲下,刚给自己打上一个双重蝴蝶结,一只跟船一样长一样大的鞋子就从他的视野里闪过。

黑绿白相间的配色,高帮的款式,鞋底还粘了一片常春藤叶……

常春藤叶!

猛一抬头,沈斯逸那道疑惑又震惊的目光正正好撞上了郑时惜。在目光与沈斯逸接触的那一瞬,他先是错愕,随后眉心微皱,面色一沉,下意识躲开了沈斯逸的目光。

此时上课铃声正好响起,政治老师夹着被他卷成煎饼的??经济生活??走上讲台。沈斯逸也开始了长达一节课的神游。

等他再度登上天台,眼前的景象与前几日相比早,更显荒芜与寂寥。

原先看起来平整的水泥地现在处处是水洼,远远望去千疮百孔,像罪大恶极的犯人被戳了千百个透明窟窿遍体鳞伤,又像身负顽疾的病人皮癣斑点毒疮长满全身。

经过一夜的洗刷,不少藤叶都零落到了地上,或雨水粘在水泥上仰头问天,或躺在水洼里徘徊踌躇。剩下那些死命抓住墙壁不放的,倒是比前几日更有生气了,全无寒冬将至的颓败之态,或许它们也明白,一旦撒手,等到它们的就是泥淖与尘土。

顽强地存活总好过凄惨地离去。

托设计师与工程师的福,沈斯逸挑的地方有屋檐遮挡,还靠近室内,不然经过一晚上的洗礼,碎石和粉笔写成的文字恐怕早已模糊不清。

“岂能尽如人意,但求问心无愧。”沈斯逸反复呢喃着,琢磨起了字里的意思,字面的笔迹。

字迹依然向右偏,似乎也是用粉笔写的,“尽”字的最后一点也被脱得很长,“愧”字的竖心旁看着像“??1-”,右边的“鬼”起笔甚至都从撇被篡改成横,那么鲜明的个人特色,除了郑时惜也没有别人了。

现在可以确定,回复留言的人应该就是郑时惜了。但郑时惜知不知道是和他留言的人是谁,这可就不好说了。

看他最近的态度,要是知道了是自己,那搞不好都不愿意再上来了。沈斯逸撇了撇嘴,摇了摇头,耸了耸肩,抱着膝盖蹲到了地上。

这样宽慰人心的话,也让身处深秋初冬的他感受到了阵阵暖意。不知怎的,他似乎很享受这种一问一答的方式。满腹的心事有人愿意倾听,还能提供情绪价值,陪他度过这段黎明前的黑暗。

他知道对方是谁,对方却可能并不清楚他的身份。这种我在暗他在明的神秘感与刺激感,可真是有意思。

既是这样,那似乎两个人一直这么隔着这层窗户纸,用文字交流也不错。没准过几日,还能有他开解郑时惜的机会呢。

沈斯逸摩挲着下巴,面带喜色地点了点头,刚要落笔留言,却听见了上楼梯的脚步声。

我天,是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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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昔
连载中青衫懿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