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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想起杜Sir向她提起翁大状可能会被授予法学院名誉教授的头衔,之后她另找人查证过,那学院要建立的消息确实早在宋思言陷入官司之前就对外宣布了。
与其说那学院会成为将为社会效劳的法学生集结之地,倒不如说是几个大财团的资金倒灌池。Lily立即醒悟,翁大状想争取院长的职位,在乎的不是虚名,而是背后的利益网。
他想证明给全世界知,他还未老,司法界仍是他的战场。还有什么能比半退休之后重出山再登辉煌更能擦亮招牌的?当初他肯为宋思言辩护,是以为还有得赢,帮一个原本要受千夫所指的渣滓打赢翻身仗,足够证明他离开多年,仍能在法庭上呼风唤雨。
翁大状多年未娶,要说Lily从来没怀疑过他对自己的诚意,那倒也不至于。她出身在豪门,嫁的也是豪门,从来知道豪门争斗之中,交换感情是至下等的交易,好似丝绸,再软滑靓丽都好,刀一割就断。唯有利益交换是最稳固永恒的,因为人总有贪念,不到闭眼都不会有断绝**的一天。
只是那些虚假、矫揉做作、你来我往,只要两人之间不揭穿,就自有它存在的乐趣。如今不但被商商戳破,还被撕成粉碎,就好似融掉了这些年Lily精心画在脸上的妆。原来她不过是一尊佛,被静静地摆了这么些年,身上的灰已落了一层又一层,即使真是现出佛光,也是污秽的,并非圣洁的。
商商的说话就好似一面镜,令她照见自己被尘封的这些年,从最初的光芒万丈,到最后的暗哑枯败。
但很快,Lily又冷笑起,“你话说得再有道理又怎样?你看得穿我同翁大状之间的关系又怎样?你凭什么撬开他的嘴?我知道你平日怎么做事的,仗着自己皮相好嘛,能吸引男人嘛!你不是这么不知耻,以为这一招对着翁大状也可以用吧?”
“你在乎啊?”商商看她的眼神,似乎是嫌她比她的孙仔更不争气,“到这个地步了你还在乎一个嘴上爱慕自己的男人会不会被其他女人抢走?”
“你!”Lily气得唇色发乌。
“往后是登天还是下地狱,就在于翁大状这次是不是能彻底洗清杀人的嫌疑,我有资源能帮他。你尽快约个时间去探望翁大状,叫他见我。”
“呵!以为你多本事,竟连见他一面都需要我搭路?”
商商突然间不耐烦了,“你可以一直在这同我争嘴上输赢,但浪费的是你的时间。我的猎物已经死了,我再不高兴都还有几十年时间可以慢慢耗,再不然,等翁大状出来之后我再找他算账都来得及。你呢?时间很多吗?”
“他如果不肯见你,我叫他就肯了吗?你有什么资源是他现在需要的?”Lily问。
“你不必知道这么多细节,只要依照我的说话去做就行了。我主动去找他,只会给他机会端架子,你去见他,装作无意中透露我找过你,他会疑心你同我之间达成了某种协定。□□本来就是我的职业,是我练就了许多年的本事,他起了疑心之后对你的惧心只会更大,所以他一定会找个借口见我,想从我口中探探虚实,而我,也可以正好向他套话。”
Lily心中已开始犹豫,却还是咬着牙摇摇头,“你这个女人,信不过!我怎么知道你不会反过来又摆我一道?”
商商没接话,只缓缓抚弄着自己一边手腕,卸下一只手镯,手指间漏出一道寒光,被Lily见到,吓得往后缩了一下。
没等她逃,商商已空出一边手控制住她的轮椅,接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划伤了她的手背,Lily未来得及喊,又被她在另一边颈侧划了一道。她以为商商会要了她的命,颤着手去摸,手指上蘸了血,却好在未伤及大动脉,只是皮肤上割伤了。
“你不好奇我是用什么利器割伤你孙仔的尸体的吗?”
听见问,Lily的体温又凉了一些,惊恐不已地看向似笑非笑的商商。
“就是这只手镯,有人专门做给我防身的,我从不离手。”说话时,商商将那已经变作利刃的手镯在她手掌中、手指上绕,快得几乎见不到影。“我想它划得多轻就多轻,想它捅得多深就多深,全看我心情。”
“怎样?痛不痛?是手背上这一刀更痛,还是颈上这一刀更痛?可惜你孙仔已经死了,体会不了我这种手艺。不过我听入殓师说过,尸体上的每道伤,不论新旧都有真心爱护他的人替他痛。我割了你孙仔那么多刀,你心情如何?我见短短两天,你头发已经花白了不少,其中有没有我的功劳?”
