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关外,鲜卑除了高柳王庭军稍慢以外,各部地主力都陆续云集敦煌。
尽管知道汉军不可能让白登之围的重演,可是慕容郜依然觉得鲜卑数倍于汉军,大有机会获胜。人的野心就是这样不可思议,几个月前,他还在为大王遇刺和宇文莫那的反叛心灰意冷,可现在看到微末的一丝希望时,他又狂妄得让人难以置信。
孙坚每天望夫石一样站在玉门关城头上,终于盼来了慕容郜。要不是立场不同,他恨不得慰劳慰劳赶着牛羊的鲜卑骑兵,他们真的辛苦了,冒着冷风来送战功。
巨大的沙盘前,刘宏听着将领和参谋们讨论战争的各项部署,没有插过一句嘴。他对自己有清醒的认知,他不懂军事,甚至也谈不上多么会治国,相较于真正的天选之子,他只是借用了一些后世的制度,同时时刻警惕,不要沉溺于**和权势。
就像军队一样,相对完善的参谋和军事制度,可以保障即使以后大汉再也不出名将,汉军依然可以拥有强悍的战力。
当会议停止后,刘宏才看向那些军官,“帝国的霸业将从此刻开始,朕亦不会吝惜赏赐。这一次凡是杀敌勇猛者,朕亲自为他们佩戴勋章,授封其爵位。”
适当的仪式感可以激发军人的荣誉和责任。有刘宏画下的大饼,每一个人都激动起来,这些天之骄子在满足了生理、安全、归属、尊重的需求后,只剩下对自我价值的超越。
即使普通士兵除了训练,剩下的时间都在反复自己的武器,他们被唤起了一种渴望战争的英雄情绪。这是处于强盛帝国的军人才会具备的品质,不以战争为苦,只会认为那是功勋财富,和荣耀。
汉军士气几乎达到顶点,已经将刘宏当作下半辈子荣华富贵来源的鲜卑人也不遑多让。慕容郜看着高高飘扬的金色的龙旗,他要亲眼确认汉国天子的存在。
一名鲜卑骑士策马到了城墙下,朝城上高喊到,“我家将军求见大汉天子!”
看着城墙外黑压压地鲜卑骑兵,赵云冷笑起来,就在五天前,轮台的鲜卑军队也到了。这些鲜卑人所谓的求见不过是个幌子。
有侍从军官团的护卫,刘宏自然不会让他们失望,登上了城墙。
慕容郜直觉那个一身黄金铠甲的人就是汉国天子。他倒是没想过这有可能是个阴谋,在他看来,汉国天子完全是脑子发昏,没经历过战争的人又岂会懂什么叫打仗。
“卑君先生,你觉得汉军和鲜卑孰胜?”刘宏语带笑意,看向身边的中年文士。
“自然是天子的羽林军更胜一筹!”卑君回答得毫不犹豫。他手握经卷,一身儒士长袍。只有浅淡的瞳孔和白皙的肤色能依稀看出,这人不是汉人。
卑君在大汉呆了十六年,是儒家教化最成功的车师人,要是其他人也像这样就好了,“朕也这么觉得。奉先,替朕取了叫阵的鲜卑人。我大汉的疆土,其实蛮夷能踏足的。”
“唯!”吕布为着这杀气腾腾的命令而兴奋起来。黄忠不在,他便是军中最强的箭手,赵云准头不输给他,可力量上却差了些。
弯弓如满月,箭去似流星,足以概括吕布这一箭。
看到落马的鲜卑人,城墙上叫好声不断。鲜卑人号称善射,如今吕布此举,便是大大杀了他们的威风,叫人心头痛快。
不少上雒士人已经赶到敦煌,陈琳孔融作为报纸主编怎么可能错过天子亲征。这将是彪炳史册的一战,能够亲眼见证,是他们这辈子最大的荣耀。
慕容郜没有想到汉军如此霸道,直接杀了他们的使者,实在是未将他们放在眼里。
吕布这一箭,直接惹恼了慕容郜的大将延力阳,他策马而出,在马上弯弓,一箭射向了被众人簇拥的刘宏。虽然知道自己这一箭绝对伤不到汉国天子,可是被一向看不起的汉军挑衅,难道还要忍气吞声?
