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狩猎前的准备

落雪城的巷弄,像极了北地深山里的兽径,纵横交错,藏着未知的危险,也藏着活命的机会。

沈途南对这种 “藏” 的本事,早已刻进了骨子里。

二十年,他活在北地的雪线深处。身边从没有过活人的声息,只有呼啸的风雪,和林子里一双双幽绿的兽眼。他不懂江湖算计,不懂人心鬼蜮,他只懂一件事 —— 像一匹独狼一样,活下去。

狩猎的本能告诉他,此刻不能回客栈,不能沾人气,最安全的地方,永远是那些被活物遗忘的角落。

他没费什么劲,就在主街尽头的死巷里找到了目标:一间靠着城墙根的废弃柴房。门板烂了半边,像被熊瞎子拍过,屋顶的茅草被风雪啃得只剩骨架,漏下大片天光。这地方,连乞丐都嫌冷,却是沈途南眼中最完美的 “巢穴”。

他推门进去,先做的第一件事,不是生火,而是勘察。

这是他在深山里跟老熊学的教训。当年他十三岁,躲进一个山洞避雪,没先看头顶,差点被松动的冰锥砸成肉泥。

他举着冻硬的衣袖,扫开横梁上的积雪,确认没有松动的木椽;又踢开角落的柴堆,看有没有藏着的野狗或蛇虫。确认安全后,他才背靠着最里侧的土墙坐下 —— 这个位置,能让他同时看到门口和唯一的小窗,视野无死角,是他狩猎时蹲守猎物的标准姿势。

做完这一切,他才开始处理伤口。

没有金疮药的讲究,也没有包扎的手法。他从怀里摸出一块边缘锋利的燧石,又捡起一根烧黑的木炭,在火石上反复摩擦,直到木炭的粉末覆盖了石刃。这是他在山里治伤的法子,木炭能吸脓,火石的寒气能镇痛。

腰腹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是被周刀疤的手下砍的。沈途南咬着牙,用没受伤的右手按住伤口两侧的皮肉,左手捏着燧石,硬生生刮去伤口边缘已经发黑的腐肉。

疼。

钻心的疼。

他额头上瞬间渗出冷汗,却连一声闷哼都没有。在山里,疼痛是最没用的东西,一旦叫出声,血腥味和惨叫声会引来狼群。他只是死死攥着手里的旧剑剑柄,指节泛白,直到刮完腐肉,才从怀里掏出药老塞给他的那个布包。

布包里的金疮药,闻起来有股草木香。沈途南捏了一点,小心翼翼地撒在伤口上。瞬间的清凉压过了剧痛,他愣了一下,随即像野兽护食一样,将剩下的药粉仔细包好,塞进贴身的夹层里。这是好东西,比他在山里找的止血草管用多了。

接下来的七天,沈途南过着在深山里狩猎般的日子。

他不生火。

烟火会暴露踪迹,这是二十年狩猎生涯刻在骨子里的铁律。白天,他就缩在柴房的土墙后,借着墙缝透进来的微光,一点点恢复体力。他从不躺着,永远是半坐半卧的姿势,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他能在眨眼间弹起来,拔剑。

饿了,就啃从山里带出来的风干肉。那肉硬得像石头,他就着化了的雪水,一点点嚼烂,咽下去。这东西难吃,却顶饱,能让他在冰天雪地里跑上一天一夜。

闲下来的时候,他不思考七寨的人有多可恨,也不琢磨江湖的路怎么走。他只做一件事 —— 练剑。

但他练的,不是什么精妙的剑法,而是把剑当成了他手里的猎刀。

药老教他的那招 “轻刺”,被他拆解成了最原始的动作。

在山里,他猎过最快的雪狐,也斗过最壮的黑熊。对付雪狐,要的是快,是准,是一击封喉;对付黑熊,要的是巧,是避其锋芒,攻其软肋。

他握着旧剑,在狭小的柴房里,反复做着刺的动作。

刺向门口的一块碎石 —— 那是雪狐的咽喉。刺向横梁的一个木结 —— 那是黑熊的眼睛。刺向风里的一片雪花 —— 那是飞驰的箭。

他的动作,没有半分花哨,甚至有些笨拙。没有转身,没有跳跃,只有一步,一刺。脚步是他在雪地里追踪猎物时的步伐,轻而稳,落地无声;出剑是他投掷梭镖的力道,全身的力气,都凝聚在手腕的一抖。

