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Chapter 17

火车到站的时候是下午两点。

盛栀从车窗里看到站台上那棵老梧桐的时候,鼻子毫无预兆地酸了一下。不是那种汹涌的酸,是那种——你离开了很久,以为很多东西都会变,结果发现它还好端端地站在那里等着你——的酸。这棵梧桐比学校走廊窗外那棵还老,树皮皴裂得更深,枝干伸向天空的角度更斜,但它的叶子还是绿的。南方的冬天,梧桐叶子落得比北方晚,有些叶子能一直挂到十二月,黄一半绿一半,像一幅没画完的水彩。

时一昼从行李架上把她的行李箱拿下来,又拿了自己的。两个箱子,一个银色一个黑色,并排放在过道上。他的动作和高中帮她背书包时一模一样——先把她的安顿好,再管自己的。

“有人在看。”盛栀说。

“谁。”

“外面。林昭。”

站台上站着一个穿红色羽绒服的人影,正踮着脚往车窗里张望,手里举着手机,镜头对准了他们这节车厢。羽绒服的红色在灰扑扑的站台上格外扎眼,像一颗被谁不小心掉在地上的糖葫芦。盛栀隔着车窗跟林昭挥了挥手。林昭在站台上原地跳了一下,羽绒服的帽子从头上滑下去,她也没管,只是把手挥得更用力了。

盛栀转头看向时一昼。“准备好了吗,林昭会扑你的。”

时一昼拎起两个箱子。“她扑过我。”

“什么时候。”

“高考完那天。你没看到。她在考场门口拍了我一掌,说‘你要是敢对她不好我把你物理竞赛证书撕了’。”

“你没告诉我。”

“忘了。”时一昼顿了顿,“她拍得挺疼的。”

盛栀笑着推了他一下。他往前踉跄了半步,站稳之后回头看她一眼,嘴角往上弯了大概三度。他从火车上走下来的那一刻,南方的冬天才真正扑面而来。不是北方的干冷,是那种湿漉漉的、钻进骨头缝里的冷,空气里有香樟叶子和冬雨残余混合的气味。时一昼深吸了一口气——他在北京的时候从来不提想家,但他每次闻到这个味道都会不自觉地深呼吸。

“时一昼!!”林昭的声音从站台那头炸过来。她踩着运动鞋咚咚咚地跑过来,羽绒服帽子上的毛边在风中往后飘。她一把抱住盛栀,抱得盛栀往后仰了一下,差点撞到身后的行李箱。然后她松开盛栀,转向时一昼。

“你是不是又瘦了。”她上下打量他,语气像在审问一个嫌疑人。

“没有。”

“绝对瘦了。脸都尖了。盛栀你怎么喂他的——”

“他有好好吃饭。”盛栀把时一昼往自己这边拉了半寸。

时一昼在她旁边站得笔直。他的耳朵从耳廓开始慢慢泛红,不是那种紧张的红,是被关心的、不太习惯的、正在努力接受的红。林昭眯着眼睛看了他几秒,然后露出一个“算了不追究了”的表情。

“走吧,我爸的车在外面。先送你们回去。”林昭一边走一边说,“晚上要不要去书店?老板听说你们回来了,今早特意把门口那块小黑板擦了重写。上面写的是——‘本店光荣校友时一昼盛栀最爱真题集有售’。”

“你编的。”盛栀说。

“真的!我拍照了!”林昭把手机举到他们面前。

照片上书店门口那块小黑板确实换了新字。不是“有售”,写的是——“本店曾见证一对学霸的诞生”。粉笔字歪歪扭扭的,一看就不是书店老板写的——老板的字很漂亮,这是林昭的笔迹。盛栀盯着那张照片,把手机还给林昭。“你什么时候去人家黑板上乱画的。”

“昨天。老板让我写的。他说他手抖写不好看。”林昭把手机塞回口袋,“他还说你们俩欠他一顿汽水。橘子味的。”

盛栀想起高考结束那天下午,她和时一昼坐在书店门口台阶上喝汽水,橘子味的,气泡在舌尖上噼里啪啦地炸开。那是她十八岁最甜的味道之一。现在她十九了。汽水还是那个味道,书店还是那个书店,老板还在看那本永远看不完的武侠小说。什么都没变,除了她和时一昼已经不再是穿着校服、背着沉重书包、在走廊上偷偷看彼此背影的高中生了。她把脸往围巾里埋了埋。

