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冬天来得很快。
十一月中旬,物理学院门口那棵梧桐树的叶子已经落光了。光秃秃的枝干伸向灰白的天空,像一个精疲力尽的人举起手臂——和南方老家梧桐老街上的树一模一样,只是这棵更老,枝干更粗,落光叶子之后看起来比南方的梧桐多了几分苍劲。盛栀每天骑车从树下经过的时候都会抬头看一眼,确认那些枝条上是不是还挂着几片不肯落的枯叶。没有。一片都不剩了。
时一昼站在女生宿舍楼下。又是早上七点。距离大年初一他在同一个位置站了十五分钟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但有些习惯一旦养成了就很难改——比如早起,比如绕路来接她,比如在她下楼之前把豆浆从塑料袋里拿出来晾一晾,因为太烫了她没法立刻喝。他把围巾往上拉了拉。今天戴的还是去年她借他的那条白色的。他没有还,她也没有要。两个人就这样默契地把它从“借”变成了“他的”。高二那年冬天,他从来不戴围巾。他觉得围巾是多余的——脖子冷一点又不会怎样。后来她在大年初一的早晨把围巾绕在他脖子上,说“你站楼下那么久,脖子都冻红了”,他戴了一整个冬天没摘。
豆浆是学校东门外那家早餐铺买的。老板已经认识他了,看到他从老远骑车过来,不等他开口就把一杯无糖的和一杯微甜的装进塑料袋。有一次老板随口问了一句“微甜的是给女朋友的吧”,时一昼点了一下头,耳朵红了。从那以后老板再也没问过,只是每次都会把微甜那杯的杯盖按得更紧一点。
盛栀推开单元门的时候,手里拿着两样东西——两副手套,一副深灰一副米白。她把米白那副戴上,深灰那副递给他。
“给你的。”
时一昼接过去。手套是新的,标签还没拆。羊毛的,深灰色,和他的大多数衣服一个颜色。“什么时候买的。”
“前天。看到学校门口那家店打七折。”盛栀把豆浆接过去喝了一口,温度刚好。她现在已经不会问“你站了多久了”——问了他也不会说实话。她只是把豆浆喝掉半杯,然后把另一半包子递到他嘴边。他咬了一口。猪肉白菜馅的,和他吃了四年的口味一样。
北京的冬天比南方冷得多。不是那种湿冷——是干燥的、硬邦邦的冷,风从西北方向吹过来,穿过整个校园,把树枝吹得呜呜响。盛栀以前在南方从来不戴手套,到了北京发现不戴不行——手指在室外暴露超过五分钟就会冻得发僵,连笔都握不住。但她发现时一昼还是不戴。不是不冷——他的手指在寒风中冻得通红,指节肿得像小萝卜。他只是不习惯戴。不习惯给自己添东西。他的手套、围巾、保温杯,全部是她给的。他自己什么都不买。
她把深灰手套从包装袋里拆出来,拉过他的左手,把手指一根一根套进去。时一昼低头看着她的动作,喉结滚动了一下。她给他戴手套的时候很认真,像在做一道需要细心操作的物理实验——拇指对准拇指,食指对准食指,指缝的位置调整好,手腕处的松紧带拉平。戴好左手再戴右手。全部戴好之后她抬头看他。
“暖吗。”
“暖。”
“以后出门就戴。别等我给你戴。”
“好。”
盛栀看着他的耳朵。冻红的,但红里还透着一层更深的热——不是冻出来的红,是她给他戴手套时他不好意思的红。她认识他的耳朵已经认识得很透彻了。浅红是因为她说了直白的话,深红是因为她做了亲密的事,透明的那种红——现在这种——是因为她照顾他。时一昼被照顾的时候会不知所措。他可以照顾她一辈子,但他不习惯被她照顾。
