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都,长街上,沿途叫卖的商贩络绎不绝,坊市里偶尔还有几名异族商人在交易着珠宝,香料,马匹等。
因武宗在位时期政治开明,商业发展异常繁华,甚至连女子都可以抛头露面在街上游玩。
此繁荣景象竟持续了百年之久,现今宣宗继位,多处政策皆沿用祖制,如今这景象倒是比先帝在位期间还有点落魄。
路边一茶水铺,老板用竹木搭架,覆以草席而临时搭建的棚子里,此刻正坐着几位粗布茶客。
他们喝着没滋没味的粗茶,口中却谈论着“国事”:“哎,你听说了吗?那些羌胡人又来进犯我朝了,在沙州一夜之间屠戮了好几个村庄,连尚在襁褓之中的婴儿都不放过,真的一点不把我们大梁放在眼里!难不成还想在尝尝三十年前的败仗!”
对比黑衫男子对大梁军队的自信,另一名青衫男人显然有更多的顾虑:“也不知道这一仗能不能打赢。”
黑衫男子大手一拍桌,反驳:“怎么不可能?有褚元帅坐镇,不提那二十万的守城军,还有燕山十六营的精锐铁骑在,他们一人拿着那重达百斤的兽面环羽铁盾都能把那群蛮夷给砸死!”
这一举动引来了很多人的注意,不过大梁并不限制民众的言论,所以这也没引起什么骚动。
青衫男子了解好友这一说就爆的脾气,也没太在意,但还是坚持说出了自己的看法:“英雄迟暮,褚将军已经老了,而他的后代又都是碌碌无为之辈,不堪大任,否则你觉得胡羌为什么要在这时候进攻我朝?这是在试探啊。”
黑衫男子被这话噎了一下,想说什么话来反驳,却又想不出什么,最后只道:“我们大梁人才众多,难道就再也找不出第二个褚元帅了?”
这话无人敢答,青衫男人沉默着拿起桌上的茶。
黑衫男子也意识到什么,没什么意思似的叹了下,不再谈这些糟心事了,他冲里面喊道:“老板,我们方才要的肉饼呢?怎么现在还没上来?”
“抱歉,让两位客官久等了。”
听到呼喊,老板迈着小步伐就冲了出来,但就算如此手里的盘子却依然很稳,他先是非常熟稔的赔礼道歉,再把两人要的肉饼端上来,一气呵成。
黑衫男子吃了一口,眼睛突然瞥见一群胡商,眼中尽是鄙夷不屑,还有身为大梁人的优越感,他略微仰了仰头:“这群没有开化的野蛮人,心是真他妈的黑,要我说当年就应该直接把他们杀的一干二净,永除后患!”
青衫男子不动声色地皱眉,似是不太认同,但最终也没说什么。
两人因要赶路,肉饼又上晚了,他们只能匆匆吃了几口,剩下的……
黑衫男子注意到角落里趴着的大黑狗,起了逗弄之心,他口中换着小狗,手里的肉饼抛了又抛,等小狗注意到时,随意地把肉饼往路中央一抛,一道黑影如离弦之箭飞快地从黑衫男子面前飞过,于此同时另一道速度更快的飞影也扑了过去。
两道身影很快缠斗起来,这番动静很快吸引了路过的百姓,他们以黑狗为中心,慢慢围了起来,时不时还发出一阵阵唏嘘之声。
黑衫男子见此场景表情瞬间变得玩味起来,还带着探究的意味,他嘴角勾起:“有趣,有趣,子渊你看那小孩儿竟在和野狗抢食吃。”
冯士钦向后转去,在层层人群中目光精准地锁定了在地上打成一团的一人一狗。
那半大少年看样子不过十三四岁,蓬头垢面,乞丐打扮,满身满脸都是在地上滚动的灰尘,看不清样貌,只是那双眼清亮无比,眸中又透出异常的执拗与狠绝。
小少年是真的饿极了,他骑在狗身上,一拳又一拳地砸向野狗的脑袋,单手强硬地掰开狗嘴,在狗口下夺食后,没有丝毫犹豫就把还剩下半块,裹着沙土与碎石子的肉饼往嘴里塞。
而少年另一只手臂一直垂下,似乎是受了伤,无法动弹。
野狗也是饿了多日,好不容易有口吃的,还被人抢了去,护食的本能让野狗呲牙咧嘴地低吼,它摆脱少年的钳制并摆出攻击的状态,一串串口水挂在嘴边,显然是把少年当成了入侵者。
路人看呆了,竟无一人上前去帮忙。
这是难得的好戏啊!
