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你会让秦福师侄留在门内安心种田。”
一座缀着铜铃的八角亭立于云巅,丹阁阁主拿着剪刀给一盆珍珠鸢尾修剪枝叶,心情甚好,语气里都带着淡淡的笑意。
坐在尘水对面的是副门主林守宸,作为力排众议将秦福立为门主亲传的人,他并没有因这句话生出太多疑惑。
“你觉得我让秦福入内门,给门主师兄平白添个弟子,是看中了他的种田能力?”林守宸拎起茶壶倒茶,面上露出慈和的微笑。
尘水抚了抚胡须,斜眼睨他。
“对,我就是看中了他的种田能力。”林守宸在他的注视下从善如流地点头,随即话锋一转:“不过,我看中的也不止如此。”
尘水眯了眯眼:“因为他是灵族巫的养子?”
林守宸微微一笑,没有立刻回答,反倒是一转手,掌心便多出了一枝仍沾着霜气的红梅。
“这是……”尘水一边眉毛高,一边眉毛低,“禁地里特有的清霜红梅?我记得秦玥师侄从不让人带走禁地的一草一木,上回酒师妹去那儿钓鱼,还被他按在水里锤出了三个油光锃亮的大包。师兄,你怎么拿到的?”
林守宸笑眯眯道:“我没去禁地。”
尘水挑高的半边眉毛放了下来。
林守宸继续笑眯眯道:“这是我从秦福房里拿的。”
尘水两边眉毛都飞上了天。
两个老头子面面相觑沉默半晌后,尘水抚着胡须笑了:“有点儿意思啊。那位亲自给的?”
“之前是金桂,现在是红梅,每天一枝,寒暑无缺。”林守宸收起梅花,和他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我们这位小师侄不简单啊。”
“是不简单,确实非常不简单。”尘水连连点头,眉飞色舞,“或许将来,咱们还得靠他找回曾经那个秦玥师侄。”
“不止如此,他也必须尽快成长起来。毕竟,这片天地并不太平。”林守宸举杯饮茶,淡淡地笑道:“且先看着吧,有些事情,能自然最好,不能也不必强求。”
尘水知道他指的什么,眼睛一瞪,理直气壮地问:“为什么不能强求?”
询问的当下,他脑子里已经浮现出了六百多个把秦福焊死在秦玥身上的法子。
秦福,秦玥,都姓秦,多有缘分啊,上辈子肯定是一家人!
锁死锁死!
林守宸搁下茶杯,掀起眼皮子瞅了他一眼:“你想强求可以啊,打得过秦玥师侄的元神还是躯壳?”
尘水:“……”
失策,他怎么把这给忘了!
看见他瞬间凝固的表情,林守宸发出了多年损友的嘲笑:“你都打不过。”
“……”
尘水挽起袖子露出雄壮的肱二头肌,并顺势举起了他的剪刀:
“练练?”
……
荒墟的大风吹动着林海巨浪,但林中却无一丝声响,静得犹如深海之下无边无际的死域。
密林的中心是一座巨大的湖泊,巫的手札并没有记载到那里,只在结尾提起一句,说湖泊中可能沉睡着一头远古天妖。
既然以天为号,这头传说中的妖怪实力自然也是传说级的。不到必死之局,万不可踏足其中。
秦福牢牢记着这句提醒。
彼时,他东行二十里,借植物之助穿过林子最外围的区域,进入了姑且可以称之为内部的地方。
比起外围的寂静,这里显得“热闹”很多。
头顶的枝叶偶有分缝,于是他不时会路过一束束或斜或直的光柱。光柱内必然生长着这片地域最强大的植物,或者趴着一头正在打盹的猛兽。
秦福的自然之法还没有修炼到巫那个等级,自身的亲和力无法影响它们的想法,需要绕路走。
但只要不接近光束所在,他多数时候就是安全的。
又行十里,秦福来到了一片湿地。
此处有大片大片的芦苇丛,比他高过半头,像一面面天然屏障,将或大或小的水池、溪流等分割开。
水源旁边建起了三座村落,都是木制房屋,样式古怪,外形状如正置的月牙,门口都悬挂着足有半人高的不知名野兽头骨,仿佛是传统,又好像在刻意彰显力量。
房屋之外的空地多数用作生产,因在水源边,野草丰美,所以放牧的多,耕地少。
一道道长相类人,脸颊两侧却生有密集鳞片,长着竖瞳和弯曲犄角的身影在草地和田地间穿梭。它们是妖族,却如人一样放牧温顺的牛羊,耕种稻谷、小麦和各种果蔬。
巫在手札中提到过,这是一种同化迹象——人族对妖族的单方面同化。
据说在不知多少万年前,妖魔二族都还处在茹毛饮血的状态,他们是在与人族的竞争和交战过程中学会种种人族技能,进而发展出畜牧、耕种、冶炼等领域。
只不过相比人族,妖族缺少了创造力,而魔族对这些技能毫不上心,因此它们的各行各业皆不发达,炼丹术与练器术这种修行者宗门人手一脉的常规配置,它们至今不得要领。