林昭爸爸的车停在车站外面。一辆银灰色的面包车,后座堆满了林昭家超市的纸箱。林昭把纸箱往旁边推了推,给盛栀和时一昼腾出两个座位。两个人坐在后座,中间隔着一个没拆的快递箱。车窗外的小城街景一幅一幅地往后退——新华书店、人民公园、那家开了快二十年的馄饨铺、盛栀初中时每天骑车经过的那条巷子。

“你妈知道你回来了吗。”林昭回头问。

“知道。她说晚上炖排骨汤。”

“那明天呢。”

盛栀看了一眼时一昼。时一昼正侧着头看窗外,但他的手指在膝盖上轻轻敲了两下,意思是:我听到了,明天的事。

“明天去他家。”盛栀说。

林昭猛地转过身。她的安全带被扯到了极限,整个人半挂在座位上,眼珠子快瞪出来了。“见家长?!”

“嗯。”

“什么时候定下来的——不是,你们发展到这一步了怎么没人通知我——”

“放假前定的。”时一昼说。他的语气很平,但林昭还是从他脸上捕捉到了什么——大概是他耳朵上那层还没褪干净的浅红。

“时一昼,”林昭认真地说,“你爸妈凶不凶。”

“不凶。”

“你妈会不会问她高考多少分。”

“不会。”

“你怎么知道。”

“我妈更关心她喜欢吃什么。”

林昭盯着时一昼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慢慢转回去坐好。她对着前挡风玻璃自言自语了一句:“行吧。时一昼的父母大概也是那种——不怎么说话但什么都看在眼里的人。”盛栀在心里默默给林昭加了一分。她还没见过时一昼的父母,但她觉得林昭猜得应该**不离十。

林昭的车先到盛栀家楼下。那棵月季花已经枯了——冬天不开花,只有几根带刺的枝条支棱着,上面挂着几片冻得发紫的叶子。盛栀下车之后走到花坛边蹲下来看了看,明年春天它还会再开。她拍了张照片,发给时一昼。

他还没走,正从车窗里看着她。手机在口袋里震了一下,他拿出来看了一眼,然后在车窗后面低下头打字。她收到一条消息——“明年春天我们回来看它开花。”盛栀把手机放进口袋,点了点头。隔着车窗玻璃,她看到他嘴角的那个弧度。七度。是那种最大幅度的笑,没有藏,没有低头,没有假装在看别的东西。他在车窗后面,堂堂正正地,对着她笑了一个七度。

第二天早上,盛栀站在衣柜前面换了好几套衣服。第一套是白色毛衣加牛仔裤——太随意。第二套是呢子裙——太正式,而且穿呢子裙去别人家吃饭会显得很刻意。第三套是她妈推荐的——浅驼色开衫,里面搭白色衬衫,下面是深蓝色长裤。她站在镜子前面转了一圈,觉得还行。衬衫是她高中常穿的那种白衬衫,洗了很多次,袖口有一点点发白,但熨得很平。她没有特意买新衣服。时一昼的父母第一次见她,她应该穿得像自己,而不是穿得像一个刻意打扮的人。

她把银色手链戴在左手手腕上。栀子花吊坠贴在腕骨上方的位置,银色花瓣在冬日的晨光里反着很细很细的光。她从首饰盒里拿出另一条——同款的,男式的,链子稍粗一点,吊坠不是栀子花,是一片很小的梧桐叶子。这是她给他准备的。用大一上学期攒的奖学金买的,在物理学院门口那棵梧桐树下挑的款——店员问她想要什么图案,她脱口而出说“梧桐叶”。她把两条手链都戴在手腕上,一大一小,贴着彼此的皮肤,发出很细微的金属碰撞声。

时一昼在楼下等她。他换下了平时那件深灰色卫衣,穿了一件深蓝色衬衫,外面套着黑色羽绒服。衬衫的领口翻得很整齐,扣子扣到倒数第二颗。他第一次在她面前穿衬衫——高中三年他永远是校服配卫衣,大学也是T恤配卫衣。她走到他面前,把他衬衫领口那根翘起来的线头捻掉。

“新衬衫。”她说。

“我妈买的。她说今天穿这个。”

“你妈眼光很好。”