延力阳准头不差,可正所谓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已经没了多少杀伤力的箭根本没到刘宏面前,就被赵云一把抓住。
所有人都勃然色变,鲜卑人竟敢当着他们的面向天子射箭,若不是军纪使然,恐怕他们早就冲出城,将这个狂妄的鲜卑人碎尸万段了。
“子龙,布阵,出战!”刘宏快步下了城墙。他是堂堂一国之尊,若是被人这么挑衅,还无所反应,只会让整个大汉蒙羞。
士兵们在各级军官的带领下,聚集在城下,缓慢打开的城门,发出了巨兽般嗡喑的声音。
对于那些文人名士来说,今天绝对是值得铭记的一天。城外是十万敌军,而天子将带领三万人不到的军队出城迎战,亲率大军于边境破敌,宣扬帝国威权,霸业和盛世已经在向他们招手。
人们高呼着“汉军万胜,汉军无敌!”的口号,城外的十万鲜卑大军仿佛只是纸扎的一般。当然在把天子当成神仙的老百姓心里,或许刘宏只要吹口气,都能将那些茹毛饮血,如禽兽一样的蛮夷给杀死。
鲜卑人吹响了聚兵号角,本就称不上齐整的巨大军营立刻变得乱糟糟的一片,如果这个时候有一支骑兵对他们发动进攻,他们绝对会损失惨重。
不过可惜汉军并不知道这一点,就算知道时间也来不及了,何况他们更希望在战场上以压倒性的优势碾压战胜这些鲜卑人,让他们知道铁骑这个称呼只属汉军。
出城的汉军不过二万三千人,剩下的负责守备,另外孙坚和董卓带领第二军团则在玉门关等候。
刘宏走上搭建好的指挥高台,这一仗名义上的指挥是他,可实际掌控军队的却是段颍,他只是作为士气源泉的存在。
以赤黑两色为主的军阵中央,刘宏插满的金色龙旗的高台成了异常显眼的所在。这样的做法并不明智,在敌军绝望之前他们会拼命地向这里进攻,可惜刘宏坚持如此。
段颍无法违抗天子的命令,再说他心中也隐隐有一丝亢奋,只要天子在这里,那些鲜卑人就会像飞蛾扑火一样往这里进攻,然后被毫无意外的绞杀。
当太阳高悬于顶,鲜卑人万马奔腾的骑兵队伍出现了,他们穿着简陋的皮甲呼啸而来,宛如遮蔽大地的奔流。
这样的气势的确惊人,至少一干文人看着如同蝗虫般铺天盖地的鲜卑骑兵,心里生出了几分惧意。
“他们的马瘦了一圈,这一仗看起来会比朕预想中更轻松些。”刘宏放下望远镜,语气不紧不慢,却让人不得不相信他的话。游牧民族一旦没了马,便等于没了爪牙的狼群,再无威胁。
段举起望远镜,这些草原上的良驹在接连赶路之后,毛色都黯淡了不少。
汉军两翼,刘备等人牵着马,身边都是一脸亢奋的同伴,现在还不是他们出击的时候。
鲜卑骑兵速度慢了下来,开始调整起各自地队伍,慕容郜名义上是全军主帅,可实际上他也只指挥得动自己麾下的骑兵队,最后将近十万人的巨大队伍,按照他和融圮,日置落罗的身份,列成了四个巨大的骑兵阵,慕容郜独领中军和后军。
汉军依靠敦煌城,鲜卑骑兵就算从两翼进攻,也在汉军□□射程范围内,他们闯进去也就是个死字,唯一攻阵之法就是从正面破了汉军的阵势。
融圮不蠢,知道这一次他做了前锋,必定伤亡惨重,不过他也没在意,高台上的金色龙旗已经让他失去了冷静,只要能杀到那座高台,他便能取檀石槐而代之。
“陛下,鲜卑人要进攻了。”段颍下手里的望远镜,“擂鼓,让弩阵准备好接敌。”
高台两侧,巨大的金鼓被擂动了起来,鼓点并不急促,但是听到鼓声的弩阵士兵都肃容看向了前方,箭只已上弦,只等敌军进入射程内。
鲜卑军中,慕容郜命人吹响了号角,将骑兵队伍分成松散的阵列,以消耗汉军的箭矢。
大约片刻后,第一批三千名鲜卑骑兵排好队列开始冲锋,震耳欲聋的马蹄声响了起来。草原上的军队从来都不需要训练,因为每个男人年龄到了都是战士。
看着冲锋的鲜卑骑兵,段颍并没有太意外,面对弩阵,用分散的骑兵冲击是最好的选择,不但可以减小伤亡,同时也能消耗他们的箭矢。
“段卿,就让这些蛮夷试试新弩阵的厉害吧!”
刘宏身旁的段颍笑了起来,参谋官们很擅长弩阵的火力集中使用,和以前的弩阵相比,现在的弩阵威力要强上很多。
黑色的铁雨混合着鲜红的血雨,冲刷着大地,在瞬间制造了一条巨大的真空带,许多鲜卑骑兵连人带马摔在地上。
只有几十名鲜卑骑兵孤零零地突破了死亡之雨,仍旧朝前方巨大的黑色军阵奔驰而去,可是在下一刻,他们就被迎面射来的箭矢给淹没了,在他们的尸体下,那些还未死透的战马发出悲鸣的嘶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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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双章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