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我爱你

我爱你。

闻宵这辈子离这句话最近的一次,是十七岁那年的外滩。

1995年,夏。

一个月前,单休改了双休。

中国人头一回拥有了礼拜六,潮水般的人涌到外滩。

防汛墙上趴满了人,从外白渡桥一直趴到金陵东路口,层层叠叠。

闻宵和林馥宜挤在人群里,背靠着江。

对岸浦东刚刚立起那东方明珠,大圆球在暮色里发着孤零零的粉紫色的光,周围一圈钢铁手臂悬在空中。

林馥宜从卖盐水棒冰的小贩冰桶里掏出两根光明,一根递给闻宵,一根随手送给旁边一个一脸憧憬的六岁小孩。

闻宵拎着棒冰反抗,“我不是小孩了。”

林馥宜斜睨她一眼,“不是小孩就不能吃棒冰?”

闻宵没说话,林馥宜从她手上抢过,“你不吃我吃。”

闻宵看着她撕开袋子,把棒冰咬进嘴里,转了个身面对江面。

明天下午,她就要乘飞机去往法兰克福。也许很久不会回来。

她有些话,藏在心里很久了。

林馥宜手里的冰棍融得很快。她突然不舔了,拎在手里看它滴滴答答,“祝闻笙和我求婚了。”

————

祝家是浙东的老家族,往上数几代都做生意,名下供着山和寺。

1995年,舍利殿壁画剥落得厉害,族里要找人临摹复原。

祝家的长子跑了一趟上海,带回来一个女学生。

林馥宜一画就是大半年。

殿里光线昏暗,林馥宜端一盏小光,爬到脚手架最高一层,仰着脖子补梁底的画。

林馥宜画画的时候,是闻宵唯一敢肆无忌惮看她的时候。

闻宵就坐在底下蒲团上仰头看她。

她看林馥宜调色,看她蘸一笔,悬在半空停住,久到闻宵屏住了呼吸。

十六岁的心简单到什么程度呢?简单到她觉得自己和林馥宜之间的关系,与祝闻笙和林馥宜的关系,不是一道选择题。

————

第二年的五月,林馥宜回到上海。

祝家早几代就扎进了上海,闻宵寄住在叔公家。

闻宵原本叫祝闻宵。

祝闻宵是个怪胎。

一个十几岁的女孩泡在脑电图和猫的视皮层切片之间是件怪事。和这件怪事比起来,女孩主动要去改名就没有那么奇怪了。

闻宵在出国的各类申请文件上填写的都是XiaoWen,去掉了那个姓。

那时候出国的人还不是太多,未成年人改名还没什么人深究,更何况祝家在上海办这类手续从不费劲,她说什么就是什么。

那时上海没有正经的少年班,她被中科院上海生理所破格收下,学籍挂在上海中学,人基本不在学校。

林馥宜半夜敲门,把闻宵从家里拽出来,说带她去个地方。

衡山路尽头一间烟雾缭绕的录像厅五块钱一张票,林馥宜拖着她进去。

空气里是劣质香烟和汗味,银幕上放一盘翻录到第七遍的雪花点电影,像是一部模仿吴宇森的廉价枪战片。

枪战过后,鸽子缓缓飞过教堂。

闻宵轻轻打了个呵欠,看林馥宜被屏幕光打亮的半张脸,“片子好烂。”

林馥宜:”你在德国,会去这间教堂吗?“

闻宵刚刚没仔细看,银幕早已一片漆黑,她带点歉意转向林馥宜,却看到眼泪从下巴滑下去。

她怔住,“我没.....”

林馥宜站起来往外走。

————

从录像厅出来,天快亮了,空荡荡的街道,送牛奶的三轮车叮叮当当地经过,邓丽君的声音从窗口漫出来。

闻宵手揣在制服口袋,低头慢慢走。

林馥宜走在前面,迈着跳步,自顾自念着,“邓丽君真好听,她真好看,她怎么就没了呢。”

林馥宜死后,这两句话后来一直在闻宵心中回荡,像是糟糕的一语成谶。

她很多年做的梦复原许多平行世界的版本。

如果那天林馥宜起身慢一点,如果她没有睡着,如果她在清晨路上拉住了她,甚至如果在外滩那天听她说:“祝闻笙和我求婚了”的时候——

她可以换一种说法。

世界是不是就会不一样?

当时她只有十七岁,她回答:

嗯,应该有人来管管你。

说完她看了一会儿江面,加了一句:省得你这么讨厌。

那年冬天,闻宵在德国过了18岁生日,祝家长子娶了24岁的林馥宜。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
×
紧急着陆
连载中匿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