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时候我会想,罪犯为什么拥有一次次的豁免权。
美国高呼人权。
那,被伤害的人的人权呢?
这个问题在哥谭大概属于“不该问”的那一类——就像你不会问蝙蝠侠面具底下是谁,不会问企鹅人为什么长得像企鹅(真的像吗?我还没见过他呢),不会问小丑的笑话到底哪里好笑。
因为问了也不会有答案。
所以我不问。
我只是偶尔,在爆炸声停了、烟还没散尽的时候,想一想。
然后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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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发生在韦恩大厦的暴乱平息得很快。
快到我来不及整理好领口的灰,快到膝盖上的淤青还没来得及变成紫色,快到那杯凉掉的茶还放在卢修斯·福克斯的桌上,没人收。
义警。
这不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们。
哥谭的夜空从来不缺飞来飞去的人影,我偶尔在麻雀阁的天台上举着望远镜看鸟,看到的不只是鸟。
但我第一次在白天、在这么近的距离、在不是通过镜头的方式,看见其中一只。
罗宾。
一只很漂亮的知更鸟。
说实话,在我16年的观鸟生涯中,这样的罗宾鸟我第一次见。
头部是黑色的,眼睛是绿色的,面部棕色的绒毛中有黑色的绒絮覆盖眼部——不,那不是什么“绒絮”。
那是织物。
那是面具。
那是面具吗?
我的大脑在那一瞬间分裂成两半。
一半是观鸟的艾维斯,用十六年积累的鸟类学知识认真地分析:这不符合任何已知雀形目鸦科的特征,翼展与体长的比例不对,骨骼结构显然不是中空的,而且——另一半是清醒的艾维斯,平静地告诉自己:那不是鸟。
那是一个人。
穿着罗宾配色制服的人。
落在韦恩大厦34层碎掉的窗框上,像一只真的鸟。
但我还是忍不住多看了两秒。
羽翅漆黑,但当他展翼时,我看到了黄色的内里。
红色又占据他全身一大部分。
细长高节的小腿上缠着好看的绑带。
他很漂亮。
这是我的第一感受。
但他并不符合鸟类的生理构造。
这是我的第二感受。
这很奇怪。
不是说他奇怪。
是说我的反应很奇怪。
在刚刚被炸过的楼里,在烟味还没散的走廊里,在楼下可能还有人没救出来的时候,我站在碎玻璃中间,脑子里想的是一只“鸟”的物种分类问题。
大概这就是为什么梅芙说我“在错误的时候想正确的事情”。
而我的回答是:“难道在正确的时候想错误的事情比较好吗?”
当时她没接话。
现在我想她可能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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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宾蹲在窗框上的时间大概只有几秒。
那几秒里他扫了一眼走廊——我后来想,他大概是在确认还有没有活人,或者还有没有威胁。
他的目光经过我的时候停了一下,很短的停顿,短到如果不是我恰好盯着他看,根本不会注意到。
然后他跳下去了。
从34层。
没有翅膀。
没有滑翔翼。
没有任何能让他“飞”的东西。
他就是跳下去了。
我走到窗边——绕过碎玻璃,避开还在晃的窗帘——往下看。
他在半空中翻了个身,钩索枪射出,荡向对面那栋楼的侧面,动作流畅得像是排练过一千遍。
也许真的排练过一千遍。也许在哥谭,当“义警”这件事,也需要肌肉记忆。
风从破掉的窗口灌进来,吹得我头发糊了一脸。
我把头发拨开的时候,他已经消失在两栋楼之间的阴影里了。
只有钩索留下的痕迹还挂在楼体外墙上,像某种我不认识的鸟在迁徙途中短暂停歇时留下的爪印。
我依旧看着。我也不知道我在看什么。
“艾维斯。”
卢修斯的声音传进我的大脑。他在我身后。好近。
有点奇怪。
我可以听到在我方圆500米半径内飞鸟振翅的声音。
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在走下楼梯的时候又突然跑上来看我的小鸟。
哦,他还不是我的。我没喂过他。
咳!偏题了,抱歉。
总之,福克斯先生可以在我没有察觉的时候走到我身后,这很奇怪。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我在发呆。
他好像想把手搭在我肩上。
我躲开了。
不要小瞧爱鸟人士的反应能力啊喂。
我看到他的手僵了一下,又收了回去。
他看我。看什么呢?
