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侠义当先

七步阁内一片狼藉,莫依呆坐于地面,蜷着身体,看不出是神色如何。

周存踮起脚走进来,桌上的药匣还没关,里面装了几本书卷,还有些瓶瓶罐罐,瓶身上写的是从未听过的名字,看起来有药也有毒。

“收拾好了,我们三日后下山。”她轻声道。

小姑娘才十岁,就在这地方过了三年多,临走时总是难舍难分的,周存有些不忍心。

莫依声音闷闷的道:“嗯。”

她今日话都少很多了,一个人躲在七步阁,周存转身也去收拾东西。

半月阁内,她绕着屋内走了一圈,统共收拾的东西都塞不满一个布包裹。

她有些舍不得那根竹棍,打磨了好几日,手都磨出血泡了方才光滑,用了一月,已经有感情了,而且它坚硬无比,当个武器也挺好的。

没有东西能装它,干脆攥手里吧。

三日之期到了,周存背着行囊去七步阁找莫依,窗外有一抹身影,是孟朝颜。

屋里的莫依背着木匣出来,朝孟朝颜行礼,脑袋一点,泪眼汪汪地往周存这儿来,看着怪可怜的。

周存也远远地行礼,孟朝颜却没回她的礼,手从背后伸出来,握着一根竹棍。

这根可比周存手里的年岁长多了,看样子是被改造过,大有乾坤,她眸子闪过一丝惊艳。

对比之下,她自己打磨的那根瞬间成了孩童的玩具一般。

孟朝颜掌风一推,轻飘飘落到她面前,将长棍郑重交予她手上,周存手颤抖着接过这如此贵重的武器。

“这是给我的?”她难以置信。

孟朝颜道:“八年前我亲手所做,赠与你,这棍能变细剑,攻防皆可,要好好用它。”

竹棍远看与普通竹竿无异,只是镶了些铜线罢了,隔近了才能看清楚,金丝纹路蜿蜒于面上,有种雅致的精美。

周存顺着竹棍摸下去,在距顶端几寸的地方,有一处隐蔽的卡榫,轻轻一掰,机关被触发,她握住末端,抽出一把窄刃细柳剑。

莫依满眼羡慕,有些吃醋道:“师父,你都没送我兵器。”

“那些医书,我可都让你装在脑子里带走了。”孟朝颜捋着胡子,笑颜朗声道,“该给你的,我早就给你了,是时候该下山了。”

下山的第一个地方便是山脚的村庄,乱世之中,这地方竟有一种安居乐业之感,田间地头满是欢笑,种下的粮食收成也会更好吧。

“山上有一个高手,还时常下山采买,寻常匪徒不敢来这村庄撒野。”莫依悠悠道。

周存心道有点道理,小姑娘已然拥有了不属于这个年纪的睿智,是幸也是不幸。

在一家小摊落座,店家是村里朴实的人,粗布麻衣,头上怕沾染了烟不好洗,包了一层布罩住。

他咧着嘴笑,朝她们道:“两位客官要吃点什么?小店有胡麻饼、面、馄饨、馒头,还有些粥食和盐菜,粗茶淡饭,客官莫嫌弃。”

或许是见她们衣衫整洁,店家说话都不太顺了,磕磕巴巴还是介绍了一通。

“两碗馄饨,再来几张胡麻饼,我们带走。”周存说着,又问莫依:“蜜胡麻饼吃不吃?”

这语气像是哄小孩,莫依挠了挠额头,不自在道:“不了,有肉的吗?”

店家忙答道:“有的有的,只是每日做的不多,毕竟这世道能吃上肉已经是天大的幸事,多亏山上的高人庇佑,才让村里如此安宁。”

他打量了一眼二人的穿着,所背包裹都鼓鼓囊囊,年长的女子手里握着不寻常的棍,曾见高人带在身边,她腰上别的短剑也绝非粗制滥造。

而后轻松笑道:“见两位也是山上来的,可是那高人的弟子?”

“店家好眼力,快快上菜吧,舍妹实在饿了,吃了好赶路。”周存摸出银子道。

莫依只听到她说“舍妹”二字,耳朵不由得红了红,撅个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待店家去了后厨,周存手指轻轻敲了敲桌板,低声道:“出门在外,身份什么的别在意,而且我真的比你大,喊声姐姐不吃亏。”

“为何不在意?我可是你师姐。”莫依倔强地强调。

周存无奈笑笑,小姑娘还是孩子脾气,吃点肉胡麻饼应该能堵一堵她的脾气。

这回她兴许能蹭上一口肉的,上一回在京城买的那些,失魂落魄间皆葬于坟里,供给了死去的同伴们,还没尝一口肉胡麻饼是什么味道。

他们应该先于她尝到了,这么久也没给她托个梦,想来也是美味的。

不多时,店家端着热腾腾的馄饨出来:“客官您的馄饨,趁热吃!”

