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兰清今日难得下厨,桌上一水儿的好菜,外加又命下人在树下挖出了几坛前些日子埋下的自酿糯米酒,冉兰清不禁贪多了几杯,脸颊霎时染上些许红晕。
这样的母亲,沈凌奚很久没见了,多了几分血气,令她看起来年轻不少。
“母亲今日是得了什么喜事,竟如此开心?”
偷偷将酒壶拿走藏于怀中,沈凌奚冲坐在身侧的美璎使了个眼色,命她把酒撤走。
又刮下鱼面颊放入母亲的碗中,沈凌奚端坐起,正盘算着趁母亲尚处喜悦之时,向其道明心底所想。
“喜啊,当然是喜了。”
女儿乖巧懂事,冉兰清开心极了,忙捧起沈凌奚那张无暇的脸看了又看,爱不释手,满意得不行。
“是吗?那灵犀也有件好事想说与母亲。”沈凌奚乖巧地任由冉兰清揉搓着自己的脸,相同的喜悦之色溢于言表。
“不如母亲先说?”
沈凌奚歪歪头,着实好奇母亲何至开心于此,探索的心思盖过了一切,外加若是知晓了其开心的缘由,她也好顺着这事把自己的想法说下去,更添说服力。
“灵犀......”
冉兰清咽咽口水,也不推脱,深深看了沈凌奚一眼,才继续:“今日我出门,你猜我遇见了谁?”
“母亲怎还卖起关子来了?”
沈凌奚嗔笑几声后,笑容退却不少,以她敏锐的直觉以及万年不变的倒霉体来猜想,接下来发生的应不会是件好事。
“今日我去城隍庙求签,起初只是想为你求个福佑染坊的上上签,岂料啊,或是命,母亲为你求出的竟是枚姻缘签。”
“还是姻缘的上上签!”
果然不是好事,东扯西扯,又扯回了她的姻缘上。
“嘣”的一声,沈凌奚仿佛听见内心深处琴弦断裂的声音,脸上维持许久的笑也顿时僵在脸上,扯得她的脸生疼。
还未等沈凌奚有所回应,冉兰清松开一直端着她脸蛋的手,转而把手覆上她的手背,重重地拍了拍。
“但这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你知道是什么吗?是我在去往解签的路上,竟遇到了周家的长子,周乾生。”
担忧沈凌奚忘记,冉兰清还“贴心”地又提醒了她一遍:“就是上次,我给你的那沓纸页中的其中一位公子,可有印象?”
有,当然有了。
她上辈子可不就是嫁入了周府,然后被当作冲喜的物件和着这位早死的周家长子一块埋进了棺材里吗?
这仇这怨,她沈凌奚怎么可能不记得。
又是“嘣”的一声,沈凌奚在咬牙切齿中听到心底的第二根弦绷断的声音。
断弦声虽他人听不见,可却在她的脑中反复回响,不亚于寺庙中那口撞得极响的大钟击打着她脆弱的耳膜,甚至引发出耳内一阵鸣响,令她感到天旋地转。
冉兰清这头却越说越起劲,全然没有注意到沈凌奚越发青灰的脸色,她继续拍着沈凌奚的手背,语重心长:“灵犀你知否?那周家长子竟认出了我,他先是朝我行了个大礼,又礼貌地问候了沈府一番。”
“我瞧他是如何认得我,他只道自己既是生于商贾世家,自然也对行商的大户有所印象,且夸我虽为女子,却能扛起沈氏染坊的重担。巾帼不让须眉的精神,令他刮目相待,心中对我敬佩不已。其间,还宽慰我关于你父亲的事,最后还欲让出他家的奢华轿子送我回府。”
“临别时他让我代为向你问声好,虽说没见过你,确有些唐突,但他说改日得了空闲,必会携父登门拜访一次。所以母亲便想着,能否让你们见上一面,毕竟周家先前既然送来了画像,代表也是有那想法的。”
言罢,冉兰清欲说还休,却也摆了摆手,只叹句:“这位周家的长子,和他那掉了钱眼里的父亲相比,可谓歹竹出了好笋,真真是守礼节的好孩子啊。”
“母亲,你别说了!”
听完母亲对周乾生的连番夸赞,初春的季节,沈凌奚的手却冷得像从刚冰窟中捞起,眼神也失了焦。
仅仅“周乾生”三个字,便能把她给吓得魂飞魄散。
“灵犀,你何故反应这么激烈?莫非你和那周家长子有什么过节?”
冉兰清毕竟是她的生身母亲,自家女儿什么心事,虽没法猜得全面,但想要从其身上轻易捕捉到蛛丝马迹,也不算难事。
“只是不喜欢周家罢了。”
沈凌奚轻呷几口淡茶,语气尽量往平缓的方向走,但尾调还是抑制不住地颤抖着,让冉兰清看她的眼神变得意味深长起来。
“为娘知道,你素来不喜欢那些将银钱捧为最上座的人家,但我活了这么多年,看人的眼光自诩不差,周家的那位长子确为最合适的夫婿......”
