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何朗怎么会不伤心呢?他第一次进京,第一个认识的人便是小陆怀风,小陆怀风总”是怯生生地跟在何朗身后,何朗每次回头,都见陆怀风昂着头眨巴着水汪汪的眼睛盯着自己。
“你跟着我干什么?”何朗问道。
“狗怕你,跟着你,狗不会跟着我。”陆怀风道。
又一次看见这水汪汪的眼睛,何朗心如刀绞,本以为将他送入宫后便可过得好日子,没想到却亲手将他送进了深墙的困笼。
圣心难测,圣命难违。
陆怀风已经从困笼逃脱,而自己又要再次把他送进去。
何朗挣脱陆怀风的束缚,背过身去:“你走吧,以你如今的功夫,没人能奈何得了你。你走吧,走得越远越好。”
“那你呢?我要是走了,你如何交差?”
陆怀风问道。
何朗沉默。他的确无法交差,这是皇上下给锦衣卫的死令,指挥使又将任务全权交给自己,若无法完成,死罪难逃。
何朗虽然只是个小小的百户,可却深得上级信任,因为他是朝堂和江湖的连接,何朗出于江湖,忠于朝堂,且一身过人武艺,缉拿逃犯、秘密追杀从未失手。所以指挥使把任务派给他,是极其放心且自信的。
而如今,恐怕要让指挥使失望了。
何朗不知道在原地停了多久,当风声停住,当一切归于寂静,何朗抬步欲离开。
“何大哥,我跟你走。”
手腕被人抓住,陆怀风一直没有走。
“何大哥,我五年没见过你了,让我好好看看你,好吗?”
耳边传来的是陆怀风轻轻的请求。
何朗转过身,他也想要好好看看这个长成的少年。
“何大哥,你变了好多。当年的你眉目是舒展的,只有在我调皮的时候你才会皱眉。现在你好像总是很忧愁。还有,你瘦了好多,我……我还比你高了。不过我还能看到你,能牵着你手,真好。”
少年澄澈的眸子看向自己,泪痕干涸在眼尾,眼尾还微微上扬,如蕴远山清明,如藏静水暗涌。
“我要和你走,”陆怀风道,“不过,我能求你一件事吗?”
何朗微愣,他不知道陆怀风会想到什么要求,让他能够在如此短的时间回心转意,甘愿担责。何朗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不要带陆怀风回宫交差,因为他不想让这个生性潇洒的孩子再被困到宫墙的牢笼。
所以他什么也没有选,只是看陆怀风选择什么,只是跟着陆怀风往前走。
“你陪我在京城里逛几天,可以吗?就像从前那样。”
“就像从前那样。”从前,何朗常常领着陆怀风远离那臭味熏天的角门,领着他去京城的集市上逛,陆怀风的小手总是指着一处问那是什么,何朗耐心地教他辨认了数十种树木花草,数十种兵器,陆怀风听得不亦乐乎,认为何朗是天底下最厉害最见多识广的人。
从前,每次上集,都会和陆怀风喝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陆怀风总是把一整颗圆滚滚的馄饨放在勺子里,小心翼翼地把馄饨皮吃干净,剩下一个小小的肉丸躺在小勺子里,最后开开心心恭恭敬敬递向何朗,这时他会说:“何大哥,你比我高比我壮,你要多吃肉。”
“可以吗?”陆怀风轻抵何朗的额头,声音又轻了几分。
见何朗木讷地点了点头,陆怀风心里暖洋洋的。
还好,还好他的何大哥仍然会迁就自己。
无论是进宫请罪还是戴罪潜逃,都要与何朗分开,他决定不了未来何去何从,但能决定当下,倒不如能缠他几天是几天。
4
华彰坊,是京城最有名的成衣铺,何朗一身官服,陆怀风一身夜行衣,招摇在大街,未免有些惹眼。
“殿下,君臣有别,岂敢让殿下亲自为臣更衣?”何朗为难道。
殿下殿下殿下,又是殿下!谁要当这个鬼殿下!陆怀风心中郁闷,却不舍得对他生气,只能在他背后悄悄撇嘴,一言不发。
“殿下,让臣自己来吧。”何朗道。
“不许喊我殿下!”陆怀风气急,语气略重,立马后悔了,他生怕何朗受惊,又向自己行一大礼请求恕罪。“我不是……何大哥,我……”
听陆怀风支吾着连不成话,何朗也是无奈,平静道:“好,小风,让我自己来吧。”
陆怀风神色一亮,如愿以偿的喜悦冲破所有的顾虑,他喜滋滋应了何朗一声,便退下了。
陆怀风已换一身常服,翘着二郎腿,倚着膝盖的手撑住脸,百无聊赖等待着何朗,他痴痴地盯着屏风,似乎要将屏风望穿一个洞,如果可以,真想一直盯着何朗,眨眼都不舍得眨。
