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 10 章

薛薄眠在远处忙着练拳,沈凌奚则坐在不远处的一方叠石上,伴随溪流“叮咚”的声响,她晃着脚,感受到了周围花草树木盎然的生机,它们像是生出了双温柔手,为她那颗焦躁不堪的心细细顺了又顺。

起先她本想随意找个借口开溜,但当看到薛薄眠一副对她依依不舍的表情,哪怕是在练武,目光也偶尔向她抛来,可怜巴巴的模样,谁看了都心软,所以她也不打算走了。

百无聊赖之际,她随手打开方才购下的胭脂,将其抹于手背上,试了起来。

她往日不常出门,所以胭脂水粉这类物什,买一次能用好久。跟外面达官显贵家的女儿们不同,这些身外物于她而言,不过是可有可无的。

将其买下,无非就是她一时兴起,反正价格低廉,便随手拿了几罐称心的玩玩。

“色泽不错啊。”

沈凌奚把手握成拳塞入洒下的日光中,同时左右转动手腕,擦于手背上的胭脂顿时泛出粼粼波光。

起初她还以为是店家在胭脂中掺了什么能让其发光的物质,直到薛薄眠的靠近将光源遮挡了大半,沈凌奚才惊觉是脚边的池水透过折射为胭脂镀了层光。

“沈姑娘在看什么,竟看得如此出神?”

薛薄眠歪歪头,用袖口胡乱在额上擦了一把,才向沈凌奚走近。

面前摊下一大块阴影,沈凌奚猛地抬头,目光毫无保留地撞入薛薄眠的眼底,被对方撞见自己的无所事事,导致她的脸霎时羞愧地红起来。

“不会是被晒晕了吧?抱歉沈姑娘,是我思虑不全,不该为了让我能随时看到你而让你待在此处的。”薛薄眠下意识担忧地伸手摸摸她仿若烧红的脸颊,而所谓的男女授受不亲这事,早就被他抛到了脑后。

“无妨,我倒是自得其乐。”

“能看到你,我的心情也好了许多。”

沈凌奚没有拍开他的手,反而将微烫的脸贴于他的掌心,温热干燥的大掌,令她莫名地感到舒心。

“真的吗?”薛薄眠先是兴奋得差点跃起,却又想起了什么,脸色倏地沉了下去,“可你方才分明是不愿见我的,到了薛府门口,却又想着要逃。”

被这么一提及,沈凌奚回想起自己对于薛薄眠的态度,不禁有些内疚,眼神开始飘忽。

话虽如此,可她怎么越听越觉得不对劲呢?薛薄眠的语气,似乎时刻都泛着股酸味,把她给噎得难受。

但薛薄眠终归不是喜欢时时叹气的哀怨之徒,很快,他又调整好了心态,将话题挑了过去。

“沈姑娘喜欢胭脂水粉?”

“若是喜欢,改日我让我二姐陪你逛逛京中最繁华的那条‘金街’,那处的胭脂和水粉,于我二姐的嘴中可是足足被夸了好些年。”

薛薄眠期待地望向她,就好像一直在等她的表态,其殷切的神情让沈凌奚不敢直视。

“届时,我还可以申请做你们的护卫,你们买东西,我就负责跟在你们身后给钱,顺道再保护你们。”

“虽然有我二姐在,估计也谈不上我保护......”

他小心翼翼勾着她的袖子站在原地嘟囔,就好像已经预想到了她应下了的画面。

沈凌奚不好驳了他的面,而自己对于薛薄眠也是怀有私心的,所以笑着点点头,以示答应。

“真的吗?小奚,你愿意见我的其他几位家人?”