“走了,”她把他的手放下来,但没有松开,“物理课要迟到了。”
从宿舍区骑到物理学院要经过一条很长的直道,两边种满了银杏。十一月的银杏正是最好看的时候,满树金黄的叶子在阳光下像点了无数盏小灯。车轮碾过落在地上的银杏叶,发出细碎的沙沙声。盛栀骑在前面,时一昼在她左后方大概半个车身的距离——还是走在靠马路的一侧。这个习惯已经刻进他的身体反应里了。高中的时候梧桐老街上的马路没有自行车道,他们走人行道;现在有了自行车道,他还是下意识地把自己放在外侧。盛栀偏头看了他一眼,捏了刹车放慢速度,等他骑上来和他并排。
“你现在不用走外侧了,”她说,“自行车道很宽。”
时一昼没有回答。但他也没有骑回内侧。
物理课还是在那间大阶梯教室。他们到的时候已经快打铃了,周教授站在讲台上翻讲义。座位比刚开学时空了不少——有人在宿舍睡懒觉,有人觉得上课不如自己看书,也有人只是单纯地不想在冬天的大早上骑车。但第四排靠窗那两个座位永远是空的。不是没人想坐——是全班都默认了那是时一昼和盛栀的座位。连助教发作业的时候都会把那两份放在那个位置。
盛栀坐下来,从书包里拿出笔记本和笔袋。六支黑色中性笔并排放在桌角。她已经分不清哪一支是第几支了——有两支是她自己的,有四支是他送的。它们混在一起,笔杆上都有相同的0.5标记。她把其中一支夹在笔记本里,另外几支放回笔袋。时一昼坐在她旁边,从书包里拿出那本已经用了三年的灰色帆布笔袋,从里面抽出那支墨绿色的刻字笔。笔杆上的“盛栀”两个字已经被磨得更光滑了——他每天用这支笔写笔记、做演算、划重点,握在手里的时间比任何一支笔都长。
周教授推了推眼镜。“今天讲刚体转动。上节课讲了角动量守恒的基本概念,这节课我们做一道综合题。”
他开始在黑板上写题。是一道关于陀螺进动的题,有转动惯量、角速度、力矩、进动角速度,涉及矢量叉乘和微分方程。周教授写完题目转过身来,粉笔在黑板槽上磕了两下。
“谁来?”
没人举手。陀螺进动是力学最难的几节课之一,大部分人连陀螺为什么会转着不倒都没搞明白。周教授的目光在教室里扫了一圈,最后落在第四排靠窗的位置。
“时一昼。”
时一昼站起来,走到黑板前面。他从粉笔盒里拿了一支白粉笔,看了两秒题目,然后抬手开始写。第一步写陀螺的自转角动量,第二步写重力力矩,第三步用矢量关系写出进动角速度的表达式。每一个等式之间的逻辑关系都用箭头标注,箭头的方向标得清清楚楚——力矩的方向用右手定则,角动量的变化方向用叉乘。他的字和高中时一样端正,每一个字母都清清楚楚。不同的是他现在的板书比高中时更快了——不是慌张的快,是思路流畅到不需要停顿的快。写到第四步的时候他换了一支红粉笔,把进动方向和自转方向标出来,又换回白粉笔,在答案下面画了一条横线。
他把粉笔放回粉笔盒,拍了拍手指上的灰,侧头看向周教授。
周教授推了推眼镜,走到黑板前从头到尾扫了一遍。教室里很安静。有人在拼命抄板书,有人还在理解第三步到第四步的逻辑。周教授看完之后没有立刻说话,他把手里的粉笔头往粉笔盒里一丢。
“你们看看他的解题步骤。从角动量到力矩到进动角速度,每一步都把矢量方向标出来了。很多人做这道题会搞混进动方向——他用右手定则一步一步判,没有跳步。”周教授转头看向时一昼,“你高中老师教过你微元法吗。”
“教过。”
“难怪。基础打得好。”
