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木槿
沈逢君要开口的时候那只狐狸忽然跳到他的腿上,脑袋靠上他的胳膊半合上眼睛,可是这突然的插曲并没有阻碍沈逢君回答宇文铎的话。他低着头去揉了揉狐狸的脑袋,然后接上话,“自然。”
“这小东西哪儿来的?之前我倒是没见过母后养狐狸?”其实这个之前就是前天晚上,这是藏在言语里面只有他们两个知道的内容,
“捡的。”
“这家伙倒是好命,居然被母后您给捡回来了,”宇文铎笑眯眯地俯身过来,想要去碰那只狐狸,没想到却被对方偏开头躲开,他也不觉得尴尬,收回手,维持着现在的距离继续道,“呦,才一天就学会认主了,这么聪明。”
“殿下还有什么事吗?我困了,想去歇息。”
“这样啊,儿臣今天来本来也是为了请安,既然母后想去休息了,那儿臣就走了,母后多注意身体,儿臣还盼着您千岁。”
宇文铎笑着站起来,又从袖子里面拿出来一包糖放在立桌上,“茶太苦了,母后可以多吃点甜的。”
等到宇文铎走了之后,刚才还窝在沈逢君腿上的狐狸就跳到了立桌上面,爪子一扫,像是无意般将那包糖碰到了地上,包裹散开,雪白的糖就那么洒在了地上。不再是上一次的松子糖,换成了云和酥糖。
沈逢君伸手去挠了挠狐狸的下巴,手指指腹轻轻地蹭,“不喜欢糖味?”
狐狸自然是没办法口吐人言,只是伸出舌头去舔沈逢君的手指,动物的舌头更加粗糙,舔上去的感觉让人难以忽视,可是他却没有收回手指,反而维持着这样的姿势没有动。
岑雪中每次被迫回归到狐狸的形态总会觉得自己不太受理性的控制,身为动物的直觉性的感受和想法总会先入为主地指挥他的行动,比如当时放任沈逢君将他带出来,贴在对方身上,比如刚才故意弄掉那袋糖,又比如现在去舔对方的手指,然后又用牙齿轻轻地咬住。
岑雪中觉得自己做的太过了,刚想松开牙齿,就听到来自上方的一声轻笑,而后是那清淡的声音响起,“你一直不吃东西,原来是想吃我?”
他听到这句有些慌乱,立刻放开了咬住对方手指的牙齿,却见沈逢君整个人身子倾下来,用另外一只手放在桌子上垫着下巴,那张面孔和他贴得很近,清澈的眼睛里面出现了另外一种色彩,引诱藏在里面,是静静无波的引诱,被低声的言语一起送到岑雪中的耳中,“那我若是真的用血肉喂你,能不能喂出来一只只听我话的妖怪邪崇?”
太奇怪了。
岑雪中在摘星阁也住了快七十年了,见过几代帝王后妃,纵然不怎么搭理那些人间事,随便听一耳朵也知道这后宫不算是什么好地方,花团锦簇各有各的漂亮,背后又是个顶个的荒凉。这里没少折磨出来神经质的疯子,可沈逢君看起来确实不像是会发疯的样子。
但就是这样一个冷冽的,但也不乏温柔的人,现在却和他脸贴脸,如同引诱一般地说,要拿血肉供养一只妖怪。
“呆住了?”沈逢君看着岑雪中眼中出现的人性的困惑,又用手去蹭了蹭狐狸的吻部,绒毛让他生理性的放松,他让侍女撤了软榻上的立桌,又打扫干净了地上的糖块,然后才重新拍了拍狐狸的脑袋,“陪我睡一下,我刚说困不是光拿来哄宇文铎的。”
然后他就躺倒在了软榻上,这里外面就是一面支起的窗子,因为太过安静,可以听到外面不知树种的落叶乔木垂死挣扎的枯叶被风带着落地带来的细微脆响,连声响都像是死者临终前破碎的呻吟。带着点暖意的阳光洒进来,然后在加了炭火的更为温暖的人类的宫殿里面被彻底同化,没有什么过剩的存在感。
可就算如此沈逢君的体温仍然是冷的,气血不足的征兆不仅体现在他缺乏血色的皮肤,更体现在他比常人都低的体温上。所以岑雪中是虚弱到昏过头自发的追求温暖这件事根本做不成,甚至他今早还故意用在冰水里浸过的手去碰狐狸作为验证。
可是就算如此,569A昨天说的那些什么一见钟情他也半分都不相信。
沈逢君一只知道自己的优势在那里,他有完全称得上敏锐的观察力和被迫激发出的堪称长袖善舞的社交能力,可是却缺乏灵光乍现的天赋和天马行空的联想能力,他的假设往往基于证据以及已有的可能性,是算得上合理的推理,却没有办法塑造和想象出天方夜谭般的诡谲故事。
所以哪怕他把这个实验的所有可能性在最开始的时候都想完了,甚至想过自己的退路,这份合同是否真的有生效的机会,到时候他该如何在夹缝中求生,他也没有办法把这件事对标到一见钟情后的爱情故事,尤其是在他怀疑过这些人物对象具备同一性的情况下。
沈逢君闭着眼睛,感觉到动物的绒毛蹭在他的脖颈,带来微弱的痒意,不过等对方寻觅好位置不再动时,那种感觉就消失了,变成了比炭火还要温暖的存在。
沈逢君在这样的温暖中真的模糊了意识,在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狐狸就蜷缩在他的身边,粗大的尾巴盖在他的手腕上。
岸芷听到动静,过来道,“殿下,您醒了,要传膳吗?”
