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喜欢是很简单的事

周一。宋惟清踏着轻盈的步伐走进公司。涛哥看见她,问她有什么事这么开心。宋惟清说不上来,只觉得昨晚睡的不错,连带着今天心情也棒。

可是打击来的很快。

她翻看今天的朋友圈的时候,一则讣告映入眼帘。

“爱子陈潇,因突发事件于6月13日凌晨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这是她的高中同学。不算亲近,毕业后也未曾见过,可那张记忆里稚嫩的脸庞,如今却成了黑白分明的照片,宋惟清震惊之余,也不禁惋惜起来。

高中群里纷纷讨论起来。有人说他刚结婚没多久,实在可惜。有人说他苦读这么久的书,好不容易有了份好工作,实在可惜。可人生在世,又有哪个时机是可以坦然赴死的呢。

宋惟清的心情跌落谷底,连带着今晚项目组聚餐也高兴不起来。

周纵凌也被老板叫了过来,美其名曰,见证者。

彭鹏照例拍着老板的马屁,一杯一杯地敬酒,轮到宋惟清的时候,正喝的兴头上。彭鹏搂过她的肩,状作亲密,惹得宋惟清一阵不快,他语无伦次地夸着宋惟清能干,下次评级,她肯定能当上中级建筑师诸如此类。彭鹏的话总是如隔靴搔痒,言而无信。宋惟清左耳进右耳出,只是他越靠越近,让她不得不站起来,举起一大杯红酒,“恭喜我们项目顺利推进。虽然也不知道为什么,中间出了一点小问题,但是为很努力克服困难的我们,干一杯!我先干为敬!”说完,一口气全喝完,一众人连声叫好。

宋惟清接着,又转过来,给彭鹏敬酒,“彭工,感激您这么信任我,这次项目我学到了很多,最重要的就是得亲自去了解项目的信息,以免由于信息的疏漏造成失误,我敬你一杯!”彭鹏已然喝的颠三倒四,却也被宋惟清咬牙说的“亲自”二字说的有些面上挂不住,见宋惟清又是一口气一大杯红酒,怕是杀红了眼,悻悻而去。

宋惟清总算送走了彭鹏,可这酒既然已经敬了开头,那就得敬到最后。

她斟上酒,朝麦常乐走去,周纵凌拦住她,“你还喝啊?”

宋惟清朝他眨了眨眼,示意自己没事。

来到麦常乐身边,宋惟清又举起酒杯,“辛苦麦工,麦工加班加的这么凶,给我们树立了榜样!听说嫂子有了三胎?恭喜恭喜!麦工居然丝毫不耽误工作,真的是吾辈楷模!”宋惟清有些阴阳怪气,又一杯酒下肚,她已经觉察不出酒精的味道,只是机械的往肚子里灌着。

最后她来到老板的边上,简单地说了句:“谢谢老板。”便是又一杯酒穿肠过。

沈思科在一边左等右等,也没等来宋惟清敬酒,心里有些不高兴。

宋惟清敬完老板,便从沈思科边上走了过去,甚至没给他一个眼神。她太讨厌这个人了:讨厌他居功自伟,讨厌他用嘴画图的敷衍,最讨厌的就是总是一副自以为已然是个领导的模样,却从不掂量掂量自己究竟几斤几两。

沈思科却不肯罢休,硬生生拦下宋惟清,“宋总这是忘了还有我啊?”

宋惟清翻了个白眼:“怎么会,要不是托沈工的福,我这锅也不能背的又大又稳啊。”

沈思科笑笑:“宋总这话说的,是还记恨这件事呢?”

“记恨倒是不至于,吃一堑长一智,现在知道了,以后沈工的图得好好看,尤其是低级错误。我这先敬你一杯,希望你,以后知错能改。”宋惟清一仰头,又是一杯下肚。

沈思科却不依不饶:“宋总这话说的不太好听,究竟是谁错,我们也没必要深究。你说是不是?改正错误才最重要。”

没必要你个大爷。宋惟清心里骂着,嘴上却说:“没事儿,大家心知肚明就好,非要颠倒是非,个人行为,也管不了。”

宋惟清再回位置上的时候,醉眼迷蒙。这红酒看着不烈,可后劲来的又凶又急。她感到天旋地转,周纵凌的声音好像从远方传来,她听到他问:“要不要叫你男朋友来接你?我看你醉的不轻。”

差不多已经失去了思考能力宋惟清脱口而出:“什么男朋友,没有男朋友,早就没了。那傻逼玩意儿,配吗?”

周纵凌一时分不清她是酒后吐真言,还是酒后胡言。

余老板见大伙儿都喝的差不多了,便宣布了散场。几个人互相搀扶着下了楼。周纵凌一个个帮忙打了车,送上去。余老板隔着车窗扯着周纵凌的袖子道:“千万把小宋送回家啊,这项目她受得委屈大,但也没办法。让她消消气。”周纵凌敷衍地点了点头,送走了他。

最后剩下一个谢耘也不知道是酒量大,还是偷摸倒了,总之除了面色有些红润,整个人倒是还站得稳。趁着人都不在,他走到趴在桌子上的宋惟清边上,鞠了一躬,嘴里念念有词:“对不起!添麻烦了!谢谢你最近的教导!受益匪浅!”

