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灵族就这点不好,酒量不行。”
看见秦福呛红的脸,绝珑咂咂嘴,一边嫌弃地说着,一边口嫌体正直地伸出手去,在秦福背上拍了拍。掌心灵力涌动,一下就帮他把气息捋顺了。
秦福此刻的心情不亚于看见绝世天妖变回原型,然后用它的蹄子在自己胸口的衣服上拿方天画戟绣花。
别看绝珑现在对他不错,有话直说坦荡利落,还愿意给他拍背顺气。一旦初陵留在他身上的术法失效或减弱,气息外放,绝珑一根手指就能反复碾死他,比碾蚂蚁困难不了多少。
至于秦福怎么知道自己转世重生后的气息和绝珑记下的气息一致,答案很简单——因为初陵的术法是在他遇见绝珑之后自主激发的。
虽然他也不明白两世气息相同背后的原理是什么,可现实放在这里,原因已经不重要了。
秦福定了定神,擦掉唇边的水渍:“……多谢。”
想了想,他决定顺嘴套话:“人间地域广袤,前辈打算如何去找?”
“秦羽歌是当代人族第一,他们人族都喜欢建立世家,他肯定也有。我找到他的家族所在,顺藤摸瓜,总有线索。”
绝珑说完,仰头灌下半坛酒,似乎十分得意于自己的机智。直到放下酒坛,瞧见秦福一言难尽的表情,才觉察不对。
“怎么了?”他问,“难道他另一个血裔生死都不在他的家族当中?”
秦福看着绝珑眼中清澈的愚蠢,无奈一笑:“你既然知道秦玥是秦羽歌的软肋,怎么不知秦羽歌并无家族?他的夫人原是普通人族,寿终正寝多年,尸骨都已不存。他的长子秦玥因修习魔族邪法,如今和死也没有太大分别。至于你说的那血液的主人……或许是他的次子。”
话说到这儿,即使在演戏,秦福心里也有些不得劲。
他的心脏像被一分为二,胸腔里跳动的属于活在当下的这一半。另一半仍蹉跎于过往,执迷不悟地发痛发闷,鲜活而痛苦。
此时,属于过去的半颗心脏莫名又开始躁动,不知为何。
“继续啊,他次子怎么样了?”绝珑可不清楚秦福的纠结,抱着酒坛挪动半米,凑近了追问。
他赤金色的双瞳明亮起来,犹如两盏迎风而燃的火焰,把周围渐渐的逼近的黑暗再度驱散。
秦福不得不直视他的双目,无法规避,无法扯谎,无法隐瞒,嘴唇不由自己控制地蠕动,说出此刻浮现在自己脑海中的答案:
“他的次子已经死去二十年了,被他的长子一箭穿心,连尸体也没能留下。”
绝珑愕然瞪大眼。
龙族天生地养,又数量稀少,对于他们而言,每一个族人都弥足珍贵,如果不是结下不死不休的死仇,哪怕立场相悖也不会痛下杀手。
所以绝珑难以想象,秦玥究竟是在怎样的精神状态下,才会亲手杀死自己的小弟。而秦羽歌身为父亲,竟然也不曾阻拦。
“这都一家子什么人!”
反应过来,绝珑朝地上啐了一口,对秦羽歌和秦玥的嫌弃半点儿都不隐瞒。
秦福怀疑,如果秦玥的躯壳或元神在他面前,他一定会拼着被秦羽歌大卸八块的危险也要将其弄死。
不是他有多义薄云天,而是在龙族的观念里,杀死血亲族人是天下头一件,也是唯一一件万万不能原谅之事。
“我说他纪念自己的血亲怎么就绑了根沾血的布条,本以为是他口味独特,没想到是他没得选,他的小儿子只留下了这一样东西。呸!什么玩意儿!”
秦福坐在火焰旁,看绝珑破口大骂秦羽歌和秦玥不是东西,内心的荒谬感让他隐隐有点恍惚,仿佛眼前的世界不是他所熟知的世界。
救世济民的正道巨擘为了天下人亲手杀掉自己的血亲,残忍无道的妖族却在替那无辜死去的众生一员义愤填膺。
确实荒谬。
这世界真他爹(秦福的他爹的里的爹特指秦羽歌)的荒谬!
