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誉化作女儿身的变故,让客房里的气氛僵得能冻住冰碴子。
他垂着眸轻抚自己柔婉的眉眼,又捏了捏肩头纤细的轮廓,往日清亮的少年音换成了软糯娇柔的女音,一开口便带着哭腔,眼圈泛红的模样我见犹怜,可配上一身男儿装扮,再加上局促不安的神态,违和感直接拉满。
乔峰坐在一旁眉头紧蹙。
林时初则挠着脑袋手足无措,愧疚与好奇在心里搅成一团乱麻,脚尖还在地上无意识地画着圈,满脑子都是怎么把这乱子圆回来。
三人围坐在桌旁,目光齐刷刷钉在桌面那支杂毛骷髅笔上,皆是愁眉不展。
段誉红着眼眶,轻轻拽着林时初的衣袖,声音柔得发颤,又满是急切:“三弟,你再用这支笔试试好不好,求你把我变回去,我这般模样,别说寻亲访友,连出门都要被人当怪物看。”
林时初看着他泫然欲泣的样子,心里过意不去,忙不迭点头应承,拍着胸脯一脸笃定,甚至还煞有介事地搓了搓手,像是要施展什么了不得的本事:“二哥你放宽心,这次我仔细画,铁定能把你变回去,绝不再出岔子!”话音刚落,他一把抓起桌上的怪笔,抽过一张白纸,也不细想,握着笔杆就在纸上胡乱勾画,笔尖依旧划不出半分墨迹,他却毫不在意,只一门心思要扭转眼前的局面,嘴里还念念有词,像是在念叨什么变回去的口诀。
乔峰坐在一侧,眉头拧成疙瘩,目光紧紧盯着林时初的动作,心里暗自打鼓:这顶砸穿向来毛手毛脚,做事全凭一时兴起,此番再试,指不定又要捅出什么娄子,可眼下别无他法,只能由着他试上一试。
纵是满心担忧,他也终究没出言阻拦,毕竟段誉如今的模样,实在是窘迫至极。
林时初握着笔涂涂画画半晌,心满意足地捏着画好的纸,就要往段誉跟前递。段誉看着那张平平无奇的纸,莫名心头发慌,下意识往后缩了缩,可转念一想自己这副模样,又咬咬牙,闭着眼伸手接住了纸张。
没有刺眼白光,也没有炸耳声响,可等段誉再睁开眼,伸手摸向自己脸颊时,指尖触到一片粗硬扎手的触感,他心头一沉,慌忙拿起桌上的铜镜一照,瞬间惊得魂飞魄散——原本娇俏柔婉的脸上,竟硬生生冒出一圈浓密黝黑的络腮胡,黑黢黢的胡须爬满下巴脸颊,根根粗硬显眼,衬着他娇柔的女相、纤细的身姿,怪异又滑稽,惊悚中透着十足的荒诞,活像话本里走出来的精怪,连他自己都盯着镜子,半天发不出声音。
林时初凑过去一瞧,眼睛瞪得溜圆,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往后退了两步,差点撞翻桌腿,手还指着段誉,半天憋出一句:“二哥……你这胡子,比乔大哥的还气派。”
乔峰也猛地站起身,虎目圆睁,平日里沉稳冷硬的脸上满是错愕,嘴角不住地抽搐,愣是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周身的气场都乱了分寸。
段誉看着铜镜里女身配大胡子的自己,眼泪瞬间决堤,声音哽咽得不成样子,又急又气,抬手就想把胡子扯下来,疼得龇牙咧嘴也不松手:“三弟!你看看你做的好事!我……我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还不如一直是男儿身!”他捂着脸颊,肩膀不住颤抖,那副委屈又惊悚的样子,让林时初心里越发愧疚,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只能不停摆手道歉。
“二哥对不住对不住,我真不是故意的,谁知道这破笔净添乱,我再试一次,这次肯定精准把你变回来!”林时初慌手慌脚就要再次拿笔,乔峰眼疾手快,一把按住他的手腕,语气凝重得不容置喙:“够了!万万不可再试!这笔邪性乖张,你再胡乱折腾,段兄弟怕是要被你改得面目全非,届时再无挽回余地,谁都担待不起!”
