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秋天来得比南方早。
九月中旬,梧桐树的叶子边缘已经开始泛黄了。不是大片大片的黄,是叶尖上的一小圈,像被谁用金色的笔描了一道边。盛栀每天骑车从树下经过的时候都会抬头看一眼——今天比昨天黄得多了一点,昨天比前天黄得多了一点。她在心里给每一棵树都排了号。物理学院门口那棵黄得最快,图书馆后面那棵还是全绿的,宿舍楼前那棵刚好黄了一半,叶子在午后的阳光里金灿灿的,像挂了半树的金箔。
开学第二周,课表终于排定了。
盛栀在宿舍里把两个人的课表并排摊在桌上,用那支墨绿色的刻字笔做对比。她的课表是打印的,他的课表也是打印的——他发给她之后她去系办打印出来的,觉得在纸上比在手机上看更有实感。同一门课用绿色圈,不同课用红色圈。画完之后她发现纸上绿色圈比红色圈多得多——力学、热学、电磁学、高等数学、线性代数,五门专业课全在一起上。只有英语和体育分开了:她的英语在周二上午,他的在周三下午;她的体育选了羽毛球,他选了乒乓球。
“就差两门。”她自言自语,声音不大,但坐在对面看书的赵之瑶还是听见了。
“什么差两门。”
“课表。我们五门专业课都一样。”
赵之瑶从书后面探出头。她戴着一副圆框眼镜,镜片厚得像啤酒瓶底,是盛栀报到第一天认识的室友——物理系大一新生里女生本来就少,她们宿舍四个人,两个是物理系的,另外两个一个数学一个化工。赵之瑶是那种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就能精准击中要害的人,开学第一周就把全班同学的名字和高考分数全部对上了号。
“你跟时一昼高中一个班的?”
“嗯。”
“你们在一起多久了。”
盛栀的笔在课表上停了一下。她没想到赵之瑶问得这么直接。大学室友和高中同学不一样——林昭是从头到尾的见证者,赵之瑶才认识她两周。但她没有犹豫。
“从高三下学期正式在一起的话——大概半年。如果从暗恋开始算,”她把笔放下,“一年多了。”
赵之瑶把书合上。“暗恋?你暗恋他?”
“不像吗。”
“不像。他看你的时候眼睛里有东西,”赵之瑶推了推眼镜,“那种东西藏不住。”
盛栀低下头继续画圈。耳朵有一点热。赵之瑶没有追问,把书重新翻开,翻了两页又加了一句:“你们俩高中是不是那种——年级第一第二轮流坐庄的。”
“差不多。”
“我就知道。”赵之瑶的语气像是在解一道物理题,推出了一个她早就猜到的结论。
开学第三天,第一节专业课是力学。
盛栀七点四十走进教学楼的时候,物理学院的大阶梯教室已经坐了大半。不是学生有多积极——是座位不够。这间教室设计容量是一百二十人,但选了力学课的学生有一百六,助教在黑板右下角写了一行字:“座位不够的同学请去隔壁教室看直播。”盛栀站在门口扫了一圈,在第四排靠窗的位置看到了时一昼。他旁边空着一个座位。他的书包放在那个空座的椅面上——不是随手放的,是端端正正地放在正中间,占了整张椅子,书包背带折好压在书包下面,摆法和他高中时放作业本一模一样。他在给她占座。
盛栀走过去的时候,旁边有个男生正打算坐那个空位。那男生指了指时一昼的书包,问“这里有人吗”。时一昼说“有”。就一个字。那男生等了等,大概想确认这个人会不会把书包拿开——时一昼没有拿。他只是继续低头翻书,翻到目录那一页,手指从第一章慢慢往下移。那男生走了。盛栀在他让开之后站到了座位旁边。时一昼把书包拿起来,放在自己膝盖上,侧头看了她一眼。