妖魔二族虽然也有法器,却都是以前人的妖骨魔魂所铸,威力主要来自原料本身。至于丹药——上天赋予它们的强横体魄就是最好的丹药。
秦福回忆手札所写,再看前方几个妖族聚落的行动,对于书中记载有了更深的体会。
读万卷书,也要行万里路。
秦福蛰伏在芦苇丛里,自身也仿佛化作一株芦苇,将气息收敛得近乎于无。他注视着妖族的一举一动,脑海中浮出一个计划——
这里水源众多,适合下.毒。虽然以妖族的体魄,寻常毒药对它们几乎不起作用,但他掌握着几个混毒方子,足以让聚落里那些幼年妖族全部灭绝。
但这个法子有一点不好,容易波及到附近的自然生灵,有不少植被和野兽也依赖此地的水源过活。
秦福反复权衡之后,放弃了这个计划。
他往前靠近一点,在离其中一个聚落大约二十米左右的地方停下,凝眸观察。
这么近的距离,足够他听清那些妖族的对话。
在河边的矮坡上,两个少年妖族坐在草地上看着几头牛,一个生有鹿角,另一个鬓边有腮状的鳞片,瞳色赤金,眼神里天然带着兽性的冰冷凶残。
鹿角妖族叼着草:“狩猎队出去也有三五天了,怎么还不见回来?村子里的肉都快见底了。”
“横竖不是今天就是明天,你家又不缺这一口肉,急什么?”鱼鳞妖族笑了一下,露出满口尖牙。
“我倒是不着急,不过……”鹿角妖族躺倒在地,双臂枕在脑后,“我妹妹说它想要一串新的骨链,库存的猎物骨头都灰了,没有光泽,我需要一些新骨,才能打磨出让它满意的项链。”
“你也太宠你妹妹了。”
鱼鳞妖族摸了摸鼻尖,话音刚落,就听见不远处响起了凯旋的号角声——那是狩猎队的号角,低沉而悠远。
两个妖族瞬间从地上跳了起来,秦福也转头看去,只见六个身高近两米的壮汉从树林中冲出。
一人在前方吹着犀牛号角,另外五人成三角状跟随在他身后,肩上扛着十个血淋淋的猎物——那是十个血战历劫而亡,满身是伤的修行者。
秦福瞳孔骤缩,鼻尖飘来浓烈的血腥气直冲大脑,令他陷入清醒又混沌的状态。
六名成年妖族身上伤口遍布,却能若无其事地行动,实力没有受到丝毫影响,肩上扛着一二个人,也如同拈着羽毛一样轻巧。
它们大步流星地走进聚落,立刻受到了聚落老小的热情迎接。
有人帮它们接过猎物,有人缠着它们讲狩猎的经过,有人夸赞它们的实力,有人欣喜于之后几天终于不用再饿肚子。
而秦福定定看着被拖走的“猎物”——一个少年从他身前拖过,留下一道长长的血迹,他眉宇间犹有稚气,时间却永远定格在这一瞬。
“这次的猎物品质不错,肉嫩,可以给孩子们多吃点。它们还在长身体呢。”
“鹿妖家的小姑娘不是想要新骨链吗?这次就多给它们家匀点骨头,我看这节颈骨就很不错。”
“萝卜熟了,今晚我家做炖肉,一起来吗?”
“行啊,等我回去取酒,晚上去你家蹭吃蹭喝!”
秦福静静听着,不知过去了多久。直到回过神来,他才感觉到掌心尖锐又磨钝的疼痛——他的指甲把手掌抠破了。
“呼——”
微风轻柔漫卷,将这寸缕血腥味吹散,没有教任何人察觉。
秦福摊开手,看着掌心斑驳的血渍,从指尖发颤,一直看到手指停止颤抖。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生存,原本就是这样血腥残忍。
秦福从前深恨妖魔,也深恨自己前世的父兄。可现在他才真正懂得,秦羽歌和秦玥为何不择手段,甘愿大义灭亲,也要穷尽心力地诛杀妖魔。
读万卷书,也要行万里路。
是这个理儿。
秦福闭了闭眼,再睁开,凤眸里一片死一样的冷静。
这里的妖族很强。
那十名死去的修行者修为远在他之上,却依旧死于那六名狩猎队成员之手,单凭他一人,绝不是它们的对手。
而且,这里一共有三个妖族聚落,一旦其中一个出事,难免另外两方不会过来支援。
秦福要这三个聚落所有妖族皆死,靠常规手段很难。
但,这里是森林,是灵族的天下——他的天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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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十五、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