周纵凌和谢鸿上来的时候就看见这一幕。谢鸿是来接谢耘的。

“他是我堂侄。爸妈都在外头做生意,托我照顾他,真是麻烦。”

“赶紧带走吧。”周纵凌忙着看宋惟清,根本没时间搭理他们,叫宋惟清的时候语气却温柔似水,“宋总?醒醒?还能走吗?”

宋惟清在睡梦里被叫醒,依然头晕的厉害,她呢喃了一声,直起腰,自言自语:“散场了,该走了,宋惟清,振作!”她扶着桌子站起来,像往常一样,试图振作自己的精神,努力平稳的回家。

不料才跨出一步,腿却不听使唤,整个人软绵绵地往下掉。预料的疼痛没有传来,只有一双温暖的手。宋惟清斜倚在周纵凌的怀里,有些高兴地招呼他:“是凌凌诶!”

“是我,我们回家好不好?”

“好啊。”宋惟清试图迈腿,“可是凌凌,我好像走不动……”

“那,我背你?”周纵凌扶着宋惟清,在她面前蹲下来。宋惟清软软地趴了上去。

伏在周纵凌的背上,宋惟清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心——她好像终于不用一个人战斗了。

两个人好不容易坐上了车,却因为宋惟清半路想吐,被司机赶了下去。宋惟清蹲在路边吐了半天。周纵凌买水回来的时候,宋惟清还蹲着。

周纵凌有点担心地问:“你没事吧?”

宋惟清却突然回头,双手托着下巴,笑着问他:“你看我,像不像一朵花?”

她,好像开始发酒疯了。

“像,很像,要不我们先站起来?”

“你才是花呢!”

她突然情绪高昂地站起来,唱起了国歌:“起来,我们不愿意做奴隶的人们!”然后又突然地跑起来,庆幸地是,这个时候,宋惟清居然还没有丧失她的方向感,朝着她家直奔而去。

两个小时以后,宋惟清清醒的时候,发现自己正睡在常去的便利店门口。周纵凌面前放着一杯咖啡和一瓶水,他打着盹,显然是困的不行。宋惟清觉得膝盖有点疼,低头一看,裤脚半撩,伤口已经包扎好了;接着又发现手腕上绑着一根绷带做的绳,她顺着绳看过去,另一头绑在了周纵凌的手腕上;接着又发现自己的食指有些疼,掌心也磨破了皮。她有些琢磨不透……自己刚才都干什么了?

周纵凌突然惊醒过来,就看到宋惟清眨吧着眼睛看着他,“你醒了?”他双眼通红,显然是疲乏极了。周纵凌不太能熬夜,她上次就看出来了。

她点点头,提议道:“要不去我家休息一下,等明天,不对,今天天亮了再走吧。”

“孤男寡女的,不好吧。”

宋惟清挑了挑眉毛,“二十一世纪了。”

周纵凌不再反驳,屁颠屁颠地跟着宋惟清走了进去。宋惟清家不算很大,两室一厅,还挺整洁。宋惟清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找了一把剪刀,剪断了他俩手上绑着的绳。

“你怎么还打了个死结啊。”

周纵凌不说话,挑了个位置,在沙发上坐下来,实话实说,他被宋惟清的酒疯折磨的够呛。

“要不要,吃点泡……面?”宋惟清脑子里突然出现那句韩剧经典台词:要不要吃了拉面再走,耳朵泛起了一点嫣红,她转过身,努力装作思想很健康的样子。

周纵凌点点头,打了个哈欠,站起来,“我来吧,你手受伤了。”

“正巧,我刚想问你,我怎么受伤的啊?”

周纵凌顿了顿,有点犹豫自己要怎么启齿刚才宋惟清一直和一只流浪猫斗智斗勇的故事。

“应该是捉猫摔的。”

“猫?”宋惟清回忆了半天,完全没有印象。

过了一会儿,周纵凌端着面走出来,看到宋惟清还在苦思冥想,劝道:“想不起来,就别想了。”他其实有话想问宋惟清。

“你是不是,和男朋友分手了?”

宋惟清吃面的手顿了顿,自己是不是说醉话的时候全说了啊?她点了点头,又抬起头,嘱咐道:“你可千万别和其他人说啊。”

“为什么?”