段誉也拼命摇头,看着那支骷髅笔,眼神里满是惧意,头摇得像拨浪鼓,哪里还敢再让林时初动笔。
林时初看着两人如临大敌的模样,只好悻悻地放下笔,耷拉着脑袋,脚尖在地上蹭来蹭去,满心都是委屈,他明明是好心补救,反倒越帮越乱。
乔峰见他安分下来,心头微动,想着或许是林时初使用之法有误,自己与段誉亲自执笔,说不定能寻到恢复之法。
他伸手拿起怪笔,学着林时初的模样在纸上画了几道纹路,随后将纸掷于地上,可等了半晌,纸张安安静静躺在原地,半点异状都无。
段誉见状,也鼓起勇气接过笔,指尖微微颤抖,在纸上认认真真勾画,可无论他如何下笔,如何变换花样,那张纸都毫无反应,怪笔如同废木一般,没有丝毫灵光。
两人对视一眼,皆是满心惊异,这才后知后觉发觉,这支笔仿佛认主,唯有林时初能催动它的奇效。
“三弟,只得劳你再出手,只是切记,万万不可再往段兄弟身上用,寻旁的物件试手便是。”乔峰沉声道,语气里满是无奈,眼下唯有此法可行,只能再让林时初尝试,只是绝不能再拿段誉冒险。
林时初立马来了精神,头点得如同捣蒜,拍着胸脯再三保证,还特意把笔抱在怀里,像是护着什么宝贝:“大哥放心,这次我绝对守规矩,找些花花草草、石头木块试,绝不让二哥再受半点罪!”
几人不敢在客房内折腾,生怕重蹈炸穿楼板的覆辙,悄悄揣好纸笔,蹑手蹑脚溜出客房,绕到客栈后方的僻静巷子。巷子里杂草丛生,堆着废弃的破木、石罐,鲜少有人往来,正是试笔的绝佳去处。
林时初握着笔,在纸上画了和此前一模一样的符号,攥着纸瞄准一丛枯黄的杂草,用力掷了过去。纸张轻飘飘落在草堆里,悄无声息,杂草依旧蔫头耷脑,半点变化都无。他不死心,又画了一张,朝着墙角的野狗扔去,那野狗只是抬眼看了看,甩甩尾巴就跑了,压根不理会这张废纸。
“奇了怪了,怎么不灵了?”林时初挠着后脑勺,满脸不解,不肯罢休的他接连画了十几张纸,轮番朝着巷子里的石块、破桌、废罐扔去,甚至还对着路过的野猫试了一次,可无论目标是什么,纸张都石沉大海,怪笔彻底没了动静,仿佛之前的种种奇效,全是众人的幻觉。
他越试越急,嘴撅得能挂住油壶,蹲在地上盯着怪笔,又是吹气又是摇晃,愣是想不出半点法子。
乔峰与段誉站在一旁,看着林时初一次次尝试,一次次碰壁,心里的惊异渐渐化作深深的无奈。
段誉摸着脸上扎手的络腮胡,愁容满面,眼底满是绝望,只觉得自己怕是要永远顶着这副诡异模样,在旁人的异样眼光里度日,连头都不敢抬。
折腾了大半个时辰,几人皆是身心俱疲,只好悻悻作罢,转身走出巷子。
林时初心里满是不甘,走在最前面,脚步拖沓,路过客栈正门时,一眼瞧见门边矗立着一棵粗壮的老槐树,枝繁叶茂,树冠如伞,树干比两人合抱还要粗。
他心头一动,想着反正试了诸多物件都无果,不如再做最后一次尝试,权当死马当活马医。当即握着刚画好的纸,抬手就朝着老槐树扔了过去,还小声嘟囔:“就最后试一次,再没用就把你扔了。”
纸张刚一触碰树干,惊人的异变骤然发生!
原本古朴暗沉的老槐树,瞬间泛起淡淡的莹白光芒,从深深扎入地下的树根,到树梢最顶端的细枝,一点点亮起,光芒柔和却清晰,即便在白日里,也格外惹眼,如同缀满了细碎的星光。
路过的行人先是一愣,随即纷纷驻足,瞪大双眼朝着槐树看去,嘴里发出阵阵惊呼,脚步不由自主地围拢过来。
“我的天!你们快看那棵树!居然在发光!”
“活了大半辈子,从没见过这等奇事,这树莫不是成精了?”
“快来看稀奇啊!客栈旁的老树发亮了,这可是祥瑞之兆啊!”