绝珑痛痛快快骂了一通,把傍晚时分被秦羽歌吊着打的怒气全都发泄干净,整条龙神清气爽。
他喝光坛子里最后一口酒,表情沉静下来,一双赤瞳转向秦福:“那孩子死得如此凄惨,又尸骨无存,我实在也没有必要再去扰他安宁。荒墟出口有秦羽歌设的结界,既然筹谋不成,我不想冒险强闯,这就要回大营了。”
闻言,秦福心里一阵松快,唇角的弧度上扬许多:“那前辈慢走,路上小心。”
绝珑却摆摆手,咧嘴露出虎牙,灿烂地笑道:“不急,我还有一点时间。”
秦福:心肺骤停。
所幸在秦福的笑脸控制不住地裂开之前,绝珑又补充道:“荒墟危险,你实力不济,不方便采药。这样吧,我带着你,等你把需要的草药采摘完,我送你出荒墟,再回营地。这就作为你送我的这坛酒的回礼吧。”
人生的大起大落,血压的忽高忽低,让秦福不禁头晕目眩。
看见面前的小灵族先是脸色苍白,随即气血上涌,绝珑奇怪地问:“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只是太高兴了!”
秦福粲然一笑,凤眸间光彩熠熠,十足十的喜悦,没有半点虚假。
与此同时,他在心里列好了一长串荒墟特产草药清单。
寻找草药的借口自然是假的,可有这样一位保镖陪伴,假的也可以是真的。
绝珑的确危险,不过秦福身上有初陵送的术法,他担心,却也不是太过担心。
毕竟富贵险中求。
感谢初陵前辈,感谢绝珑前辈,感谢天道运势。
秦福心中越是波涛汹涌,脸上的笑容就越是灿烂明媚。
绝珑呆呆地看了他一会儿,然后胡乱答应几声,别过头挠了挠后颈,颇不自在。
……
之后两日,秦福仗着绝珑速度快、实力高,让他领着自己把整个荒墟的山头都跑了一圈,采集到的天材地宝装满了百宝袋,乐得他上扬的嘴角就没放下去过。
看他高兴,绝珑也莫名的高兴,与之相对的就是守着天材地宝的妖魔精怪们的水深火热。
那两天,它们的哀嚎响彻云霄,哀转久绝。
这天午后,秦福和绝珑来到他的草药清单上最后一种的生长处——苍骨雪山。
巫给的手札中记载,苍骨雪山本是一座骨坑,由于埋葬的妖魔骸骨过多,怨气堆积之下,便形成了苍青色的骨山,山巅终年落雪,从来不曾融化,地势一年高过一年。
能在这种邪异环境中生长的草药,自然不是寻常意义的天材地宝,准确的说,那是一种能让修行者见血封喉的剧.毒,安眠香。
安眠香,形似雪莲,色青,香如寒梅,捣碎取汁液,入道境三品以下修行者触之融魂。
这是一种本身没有多大用处的.毒.药,毒.性强,无法入药,容易伤及自身。
但用的正确,它也是绝佳的防身之物,比如……在长古剑剑尖上抹一点点,只要触碰到敌人,对方必死无疑,半缕魂魄都留不下,连轮回的资格也会被剥夺。
刚进荒墟时,秦福曾考虑过要不要摘一株安眠香提取汁液,除了苍骨雪山,安眠香几乎无法在其他任何地方生长,这里是唯一能得到它的地方。
不过苍骨雪山上盘踞着一条已过化形六阶的蟒妖,再过三劫便可化蛟,得到部分龙族传承,实力不俗,不是他一个索道境菜鸡可以碰瓷的,所以他只能遗憾地打消这个危险的想法。
现在可好,有赤龙亲自护送,秦福当然不会放过弥补遗憾的机会。
“轰——砰!”