“还能为什么啊!你又不是没见识过他们大嘴巴的本事。这几年,他们没少嘲笑我和老胡,说我脾气大,嘴巴坏,怪不得找不到男朋友。我好不容易才堵上他们的嘴呢。而且现在连垫背的老胡都有女朋友了,我要是说我分手了,还不被当成今年十大笑话天天编排啊。”

“就为了这个?”周纵凌很无奈,“所以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宋惟清回忆了一下:“诶,不对啊,我也没瞒你啊,你有次送我回家,我不是说了吗,前男友。”

周纵凌语塞,你说了前男友,也没说这个是刚变的前男友啊。

“差不多就是那会儿吧。”

听了这话,周纵凌的心情有些复杂。

刚才。

宋惟清一路高歌着狂奔,周纵凌提着她的包在后面追赶,却被疾驰的外卖小哥撞到,包里的东西散落一地,他不得不蹲下来捡。等他捡完再追上去的时候,宋惟清已经在和那只花斑橘猫对峙了。

她站在距离猫一米远的位置,凶狠地瞪着它,猫往左,她就跟着往左,猫往右,她就跟着往右。那只猫显然也不是什么善茬,轻蔑地一跳,就跳上了路边那颗香樟树,在树上得意地喵喵,叫个不停。宋惟清此刻可没有什么理智可言,她觉得这猫在挑衅她,竟然岂有此理!一撸袖子,就要往树上爬。周纵凌立刻从背后一把把她抱了起来。

“团团,团团,你听我说,我们不能靠蛮力,要智取。”

“智取?”宋惟清一听,又心生一计,“你等着。”她环顾四周,发现了一家小超市。她踉跄着走进去,东倒西歪地问售货员:“有没有香肠卖啊?要猫特别喜欢吃的那种。”售货员看着眼前的醉鬼,又看着跟着进来的大帅哥,心想,可惜了。

周纵凌亲自买了香肠,宋惟清拿到香肠就直奔门外,行动之迅速,逻辑之清晰,周纵凌有那么一秒钟怀疑宋惟清是不是在装醉。

那只猫还在树上,他竟然没跑。

宋惟清仰头看着它,拆开香肠晃了晃,冷笑一声:“你敢不敢下来吃香肠?不敢你就不叫猫。”

周纵凌在一旁看着她,才发现,她的牛仔裤在膝盖处有些破了,手也有些磨破了皮。

宋惟清等了半天,那猫就是不肯下来。她委屈地转过头,对周纵凌说:“这蠢猫怎么就分不清谁对它好呢!我刚才为了救它,差点被车撞,它居然狗咬吕洞宾,还咬了我一口!”宋惟清伸出手指头,气鼓鼓地给周纵凌看。

周纵凌叹了一口:“疼不疼?”

“疼——”

“那我们去处理一下伤口,不疼了的话,再来找猫好不好?”

宋惟清异常乖巧地点了点头。看起来,酒精带来的异常亢奋已经过了一大半,她又开始有些犯困了。

周纵凌第二次背起宋惟清,软软地身体趴在他的背上,好像没什么重量。

宋惟清在他耳边,低语道:“你说,这猫的警惕性怎么这么高呢?”接着又自问自答,“一定是因为被抛弃过。都说猫不粘人,可被抛弃了,还是会难过的……很难过的……”

周纵凌突然觉得,她说的好像也不全是醉话。

“现在的人都喜欢的好肤浅,一时兴起,就随随便便的喜欢;然后又随随便便地抛弃,也不管被抛弃的那个,会不会受伤。要是没做好养一辈子的决定,那就不该开始!”她激动地使了使劲儿,周纵凌觉得脖子有些勒得慌。

“你知道吗?今天我的一个高中同学去世了。”她的声音带着哀伤,像是喃喃自语,又像是在倾诉衷肠。

“怎么回事?”周纵凌把抬了抬往下滑的宋惟清,想让她趴地更舒服些。

宋惟清摇了摇头:“不知道。很突然。其实我和他不熟,可是就是觉得挺难过的。死亡和我们的距离真的好近。我刚才救猫的时候,也觉得自己距离死亡就那么一点点了。”周纵凌下意识地有些紧张,托着宋惟清的手臂不自觉地用上了劲。

“那一瞬间,我在想啊。除了我父母,还会不会有人因为我的死亡而感到非常的难过……还是说他们只是觉得‘啊,好可惜啊,这么年轻……’这样不痛不痒地感叹两句。”

宋惟清的声音越来越低,周纵凌没有听清后面的话。他想,她是睡着了。

背着宋惟清到了便利店门口,店员有些惊异:“今天加班这么晚啊?”

“她喝多了。能帮忙拿瓶水和咖啡么?”