沈逢君点了下头,又道,“再用白水煮些鸡肉 。”
“是。”
岑雪中并不需要吃那些东西,他是只妖怪又不是什么真的噫噫呜呜叫的狐狸。沈逢君有没有什么胃口,他吃饭向来不多,哪怕现在是意识的赛博空间也是如此。只不过这里多了汀兰劝饭,总是嫌他吃的太少,再这样下去会坏了身体。他在那样殷切的目光中多吃了两口,然后就让其他人都出去了,自己一个人待在里面。
此刻天已经暗了下来,沈逢君拿着一根燃着的蜡烛,一盏一盏地去点灯,岑雪中就跟在他的身后,看着他顶着一张冷淡的脸垂着眼睛去点亮其他烛火,帷幔间的屏风边的桌子上的,他点燃之后那里就会映出一道新的影子,层层影子叠在一起,阴影里面好像要诞生什么新的怪物,衬得他越发孤家寡人。
沈逢君刚睡起来并没有多久,现在实在是半分睡意也无,于是又找了本书看,这次是志怪小说,书生和狐狸的故事,无聊俗套完全是对生活异想天开的意/淫,要不是故意露给岑雪中看,他早把这本书直接扔进炭火里面。可就算是为了岑雪中,他也没有看完,这太乏味了,太油腻了,而现在在这里的他,根本没有必要忍受这一遭。
「逢君,你要不要出去转转?」569A看着他索然无味的样子,提议道。
「解予在外面?还是宇文铎或谢凛时?我觉得解予可能性更大。」毕竟解予领的差事最有理由出现在这里。
「……你怎么把我想的这么功利,我发誓,我做这个提议本来目的只是想让你不要那么无聊。」
「所以我该去哪里找解予?」
569A拿沈逢君毫无办法,只能吐出一个地址,「蕣英园。」
沈逢君放下书,用手捏了捏狐狸的尾巴,“陪我出去吧。”
门口站着的是岸芷,对方瞧见他出来,立刻上前,“殿下,您要去哪儿?”
“睡不着,出去走走。”
“那我陪您。”
沈逢君拒绝了岸芷的提议,“不用,我想一个人待着。”
岸芷立刻道,“那我给您拿一件斗篷,晚上天寒,您穿上再出门。”
“嗯。”
*
解予来蕣英园纯粹是一时兴起,他忽然想起来自己死了的娘喜欢木槿花,所以晃过来打算摘几朵拿回去权当是祭奠。毕竟皇宫中的花卉自然都是最好的,艳俗的桃红色全都没有,种的全都是重瓣的白色与青紫,但是也没有什么香气,和他娘曾经戴在发上的那种单薄的红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①
他忽然又不想摘了,他对他娘没多少感情,也并不怀念曾经的艰辛日子然后试图从里面寻找出来些旧日的温情,他现在过的很好,锦衣玉食功成名就,虽然那些人背地里仍然看不起他,可是当着面没有谁敢拿他的出身说事。不过这也不重要,他甚至不介意被人知道他身为娼/妓的母亲又或者地痞流氓中长大的过往,他不需要什么别人发自内心尊敬也用不着什么好名声,反而庆幸如此的出身更能得到皇帝的信任,让他包裹出来孤臣的姿态,可以这么快地扶摇直上。
可是正当他准备离开的时候,忽然听到了脚步声,是鞋踩上落在地上的枯叶发出的声响。解予转头,看到的是一个披着斗篷的男人,面孔藏在斗篷的毛绒包边里面。他怀里抱着一只额心带着红毛的白狐,那双狐狸的眼睛和他的主人的眼睛一起注视着他,背后是在黑暗中被扭曲了颜色的木槿花,从人到场景都有些妖异,像是故事里面只在夜晚出现的精怪。
不过解予对这张脸有印象,而且完全可以说是印象深刻。他在第一次来到京城第一次踏进皇宫面见皇帝的时候和这个人擦肩而过,对方那天穿了身淡青色的锦袍,上面绣着深色的竹节纹,一张脸如玉一般,眉目像是浅山一样流淌,总之一看就知道是家族底蕴才能养出来的世家子,从发丝里面都透露出来养尊处优的矜贵味道。
他很早就发现自己对女人没兴趣,于是以为自己对肉/欲没什么兴趣,可是直到看到那张脸才意识到自己纯粹是眼高于顶,毕竟此刻他明显感觉到自己对那个青年有了些不一样的感受。
——心律变化,心神动摇,比那些战场上的金戈铁马更加具备刺激性。
于是那一段良君忠臣的戏码演完了之后,大监送他出来时,他就开口问了那是哪位大人,却得到了对方低了低身子的回复,“那位可不是朝臣,那是陛下的皇后。”
解予确实没想到这一出,他也听过了皇帝新娶了沈氏子为后的消息,可毕竟从来没有见过本人,怎么可能就这么见着个年轻男子就对号入座。但就算如此,他也没有露出什么惊讶。
他生长的地方天高皇帝远,反而什么都敢谈,说书人甚至会编排皇宫大内的风流韵事,朝臣和后妃缠绵之类的也没有少过。
所以——就算是皇后又能如何,时事变化如此之快,说不定就算是他也有机会一亲芳泽。
于是当时的解予面容平静地赞扬道,“皇后殿下真乃龙章凤姿。”而现在,他看着像是精怪一般的沈逢君,放缓声音,假装不知道他的身份一般开口,“你是何人?”