时一昼走回座位的时候,盛栀低头假装在整理笔记。他在她旁边坐下来,左手放在桌面上,右手拿起笔。她的余光扫到他左手的拇指在中指的第二指节上轻轻按了一下——不是紧张,是用力过度之后放松关节的习惯动作。她把自己的水杯往他那边推了推。他拿起来喝了一口,喉结上下一滚,然后把杯子放回她桌角,和她放牛奶的方式一模一样。放好之后他继续抄笔记。盛栀在笔记本的角落写了一个很小的“好”字,又画了一颗五角星。
下课之后他们去食堂吃午饭。物理学院旁边那个食堂的麻辣香锅很好吃,盛栀每次必点土豆片和藕片,时一昼每次必点牛肉和豆腐皮。打菜的阿姨已经认识他们了,看到他们走过来就问“老样子?”盛栀还没点头阿姨就已经开始夹土豆片了。
他们端着盘子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窗外的银杏树在午后的阳光里金灿灿的,风一吹就有几片叶子打着旋落下来。盛栀夹了一片土豆塞进嘴里。土豆片切得很薄,在辣油里煮过之后吸饱了汤汁,又辣又烫,她张嘴哈了两口气。
“今天的物理课——”她说,“老周是不是在夸你高中的老师。”
“嗯。”
“其实他在夸你。你微元法是你外公教的吧。”
时一昼夹了一块牛肉放进她碗里。牛肉上沾着芝麻,在碗里滚了一圈。“他教我的第一个方法就是微元法。他说物理最重要的是分步——把复杂的问题拆成无数个简单的小问题,一个一个解,最后一个一个拼起来。”
盛栀把牛肉塞进嘴里,嚼了很久。她想起高中时他在黑板上做题的样子——那时候他每一步都写得很清楚,从不跳步,再复杂的题也拆得干干净净。她以为是他的习惯,原来是他外公教他的。所有时一昼身上最好的东西——严谨、耐心、对每一个细节的认真——都是从他外公那里来的。而他现在把这些东西带到了北京,带到了物理学院的阶梯教室里,写在黑板上给所有人看。
“以后你当老师了,也会这样教学生吧。”她说。
时一昼低头看着碗里的米饭。“也许。”
“不是也许。”
他抬头看她。
“是一定,”盛栀说,筷子在他碗边轻轻敲了一下,“你一定会是很好的老师。比你外公还好——不是超过他,是在他的基础上,继续往下教。”
时一昼没有说话。他把筷子放下,伸手把她的手从桌上拿下来,在桌面下轻轻握了一下。他的手还是暖的。在冬天里永远是暖的。
十二月中旬,北京下了入冬以来最大的一场雪。
雪是从半夜开始下的,到早晨还没停。盛栀推开宿舍窗户的时候,整个校园已经被雪盖住了。梧桐树的枝干上积了一层白,银杏树的落叶被埋在雪下面只剩几片金黄的叶尖露在外面,自行车棚的顶棚被雪压得微微下凹。空气是冰凉的、干净的,吸进肺里有一点点刺痛。
今天的课表是英语。她和时一昼的英语课不在同一节,她的在上午,他的在下午。盛栀上完英语课走出教学楼的时候,雪还在下。她站在台阶上往外看——校园里的梧桐树、银杏树、松树都挂满了雪,建筑物都变成了白色和灰色的色块,雪地上有学生们踩出的脚印,一行一行交叠在一起。她拿出手机给时一昼发消息——“下课了吗。”秒回。“下了。在图书馆。”
盛栀骑车去了图书馆。图书馆的暖气很足,她把外套脱了搭在手臂上,在二楼靠窗的位置找到了时一昼。他面前摊着一本电磁学习题集,手里握着那支墨绿色的刻字笔。他没有在做题——他在草稿纸上画什么东西。听到脚步声他抬起头,把草稿纸往旁边挪了挪给她腾位置。
“外面雪很大。”盛栀坐下来。
“嗯。”
“你在写什么。”