周纵凌把宋惟清放在门口的座椅上,从她包包里翻出了刚才看见的急救包。虽然不知道宋惟清为什么要带着这些东西,现在倒是派上了大用处。他用水简单处理了一下宋惟清的伤口,然后用急救包里的绷带帮她包扎。

做完这些,安静下来,他有些困了,半瓶咖啡下肚,除了肚子涨了些,也没有丝毫的作用。于是,他又把包里的绷带拿出来,在宋惟清手上绑了一个死结,另一头系到了自己的手腕上——不能再让她乱跑了。

周纵凌躺在沙发上的时候,困倦已然消逝了大半。

他脑海了一直回想着今晚发生的事情。知道了宋惟清早就没有男朋友这件事,他就有些心疼这几个月在那里黯然伤神的自己。可他又有些庆幸,既然没有男朋友,他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表达他的感情了。他笑起来,可又突然想起宋惟清刚才的话。

她说“现在的人都喜欢的很肤浅”,“ 随随便便的喜欢然后又随随便便地抛弃”,虽然她说的是养猫人,可自己却对号入座了。随随便便的开始随随便便地结束,说的可不就是以前的自己吗?

他翻了个身,叹了口气。可是扪心自问,他可以过没有宋惟清的生活吗?她刚才只是假设了那么一句,他就心慌地无所适从。

关上房门的宋惟清盯着自己手上的伤疤。

尽管自己发酒疯的过程她已经遗忘了大半,唯一有印象的就是周纵凌背着她,一颠一颠走回来的那段路——他的背真的好温暖,就像他这个人一样。一开始宋惟清其实并没有睡着,只是说道一半的时候,她忽然发现周纵凌雪白的肩颈就在距离自己不到5cm的地方。现在的男士T恤领口都是这么大的吗?宋惟清有些心猿意马起来,狂跳不止的心脏在胸腔里乱撞,她甚至觉得手脚有些麻痹起来。所以她只好赶紧闭上眼睛,眼不见为净。

她回想着这几个月和周纵凌相处的种种,他好像总是会静静地听着自己发牢骚,然后理解她、安慰她。宋惟清的自我意识,开始在她脑海里不断复盘。

“我真是太幸运了,竟然误打误撞地收获了这么一个好朋友!称他为知己也不为过!”——那那阵狂乱的心跳,又是为了什么呢?

“难道……其实我根本就是个色鬼?贪图美色!见色起意!“

宋惟清给了自己轻轻一巴掌。何必呢,自欺欺人。承认吧,你根本就喜欢上他了。

当她终于意识到自己大概已经喜欢上周纵凌的时候,她长叹了一口气。以现实主义的角度来看,周纵凌喜欢上自己的概率实在是太低了。且不论自己的长相等等外在条件,拍纪录片的时候那邋遢的模样,就是用美颜的滤镜也救不回来吧。

宋惟清抓狂地挠了挠头——所以自己究竟为什么敢在他面前三天不洗头啊……

宋惟清接到妈妈的电话是在周五的下班。她说:“我又准备了几个青年才俊,你得去见见。”她叹了口气,她不想去。不想去的理由除了她终于意识到自己的感情,更重要的是……他们介绍的相亲对象总是能让宋惟清打开眼界。

“你得多交朋友,妈妈还是那句话,你要去谈恋爱!结果不重要的,虽然有结果是最好了……”宋母在电话那头喋喋不休起来。宋惟清一直想,以她妈妈的口才,做个家庭妇女实在是太屈才了,她应该去妇女联合会的。30分钟后,宋惟清捂着起了茧的耳朵,无奈地答应了。

于是在好不容易得空的周六下午,宋惟清冒着大雨赴约。

对方还没有来,宋惟清先点了杯咖啡,在那里数着雨滴从窗户上不断滑落。

“宋总?”

闻言转过头的宋惟清,看见了成予星,她挽着一个穿着运动背心、肌肉丰硕的男子,让宋惟清一下子想到了范·迪塞尔,可能头发多了几根。

“你也在这里啊?好巧哦。”

“这家店在这附近还挺有名的,那个公司的人都喜欢来这儿。你是来……?”她指了指坐在其他位置上的人,大部分人都带着同一个公司的工牌。

“哦,来相个亲。”宋惟清有些尴尬,手足无措。

成予星了然地点了点头,“那我先过去了。”然后自顾自坐到了另一个角落的位置。

宋惟清的相亲对象听说也是这个公司的人。他发来一条消息,说自己马上就到了,有些堵车。

公司楼下也能堵车啊。不过宋惟清也不计较。有什么好计较的呢,有所期待才会有所计较。

又等了十几分钟,对方终于到了。推门进来的是一个精瘦的小伙子,皮肤黝黑,他一进来环顾四周,倒是马上往宋惟清这个方向走了过来。

“宋小姐?”

“你好。”宋惟清礼貌地假笑。

“宋小姐和照片不太像。本人漂亮不少。”

宋惟清其实想说,你和照片也不太像,照片帅气很多,出口就成了:“过奖了。”

“这雨下的实在太大了,我裤脚都湿了,本来吧,我家就住在附近,可雨太大,我打了个车,愣是堵上了。也是没有办法。来晚了不好意思啊。”

宋惟清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有介意。

“我叫宋韬。这么一看,你也姓宋,我也姓宋,要是以后有孩子,倒是不用担心和谁姓的问题了。”

哈?