时一昼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衬衫,又看了一眼她身上的白衬衫。“你俩选的差不多。”盛栀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浅驼色开衫和白色衬衫,忽然觉得有点好笑——她和她未来的婆婆在互不知情的情况下,选了同一套搭配。她把右手腕上那条梧桐叶手链解下来,拉过他的左手,给他戴上。梧桐叶吊坠贴在他腕骨上,银色的,在冬日的晨光下和她手腕上的栀子花吊坠互相辉映。

“一对。”她说。

时一昼低头看着自己手腕上那枚小小的梧桐叶。他的拇指在上面轻轻摩挲了一下,然后伸手把她的手握住,十指交错。他们并肩走过梧桐老街。冬天,梧桐叶子落了大半,枝干光秃秃地伸向灰白的天。但书店门口的灯还亮着,暖黄色的光从玻璃门里透出来。老板正坐在柜台后面看报纸,听到脚步声抬起头,隔着玻璃冲他们挥了挥手。盛栀也挥了挥手。走过梧桐老街,走过那条窄巷子的巷口——爬山虎的叶子已经落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藤蔓贴在青砖墙上。她往巷子里看了一眼,那扇铁门紧闭着。今天不是去那里,今天是去另一个家。

时一昼家在学校后面那条街上。一栋老式居民楼,外墙是淡黄色的,有些地方的漆皮已经裂开了,露出下面灰色的水泥。单元门口贴着一张褪了色的春联,是去年的,纸边已经卷起来了,但中间的“福”字还牢牢地贴在门框上。楼道里很干净,扶手上没有灰,每一级台阶都扫得干干净净。声控灯在他们走过的时候一盏一盏亮起来——和高中教学楼的走廊一样。盛栀的心跳开始加速。不是怕——是那种站在考场门口等开考铃的紧张,因为你准备了很久,因为你知道这件事很重要。

时一昼在三楼停下。他转头看了她一眼,没有说“到了”,也没有说“准备好了吗”。他只是伸手把她的围巾轻轻整理了一下,把她额前的碎发拨到耳后。然后他的手在她耳后停了半秒,指尖微微发凉。那个动作的意思是:我在。不管等下发生什么,我在。

他敲了门。门几乎是立刻被打开的。一个穿着灰色毛衣的女人站在门里面,个子不高,短发,鬓角有几根白发,眼睛和时一昼一样是深棕色的。她的围裙还没来得及解下来,上面有一块面粉的痕迹。她看到盛栀的第一眼,没有打量,没有从头扫到脚,没有那种“让我看看我儿子带了什么人回来”的审视。她只是笑了一下,然后说——“盛栀吧。快进来,外面冷。”

时一昼的妈妈姓方,叫方敏。这是盛栀进门之后才知道的。客厅不大,摆设很简单——一张深棕色的皮沙发,一个玻璃茶几,茶几上放着一盘洗好的草莓和一碟瓜子。电视柜旁边摞着一叠物理教辅书,最上面那本是《高中物理竞赛真题解析》,封面已经翻得起了毛边。墙上挂着一幅泛黄的奖状,是时一昼小学时的数学竞赛一等奖,旁边的相框里压着一张更老的黑白照片——一个戴眼镜的老人抱着一个很小的男孩,老人坐在那棵中国梧桐下面,男孩手里举着一把木制的玩具剑。盛栀站在那张照片前面看了很久。

“这是他外公。”方敏端着两杯热水走过来,“他最疼一昼。”

“我知道,”盛栀说,“他跟我说过。”

方敏站在她旁边,看着那张照片。“他小时候不爱说话。他外公说,不爱说话的孩子心里装的东西多。后来他外公走了,他的话就更少了。直到——”她转头看着盛栀,“他第一次在电话里跟我提起你。那个电话打了快一个小时。他跟我说,妈,我认识了一个人。”

盛栀的手指在杯壁上轻轻收紧。

“我说,是同学吗。他说——不只是同学。他说你每天早上都比他早到教室,你第一次在走廊上看到他的时候站了很久,你把他丢在操场上的空瓶子捡回窗台上放着。他说的都是很小很小的事。”方敏顿了顿,“但我听懂了。他在跟我说,这个人是他很重要的人。”