沈逢君不打算和解予玩什么隐瞒身份的故事,用这样的方式做开头就不可避免地产生随之而来的身份揭晓时解释的乏味内容。更何况他不觉得解予不知道他的身份,他们曾在金銮殿外擦肩而过,就算彼时彼刻不知情,过些时间也该清楚。
沈逢君已经摘下了斗篷的帽子,他的头发没有束起来,随着摘下的帽兜露出来,在月光下染上一种水色的光。
“沈逢君。”他说了自己的全名。
解予假装不认识面前之人的戏码演不下去了,只能俯身行礼,说一句“末将参见皇后殿下”。
“解将军请起。”
“殿下是一人出来吗,身边可有人伺候?”
沈逢君摇了下头,“我是一人出来的。”
他并不展现皇后的威仪,所以此时此刻落在解予眼里,和第一次见到不知道对方身份的时候没什么区别,仍然是芝兰玉树的贵公子。
解予抬了抬手中的宫灯,这是刚才一个宫女送给他的,本来打算就扔这儿,没想到现在却派上了用场。“夜深了,为了殿下安全,不如末将护送殿下回去?”
岑雪中以为沈逢君会拒绝的,他们从未央宫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对方在这样的情况下也能看清路,步调不徐不疾,不是那种一到夜晚就不能视物的存在。而且沈逢君不喜欢人跟着也不怎么喜欢和人攀谈,没有理由能让他同意解予的话让对方送他回去。
可是对方却轻轻点了点头,允许了解予的护送。
身为臣子,解予本来应该至少落后沈逢君半步以示崇敬,可是他却仗着自己提着灯,就那么并排和沈逢君走在一起。只要稍微侧一侧眼睛,就能看到那张侧脸,被稀薄的月光映着,仍然是玉一般沉沉静静,乌鸦剪羽一样的睫毛微微颤动,带着镶嵌于其中的眸子也映出来疏影横斜。
是真的好看,是他在见到这个人之前根本没有办法想象出来的好看,让人几乎难以自控,想要将手覆上那皮肤,看一看是否真的像是玉的质感,触摸起来干燥又水润。
解予的目光其实藏得不算多么好,而沈逢君又对这些很敏感,所以对方的打量对他而言几乎是赤/裸的。他能感觉出来那种目光里面对于这张皮囊的热忱,直白地写满了单纯的**,比其他人的都更好明白——是一只光靠这身皮肉就能钓到的狗。
他这么想着,然后开了口,“我记得,解将军之前在边疆做军将?”
“是的殿下,”解予顺着他的话去讲,讲边塞长河蜿蜒残阳似血一般映在里面,讲坦达部落最爱吹着的柳木削成的短笛,声音呜呜咽咽,讲篝火下牛羊油脂的香气溢出来,士兵们饮着酒笑着聊家中老母妻儿。他勾画了一副这京城中绝对看不到的好光景,壮丽的苍茫的雄浑的,不带任何血腥气。没有军粮未至的时候不得不吃草籽度日的痛苦,没有残肢断臂同样可以填满河道的可怖,也没有还未来得及收敛的尸骨溢出腥臭的味道。他把这些全都藏起来,用前面那些来引诱这位皇城里面的玉人。
沈逢君只在某些时刻接上些话,给解予机会往下继续讲。对话的人没有发现沈逢君的敷衍,可是岑雪中却发现了,沈逢君对于解予描述出来的那些画面和意象没有向往也没有质疑,只有解予的散漫和不怎么在意,让他都想不通沈逢君为什么要主动开启话题。
他用鼻子去拱了拱沈逢君的手,得到对方同样敷衍地捏了捏耳朵作为安抚。
等到了未央宫外,沈逢君停下脚步向解予道谢,而对方却抬手去碰了碰他的发丝,然后摊开手掌给沈逢君看,上面是一片青紫色的木槿花瓣,边缘微卷,像是一艘离了河海的船。
“是末将唐突了,只是殿下发上,有一片木槿花。”
沈逢君没有说话,假装不知道那片花瓣其实是解予一直藏在手里的。他只是抬手捏过那片花瓣,指尖状似无意地划过对方宽大的掌心。
注释君:
①木槿晚上不开花,这里请当做私设。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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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木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