只见他话锋一转,又问道:“如果,我是说如果啊,我们在一起了。我想征求一下你的意见,我最近想买车,你说我是买卡宴好呢,还是买911好呢,还是买大G?”

宋惟清想起周纵凌的车。可这些车,无论从车型还是价格,好像都没有什么可比性吧?她笑了笑,说:“我不是很清楚,这些都是什么车,没了解过。”

“大G真是我的梦中情车,可惜了,预算不是很够,因为我还打算买房子。你也知道,现在限购,房子得一步到位。”

“确实,那样比较省心。”

“我是想直接买个别墅,可惜城里的别墅太少,真的住到郊外又不太方便。”宋韬的表情真挚,让宋惟清觉得他好像是真的在烦恼。

于是宋惟清“真诚”地提了一个建议:“我们公司最近有在做一个项目,是个商业大平层,户型面积在300-400方,就在市中心,位置很好。你不考虑考虑?”

“是吗?哦,对了,你是建筑设计师?”

宋惟清点点头。

“那你就没有想独立开个事务所之类的?”

“当然有了,不想独立的设计师,不是好设计师。”

“我是搞运营的,那咱这是天作之合啊。到时候,我给你租一层办公楼,不对,租一栋办公楼,你搞设计,我拉生意,肯定能行。”说着,宋韬还鼓起了掌。

宋惟清觉得有点丢人,陪了个笑容,喝了口咖啡掩饰自己的尴尬。

可宋惟清这些表现,在宋韬看来,真是个温柔的姑娘,说话也不大声,一直只是微笑,用一种崇拜的眼光看着自己。他觉得有戏。于是提议,要不要去吃饭。

“还早些吧,等会再说。”宋惟清一只手拿起手机,想了想,给成予星发了个SOS——也不知道她能不能明白。

宋韬已经从美丽的未来蓝图,讲到他之前的感情经历,正在诉说他悲惨的过往了。

“我这个人,是从谷底爬上来的,我经历过苦难……”

就在这时候,宋惟清的电话响了。她忙不迭地走到一边接起了电话。

“你希望我怎么做啊?”

“救救我,我请你吃饭。”

成予星在电话那头咯咯地笑起来:“好吧,你等会儿啊。”

过了没一会儿,有头发版本的“范·迪塞尔”就走了过来,他问:“宋小姐?你还没好吗?我在那边已经等了很久了。”

宋惟清反应过来,“哦,是吗,我妈怎么告诉我是四点半啊?”

宋韬有点不乐意了:“这是排队呢?”

宋惟清笑笑:“一个人两个小时,我以为你该讲的也讲的差不多了,要不咱们再联系?”

宋韬有些郁闷,又觉得省了笔饭钱,倒也不是不可以。于是端了端衣领:“那咱们再联络。”

“再见。”可别再见了。

等宋韬出了门,成予星从角落出来,笑个不停。

“你全听见了?”宋惟清惊恐。

“整个咖啡厅都在听他吹牛吧。我本来还想多听一会儿,不过看你的笑容都要僵硬了。”

“我们赶紧走吧,这附近我是一分钟都待不下去了。”这辈子应该是不会再来了。

宋惟清说到做到,请成予星吃了饭。“范·迪塞尔”功成身退,表示不参与。

“真懂事啊。”

“那当然,也不看看是谁的男朋友。”成予星一脸得意。

“今天谢谢你们啊。”

“虽然我们平常也没什么交集,不过呢,都是女孩子,帮把手,也是应该的。那个人真是太好笑了。吹牛也不打草稿。浑身上下半件4位数以上的东西都没有,还卡宴,大G呢。”

宋惟清也跟着笑了起来:“不过我倒是也没所谓他说的真的假的。令我难以置信的是 ,他居然说他拒绝某上市公司总裁的女儿,是因为对方的虎牙克夫!女孩还对他恋恋不忘。也太扯了。长得也不帅啊,哪儿来的自信?”

“原来你颜控啊,你身边不就有一个又帅又有钱的?”她看了自己新做的指甲,很美。

周纵凌吗?宋惟清脑海里浮现出他微笑的模样。“周导,那是天人之姿,岂是我等凡人可以肖想的。”

成予星呵地一声冷笑:“他喜不喜欢你另说,现在讨论的是你喜不喜欢他的问题嘛。有目标,就该去行动。至于结果嘛,追不到就换一个嘛,没有新目标就一直追嘛。”

“那你怎么不追。”宋惟清话一出口就后悔了。

“他要是是给我拍纪录片,那他肯定早就出现在我的床上了。”

宋惟清一口汽水噎在喉咙口。

“不过你放心,流水的男人,铁打的我。让你一个,也没问题。”

“那我先谢谢你了。”