“力学课,”他说,“第一堂。”
“我知道。”
盛栀坐下来。这是她上大学之后第一次和他并排坐在教室里。不是前后桌——是同桌。她的左手手肘和他的右手手肘之间隔了大概五厘米,她能看到他翻书时手指的每一个细节——指节微微弯曲,拇指按在书页的边缘,翻页的时候先用指尖把纸捻起来,再轻轻放过去,动作很慢很轻,和高中时一模一样。她还看到了他用来划重点的笔——是她送他的那支黑色中性笔。笔杆上已经有一道很细的划痕了,他用了很久。
力学的教授姓周,五十多岁,头发灰白,说话带着很重的南方口音。他讲课不用PPT,用粉笔在黑板上写板书。从牛顿第一定律开始,一步一步推导,粉笔字写得又大又潦草。盛栀翻开笔记本,在第一页写下“力学笔记”,然后开始抄板书。时一昼也在抄。他们两个的写字速度差不多,笔尖在纸面上划过的节奏几乎同步——沙沙沙,翻页,沙沙沙,翻页。盛栀忽然想起高中物理课上他在黑板上做题的样子。他从讲台上走下来的时候带起的那阵风里有粉笔灰和薄荷味。现在他就坐在她旁边,同一阵风,同样的粉笔灰。她不用斜前方看了,她可以正大光明地偏过头去看他的笔记本——他的字还是那样,每一行都端端正正,每个公式的字母间距都一致。他写到“惯性系”三个字的时候,盛栀把自己的笔记本往他那边推了推。他低头看了一眼。她的笔记在旁边画了一个小小的问号——惯性系的定义她没听清。时一昼拿起笔,在她问号旁边写了几个字:“牛顿第一定律成立的参考系。”然后他把笔记本推回来,手指在纸面上轻轻敲了一下。和高中给她讲物理题时一模一样。
下课铃响的时候,盛栀靠在椅背上,揉了揉右手的中指。指节上被笔压出来的小坑红红的,按上去有点酸。她转头看时一昼。他正把笔放进笔袋——那个灰色帆布笔袋还是高中的那个,用了快三年了,拉链头已经掉了漆。笔袋里的笔还是按长短排的,只是现在多了一□□支墨绿色的刻字笔。她把刻字笔给他了,在开学前一天。
那天傍晚,他们坐在物理学院门口那棵梧桐树下的长椅上。她把这支刻着她名字的笔放在他手心里。说:“这支给你。我已经不需要靠一支笔来想你了——现在你就在我身边。”他接过笔的时候,手指在她掌心停了一下,然后他把笔放进了笔袋最靠外的位置,和那些黑色中性笔并排放在一起。
开学第一周周五,晚上没有课。盛栀和时一昼骑车去了学校东门外的那家旧书店。那条巷子和上次来时不太一样——墙根的青苔被秋天的干燥晒得有些发黄,爬山虎的叶子从深绿变成了暗红色。巷口多了一只橘猫,卧在青砖墙角晒太阳,眯着眼看他们从身边走过。书店门口那块木板还在,“旧书”两个粉笔字被补过一笔,“旧”字的最后一竖是新写的,颜色比旁边的笔画深。时一昼推开门,门上的风铃响了。不是铁铃的声音——是一串很轻的贝壳碰撞声。
老太太还是坐在门口那把藤椅上织毛衣。天热的时候她在织,天凉了她还在织,那件毛衣已经织到袖子了。她抬头看到他们,把手里的毛线针放在膝上。
“又是你们俩。”
“您好。”盛栀说。
“今天想看什么。”
“随便看看。”
老太太点了点头,把老花镜往下拉了拉。“那个小伙子,”她看向时一昼,“上次你付了八毛钱,回去我发现多按了一个零,你付了八块。”
时一昼站在书架前面,背脊直了直。“我知道。”
“你知道你不说?”