时一昼把草稿纸推到她面前。上面不是公式,是一张表。时一昼式的表——横平竖直,手画的线条却像用尺子量过。第一列写的是日期,第二列是考试科目,第三列是重点,第四列是复习进度。从十二月二十号一直排到一月十号,每一格都有内容。表的最下面有一行小字,是他在备注栏里写的——“每天中午十二点提醒她吃饭。考试周她容易忘。”
盛栀看着那行小字看了很久。她把草稿纸推回去。
“你不用提醒我吃饭。我记得。”
“你上次模考期间忘了两天。”
“那是高三。”
“高三的毛病会带到大学。”
盛栀想反驳,但她发现自己确实没有证据——上周她确实有一天因为赶实验报告忘了吃午饭。她不知道他是怎么发现的。他那天下午有课,根本没跟她一起吃饭。
“你怎么知道我忘了。”
“你下午上课的时候胃不舒服。你揉了三下肚子,我以为你肚子疼,后来你吃了我带的饼干就好了。”
盛栀沉默了。上周的事她自己都快忘了,他却记得每一个细节——揉了几下肚子,吃了饼干之后好了。这个人。他观察她的程度和她观察他的程度大概是同一个级别的。她低头把草稿纸重新拉过来,在他的复习表空白处用笔画了一个笑脸。笑脸画得很丑,眼睛一个大一个小,嘴是歪的。
时一昼低头看着那个丑笑脸。他拿起笔,在旁边画了一个更丑的。他画的那个眼睛更歪,嘴咧到了脸外面。盛栀差点在图书馆里笑出声。她把两只手捂住嘴,闷闷地咳了两下。时一昼把草稿纸折好放回书包里,继续做题。他的耳朵又红了——深红色的那种。
期末考试周在元旦之后正式开始。第一门就是高等数学。盛栀坐在考场里,翻开卷子的那一刻,她发现自己还是会有那种高中时养成的习惯——先在草稿纸左上角写下名字,然后把六支笔整齐地排成一排。只是现在坐在她旁边的不是时一昼——他的考试在隔壁考场。但她的水杯旁边放着他考试前塞给她的一盒纯牛奶。蓝色包装的,纯的,不是草莓味也不是巧克力味。和高中时她在食堂里第一次注意到他时买的那盒一模一样。
她拿起牛奶喝了一口。然后翻开卷子。第一道选择题,极限。很简单。第二道,导数。第三道,积分。她一道一道往下做,做到最后一题的时候,是一道关于多元函数微分的证明题。她在草稿纸上列方程,卡了一小会儿。她闭了一下眼睛。脑子里浮现出来的不是公式,是他寒假微信上跟她说的话——“微元法是笨办法,但笨办法解难题最稳。”她睁开眼睛,在草稿纸上把函数拆成无数个微小的步骤,一步一步推。写到第十行的时候,答案出来了。她在答案下面画了一条横线。
高等数学考完之后,紧接着是力学、电磁学、线性代数。每一门考完她都觉得自己的手快断了。时一昼的手大概也快断了——她在考场外面等他的时候,看到他走出来时右手的中指上有一圈红印子,是握笔握太久压出来的。她没有问考得怎么样。他的表情已经告诉了她——眼皮没有浮肿,眉头没有微皱,嘴角是平的但不是那种绷着紧的平,是放松的平。考得不错。
最后一门电磁学考完那天,盛栀走出考场的时候深吸了一口气。大学第一个期末考终于结束了。她靠在走廊的墙上给时一昼发消息——“考完了。”那边秒回——“我在楼下。”她走下楼梯,推开教学楼的门,冷风迎面扑来。时一昼站在台阶下面,手里拿着两个甜筒冰淇淋。一个抹茶味,一个原味。抹茶是她的,原味是他的。冰淇淋在零下的温度里冒着白气。
“冬天吃冰淇淋?”盛栀接过抹茶味的,舔了一口。很凉,凉得她舌头尖都麻了,但抹茶味很浓很香。
“考完要庆祝。”