“这么说,你是承认自己喜欢他了。”她凑过来,低声问。

宋惟清没有说话。

成予星得不到回答,评价一句:“榆木疙瘩。等你开窍,人都得儿孙满堂了。”接着成予星花了一顿饭的时间,教育宋惟清要如何成为一个钓系女神,见神杀神,遇佛杀佛。

宋惟清大为震撼。原来就在她忙着工作和相亲的时候,自由恋爱市场已经是这种厮杀的场面了。

不过,她倒也确实收到了启发——光暗恋有什么用呢?她已经不是什么青春懵懂的小少女了。既然她看清了自己的感情,就应该要主动出击!不过也不能做的太明显。万一被人看出来,到时候又传的满城风雨——再万一还失败的话,那就不是熬三年就可以熬出头的事情了。

可是,追男人到底要怎么追呢?实话实说,她的脑子还停留在“抓住一个男人就要抓住他的胃”这种初级阶段,成予星的钓系**,从第一步她就学不来。想了半天,她决定做个卤鸡爪,先让大家开开胃。

卤鸡爪做的很顺利。午饭时间,大家都吃的很开心。

周纵凌也夸她:“这鸡爪,做的是真入味。”

她面上笑得很含蓄,心里却乐开了花。

不过下午的时候,宋惟清就拉肚子了。她的消化一向不好,拉肚子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不过她眼瞅着老胡也一趟趟跑厕所,终于开始觉得事情有些不妙。

韩槐在群里问:“大家没事吧?我好像拉肚子了。”

底下的人纷纷附和,宋惟清没敢吱声。

“有没有一种可能,是那个鸡爪出了问题?大家都拉肚子,也没别的可能了。”老胡猜测。

韩槐问:“宋总,你是不是打算谋杀?”

宋惟清发了个尴尬害羞的表情,私信周纵凌,“你没事吧?”

“刚吃了止泻药。还好。”

嚯,完蛋。

可是人不能因为一点点小挫折就放弃。很快宋惟清又有了新的想法——烤个小饼干。

爱心小饼干,多可爱,多有诚意。

不过她倒是没想到,原来烤箱没操作对,是会着火的。当她把烧焦的饼干从烤箱里拿出来的时候,糊味儿大的很。门口有人敲门,大声问:“有人吗,是不是你家着火了?”她开了门,解释说并没有着火,只是有点糊。那人一脸不信,“你看你头发都烧掉半截了。”

宋惟清忍痛剪去了她快及腰的长发。

新剪的头发却意外地适合宋惟清。照着镜子的宋惟清,一时兴起,掏出了压箱底的短裙。平时她真的很少穿裙子,总是牛仔裤配T恤。一来是因为工作忙,搞得没有了打扮的时间,二来是有些人的审视的目光让她觉得不太舒服。可是今天,她突然发现,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倒也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

可惜天公依然是不作美,早晨开始黑云拖雨,空气闷热又潮湿。宋惟清愉悦的心情很快就和这天气一样,变得无比的郁闷。

宋惟清和同事打着招呼。

赵迩一见面就夸道:“嚯,今天宋总格外漂亮啊。”没等宋惟清高兴,胡观武就说道:“哟,宋总今天化妆了啊?怪不得这么好看。”这就是高情商和低情商的差别了。

早上开会的时候,彭鹏就坐在边上,他回头上下打量着宋惟清,“今天的香水味挺浓哈。”宋惟清尽量忽视着他的目光,微笑着说:“没喷香水,可能是洗发水味吧。”

沈思科调笑说:“宋总可好久不穿裙子了。以前一天一条裙子,可爱打扮了。”

宋惟清心想,我不爱打扮了都是因为谁?

她翻了个白眼,“我今天也没打扮,就穿条裙子而已,大惊小怪什么。”

这时老板走了进来,几个人顿时噤了声。

中午的时候,照例叫了大家去吃饭。周纵凌却发了消息说他还有事,今天不吃了。宋惟清暗暗有些失望,她忍了一早上就为了让周纵凌看一眼,可这机会,也没了。

一行人从茹故的工作室楼下经过的时候,却看到周纵凌和一个美人从楼里走出来,两个人有说有笑,像是要一起去吃饭。

宋惟清认出,那是亦木青青。两个月不见,她怎么更漂亮了?亦木青青的卷发好像芭比娃娃,今天的风格像是走了欧美风,真真是淡妆浓抹总相宜。

周纵凌也看到他们,冲他们打了个招呼。

宋惟清跟着大家,一边走着一边朝周纵凌那边看,一脚就踩进了水坑。水坑有些深,水慢慢从马丁靴的孔里漫进来,凉凉的感觉,从脚底一直蔓延上来。

吃饭的时候,大伙讨论着,周纵凌身边的美女究竟是谁。

韩槐夸道:“我以前在美院也没见到这么好看的。周导可真有本事。”其他人纷纷附和。

宋惟清有点不死心,“男孩子都喜欢这类型的?”

众人点头。

“那要是她什么都不会,就是个白痴美人呢?你们也追?”