见女儿仍端着盏喝完的茶一动不动,冉兰清尴尬笑笑,差点没忍住再次命沈嫂去拿来那本选婿的花名册,欲动摇沈凌奚的想法。
“我还听闻,周家曾在前几年便为其长子置办了一处风水极佳的宅院,估摸着也是为了日后成家之用,那嫁过去的姑娘,应是不用待在周府伺候的,便落得清闲自在,岂不好?”
“母亲您能不能别再提周府了。”
沈凌奚忍住拍桌的冲动,压住内心的怒火掐着嗓子叫喊,就连一刻的大家闺秀之范都不愿再装下去了。
“吃饱了,美璎陪我去消食。”
恰好美璎刚把酒藏好归了位,还没得坐下,沈凌奚便一把将美璎拉过,迅速逃离了这修罗场。
“灵犀!你这孩子,怎么......”
身后传来冉兰清的呼唤,沈凌奚也懒得搭理,她单是回想起“周乾生”三个字都能把方才吃下的东西吐出来。
外加前世周乾生那张惨白得毫无血色的死人面孔,曾与她在棺材中贴得那么地近,回忆起来,令她感到作呕,胃里更是一阵翻江倒海。
她是立了毒誓的,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都不会与周府的任何人,包括那个有名无实的前世丈夫周乾生,产生任何的瓜葛。
哪怕日后经过周府门前,她都会跟辟邪似的绕道走。
*
研制胭脂一事因“周乾生”这个莫名其妙的意外就此搁置,沈凌奚也因此只在吃饭的时间会和母亲有接触,其余时候,都是能躲则躲。
饭桌上,冉兰清好几次开口要提,沈凌奚就会以“食不言,寝不语”来直接打断,所以这几日也勉强算过得安生,便给了沈凌奚在家中东榔头一棒,西榔头一锤瞎捣鼓的时间。
近日薛薄眠养了只信鸽,说是送信方便,也省去了两家家仆来往传信的麻烦,但走得太密若被传出去对两人名声都不太好,沈凌奚为了避嫌,能不回的,尽量也都避开了。
然而对方却是不愿休止,频频来信,好像除去他训练的时间,剩下的都用来给沈凌奚写信了。
沈凌奚倚靠在红木窗框旁,手里掂了把晒干的玉米,那只信鸽便优哉游哉地一头栽入她的掌心,心满意足地大快朵颐起来。
“你倒是乐得开花,每日自由自在飞来飞去,还能吃得两家饭,怎么都是你赚。”
“小东西。”
沈凌奚伸出食指点点鸽头,柔软的羽毛触感让她的心情好了几分。
“咕”
吃饱喝足的信鸽抻开翅膀,抖抖身上的羽毛,碎羽落在窗框上,金色的阳光照下,仿若为它的白羽镀了层金。
它冲着沈凌奚拐了拐绑有信的那只鸽腿,意思让她赶紧把信拿走,它好离开。
“哟,吃饱了就想拍拍屁股走人?谁都没你会算计。”
沈凌奚无奈取下今日送来的第二封信,话音未落,那只信鸽便真如她所言,“咕咕”了两声,拍了拍它自己肥嫩的屁股飞走了。
“别逼我哪天拿你当乳鸽吃了。”
她嘴里喃喃着,展开信件,没成想,对方开头便是提及了一番这只鸽子。
“小奚,第一封信还未见你回,但激将又复回,如你未拿走信,它是不会回来的。我便猜想,你是看了但不想回,就想着给你写点有趣的。近来你回复的兴致缺缺,或许是我过于愚钝无聊,让你不知该怎么回,盼你见谅。”
激将?
沈凌奚皱皱眉,盯着这陌生的名字许久,才猜出了个大概。
放下第一页,第二页的开头及时给她来了解释。
“哦,对了。激将是我给它起的名字,激将法激将法,往日我读的大多是如何用兵的书,文采不好,也只想到这个名字,若你不喜欢,可以重新给它起一个。”
......
沈凌奚感到额间掉了颗堪比黄豆大小的汗,一时都不知该怎么回信是好。
眼神落到信的末尾,诚如薛薄眠所说,他读的多是兵书,正所谓图穷匕见,沈凌奚咂嘴,心道他的这招使得倒是不错。
“对了,小奚,前几日你不是答应我愿意和我二姐去趟金街吗?明日我二姐得空,不知你这边是否有出门的想法,若是愿意,明日可否见上一面?”
视线最终停在“盼奚”二字,沈凌奚脑海中不禁浮现出薛薄眠泪眼蒙蒙可怜巴巴盯着她看的场景,没忍住笑开了怀,转身朝书桌走去,挽起袖,提笔在纸上落下她最为自豪的一手清隽小楷。
薛府唐葳:谁能来救救我儿这时常抽风的脑子!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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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 11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