“我数过的,我一共割了你孙仔十九刀,深的比我刚才划在你手背上的更深,浅的也比我刚才划在你颈上的要深。你这两晚睡觉,有没有收到你孙仔托梦同你讲他好痛啊?他有没有说他死得很不值,叫你一定帮他报仇啊?”
“你真是老了,腿脚不方便了,明知有人在你孙仔的死因上说谎,你居然还没有行动?宋思言有你这个外婆,真是拖累!你这样对得住你的女儿吗?对得起夫家、对得起宋家吗?”
“你还睡得着吗?宋思言在梦里没骂你这个外婆吗?不是你会错情,将翁大状请回香港,他又怎会躺进冷冰冰的柜里受我刀割十九次......”
“够了!”Lily捂着手背怒喊,“别再讲了!我一阵会去见翁大状,他对我没有感情,但我估计以他几分心虚,我随时去他随时都会见我,我会将你的说话带到!”
商商满意地笑了笑,又提醒,“记得喔!事成之后,你要以宋家的名义正式道歉。人都死了,什么形象面子都是虚的,你还是霸着一些现实的利益最紧要。”
转身离开前,商商往陈居士那边递了眼神,又幽幽地向背后说,“刚才来的路上听居士提起,上个月他的铺头遭窃,保险柜里的文书被翻得乱七八糟,抽屉里一些现金却没少一张。不知你孙仔的那份命书,还有没有其他人看过呢?”
Lily原本正盯着手背上的伤口看,一时间只觉得溢出来的血都是凉透了的。
翁大状是最好的’住客‘,与宋思言截然相反。他在监仓之中也不忘保持自己的仪态,时常整理衣服,手指洁净,安安静静地坐着,等夜晚熄灯便躺下入睡,从未提过任何不合理的要求。
他笃定,时间一到,他就能顺利从这里走出去,恢复他威风堂堂的大状身份。
只剩下最后三个钟头了。他又一次整理了自己的衣服,在床边坐着,闭上眼匀静地呼吸。他听到有阵人声从远处传来,好似喊的人就在警署附近的街道上。那人的喊声悠扬、深长、十分有中气,是个上了年纪的男人。
只是不知到底喊的什么。翁大状起身,走去那扇还不够肩膀宽阔的顶窗下面,望着天色正渐渐变得明亮澄澈。今日定必是个好天气。他答应为宋思言辩护、重返香港的那天也是个好天气,配得上他即将踏上的康庄坦途。
碰巧巡值的警员走过,翁大状轻轻问,“阿Sir,好似外面有人在喊,听起来很凄苦。”
阿Sir不以为意,“是吗?或者吧。时间还早,你不多休息一阵?”
“不必了阿Sir,我已经休息够了,头脑已经很清醒了。”
杜Sir这个时间却还未结束工作,一班手下同样连捱了两个通宵,可惜宋思言死亡的案件调查还没有任何新的进展。
小迅已拿到他要求的设备,在狱中努力从网络世界中搜寻奥丁森的踪迹,但到眼下还没能掌握最关键的。
杜Sir抬腕看表,忧心忡忡地站起,“只剩不到三个钟头了,再没有进展就唯有放人了。”
看向楼下的时候,有个男人手上捧着一只铜碗的物件,另一只手捏着一只槌,不期然地扬头喊了一声。他的声音好似海浪,跌跌宕宕,越传越远。
杜Sir这时才反应过来,“这人是不是已经喊了有好一阵了?我刚才就好似一直听到楼下有人在喊。”
手下泥猛点点头,“应该喊了都有至少半个钟头了,我刚才都有听到。”说着往窗外张望,“是不是喊冤啊?最近警署有办什么冤案吗?”
这时大力刚好回来,答话说,“不是喊冤,是喊惊!”
“喊惊?”杜Sir从他眼神中读出讯息,“又是许思禮安排的人啊?”
“恐怕都是了!”
“但是喊惊不是招魂用的吗?召唤远行消失的人返来,又或是灵魂回归原位。”泥猛不解地问。
“有伙计下去听过,说喊的是,‘走啦走啦!别再危害人间了’!”
泥猛刚毕业没两年,喜怒全形于色,一时哈哈大笑,“那前棺材铺老板真是花把式多!要是人真的有灵魂,宋思言都怕是要诈尸还魂去掐死他!”
这时办公室有电话进来,大力接听之后告诉杜Sir,“阿头!有进展了,说商商从小迅那里抄了一串信息走,去见翁大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