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9章 第一次去赛车场

十一岁这年的秋天,来得比往年更凛冽一些。秋风卷着梧桐叶,扑在教室的玻璃窗上,发出细碎的声响,讲台上数学老师的声音平缓又枯燥,像催眠的白噪音,在教室里缓缓流淌。十一岁的沈念一,已经活成了所有家长口中“完美小孩”的模板。她是年级里雷打不动的第一名,作业本永远写得工工整整,钢琴已经考过了八级,能在宴会上穿着公主裙,弹出流畅又华丽的曲子,对着所有长辈露出恰到好处的、乖巧甜美的笑容。老师夸她懂事,亲戚赞她省心,爸爸沈敬亭提起她时,眼里永远是藏不住的骄傲。可只有她自己知道,这副完美的壳子底下,那颗心早就空了。浴缸里的憋气练习,已经从最初的一分多钟,延长到了两分半钟。她能在水底待更久,能更熟练地在濒死的边缘试探,可那种短暂的、逃离现实的喘息感,却越来越淡了。就像喝惯了白开水的人,再甜的糖水也会慢慢失了味道,那种窒息带来的、活着的实感,已经快要填不满她心里那个深不见底的黑洞了。她依旧每天笑着,听话着,完美扮演着那个乖小孩,可心里的麻木,却像藤蔓一样,一点点蔓延到了四肢百骸。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坐在她后排的□□,跟她提起了赛车场。□□是班里最沉默的男生,上课总是趴在桌子上,不吵不闹,也不怎么回答问题,成绩不上不下,是老师眼里最没存在感的那类学生。可只要一提起赛车,提起摩托车,他那双总是耷拉着的眼睛,就会瞬间亮起来,像点燃了两簇火。那天午休,他凑到沈念一的课桌旁,手里攥着一张皱巴巴的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穿着黑色皮衣的男人,骑着一辆改装过的越野摩托,停在盘山公路上,身后是深不见底的山沟。 “这是我哥,”□□的声音压得很低,带着藏不住的兴奋,“他周末要去城郊的盘山道练车,跟几个朋友一起跑山。我缠了他好久,他终于答应带我去了,我还叫了几个同学,你要不要一起去?” 他怕沈念一拒绝,手舞足蹈地补充着,眼睛亮得惊人:“特别刺激!比游乐园的过山车刺激一百倍!你知道发卡弯吗?一百八十度的死弯,下面就是几十米深的山沟!我哥说,过那个弯的时候,车身都快贴到地面上了,轮胎磨得直冒烟!” 沈念一看着他眼里的光,那是一种她从未有过的、毫无顾忌的热烈。她本该像往常一样,笑着摇摇头,说“不了,我周末要练琴,还要写作业”,可那天,鬼使神差地,她点了点头,轻轻说了一声:“好。”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答应。或许是□□眼里的光太晃眼,或许是日复一日的伪装让她快要窒息,或许是她心里那个黑洞,已经快要装不下那些无处安放的情绪了。她只是想找一个地方,哪怕只有一个下午,能不用再做那个完美的沈念一。周末的下午,他们如约在学校门口集合。□□的哥哥开着一辆旧面包车来接他们,车身落满了灰尘,车身上印着斑驳的涂鸦,发动机发动的时候,发出轰隆隆的巨响,像一头喘着粗气的野兽。车里堆满了轮胎、机油桶和各种叫不上名字的零件,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汽油味和灰尘味。几个男生挤在后座,兴奋地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只有沈念一,安安静静地靠在车窗边,看着窗外的风景。车子越开越偏,从热闹的市区,开到了冷清的城郊,平整的柏油路变成了坑坑洼洼的土路,路两旁的高楼变成了光秃秃的山坡和枯黄的野草。风从车窗的缝隙里钻进来,带着尘土和野草的味道,吹乱了她的头发。她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荒凉景象,心里没有半分害怕,反而有一种奇异的、挣脱了束缚的轻松。开了快两个小时,车子终于停在了一座山脚下。这里是一条废弃的盘山公路,曾经是老省道,后来新的高速修通了,这条路就彻底荒废了。弯弯曲曲的公路像一条灰色的蛇,绕在陡峭的山腰上,路面坑坑洼洼的,裂缝里长出了半人高的野草,路边堆着不少废弃的轮胎,被太阳晒得开裂发黑。公路的护栏早就锈迹斑斑,不少地方已经断裂变形,往护栏外看,是几十米深的山沟,沟底躺着几辆摔得稀巴烂的汽车和摩托车,锈迹斑斑,像几具死去的巨兽残骸,在秋风里透着一股荒凉又危险的气息。山风很大,卷着尘土刮过来,吹得人站不稳,耳边全是呼呼的风声。起跑线设在山脚的平直路段,已经聚了十几个年轻人。他们大多骑着改装过的越野摩托车,穿着一身黑色的皮衣,戴着五颜六色的头盔,有的把头盔掀起来,露出脸上带着的疤,有的撸起袖子,胳膊上纹着张牙舞爪的图案。他们靠在摩托车上,大声地说笑,互相推搡着挑衅,拍打着对方的头盔,踢着对方的轮胎,嘴里说着粗话,笑得肆无忌惮。他们身上没有半分她早已习惯的、得体的规矩和伪装,只有一种不加掩饰的、野蛮的生命力。 “轰——轰——” 有人拧动了油门,改装过的发动机瞬间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那声音不是普通摩托车的轻响,是沉闷又炸裂的轰鸣,像被困住的野兽在嘶吼,震得地面都在微微发颤,连人的心脏都跟着一起震动。