“乞丐和狗抢食”这一幕在阎都可不多见,比在街上整日表演胸口碎大石的杂耍好看多了。
再说,阎都虽繁华,可凡是都有两面,有繁荣昌盛之景就有阴暗沟渠之地,那地方藏着的都是阴沟里见不得光的老鼠。
平时被禁军十六卫里负责巡街的金吾卫震慑,倒是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干坏事。
但大部分都看不起这些人,因此此刻也无人想去伸手帮忙。
野狗直接飞扑过来,小少年原本想侧身闪躲,但他刚刚夺食已经耗费大量体力,此刻猛然站起,眼前一黑,身体一晃,终究还是没能躲过攻击,虽然避开了要害,但野狗还是一口咬住了他那只完好的手臂上。
狗的尖牙直插进血肉里,鲜红的血液顺着手臂流淌落在地上,野狗犹不满足还在撕咬着,誓要把少年咬下一块皮肉。
小少年的眼神瞬间转狠,他挥舞着手臂似乎想要把野狗甩下去,可这个畜生一根筋,一旦咬住了什么东西除非把它打死了,否则它是轻易不会松口的。
小少年忍着剧痛,拼着废掉一条胳膊的风险,直接伸手掐住狗的脖子,张嘴一口咬在了狗子的颈部!
也要将这狗咬死。
众人被少年的狠辣所震惊,爆发出不可思议的声音,随后就是纷纷叫好,还有打赌到底是小少年撑不住先松口,还是野狗先松口。
冯士钦见流血了,下意识站起来想要去阻拦,却被黑衫男子拦住了,他看着热闹随口道:“你干嘛去?不会要救那孩子吧?你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去了又能怎么样?别过去了。”
冯士钦平日里脾气很好,此刻到是动怒了:“你明知道那个孩子一直在旁边眼巴巴地盯着,为什么要引他和野狗抢食?。”
黑衫男子一时语塞:“我……”
这边两人正争执着,旁边又传来一阵骚乱声,两队腰间佩戴横刀的禁军将民众分散到两边,让出一条道路。
一个六人抬的轿撵慢悠悠地停下来,轿撵很平常,从外面看不出什么来,但能得禁卫军在旁护卫,这轿撵里定是宫中的某位贵人。
一时民众都不敢吱声了,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得罪这位贵人。
冯士钦皱眉看着轿撵,最终还是没动。
轿撵里的人掀开轿帘,对着在轿旁随侍的小宦官说了几句话,就放下了轿帘。
小宦官点头哈腰,一副谄媚的姿态,可来到小少年面前却又换了一副模样,他微微抬头,拿鼻孔对着人,把狐假虎威之势拿捏得炉火纯青,他夹子嗓音喊道:“少监问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要在这里挡大家的路?”
小宦官的声音太尖细了,听起来像尖锐之物划破瓷碗的声音,非常刺耳。
小少年没动,鲜血流了少年满身,让人分不清是狗的血还是人的血,或者都有,它们混合在一起,一样的下贱肮脏。
以至于他们都像是怕脏了自己的手似的,袖手旁观,毕竟天下里每时每刻死亡的乞丐那么多,他们总不能都要去救吧。
小少年在确认野狗真的被自己咬死了,才慢慢松口,鲜血顺着他的嘴角流下,他年纪虽小,但也看出眼前人不能随便得罪,于是老老实实答道:“我叫顾之行,因为我太饿了所以才……”
后面的话……少年咬紧牙关,后知后觉的羞耻感让他怎么都说不出口。
索性小宦官也不在意这个,他们在二楼酒楼里已经目睹了全过程,自然知道怎么回事,而且他们还知道这小少年有些功夫底子在,再加上手段狠戾,才被他们看上。
这小少年天生是个当暗卫的料!
他再问:“你今年几岁了?你家中人呢?不管你吗?怎么跑到街上来了?”
这纯属废话,如果有家人,怎么会沦落到和野狗抢食!
顾之行听了却一阵恍惚,这番话是如此的熟悉,四年前就有一个人这样问他,他答了。
然后那个姓顾的就带他走了,说不会让他再饿肚子。
他又有家人了,有了待他亲厚的养父,二伯,三叔……
思绪一转,他似乎又看见了三个月前的那场大火,那场大火太大了,大到粉碎了他的美梦。
那夜火光漫天,空气中灼热的气流扑面而来,闷得人喘不过气来。
他到现在都还记得,火光把养父的脸熏得通红,脸上是他从未见过的严肃,他像往常一样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他说:“之行,活下去,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只要活下去才会有希望!”
说完不管顾之行的叫喊就直接把他堆进了寺庙的地窖里,为防止他偷跑出来,还搬了个巨石压在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