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去见他。
不是“偶遇”,不是“路过”,是真的走过去,跟他说话。
这个决定我做了一个星期。
每天早上起来,我想:今天就去。
每天到了下午,我又想:明天吧。
一个星期以后,我知道我这样下去永远等不到“明天”。
所以我给了自己一个期限:星期三,下午四点,走廊。
如果那天不去,我就再也不去了。
星期三那天,我从早上开始紧张。
上午的课我一个字没听进去,笔记本上画满了圈。
中午我没吃饭。
下午三点半,我站在宿舍镜子前面,看了很久。
我穿的还是那件灰卫衣。
不是故意跟他配。我告诉自己不是故意的,可我心里知道。
我把头发梳了一遍,梳完又弄乱。
我那时候想:我又不是去表白。
我只是去说一句话。
说什么呢。
我想了很久,最后想好一句:那天雨里,你溅了我一裤腿泥。
这句话很好。它不当真,有点玩笑,进可攻退可守。
如果他忘了,我可以笑着说没事。
如果他记得,那就更好。
我练了七遍。每一遍都练语气,练得太自然一点,不要显得我很在意。
四点差十分,我出门。
走廊很长,灯坏了一半。
我走得很慢。
我知道他四点会从那儿过。他周三下午的课在实验楼,四点下课,回宿舍走那条走廊。
我走到拐角,站住了。
我站在那儿,心里数数。
数到六十的时候,我听见了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