“我们该走了,艾维斯。”很复杂的眼神,但我没时间理解。
我大概还在想我的知更鸟。
哦,现在还不是我的。
“好的,福克斯先生。”我应了一声,转身,跟着他走。
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窗框。
他刚才蹲过的地方,有一根黑色的羽毛。又或者不是羽毛——是制服上脱落的线头,或者碎掉的布料纤维,又或者是他头顶的绒絮,被风带进来,挂在碎玻璃的尖端上。
我走过去,把它取下来。
很细、很轻。
放在掌心里几乎感觉不到重量。
我把它夹进笔记本里,夹在写着供应商名字和湿地位置的那一页旁边。
为什么?不为什么。习惯。就像看鸟的时候会收集掉落的羽毛一样——不一定用得上,但先收着总没错。
况且。
一只不符合鸟类生理构造的罗宾鸟。一只没有翅膀却能跳下34层的知更鸟。一个穿着红色紧身衣、在哥谭的废墟上停留了几秒钟、用绿色的眼睛扫了我一眼的人。
我在笔记本上写下新的条目:
罗宾
目击时间:哥谭历XX月XX日下午3:42
目击地点:韦恩大厦34层,总裁办窗框
特征:黑色头部,绿色瞳孔,眼部黑色覆盖物(疑似非生物结构),羽翅黑底黄里,红色主体,小腿有缠带。
不符合任何已知鸟类的生理构造。
备注:很漂亮。
写完最后几个单词,我把笔记本合上,塞进包里。然后跟着卢修斯·福克斯往下走。
楼梯间的灯还是惨白的。台阶还是那么多。膝盖还是疼的。
但我在想一个问题:一只不需要翅膀就能飞的鸟,算不算鸟?
这个问题大概也属于“不该问”的那一类。所以我没问。我只是把它和那根不是羽毛的羽毛一起,夹进了笔记本里。
说不定哪天用得上。
这件事只是一个小插曲。大概,对我来说。
双眼放空,等真真切切地落到实地,脚踩在哥谭气息混乱的土地上,我的眼睛自动盯上了小鸟落下的地方。顶头上司叽里咕噜说了什么,但我有点不记得我是怎么回的了——好像扬起笑嗯嗯啊啊地答应了什么。
不重要。
我晃悠着回家了,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像丢了魂——利兹是这么告诉我的。
路上好像看到了一只黑猫,在我像以前一样给家鸟们买面包的时候。
这不重要。
那时候我应该掏出了很厚一沓美金,但我很幸运地没碰到打劫——大概今天已经够倒霉了吧?我的大脑浑浑噩噩地告诉我:幸运是守恒的。
这也不重要。
我回到麻雀阁,钥匙插进钥孔,拧开,进家门,被梅芙翻来覆去地检查,写论文,刷牙,洗澡,躺在床上睡觉。
半夜,我突然睁开眼。
猛地从床上坐起来。
希尔达在窗外叫了一声,我想她大抵是被我吓到了,但我没理她。
只是觉得我好像想明白了什么。
我,艾维斯·韦恩,想养一只罗宾鸟。
下午的画面在我眼前挥之不去。
那对漂亮的黑色羽翅展开,露出明黄色的内里,柔软、顺滑,再没有哪只小鸟的内衬像他那样适合了。
好漂亮。
那样漂亮的颜色落入我的眼睛——明黄和深蓝糅合成翠绿。
那是他眼睛的颜色。
多搭配啊。
我想,他该生来就是我的小鸟。就像希尔达她们一样。
他该是我的。
我要养他。
今日问题:罗宾开了魅惑吗?
艾维斯:没关就是开了!我敢肯定他在勾引我!
罗宾:TT
艾维斯:又勾引我!
福先生想悄悄碰碰。
小猫一样
虽然是奶牛猫嘻嘻
被艾维躲开。
不开心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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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一只漂亮的知更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