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山腰的疗养院外,夕阳西下的余晖里,如今骨瘦嶙峋的陈丽琴再次问裴寻:“你是筠筠的同学吧,你叫什么名字呀?”
“是的阿姨,我叫裴寻,非衣裴,寻找的寻。”沉稳的青年上前两步和程筠比肩,慢慢说出了和从前一样的话。
远处的虫鸣从天边传来,风卷得树叶沙沙作响,程筠有些酸楚地别开脸。
“裴寻...”陈丽琴轻轻嘟囔着这个名字,察觉到几分熟悉,须臾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拍了拍手:“我听筠筠提过你。”
“你是他来这里之后交的第一个朋友。”
裴寻也慢慢蹲下身,注视着陈丽琴,慢慢笑了下:“我知道的,阿姨。”
“程筠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但我希望我们不只是朋友。
程筠侧过脸看向裴寻,对方硬挺的眉眼在逆光中显得棱角分明,眼神却柔和得不带一丝攻击性,仿佛要被暖融融的阳光同化。
吃过晚饭后不久,陈丽琴就在轮椅上睡着了。
程筠从护工手里接过毯子,动作很轻地替她盖上,后退两步把推轮椅,裴寻则一直在他身后两步的地方跟着他。
把陈丽琴安置到床上后,裴寻拍了拍他肩膀,递给他一个眼神。
程筠和裴寻一起除了房间,站在房门外的走廊上,裴寻说:“伯母的情况看起来不太好。”
这已经是很委婉的说法了,实际上应该是非常不好。
从刚才的对话来看,陈丽琴的病已经不轻了,她的记忆还停留在十年前,时而清醒时而恍惚,这不是什么好现象,更何况陈丽琴相对这个病的其他患者来说还很年轻。
裴寻在医院的精神科也遇见过这种患者,他们大多数年纪都在七十以上,一开始可能是神志不清记不得人,到后面甚至失去基本生活能力,许多患者的家人在最后都不会选择住院,而是让患者在家里自然老死。
在医学上,这种病还没有明确适用的治疗方法,往往将患者和他们的亲属弄得心力交瘁。
程筠显然知道陈丽琴的病情,可他对此依然束手无策,只能寄希望于母亲偶然的清醒,毕竟陈丽琴现在虽然精神失常,却不像几年前那样尝试自杀,少数清醒的时间也是在发呆。
程筠还很清楚地记得那一天,他在洛杉矶的一家餐馆里刷盘子,忍受食物的酱汁连同餐厨里特有的气味,还有四周嘈杂的环境。
他是没有资格成为前台服务生的,因为大多数员工是本土居民,他们借用便利能够在餐厅里得到更多的小费,而在后厨打工的服务生却不会有这种待遇。
麻木地洗完最后一个盘子,程筠才发现夜幕已经黑成一片,因为云层的遮挡和并不好的空气质量,夜空中没有一颗星星的点缀。
漫无边际的黑。
餐厅外的嘈杂已经散去,留下一种沉闷的寂静,他手里的最后一个盘子因为没有拿稳,重重地摔在地上,发出清脆的一声响。
店主皱着眉要求他赔偿这个盘子的损失。
等他处理完一切去看陈丽琴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地下室里很安静,连一丝声息也没有。
他和陈丽琴挤在一间狭小的屋子里,中间仅用一片窗帘阻隔,往日他能从窗帘的那面听到低低的啜泣声,今晚却什么也没有。
“妈?”他低声叫了一句,对面没有任何动静传来。
“妈!”程筠提高了音量,大声喊了一句,仍然没有动静,他回来的时候分明在玄关看到了陈丽琴的鞋。
连续叫了几声后,程筠拉开了中间的窗帘,看起来陈丽琴躺在床上睡得很安稳,他松了口气,走上前替陈丽琴掖了掖被角。
这是他习惯性的动作,可那天的程筠是那么庆幸于这个每日的惯性动作。
他发现了地面上掉落的安眠药,发现了陈丽琴轻得几乎听不见的呼吸和发紫的嘴唇。
美国的医疗费真的很贵,他因此背上了一笔新的债务,好在发现得及时,陈丽琴的命最终保住了。
可陈丽琴不再像从前那样歇斯底里地哭喊或是低声地啜泣,她的脸颊因为不愿进食慢慢消瘦下去,整个人像一个气球,因为针眼的存在迅速瘪了下去。
记忆里温柔的母亲不再,只剩下一具勉强活着的行尸走肉。
回忆的力量是很沉重的,它像一颗沙,从记忆的荒漠里吹来,因为狂风的裹挟化为一场漫无边际的沙尘暴,让程筠的眼眶不自觉迎风落泪。
“我问问张主任,他或许会认识这方面的专家。”裴寻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恰见走廊的灯光照彻程筠脸上的泪痕。
程筠听见裴寻和听筒对面的人交谈了一小段时间,然后用很轻的力道擦干了他脸上的眼泪,说:“别担心,一切交给我。”
程筠忽然从这个很亲密的动作里察觉到一点心安的力量。
-
程筠还是和裴寻回了家。