盛栀把水杯放在茶几上。她的手指有一点抖,不是冷,是被时一昼的妈妈用最平常的语气说了这些话,而他本人此刻正站在厨房门口,假装在帮忙拿碗筷,耳朵红得几乎透明。他大概听到了他妈说的每一个字。他没有过来打断,也没有躲进厨房。他只是站在那里,把碗筷一副一副整整齐齐地摆在桌上,像他摆笔袋里的笔。

“小方,”客厅那头传来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你让客人站那么久。”时一昼的爸爸从书房里走出来,穿着一件深绿色的毛衣,个子很高,肩膀宽宽的,戴着一副半框眼镜。他的长相和时一昼不是一个风格——时一昼的五官像妈妈,偏清秀;他爸爸的五官更硬朗,眉骨很高,说话声音也更低沉。他朝盛栀点了点头,没有握手,没有客套,只是说了一句:“坐。别拘束。”

盛栀在沙发上坐下来。她坐在靠扶手的这边,草莓放在她手边,热水在她面前冒着白气。时一昼的爸爸坐在单人沙发上,拿起遥控器把电视关了——刚才大概在看书房里的物理期刊,电视只是开着当背景音。他看了看盛栀,又看了看时一昼。时一昼正从厨房里端了一盘菜出来——是方敏做的红烧排骨,深酱色的排骨码在白色的盘子里,上面撒了一层细葱花。他把盘子放在桌上的时候,筷尖和桌边严格对齐。

“一昼高中三年,”他爸爸开口,“每次打电话回来都说不了几句话。‘还好。’‘考完了。’‘知道了。’就这些。”他看着盛栀,“但大一下学期他打电话回来,说要去旧书店。我问什么旧书店,他说带你去。”

盛栀转头看了一眼时一昼。他正在摆筷子,手指在筷子的摆放位置上微微停顿了一下。

“那时候我就想见见你了。”他爸爸说。这句话的语气不是客套,是实话。时一昼式的实话——不多说,不渲染,该说多少说多少。

吃饭的时候,方敏不停地给盛栀夹菜。红烧排骨夹了两块,清炒西兰花夹了一筷子,糖醋鱼夹了一块最好的肚肉,米饭添了半碗,又添了半碗。她夹菜的动作很自然,不是那种“你太瘦了你多吃点”的唠叨,是那种——我把好吃的都给你,你自己慢慢吃——的沉默。盛栀碗里的菜堆得比饭还高。她低头扒饭的时候,时一昼从旁边把自己的碗往她这边推了推,意思是“吃不了给我”。他的动作很轻,但他妈看到了。方敏没有说什么,只是低头继续吃饭。但盛栀看到她嘴角弯了一下。

吃完饭之后,方敏把盛栀拉进了时一昼的房间。“你们年轻人说说话,”她把门虚掩上,“我去洗碗。”

时一昼的房间很小。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一个书架。窗帘是深蓝色的,拉了一半,午后的阳光从另一半窗户漏进来,在床单上画了一道斜斜的光柱。书桌上放着一个很旧的台灯,灯罩有一点歪,是他高一那年用的——盛栀认得这盏台灯,他给她拍的照片里偶尔会出现它的光影。书架很满,从下到上塞满了教辅书、物理期刊、竞赛真题。最上面那一格没有放书,放的全是杂物——两个空的矿泉水瓶,一个褪了色的竞赛徽章,一把生锈的铅笔刀,一本黑色硬壳封面的笔记本。

盛栀走过去,把笔记本抽出来。是时一昼的日记。他以前说过他写日记,和她的日记本一样,黑色硬壳,没有任何标识。她翻开扉页,上面写着一行字,笔迹是高中时一昼的笔迹——那时他的字比现在更瘦更直,每一个字都像用尺子量过的,但笔画之间有一种压不住的用力过猛——“她在看我。我知道。”她翻了一页。日期是去年九月十五日,她第一次在走廊上看他的那一天。内容只有短短几行——

“今天傍晚,走廊上有个女生站了很久。她在看我。我知道。我没有回头,怕她发现,也怕她不看了。她站了一会儿就走了,绕了另一边的楼梯。她绕路了。我想她大概不想被我发现。她明天还会来吗。”

再翻一页——

“她今天又来了。在图书馆里捡了我的笔。她弯腰的时候头发从耳朵后面滑下来,她用手指拨回去了。我说了‘谢谢’。没有说别的。想说,没说。”

再翻一页——

“她每天都在教室早到。六点十分,和我差不多。她是来学习的还是来看我的。我不敢猜。”