没过一会儿,何朗绕过屏风,便见陆怀风一身鲜朗红衣,头发高高束起,心头一颤,忽地意识到陆怀风今年刚满十九,真不愧为意气风发少年郎。
陆怀风一见何朗,立马眉眼弯弯咧嘴笑,兴高洋洋把辫翘,乐呵呵跑到他身旁道:“何大哥穿上官服便是凛然大义正气洪量,换上常服便是风流倜傥举世无双。何大哥我饿了,我要去王麻子那里吃馄饨。”
说着就要拉着何朗出门,却听见何朗出声止住了他。
何朗拿起桌上的斗笠,陆怀风便知何朗心细,如今满城都在搜寻自己,戴上斗笠或能掩人耳目。
陆怀风将头微微一低,何朗轻轻地将斗笠覆于对方发上,手指缠绕着系绳为他固定斗笠,边系边道:“殿下如今身份特殊,让别人瞧见殿下您恐对您不利,还是谨慎点好。”
陆怀风享受着这份独属于自己的温柔,自顾自地把何朗的话理解为只有他才能看自己的脸,心里美滋滋的,也不计较何朗又称呼自己“殿下”了。
华彰坊不远处便是馄饨铺,二人在摊位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正值晌午饭点,来吃馄饨的人很多,二人等了好一会老板才将两碗冒着热气的馄饨送上来。
陆怀风盛上一颗圆滚滚还白里透着粉的馄饨,香油的缠腻钻入鼻腔,陆怀风只是稍稍吹了几下便迫不及待送入嘴中。
“何大哥,你觉得世界上最好吃的食物是什么?”陆怀风突然问道。
何朗不解其意,思忖一阵道:“只要能让人果腹,不至于难以下咽,都是好吃的。”
陆怀风又一笑:“我之前一直认为没有什么东西是比王麻子的馄饨还要好吃的,可是那年除夕,你唯一一次陪我过年,你给我包饺子吃,自那以后,王麻子的馄饨好像也变得平平常常了。”
“俺老王麻子做的就是平平常常的馄饨,你和俺王老麻子素昧平生,怎么能吃出情的味道呢?”王麻子正在给邻桌送馄饨,听见陆怀风这话,顺道打趣。
王麻子拿着脖子上的汗巾擦了擦汗,忙里偷闲与何朗叙叙旧:“何百户,这俊小伙是当年那个小瘦猴呀!都长这么大了,真不错!”
陆怀风发下勺子,玩笑似的朝着王麻子施了施礼:“多谢王叔。王叔的馄饨甚是美味,刚刚的话或有不妥地方,还望您多多包涵。”
“哎呦你看这小孩,真长大了,以前哪里敢跟别人说话,别人一看他就往你怀里钻,现在客套话说的是有模有样。”王麻子被逗得乐不可支,顺势坐在何朗身边指着陆怀风笑道。
王麻子不知陆怀风是皇室中人,何朗担心他多说惹祸,赶忙支开他去忙活。
桌上再次只剩二人。
陆怀风又将一颗没有馄饨皮的肉丸送到何朗嘴边,以往的何朗总是握住他小小的手,把肉丸重新送回陆怀风嘴中,因为那时的陆怀风眼里满是不舍;如今何朗却鬼使神差地将嘴一张,吃掉那颗肉丸,毕竟陆怀风那双饱含期待的双眼,能把人望穿。
5
杳杳江天阔,玉鉴着扁舟。
碧波江上,一人戴着斗笠,一人抱着剑,随着浮游的小舟向远方飘去。
秋天的寒气最是肃杀,湖面上的氤氲是看不透的雾气,总是将沉寂烘托的孤独又凄凉。
“你舍得我回宫吗?”陆怀风打破了沉寂,问道。
舍得吗?舍不得。
五年前何朗不得不丁忧返乡,陆怀风虽想懂事地克制住自己不哭,可一滴泪已落,剩余的泪水便如决堤一般,再也止不住了。三年服丧期过,何朗重回角门,还没找到陆怀风,便被指挥使赏识提拔,成为一名锦衣卫百户,却再也找不到陆怀风了。
此一分别,便是五年的生离;再一分别,又会是多少年的生离,还是阔别一生的死别呢?
何朗握剑的手一紧,心下一狠,道:“殿下,这是何某的职责。”
“可你可能再也见不到我了,皇上会治我的罪,最好的结果也是我去北地送命。”陆怀风淡淡道,仿佛说的不是自己的生死,而是一只蝼蚁,“在宫里那几年,我怕死,因为我舍不得锦衣玉食的生活,所以我逃出来了。现在,我不怕死,因为我又见到你了,我舍不得你受罪。”
何朗突然间埋怨陆怀风,他没有一个皇子该有的狠心绝情,却有对自己真挚轰烈的温情,总是让自己动容,让自己心软又自责。何朗不敢看他那张死生看淡的脸,背过身去,道:“恕臣无能,不能解决殿下忧虑,官门中人,只能公事公办。”
陆怀风很久很久没有出声,只是立于扁舟一侧,眺望远山雾霭,聆听风声鸟语,嗅闻河腥木香。
“‘泛泛杨舟,载沉载浮。既见君子,我心则休。’”陆怀风转过身,看着何朗的背影,“我不是殿下,我是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