他不懂什么叫 “剑意”,他只知道,这一剑刺出去,必须要让对手失去反抗能力,就像他当年用梭镖射中雪狐的前腿,让它跑不动,再慢慢靠近,给予致命一击。

夜晚,是他的 “狩猎时间”。

他换上一身从柴房角落里翻出来的、比雪还白的破麻布,将旧剑用黑布裹紧,背在身后。这是他猎雪狐时的伪装,能让他融进漫天风雪里。

他不出声,不踩瓦片,甚至不踩积雪厚的地方。他像一道影子,贴着墙根,滑过落雪城的街巷。他的目标,不是麻七,而是麻七那群人的 “习性”。

就像他在山里蹲守一头独狼,要先知道它什么时候喝水,什么时候捕猎,什么时候警惕性最低。

他躲在风雪居对面的屋顶上,趴在积雪里,一趴就是两个时辰。他看到麻七每天亥时会让手下的人去西街的醉红楼叫姑娘;看到守在门口的两个刀客,会在子时换班,换班的间隙,有三息的空当;看到麻七的马,被拴在客栈后院的马厩里,马厩的门,是用一根朽木插着的。

这些信息,在旁人眼里,或许只是无关紧要的琐事。但在沈途南眼里,这都是 “破绽”,就像雪豹捕猎时,会盯着岩羊脚下松动的石头。

他还看到了麻七和队正的勾结。

那是在第三天的深夜,他跟着麻七的一个手下,穿过两条巷弄,来到队□□的后墙。那手下从怀里掏出一个油布包,扔进了后墙的狗洞。没过多久,狗洞里就递出了一串铜钱。

沈途南看不懂这叫 “权钱交易”,他只知道,这叫 “合伙”。就像山里的秃鹫和狼,狼吃剩的肉,留给秃鹫,秃鹫帮狼盯着远处的危险。但这种合伙,是脆弱的,只要肉不够分,就会反目。

第七天清晨,雪停了。

沈途南的伤势,彻底好了。他的腰腹不再僵硬,左臂能像以前一样,拉满强弓。

他站在柴房的门口,迎着初升的微光,活动了一下手脚。骨节发出轻微的 “咔吧” 声,像山里的枯木断裂。

他换了一身行头。那是他用两斤风干肉,从一个过路的货郎手里换来的粗布短打,深蓝色,耐脏,也能在夜色里藏住身形。头上的毡帽,是货郎送的,帽檐很宽,能遮住他的大半张脸。

他将旧剑背在身后,用灰布披风裹紧。

此刻的他,不再是那个深山里的猎户少年。他的眼神,依旧带着野兽般的警惕,却多了一丝冷静的算计。他不懂江湖的规矩,但他懂狩猎的法则 —— 想要走出这片 “围场”,就要先打乱猎人的阵脚。

他站在巷口,看了一眼关隘的方向,又看了一眼风雪居。

麻七是那头守在关口的黑熊,队正是那头帮忙望风的秃鹫。

要想出关,就要让黑熊和秃鹫打起来。

这个计划,很简单,就像他在山里,把狼的猎物,扔到熊的洞口。

沈途南的嘴角,勾起一丝极淡的、属于猎手的弧度。

他转身,融入了落雪城清晨的人流里,脚步轻而稳,像一头即将出击的独狼

第十七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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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向南歌
连载中迷落人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