吆喝声一传十、十传百,不过片刻功夫,客栈门前就围满了人,男女老少挤得水泄不通,有人踮脚张望,有人指指点点,还有人拉着家眷赶来围观,更有商贩干脆停下担子,凑在人群里看热闹,喧闹声此起彼伏,整条街都被彻底惊动,热闹得如同赶集一般。
乔峰见状脸色微变,伸手拽住林时初和段誉,压低声音急道:“快走!人越来越多,被围上就麻烦了,免得惹出无妄之灾!”
三人趁着人群只顾着围观奇树,低着头缩着肩,快步从人群缝隙里溜进客栈,三步并作两步冲回客房,紧紧关上房门,靠在门后长舒一口气,才算彻底安心。
段誉凑到窗边,悄悄掀开窗帘一角,看着楼下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还有那棵在白日里愈发亮眼的槐树,无奈地叹了口气,有气无力地说道:“三弟,你当真是走到哪里,都能搅出这般惊天动地的动静。”
林时初摸了摸鼻子,看着楼下沸沸扬扬的场面,也知道自己又无意间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缩了缩脖子,不敢多言,心里却暗自嘀咕,这破笔时灵时不灵,偏在一棵树上闹出这么大动静,实在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没过多久,就听见楼下传来客栈老板乐呵呵的吆喝声,嗓门大得能穿透楼板。
老板原本是个满脸愁容的汉子,这客栈生意清淡,他整日愁着房租开销,如今看着发光奇树,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在大堂里来回踱步,逢人就炫耀:“各位客官,咱这客栈可是风水宝地,这奇树可是独一份的景致,今晚要住店的可得赶紧,晚了可就没房了!”
白日里,老槐树的光芒尚算柔和,可当夜幕降临,夜色彻底笼罩整座城镇,那棵槐树的光芒骤然暴涨,莹白的光辉璀璨夺目,如同挂满了夜明珠,将客栈周边照得如同白昼,哪怕隔着几条街,都能清晰看见这团亮眼的光芒。
城镇里的百姓彻底沸腾了,家家户户点灯出门,携家带口赶来围观,赞叹声、惊呼声、议论声不绝于耳,甚至有周边村镇的百姓,听闻此事,连夜赶路前来一睹奇树风采。
往来的客商、旅人更是纷纷驻足,把这棵发光奇树当成了旅途必看的盛景,原本冷清的客栈,瞬间被挤得满满当当,连大堂的角落都搭起了临时床铺,老板忙得脚不沾地,嘴角却一直咧到耳根,数银子数得手都酸了,隔天就换了一身新绸缎衣裳,见人就拱手道谢,直说自己撞了大运。
不过一夜之间,这棵会发光的老槐树便名声大噪,成了远近闻名的奇景,不少人特意绕路前来,就为了看一眼这棵奇树,甚至还有文人墨客专程赶来,对着槐树吟诗作画,把这奇景传得神乎其神。
而原本不起眼的小客栈,也因这棵奇树彻底走红,每日客似云来,生意火爆至极,往来旅人皆特意入住,只为守着这棵奇树,看彻夜不灭的光亮。
这棵槐树,也顺理成章成了客栈独一无二的地标,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老板还特意在树旁立了块石碑,刻上“夜光神树”四个大字,把这棵树当成了客栈的活招牌。
客房内,乔峰望着窗外彻夜明亮的奇树,再看看身旁女身配络腮胡、满脸愁容的段誉,还有一脸无辜局促、正蹲在地上逗蚂蚁的林时初,无奈地长长叹了口气。
追查身世的路途本就波折重重,迷雾重重,如今再加上这支邪性古怪的骷髅笔,和林时初层出不穷的荒唐举动,往后的江湖路,怕是要在数不尽的离奇事端里,一路鸡飞狗跳地走下去了。
段誉摸着脸上扎人的胡须,望着窗外的璀璨光亮,满心都是苦涩,时不时对着镜子叹气,只盼着日后能寻到破解之法,早日恢复男儿身,摆脱这副荒诞模样。而林时初则玩了一会儿蚂蚁,又拿起那支怪笔,眼神亮晶晶的,在纸上轻轻勾画,心里依旧充满好奇,琢磨着这支笔还有多少未显露的奇效,全然没在意自己又一次无心之举,造就了轰动一方的奇事,更没发觉窗外的奇树,正伴着他的荒唐举动,成了这城镇里最亮眼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