时一昼也舔了一口自己的原味冰淇淋。他吃冰淇淋的样子很认真,不像别人那样大口大口咬着吃,是舔一口抿一抿嘴,再舔一口,好像连吃冰淇淋都要精确计算每一口的分量。盛栀看着他吃冰淇淋的样子,忽然想起高中那个在食堂把青椒挑出来排成一排的男生。两年了。他还是会把青椒挑出来排成一排,还是会在吃冰淇淋的时候精确控制每一口的量,还是会在冬天给女朋友买冰淇淋当考试结束的庆祝——正常人不会这么干。时一昼会。因为他觉得“庆祝”应该是甜的、凉的、能让人记住的东西。就像他送石子而不是送花,送刻字笔而不是送情书。他永远用自己的方式做浪漫的事。笨拙的,认真的,独一无二的。
盛栀把最后一口蛋筒塞进嘴里,拍了拍手上的碎屑。“寒假回老家吗。”
“回。”
“我想去书店看老板。还有老陈。”
“好。”
“还有你外公的院子。”
时一昼把吃完的纸巾折好塞进口袋。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说:“带你去见我爸妈。”不是问句。盛栀手里的冰淇淋棍子差点掉了。她转头看他。他的耳朵红得几乎透明,但他看着她,眼神没有躲。
“时一昼。你这是——正式见家长。”
“嗯。”
“你爸妈知道我吗。”
“知道。他们看过录取通知书。两张。”他把“两张”这两个字咬得很清楚,语气平稳得像在陈述一个物理定律。
盛栀把冰淇淋棍子放进他递过来的纸巾里。她的手有一点抖,不是冷,是紧张——不是害怕的紧张,是那种“终于要发生了一件很重要的事”的紧张。她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好。”
时一昼看着她点头的样子,伸手把她羽绒服帽子上落的雪拍掉。然后他握住她的手,十指交错。温度从他的掌心传过来,透过手套的羊毛,一点一点渗透进她的皮肤。
寒假回家的火车上,盛栀靠在时一昼的肩膀上睡着了。火车窗外的风景从北方的白茫茫变成南方的灰绿色,从平原变成丘陵。她醒来的时候,火车正穿过一片油菜花田——南方的油菜花已经零星开了,嫩黄嫩黄的颜色在窗外一闪而过,一小片一小片地铺在灰绿色的田野上。她揉了揉眼睛,往窗外看了一会儿。
“快到了。”时一昼坐在她旁边,手里拿着一本翻开的物理期刊。他大概整个车程都没睡——每次她靠着他睡着的时候他都不睡。不是不困,是要守着她的睡眠。
“你爸妈会喜欢我吗。”盛栀问。声音里有一点点刚睡醒的沙哑。
“会。他们早就想见你。”
“你跟他们说过我什么。”
时一昼把期刊合上。他看着窗外,油菜花田在车窗上一片一片地滑过。“我说,她是我这辈子第一个喜欢的人,也是最后一个。”他顿了顿,“然后我妈哭了。”
盛栀把脸埋进他的肩膀里。火车继续往南开,窗外的景色越来越绿,越来越接近她熟悉的那个南方小城。梧桐老街、书店、学校、那条走廊、那扇窗户,都在前方等着他们。她闭上眼睛,在心里把过去一年多在脑子里重播了一遍。从走廊上的第一眼,到看台上的第一次对话;从雨天书店门口的第五支笔,到高考考场楼下他在人群中牵她的手;从大一报到那天梧桐树下的合照,到宿舍楼下他站了无数个早晨的身影。她睁开眼,伸手碰了碰他的手指。
“时一昼,我们快到家了。”她说。
“嗯。”
他把她的手握住,十指交错。火车穿过隧道,穿过田野,穿过冬天和春天的交界处,向着他们共同的来处疾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