盛栀翻到某一页的时候停住了。日期是去年十一月十一号,双十一,林昭在那天让她帮忙凑满减买鞋。那一天发生了什么她记得很清楚——他在教室门口跟她说“门要帮你带吗”,那五个字她在日记本里写过很多遍。她低头看他的版本——

“今天教室只剩她一个人。我终于跟她说话了。我说——门要帮你带吗。五个字。练习了好几遍,说出来的时候还是觉得不够自然。她回答‘好’。我说‘谢谢’,她说了。她的声音很好听。”

盛栀看着“练习了好几遍”四个字,把日记本合上,抱在怀里。她没有再往后翻。不用翻了。她知道后面写的是什么——是她在看台上坐在他旁边的那天,是她把牛奶放在他桌上的那天,是她在雨天给他撑伞的那天,是她踮脚亲他的嘴角的那天。每一页都是她。

时一昼站在她旁边,正在假装整理书架。他把那本《局外人》从书架里抽出来又放回去,手指在书脊上反复摩挲,指节用力到微微发白。他知道她在看他的日记。他紧张的不是被看到她出现在日记里——他紧张的是他的字不够好看、措辞不够精准、有些句子他写了又划掉、有些话他觉得表达得不够好。盛栀没有拆穿他。她只是把日记本放回原处,然后走到他旁边,伸手把他整理书架的手拉下来,握在自己手里。

“时一昼,”她说,“你写的每一个字都很好。不要改。”

他把她的手翻过来,掌心贴着她的掌心。十指没有交插——只是两个手掌贴在一起,他比她的手掌大了一小圈,手指比她的长了一个指节。

“盛栀。”

“嗯。”

“以后我们可以一起写日记。你一本,我一本。放在同一个书架上。”

盛栀看着窗外的阳光从他床单上的光柱慢慢移到墙面上,那道光从白色变成了很淡很淡的金色。窗外楼下有人骑自行车经过,车铃叮当响了一声。她点了点头。“好。”

从时一昼家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方敏送他们到楼下,把盛栀的手握在自己手里。她的手比时一昼的手更粗糙一些,指节上有常年做家务的茧,但很暖。

“以后常来。”她说。就四个字。但她说这四个字的时候,手指在盛栀手背上轻轻拍了两下。

盛栀点了点头。“好。”

走出小区的时候,梧桐老街的路灯已经亮了。橘黄色的光穿过光秃秃的枝干,在地上画出交错的影子。时一昼走在她旁边,右手提着方敏非要塞给她的一袋草莓和一袋橘子,左手牵着她。草莓和橘子的香味从塑料袋里飘出来,和街道两旁的油烟味混在一起。街上人很少——冬天晚上,大家都缩在家里。只有书店的灯还亮着。

“要进去吗。”盛栀问。

“今天不去了。明天。”

“为什么。”

“今天晚上想跟你多待一会儿。”

盛栀没有追问。他们继续走。走过梧桐老街,走过学校大门口,走过那条她走了三年的路。门卫大叔的窗户亮着灯,搪瓷杯在窗台上冒着热气。操场上的探照灯灭了,但教学楼三楼的那扇窗户还亮着——大概老陈又在加班改卷子。

“时一昼。”

“嗯。”

“你第一次在走廊上看我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我们会走到现在。”

时一昼沉默了几秒。“没有,”他说,“不敢想。以前不敢想的事,现在每天都在发生。”

盛栀停下脚步。梧桐树的枯枝在头顶沙沙地响。她踮起脚,在他嘴唇上轻轻碰了一下。不深,不激烈,只是嘴唇和嘴唇之间的轻轻触碰,时间很短,大概只有三四秒。但她的脚尖踮得很高,一只脚几乎离了地,身体微微摇晃,时一昼伸手扶住了她的腰。她的嘴唇离开之后他那只手还停在那里。

“以前不敢想的现在每天都在发生,”盛栀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尖,“以后也是。”

时一昼把手里那袋草莓换到左手,用腾出来的右手牵住她。草莓的重量在他左手掌心里沉甸甸的,和她的手腕在他右手掌心里一样沉。

他们继续往她家的方向走。梧桐树的影子在地上一道一道往后退,路灯的光穿过枯枝,落在他们的肩头上,一层又一层,像冬天的雪,像春天的花瓣,像所有他们曾经一起走过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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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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