苍骨雪山山巅,多年宁静终被打破。
一条千丈长的银鳞巨蟒被绝珑单手捏住七寸,像掸拂尘一样狠狠摔打在地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山体几乎要因为他这一手被从中震裂。
秦福脚步一晃,连忙避开脚下几条较为粗大的裂缝。眼看有好几株拥簇生长的安眠香差点落入其中,他迅速运灵力至掌心,小心翼翼地接住后塞进百宝囊。
绝珑见状,按着巨蟒七寸的手加重了力道,险些将它活活按死。
他笑嘻嘻道:“灵族小家伙你尽管摘,有我拦着这家伙,它妨碍不了你!这山里还有不少品质过得去的灵矿,你可以一并挖走,不必客气!”
巨蟒浑身剧痛,筋骨皮肉俱裂,迸出血来,却被绝珑释放的庞大龙气压制着,一声不敢吭,只敢暗暗翻个白眼。
它在此地修行也不为那几株安眠香,求的就是个清静。比它弱的家伙登山,它会当血食吃掉加餐。若是来的人或妖魔比它强,它则会装聋作哑全当没看到。
其实绝珑如果正常上山,它屁都不会放一个,问就是苍骨雪山这么冷,它在冬眠。
但绝珑喜欢大排场,山还没上,上来就先给了它一脚,把它踹得直翻肚皮,现在又按着它给一只人族菜鸟卖好。
以大欺小!恃强凌弱!不当人子!
拿无辜老蛇当讨心上人欢心的工具!呸!
就这还龙族呢,小了,格局小了!
巨蟒抬起眼睛,见绝珑定定注视着秦福,眼神就没一时一刻从人家身上移开过,心中越发愤懑和惆怅。
愤懑来自于这场无妄之灾,惆怅则是因为它被绝珑的表现干无语了。
巨蟒是千思万想都没想到,作为先天之灵的龙族居然也有恋爱脑!
堂堂入境期三品的赤龙欺负它一个化形九劫都没过完的弱小蟒蛇,只为心上人能摘到几株对它而言如同野草的草药……
救命!忽然就不想化蛟了!
巨蟒欲哭无泪。
忙着采摘安眠香的秦福不知道巨蟒那百转千回心思,像春天花丛里的小蜜蜂一般勤勤恳恳地摘花挖矿,忙得不亦乐乎。
绝珑看着看着,忽然生出帮忙的想法,可秦福那细致的手法又实在是他跟不上的,纠结了一会儿,最后决定给秦福暖暖身。
他张口吐出一口龙息,吐息化为暖风拂过山头,驱逐空气中无处不在的寒意。
秦福感觉身上一热,回身看了绝珑一眼,见他冲自己笑出一口白牙,于是也微笑着道谢。
至于巨蟒,它已经闭上眼睛装死,并且决定绝珑一走就暂缓修行,化蛟的事,还是多考虑一阵再说。
……
另一边,隔着大半个荒墟,密林里的初陵静静观察秦福的一举一动,已观察了整整两日。
从秦福遇到绝珑开始,他的视线就不曾离开过。
秦福面对绝珑的紧张和虚与委蛇、采摘草药时的欣喜和满足,他一一看在眼里。
“赤龙,少见,不强。那孩子害怕他,却对他没有杀意,可以放他活着。”
“草药、矿石……他喜欢。”
初陵双手托着下巴,口中喃喃念叨一些难懂的话,半晌过去,才像明白了什么似的挺直腰身。
他抬起手,眼睛闪闪发光,向四周的自然生灵发出指令:“将密林中所有草药和灵矿带来给我。”
话音未落,无形的力量化作清风吹遍林中每一个角落。人族与妖魔之外,凡有灵性的活物都收到了命令,潜藏于血脉中的本能让它们不假思索地照做,没有一丝一毫反抗的想法。
短暂的静默之后,攀游声、奔跑声、蠕动声同时响起,不绝于耳,偌大的密林几乎是瞬间热闹起来。
初陵坐在其间,双眸弯成月牙状,看上去很高兴,傻乐般的高兴。
“希望可以赶得上送他礼物——在他离开这里之前。”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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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二十二、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