肖深从手机里把头拔出来,说:“追啊,追不到那是另外一回事,可要是这样的美女,让我做舔狗那也不是不行。”

“海王都想做舔狗,天下大乱了不是?”许鹰堂评价道,“不过,那还真是我看着都欢喜的长相。”

“……”肤浅,“真该把你们这段话都录下来,放给你们对象听。”

韩槐挣扎道:“哎呀,宋总,别赶尽杀绝啊。我们就是欣赏欣赏,这不和你欣赏你爱豆是一个道理。不过周导就不一样了,明显那他就是那个世界的人。他和赵迩不也经常这么谈笑风生?换别人她都不太搭理。”实在是有些羡慕。

确实。

真正的美女,即使没有房、没有车、甚至没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依然是美女。而她,却是靠着这些,才能让人“选中”的人。

“今天的饭,好像特别难吃。”宋惟清扔了筷子,“我鞋子湿了,回家一趟。”

上次见到亦木青青的时候,她还没有任何敌意,只觉得她可真是一个漂亮的女孩;看她的朋友圈,又觉得她真是个长袖善舞的角色。今日见到时,心境却大为不同。宋惟清知道,这叫嫉妒。她坐在车里,觉得自己太坏了,暗暗贬低她是个“白痴美人”,并以此来平衡她的嫉妒。她甚至开始同情起那些小说电视剧里的女二号,原来,因为喜欢一个人所产生的嫉妒,真的能让人面目可憎起来。

窗外节奏的雨声,车里吹着冷风的空调,让她头脑清醒了一些。

她重新安慰自己:没关系,这是人之常情。承认她又美又厉害,并不是什么令她难堪的事情。她只是害怕周纵凌也因此喜欢她。可周纵凌的喜欢,并不是一件她能控制的事情。所以嫉妒亦木青青这件事本身,根本没有必要。

“对,没有必要。”宋惟清终于想通了,她长舒一口气。她索性趴在方向盘上,睡了个午觉,然后才慢悠悠地去上班。

上午开会,给了个新项目,是个旅游小镇的设计。一般这样的项目,都不会特别紧急,也就不会像做住宅项目那样,不断地熬夜通宵。

对宋惟清来说,基本相当于变相的放假。她慢悠悠地查着关于小镇所在位置的历史、背景,一下午很快就过去了。

查资料的时候,宋惟清突然看见一则广告。是关于这周末的一个摄影展。周纵凌肯定喜欢。那要约他吗?宋惟清还是不敢,于是动动手指,在群里发了个链接,说:“想去!有没有人一起?”

过了一会儿,许鹰堂回道:“这展不错的,我上周去了。推荐!”

韩槐说:“那这周六有空的一起去呗。我带我老婆。人多热闹。”

不出宋惟清的所料,一群人都表示要带上女朋友一起去了。已经许久没在群里说话的任寰宇居然也附和道:“我也去。”

宋惟清挑了挑眉,自从任寰宇升了职,那可是许久不曾和他们一起玩了。他对建筑的偏执热爱,让宋惟清看着头皮发麻。

周纵凌一直到晚上都没有说话。宋惟清有点失望,可又抱着一点希冀。直到第二天早上,她才看到周纵凌半夜发的消息——“这周六有事,下次再去。”这下宋惟清彻底蔫了。

虽然没能约到周纵凌,可宋惟清还是去看展了。只不过依然是T恤牛仔裤,素面朝天,连头发都懒得洗。胡观武是第一次带着梁画音参加这群人的聚会,都是同事,换了一种身份见面,倒是有几分羞怯起来,半掩在胡观武的身后。

“宋总,你男朋友呢?”胡观武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其实他知道赵晰相亲的事,多半也猜到依宋惟清的性子,早分手八百次了,可她一直不说,让他都没机会报曾经的一嘲之仇。今天,他非逼着宋惟清讲实话不可。

“他……我们已经分手了。”说出这句话,可费了宋惟清很大的力气做心理建设。可比起被嘲笑,她更不想背负着“有男朋友”的头衔去喜欢周纵凌。

“那今天你不就得一个人……”韩槐打住,身旁的夫人狠狠扭了他一把,于是他改口道,“咱一起逛也是一样的。”韩槐的夫人高挑纤细,从头发丝到脚跟都透露着精致,与韩槐这个粗犷的东北汉子倒是对比明显。她露出一脸歉意,好像在说:“没教育好,冒犯了。”宋惟清笑了笑,表示自己并没有介意。

胡观武好不容易听到这话,正打算来个嘲笑三连,就被梁画音转移了话题:“听说这个展还挺悲伤的,看完的人心情都不咋好。”

任寰宇的夫人,一个个子小小的,说话声音小的像蚊子叫似的女生点了点头,附和道:“好像是笑着流泪那种。看介绍确实很感人。”

