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作文

第一次被人念文章,是高一的语文课。

老师姓陈,五十来岁,讲课的时候喜欢闭着眼睛念课文,念到激动处会摇头。

那次是作文课,题目是《我的家》。

全班六十个人,写出来的东西都差不多:我的家很温暖,爸爸妈妈很爱我,我为有这样的家感到幸福。

我写的是另一回事。

我写小卖部,写冰柜,写我妈数硬币,写我弟满月那天我端着菜从灶台走到桌子,一趟一趟。

我写得很冷静,我没有写我难过,也没有写我委屈。我只是把那些事摆出来,一样一样,像摆货架。

写到最后我写了一句:

“我家有一台冰柜。它响的时候,我不喜欢它;它不响了,我想它了。”

交上去以后,我没当回事。

第二天上课,陈老师抱着作文本进来,站在讲台上,说,这次作文,我念一篇。

他念的是我的。

他念的时候还是闭着眼睛,声音不高,一句一句地念。念到冰柜那一段,他停了一下,然后接着念。

教室里很安静。

我坐在第四排靠窗,低着头,看桌面。

我的脸很烫,不是害羞,是那种被人当众看见的慌。

念到最后一句,他停住,睁开眼睛,说了一句:

“这才叫写文章。”

然后他把本子合上,说,你们写“我的家很温暖”,那不是写家,那是写作文。

我当时很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又想笑。

下课以后,有个女生过来问我,你写的都是真的吗?

我说,真的。

她说,你家真的开小卖部啊。

我说,嗯。

她说,那挺好,我小时候也老去小卖部。

她说完就走了。

我坐在座位上,忽然觉得很轻。

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身上那些我觉得丢人的东西——小卖部、冰柜、端菜、碎碗——写出来以后,是可以被人接受的。

不但接受,还有人觉得好。

那天下午放学,我绕到学校门口的书摊,站着看了很久。

老板问,看什么呢。

我说,没什么。

他说,你今天心情不错。

我说,怎么看出来的。

他说,你站在这儿没翻书,光笑。

我把那一块钱攥在手心里,最后买了一本《读者》。

回去的路上我想:将来我要写东西。

写什么不知道。

但我第一次觉得,我脑子里那些别人不觉得重要的东西,是可以拿出来的。

拿出来,有人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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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声大雨点小
连载中●匿名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