紧接着一旁的小厮端出一盘摆放整齐的胡麻饼道:“刚出炉的肉胡麻饼,小心烫。”

莫依伸手就拿了一张,烫得左右手来回倒腾,咬下一口,瞳孔微微放大,眼里满是雀跃。

“有这么好吃?”周存狐疑道,夹起一个吹了吹,放到嘴边吃了口,酥脆的饼皮裹着碎肉,油脂在嘴里炸开。

当真是人间美味,世人没说错。

莫依吃完胡麻饼,喝了几口馄饨汤顺下去,抬头愣住了,瞬间手忙脚乱。

“你、你哭什么?”

周存手上动作微滞,茫然地用拭了一把脸,手掌心一片清汪汪的泪。

“没事。”周存道。

莫依小心翼翼把盘子推到她面前,别扭道:“你没吃过肉胡麻饼?居然吃哭了,罢了罢了,看你这么可怜,我忍一忍,都给你吃吧。”

周存这辈子还没想过,有一天要靠小孩子让给她吃食,手撑着桌子,俯身过去:“是没吃过,但也轮不到你来省嘴,十岁了还像个豆芽菜似的,不快多吃些,怕是跑得还没我走得快。”

说着,她拍拍莫依的脑袋,引得莫依左摇右摆,脸涨得通红。

“周存!我这是好心可怜你,你竟敢打趣我!”

店家瞧见这边的动静,不多时,笑呵呵走过来:“两位客官,本店的肉胡麻饼确实味道好,乡亲无不夸赞,二位这么喜欢,我再送二位两张,这一盘是家里老母亲种的菜,赠与二位尝尝,不值钱。”

两个盘子叮当一声放在桌上,这下轮到周存二人不好意思了,身形骤然顿住,然后急忙摆手。

“不用不用,我们够吃!”莫依耳朵都红了。

店家好客极了:“这是我家娘子的意思,能受二位喜欢,她很开心。”

周存索性不推辞了,笑着拿出布袋子,把桌上的胡麻饼通通装起来当干粮,一边装一边问:“娘子姓甚?”

“与姑娘同姓,姓周。”店家道。

周存有些诧异:“当真是有缘,在下周存就多谢店家,多谢周娘子。”

出了村,往前到最近的丹州城要走三十里山路,两个人走得不快,那定是赶不上入城了,只能又在荒郊野外凑合一晚。

凑合……

她被这想法吓了一跳,果然人不能过得太舒服,只在山上的院子里住了一个月,便忘了从前十七年是如何存活的了。

那是每日吃不着东西只能啃草皮,为了睡个安稳觉,小小年纪学会了在树上睡,就因为怕被山里的野狼夺取性命的日子。

她往树干上一靠,低眸自嘲地笑了笑。

远处的溪边,莫依趴在岸上取了一壶水,转过头看她姿态有种散漫不羁的劲儿,心里翻了个白眼喊道:“你在那儿傻笑什么?快点来,装点水好赶路了!”

“来了来了,催什么催!”

几个时辰过去,莫依已经歇了四五回了,还没望见城门的影子,天色渐晚了。

“我真的走不动了,要不今晚就在这儿住下?明日再进城吧。”莫依差点要腿软得跪下了。

周存掏出水壶喝一口,抬了抬眉毛道:“不怕半夜有豺狼把你叼走?”

“我又不是三岁孩童,你这招唬不了我。”莫依傲娇地仰仰头,鼻子皱了皱,“这片林子有狼毒草的味道,是新长出来的,狼不会来。”

“看来你这个药王谷传人还真不是胡说的。”

周存走过去,帮她把木匣放下来,倚着树干坐在地上。

她初入林子时就看见一窝兔子,若是有豺狼,岂会任由兔子欢快地蹦跶?

暮色渐浓,周存寻了一棵年岁长的树,枝丫粗壮,开春之后的绿叶逐渐繁茂,能遮得住她们二人。

随即把莫依拦腰抱起,上树稳稳放在一枝上,又将她的木匣子也带上来,拴在一旁。

莫依是个胆子大的,睁着大眼睛,完全藏不住兴致。

周存抱着手臂闭目养神,莫依则靠着她,怕掉下去,手还攥着她的胳膊。

约莫三更,有不经意的嘈杂声从远处传到周存耳朵里。

她缓缓睁开眼,耳朵动了动,细听得了刀剑相交的声音,就是太远了点。

“有动静。”莫依忽然出声。

周存没想到她也听见了,暗自感叹小姑娘有点东西,嘴上玩味道:“要不要去看看?”

莫依露出一丝担忧的神色:“听着像有很多人打起来了,要是受伤怎么办?我的功夫只够逃跑的。”

“你可是药王谷传人,哪怕不会医,洒一把毒药能药死百八十个人,‘七步之内暴毙而亡’,这可是你说的。”周存语气欠欠的。

从她能把周存不知不觉药得宛如瘫痪,还内力尽散,周存对她就一万个服气。

越靠近声音的源头,兵器的“乒里乓啷”就愈发惊人,面前的场面太过于血腥了。

这是一队押运货物的镖师,周遭围了一圈劫匪模样的人,少说也有二三十人,虽倒下了几个不知死活,可他们手里的宽刀锋利,一半的镖师身受重伤。

镖师一行人七八个,寡难敌众。

周存抚了抚莫依的后背,低声道:“行走江湖,侠义当先,劫匪以多欺少,就别怪我背后耍阴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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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关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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