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错爱

第二十四世,我是个在庭前看母女赛跑、忽然想起母亲的人。

世间之爱,有显有默。显者易见,默者难知。爱之至者,不在终日耳提面命,而在寻常日用之间,以身入之,以心化之。

尝观一幼女与母戏于庭,扬言欲争其先。女奋力疾走,及十米而顾,母方行五米耳。女粲然笑曰:“母不及我!”而不知母之缓步,非力不逮也,蓄意以全其稚志也。此一笑之中,有天地焉。

母以退为进,以让为予——予非他也,予其女以昂首向前的底气也。爱有等差,而母之等差,不在争上,而在让下。不让,则稚子何知其能?不隐,则幼女焉识其勇?母以五米之退,成子女一生之进。故曰:母爱之伟大,不在显于形,而在藏于默。

余忆儿时,尝伏母背上,随行于僻路幽林之间。林鸟时惊,夜色四合,七星在天,如引归路。母负余而行,口中轻歌,余闻之而忘路之远近,亦忘林之深杳。彼时不知母之力已疲、背已酸,但觉此背如山之稳,此歌如风之柔。及长而悟:世间最无畏之勇气,不生于无惧,而生于有恃——恃母在侧,虽危境亦安行也。

昔者楚汉相争,王陵率兵归汉,项羽取陵母置军中,陵使至,则东乡坐陵母,欲以招陵。陵母既私送使者,泣曰:“愿为老妾语陵,善事汉王。汉王长者,毋以老妾故持二心。妾以死送使者。”遂伏剑而死。项王怒,亨陵母。陵卒从汉王定天下,封安国侯。

当是时也,陵母岂不知伏剑之惨乎?然知子之孝,必为母所困;知子之忠,必为情所牵。儿之志,母之所育;儿弃其志,母将何恃以慰平生?私与公搏于方寸之间,故以己之死,断子之念,全子之志,成子之忠。此非以“我舍”换“子全”者乎?

由此观之,爱之深浅,不在近远,不在去留。母女之戏,爱在退让之间;母子之忆,爱在伏负之际;母子之别,爱在取舍之痛。三者之爱,形不同而质则一:皆以“我退”换“子进”,以“我隐”换“子显”,以“我舍”换“子全”。此之谓“不对等之爱”——不对等者,不称其施,不量其报也。世间唯母之爱,能倾所有而不问其返;亦唯此爱,能深而不言、重而无痕。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倾而不问。近道矣。

《爱》

幼女与母戏,

势要争第一。

力跑十米后,

笑母五米距。

《忆童年》

儿时伏背与母行,

路僻人稀林鸟惊。

七星指明归家路,

耳边轻歌无畏行。

《错爱》

父母高堂坐,

不闻子女音。

白首骑竹马,

世上无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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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错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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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莲在水
连载中●匿名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