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汽油味和橡胶燃烧的焦糊味,呛得旁边几个同学忍不住咳嗽起来,可沈念一却站在原地,一动没动。她看着那些人,看着他们眼里的光。那是一种她从未见过的东西,一种疯狂的、什么都不在乎的、连死都不怕的肆意。他们好像根本不在乎会不会摔下山沟,不在乎会不会受伤,不在乎会不会死。他们活着,就是为了这一刻的速度,这一刻的轰鸣,这一刻把生死踩在脚下的疯狂。那一刻,沈念一的心脏,猛地跳了一下。她忽然觉得,这些人,和她是同类。他们都在和死亡玩游戏,只不过,她是在深夜的浴缸里,偷偷摸摸地试探;而他们,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把这场游戏,玩到了极致。随着一声大喊,第一辆摩托车猛地冲了出去,轮胎摩擦着地面,发出刺耳的尖啸,冒出浓浓的白烟。紧接着是第二辆,第三辆……一辆接一辆的摩托车像离弦的箭一样,窜了出去,引擎的轰鸣声撕裂了山间的寂静,像一头头咆哮的野兽,顺着盘山公路冲了上去。车速快得惊人,沈念一甚至看不清骑车人的脸,只能看见一道道黑色的影子,从眼前飞速掠过,然后引擎的轰鸣声顺着山路,一点点远去,又被山风送回来,在山谷里反复回荡。身边的几个同学兴奋地大喊大叫,蹦蹦跳跳地挥着手,只有沈念一,安安静静地站在原地,指尖微微发抖。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兴奋。一种从骨头缝里钻出来的、压抑了太久的兴奋,像野火一样,瞬间烧遍了她的全身。她第一次发现,原来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地方,还有这样的活法。不用伪装,不用讨好,不用装乖,不用背负着沉甸甸的罪孽,不用害怕哪一步走错就会被抛弃。在这里,只要你够快,够狠,够不怕死,就能赢得所有人的欢呼。就在这时,山上传来一声刺耳的轮胎摩擦声,紧接着是金属碰撞的巨响。第一个发卡弯,有人过弯时没刹住车,连人带车冲破了生锈的护栏,直直地摔进了几十米深的山沟里。周围的人瞬间安静了一瞬,紧接着,爆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和口哨声。 “好!够猛!” “这才叫跑山!” “再来一个!” 身边的几个同学吓得脸都白了,下意识地往后退,嘴里念叨着“天呐,会不会出事啊”。可沈念一却站在原地,没有动,甚至往前凑了半步,目光死死地盯着那个断裂的护栏。她的心脏跳得飞快,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耳膜被引擎的轰鸣和欢呼声震得发疼,可她的脑子却异常清醒。她懂那些欢呼。那不是冷漠,不是幸灾乐祸,是对那种豁出一切的勇气的致敬。他们不怕死,甚至把这种与死亡擦肩的失控,当成了荣耀。而她,每天都在做着同样的事。在浴缸里,一次次走向死亡的边缘,又一次次把自己拉回来。她和他们,从来都是一类人。他们用速度证明自己活着,而她,用窒息证明自己活着。那天下午,他们在山脚下待了整整三个小时。看着一辆接一辆的摩托车冲上山,又冲下来,有人摔了,爬起来拍拍土,跨上车又冲了出去;有人赢了,被所有人围在中间,灌着啤酒,大声地笑着。太阳落山的时候,他们坐上了回去的面包车。车里依旧是叽叽喳喳的喧闹,□□坐在她旁边,兴奋地说个不停,说他哥今天拿了第一,说那个摔进沟里的人居然没大事,就是胳膊擦破了点皮,说以后还要来,说他以后也要像他哥一样,当个最厉害的车手。 “沈念一,你今天是不是吓坏了?”□□看着她安安静静的样子,挠了挠头,“第一次来都这样,我第一次来的时候,腿都吓软了。” 沈念一抬起头,对着他笑了笑,轻轻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她没有吓坏。她是被点燃了。在那个荒凉的盘山公路上,在震耳欲聋的引擎轰鸣里,在那些与死亡擦肩的疯狂里,她找到了一个新的出口。一个比浴缸里的窒息,更刺激、更汹涌、更能让她感受到活着的出口。那天晚上回家,她照常练了两个小时的钢琴,把下周要考级的曲子弹得行云流水,没有一个错音。沈敬亭回来的时候,她笑着扑过去,给爸爸拿了拖鞋,递上了温好的蜂蜜水,依旧是那个完美的、乖巧的女儿。可等到夜深人静,家里所有的灯都熄了的时候,她没有像往常一样走进浴室。她坐在卧室的窗边,推开窗户,任由深秋的冷风吹在脸上。闭上眼睛,脑海里全是那些飞驰而过的车影,是震耳欲聋的引擎轰鸣,是轮胎摩擦地面的尖啸,是那些人眼里,什么都不在乎的疯狂。她的指尖,还残留着那天山风的凉意,和心脏疯狂跳动的震颤。她睡不着。不是因为害怕,是因为太兴奋了。她终于找到了一个地方,能让她暂时卸下那个戴了六年的面具,能让她暂时忘记“罪人”的枷锁,能让她感受到,自己是真实地、鲜活地活着的。窗外的月亮挂在墨蓝色的天上,冷冷的清辉洒在她的脸上。她看着远处山间的方向,嘴角,缓缓地勾起了一个极淡的、从未有过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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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光
连载中救赎与新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