薛薄眠不知,他的眼中此时冒着光,独属少年郎的那份真挚又热烈的情感,在此刻毕现,炽热得让沈凌奚不知该如何接下才好。

“小奚?”沈凌奚觉得他叫得特别又亲切,毕竟,从小到大从未有人这么唤她。

她有乳名,那是在她刚满月时外祖母给取的。

凌奚,灵犀。

两个字拥有同样的读音,但赋予的字义却不尽相同。

一方是父亲对她的期盼,一方是外祖母对她的期盼,但算上上一世的十八年,外加现在的十五年,加起来三十多岁的年纪,她却还是没领悟怎么拥有自己的期盼。

见到沈凌奚干涩地冷笑两声,站在她对面的薛薄眠肉眼可见地慌张起来,他误以为沈凌奚是不喜欢他这么唤她,又或者,是觉得他得寸进尺了,于是忙松开她的手腕,因害怕被她厌恶,差点就要单膝跪下给她赔罪。

“抱歉沈姑娘,我只是......我只是太开心了,一时贪嘴快,没有冒犯你的意思。”

薛薄眠急得跺脚,又抓起她的手,在沈凌奚尚在发懵的状态下“啪”地一声,在他的借力下,她的手于他的脸上留了个红红的巴掌印。

“薛薄眠!你这是做什么?”

沈凌奚被吓得站起,但薛薄眠人高马大,跟堵墙似的,她逃不出去,只得被他虚拢在怀中。

“你不要讨厌我,我也知道自己这副长相吓人,性子也愚钝。但我求你,求你不要讨厌我,不要远离我。”薛薄眠红着眼眶,一直闷在心间的情绪顷刻爆发了出来。

他甚至并不在意方才的那巴掌,相反的,受到了沈凌奚的惩罚,他便觉得自己赎了罪,可以让她不会再对他抱以厌恶的心态。

“我没有讨厌你。”沈凌奚心疼地抚摸着他脸上的巴掌印,眉头不经意间蹙起,“你怎么会觉得我讨厌你?”

她觉得有点好笑,同时在想会不会是自己对于外人一直抱有防备的态度,毕竟她从小被人视作灾星,难保下意识生出自我保护的心理。

“我难看又粗鲁,而你这样好的人,目光能放于我身上片刻,也已是我求了很久才得到的。”

薛薄眠回得模棱两可,沈凌奚也只当他是太过紧张解释而胡乱绉的,并未放在心上。

“我只是惊讶你是第一个这么叫我的人。”她低声笑笑,松下眉头,眼神如和风般温柔。

“既然薛小公子这么唤我,那便是认了我这友人,我是不是也可以唤你亲切些?”沈凌奚调皮地吐吐舌尖,将一直在心底存积许久的那个称谓叫出口,“薄眠?”

“你愿意这么叫我?!”

薛薄眠像个得了什么赏赐的孩子,开心得不知该如何是好,差点就要抱起沈凌奚在原地转圈,可碍于沈凌奚刚接受进一步的关系,他终究没有这么做,只是不停扬着面上肆意的笑容,以此来证明他的好心情。

“有什么愿不愿的,你我也勉强算是同生共死过一回,这么叫,没什么不妥吧?”沈凌奚挑眉,想不到的是,唤出称呼的一瞬,薛薄眠竟会比她还感到惴惴不安,又惊又喜。

“那就这么说好了,小奚,改日你得了空闲,便叫下人来知会一声,我让我二姐陪你去挑胭脂。”

薛薄眠将她的手按在心口,声音压得很低,沈凌奚能听到他“咚咚”的心跳声以及胸腔传来的共鸣。

而恰好在这时,沈凌奚看到手背上的胭脂在他的动作下忽明忽暗,余光顺势瞥见池边色彩各异的花朵,正透过水波的照映呈出不同色泽的光彩。

她脑中忽地闪过一个想法,虽转瞬即逝,却也被她敏锐地捕捉到了。

*

脚刚沾上房内的地板,沈凌奚便拉着美璎就奔往染坊,往日抬轿的几人被母亲带出门了还未归,所以二人只能靠跑的。

“小姐,您刚回府就又要往外跑,精力可真够充沛的。”