男生们没机会对“分手”一事刨根问底,便被拉进了展览馆。

虽然名义上是一群人来的,可宋惟清走着走着还是和他们走散了。一方面她觉得自己做电灯泡也怪不好意思的,更何况,一个人欣赏作品,更让她能静下心来。

她站在一副肖像照面前,久久地凝望着那双眼睛。那是一个高雅的妇人,用华丽的珠宝装点着自己的脖颈耳坠,可眼神里却好像流露着悲怆和不甘。她想看看她背后的故事。

“这么好看吗?”耳边却突然响起周纵凌温柔的声音。

宋惟清猛地转过头去。不是幻觉。周纵凌眼角含笑地看着她。她先是有些诧异,然后放下了攒紧的拳头,露出惊喜的表情,可她又不敢把开心完满地表现在脸上,笑容硬生生收了一半:“你怎么来了?不是说有事吗。”

“嗯,太想看这个展了呗。”周纵凌装模作样地说。其实他今天是去了毕业聚餐,本来以为导师在下午可能还有事,便推了看展的提议。哪曾想,吃完饭导师便匆匆走了,他也就婉拒了去唱歌的提议,马不停蹄地往这儿赶了。幸好,宋惟清还没看完。他在她背后站了足有5分钟,她一动不动端详着那个妇人的照片,眼神真挚而伤感。想来等她发现自己也不知要到猴年马月,于是他悄悄走到她身后,凑到她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这么好看吗?”

宋惟清转头盯着身边的周纵凌,满心的欢喜全写在眼里,他好像一个从天而降的惊喜,专门来填满她干涸的古井,故事里脚踩七彩祥云的盖世英雄好像一瞬间就有了脸。

周纵凌转过头来,宋惟清急忙移开了目光。

走的慢的宋惟清和刚来没多久的周纵凌,在展览馆里慢腾腾地看着展,两个人各怀心思,却都不想再和大家汇合。宋惟清总是悄悄往后落下一步,想要多看看周纵凌。周纵凌总是怕宋惟清落下,时不时转头确认她还在自己的身边。

两个人一前一后,倒是蛮考验颈椎灵活性的。

两个人走出展览馆的时候,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候。落日映湖,染了霞色。

“哇,今天的夕阳好美。”宋惟清感叹道,赶紧掏出手机,拍下了这一刻。

周纵凌摸了摸口袋,问她:“你会用胶卷相机吗?”

“胶卷相机?”宋惟清跃跃欲试。

他笑着掏出相机递给宋惟清。

“你包里都成天装什么啊……”

“我觉得比起急救包,相机、摄像机之类的不是正常很多吗?”周纵凌反问。

宋惟清晃了晃脑袋,不予置评。她接过相机,小心翼翼地摆弄了两下,生怕把胶卷曝光了,还是求助人好了:“这怎么用啊?”

周纵凌闻言,凑过来,低下头,指尖扶着宋惟清的指尖,掰下一个键,“你先掰一下这个,然后按快门,要拍下一张了再掰一下。”

宋惟清感受他的温暖的呼吸,靠近的体温,有些心猿意马起来,胡乱地点点头,退开一步——靠的太近根本就会融化。

宋惟清象征性地拍了两张,总觉得对焦可能都没对上,有些心疼起胶卷来,赶忙把相机塞进周纵凌的怀里,“还是你来拍吧。”然后就蹦到湖边,背着手看这落日余晖。

周纵凌无奈地笑了。

他透过取景框,看着夕阳,略一侧身,宋惟清就进入了画面。他好像很容易捕捉到有她的画面,也不知道究竟是她闯进镜头,还是他的镜头黏着她不放。他按下快门,一如既往。

宋惟清看过来,有些疑惑。他转动旋钮,再一次按下快门。

宋惟清反应过来他在拍她,第一次没有回避镜头,而是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他转动旋钮,又一次按下了快门。

两个人在湖边不知道拍了多久,终于觉得有些饿了。

“我知道一家很好吃的素菜馆,就在这附近,要不要去试试?”

“素菜能有多好吃?”宋惟清质疑道,“试试就试试,不好吃的话你买单啊。”

“那好吃的话,怎么说?首先我肯定不会让女孩子请客。”

宋惟清思索了一下,拍拍胸脯保证道:“好吃的话,你随便提要求,本总裁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周纵凌信誓旦旦,笃定了今天宋惟清肯定输。

照这个道理,宋惟清肯定是不会认输的,颠倒黑白、指鹿为马的事也不是第一次做了。可那素菜饺子一入口,竟说不出的鲜嫩,让她不得不承认——确实好吃。

“说吧,你有什么要求。”宋惟清停不下筷子,有些口齿不清。

“那就先留着,等以后想到了再说。”

宋惟清咽下饺子,略一沉吟:“这说法,好像哪里听过……”一般小说里男女主人公的感情可不都是从“愿望”萌芽的么?宋惟清一惊,顿时又开心起来,那是不是,她的感情也要发芽了?

回家以后的宋惟清,躲在被窝里一边想着今天发生的一切一边偷偷傻笑了半宿。笑着笑着她回过神来,这就是荷尔蒙的冲动妈?不经意的一眼,就能让人欢呼雀跃一整个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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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师的浪漫法则-徐徐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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