再次踏进裴寻住的这间房子,程筠搬了一小个行李箱,里面装了些换洗衣物,他换上拖鞋,很快和跑过来的旺财饱了个满怀。
“旺财,我又来了,有没有想我啊?”程筠把旺财抱在怀里,狗狗热切地舔舐他的脸颊,身后的尾巴摇成螺旋桨。
人是很奇怪的生物,对身边的人很难吐露心声,对这些可爱的小动物却能轻易地表达喜欢和思念。
“你先去收拾东西吧。”裴寻看着一人一狗亲密的动作,急不可察地皱了皱眉,催促程筠去客房。
程筠恋恋不舍地松开了旺财,搬着行李箱去客房,旺财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
分明是一只不太愿意动弹的老狗了,一遇到程筠就跟小狗一样,一刻都停不下来。
或许万事万物之间都将一个缘分,显然旺财和程筠就很有缘分。
“你很喜欢旺财?”裴寻半个身子倚在门框上,看着旺财在程筠面前蹦蹦跳跳。
程筠一边收拾衣服一边回答:“还好。”
他对这些小动物都不排斥,至于对旺财格外的偏爱——
一方面是因为旺财很黏他,对可爱的生灵他不会讨厌,另一方面是因为旺财作为一中门口的狗,承载了太多的过去,潜意识里他总觉得旺财代表了些什么。
他一直是个很念旧的人。
旺财这时候才发现从刚才起就一直被冷落的衣食父母,凑到裴寻腿边讨好地摇了摇尾巴,裴寻伸手在他圆圆的脑袋上捋了一把。
手感还不错。
“你也很喜欢旺财吧,你朋友圈都是旺财的照片。”都快成小狗日记了。
裴寻露出一个很淡的笑容,又很快隐没,说:“还好。”
“什么叫还好啊,分明就是很喜欢嘛。”程筠以前翻过裴寻的朋友圈,没有设置什么权限,也没有限制哪个时间段不可见,在一个失眠的夜晚,程筠翻遍了裴寻的整个朋友圈。
旺财的第一张照片出现在五年前,那时候的旺财看起来还是一只年纪不大的狗狗,没有花白的胡须,带着可爱的挂牌站在屋子里。
每一条旺财的朋友圈都没有配文。
裴寻没有和他纠缠这个话题,只是说:“也许吧。”
这世上很多东西都是爱屋及乌。
他当年蹲在校门口喂旺财时,并没有要把它带回家里的想法。
毕竟养了它就要负责,不能随意抛弃,要定时喂它吃饭,带它遛弯,对于十几岁的男孩来说,其实并没有多大吸引力。
裴寻一个人生活,但他并不觉得自己孤独,也不需要养一只麻烦的小狗。
只是偶尔路过校门口的时候会觉得它很可怜,恰巧自己手里有东西可以喂它,为此耽误几分钟上课时间对他来说根本无所谓。
旺财很聪明,很清楚地分辨出眼前的男孩对它没有恶意,还时常给自己吃东西,一来二去只要在校门口见到了裴寻,就会凑过来抱着他的小腿讨要食物。
裴寻也因此改掉了不吃早餐的坏习惯。
他和程筠的第一次见面其实是在校门外的花坛边,他刚刚喂旺财吃完东西,侧目一瞥就见到和他穿着一样校服的男孩站在不远处,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两人的视线交错,他看到那双在眼尾微微上扬的漂亮眼睛。
程筠背着黑色双肩包,穿簇新的白色球鞋,用好奇的眼神打量着裴寻和他面前的小狗,晴天,烈日,头顶树荫下的蝉鸣,这些记忆从尘封很久的地方出现,又很快消失,最终只留下了那双会说话的漂亮眼睛。
后来的很多次,他喂旺财的时候都能撞见程筠,对方往往是看他一眼然后一言不发地离开,直到他们成为朋友,他们一起喂食偶尔出现的小狗。
再后来程筠说:“你比他更可爱。”他笑得眼尾弯弯,煞有介事地说,“裴寻,不如下次我们去把那只小狗领养了吧。”
裴寻想,养狗太麻烦了,可他不愿意程筠的希望落空,于是默认了他的请求。
可旺财没有再出现过,或许是被别人领养了,或许是换了片地方讨食了。
“好可惜,如果可以养它就好了。”程筠连续几天没有见到熟悉的小狗,很失落,“这样我就每天写日记,记录它的成长,听说小狗每天都不一样。”
小狗的确每天都不一样,只是裴寻再次捡到旺财的时候,它已经是一只一岁多的大狗了。
程筠走后,裴寻找遍了所有他们从前去的地方,最终在路边找到了这只被雨淋湿的小狗。
那天的雨很大,雨滴砸在身上甚至有轻微的痛感,天空闷雷滚滚,偶尔有闪电划过的紫光,很恶劣的天气,大街上没有行人。
旺财蜷缩在路旁的草丛里,呜咽着叫了好几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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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念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