这头刚捂热没多久的凳子,外加放在桌上还尚有余温的茶水,美璎还没来得及喝完,便看到沈凌奚风风火火赶回,说什么都要拉着她再去一趟染坊。

“改日薛府若再送来补品,你也吃点,吃完精神头可足了。”

沈凌奚迎着风笑了,她从没有过醍醐灌顶的感觉,今日倒是有了,而且担忧心中的想法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忘却,择日不如撞日,她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干脆立马动身前往染坊,将自己的想法一股脑地都倒出来。

顾不上染坊的地板是否干净,沈凌奚敲开门后便直接入内唤来了卜男。

“这是......”

卜男拈着沈凌奚递来的花和一盒胭脂,表情浑是不解。

“我知道,许多颜色都是我们染坊才能做出的色彩,那若是我们不将目光单单放在染布上?”

沈凌奚用指尖在花朵和胭脂间轻点,并没有明说,但卜男却立马明白了她的意思。

“小姐的意思是,让染坊改制胭脂?”

“是都做。”沈凌奚暗叹卜男不愧是待在沈氏染坊多年的长工头子,其领悟力和眼力见也是最厉害的。

然而令沈凌奚想不到的是,卜男尽管猜到了她的想法,却还是讽笑待她。

卜男:“小姐可真是异想天开,这里的工人都在此染布多年,要改做其他,也并非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学成的。您来此大言不惭一番,想一出便是一出,前些天来染坊指手画脚就罢了,过了些时日就说要做胭脂,那再往后些,您是不是还要让我们为您上天摘星啊?”

语气中夹杂几分讥讽,卜男没给沈凌奚开口反驳的机会,他摇头撇撇嘴,又继续到,“染坊做了这么多年的染布制艺,岂能轻易忘掉这个‘本’?小姐,有时墨守陈规才是好事。”

卜男捞起桌上缺了个口的碗,将里面的茶就着浮在面上的碎茶叶一饮而尽,随后用力将碗一掷,发出的震声就好像在明着斥责沈凌奚的多管闲事。

“沈氏染坊的主子一开始是老爷,而后是夫人,而这的工人也只认他们二人。小姐,您还是回到您的闺房中好好绣花抚琴吧,做生意这种事,您还是别瞎掺和了,省得将水越搅越混,给大家伙都过不好安生日子。”

说完,卜男轻蔑地乜了沈凌奚一眼,便将手中的花朵和胭脂一股脑丢到了美璎的怀中,径直离开了。

沈凌奚坐在长如扁担的凳上,拳头握得死死的,连指甲嵌入了掌心都尚未发觉。

墨守成规的下场,分明就是在家等死!

她又何尝不想和卜男说的一样,墨守成规,什么都不管,只安心在家待嫁就是,反正她这倒霉体质,若最后出嫁能为沈府换来利益,她也是心甘情愿的。

可上一世的结局还在她的脑中盘旋,如果还走这条老路,而不试着跳出桎梏重新筹谋,最后不过重蹈覆辙一轮,她的重生又有何意义?

直到美璎惊呼出了声,沈凌奚才意识到自己的掌心渗出了血来,她微垂下头,不甘地看向美璎怀中的花朵和胭脂。

现如今,她是懂了卜男对她的看法,无非就是两点。

一来,是瞧不起她这突然冒出头的娇气大小姐,觉得她什么都不懂,瞎指挥一通;二来,也不认可她的身份,毕竟染坊一直都是母亲冉兰清在掌管,她这么插一手,待在这的长工摸不清她的脾性,也不知她到底是不是个难缠的主,便是抗拒万分。

摸清了卜男的想法,心间蒙着的雾渐渐散开来,可沈凌奚却感到有点心力憔悴,但她不能轻易就折在这。

既然染坊这头讲不通,那她就暂换另一头。

所以,沈凌奚立马又领着美璎打道回了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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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美人手握救赎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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