“那本书值八块。”
老太太看了他半天,慢慢笑了。她没有再说什么,低下头继续织毛衣。盛栀在旁边假装翻书,耳朵却一直在听他们的对话。她的嘴角压不住地弯起来——这就是时一昼。不是不懂手机支付,是觉得那本书值得更好的价格。
他们在书店里各自翻书。盛栀蹲在最里面那排书架前面,手指一本一本划过书脊。这些书大小不一、厚薄不均、出版年份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跨越到九十年代,每一本都有被翻过无数遍的痕迹——书脊裂开了又被透明胶粘好,书页边缘泛黄卷曲。她抽出一本封面已经看不清颜色的旧书,翻开,扉页上有人用铅笔写了一行字:“1978年购于西单。”她又抽出一本,扉页上写着:“送给小妹。1984年。”
每一本旧书都是一个故事。不是书里的故事,是书外的——买书的人、送书的人、读过又放下的人。她把这些扉页上的字一页一页翻过去,直到时一昼从过道那头走过来。他手里拿着一本很薄的小册子,封面是淡蓝色的。
“这本。”他把书递给她。
盛栀接过去。书名是《栀子花栽培技术》。她盯着封面看了好一会儿,然后忍不住笑了——是那种从喉咙里自然溢出来的、没有忍住的笑。“你给我看这个干嘛。”她翻了两页,里面讲的是栀子花的土壤酸碱度、浇水频率、日照时长、扦插繁殖方法。“现在用不上。”
“以后用得上。”
时一昼说这四个字的时候声音很轻,但语速很稳。“以后”这个词他以前不太敢说。高中时他说“以后”,会用“明年”“明天”“待会儿”来代替,好像“以后”太大、太远,怕自己够不到。现在他说“以后”,不再改口了。盛栀把这本书也买了下来,和上次那本《栀子花开时》一起。
从书店出来,他们推着自行车走在那条窄巷子里。橘猫还在墙角卧着,听到脚步声睁开一只眼,又闭上了。巷子里的路灯还是老式的乳白色玻璃罩,光从里面透出来是暖黄色的,把他们俩的影子拉得很长。两个影子在青砖地上交叠在一起,分不清哪个是谁的。
“你以后想做什么。”盛栀忽然问。
时一昼沉默了一会儿。“可能做科研。也可能当老师。教物理。”
“高中物理?”
“嗯。”
盛栀想象他站在讲台上的样子。粉笔灰落在袖口,他不在意;黑板上写满公式,每一步都清清楚楚;学生在下面喊“时老师这道题怎么做”,他会走过去,用手指在卷子上画一条辅助线,然后说“你试试这个方法”。一个会画辅助线的物理老师,一个能把最笨的办法讲得最清楚的物理老师,一个会记得每个学生丢分点在哪一步的物理老师——时一昼如果当老师,一定会是他外公那样的老师。他没有说要成为他外公那样的人,但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在往那个方向走。
“你呢。”他问。
“不知道,”她把自行车龙头往左偏了偏,避开地上一块松动的砖,“可能也做科研。也可能跟你一起。”
她说完这句话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手指在车把上微微收紧了。但她没有改口。
时一昼推着车走在她旁边。路灯把他们俩的影子从身后移到身前,又从身前移到身后。他伸手,在自行车车把旁边轻轻握住了她的手。不是十指交错——她还在推车,他只是把她的手指包在自己掌心里。她感觉到他的掌温——秋天了,他的手还是暖的。
九月下旬的一个周末,高中班群里炸了一次。
起因是林昭发了一张照片。照片拍的是梧桐老街那家书店的门口,老板坐在台阶上晒太阳,怀里抱着一只不知道哪来的橘猫,旁边放着一块小黑板,上面写着“本店有售——物理竞赛真题集”。林昭在照片下面发了一长串哈哈哈哈哈,说老板现在还记得你们,把你们以前买过的那本书当镇店之宝供起来了。群里瞬间刷了十几条消息。陆杨说这书店我去过,老板是不是还穿着那件灰夹克。宋佳宁说他那件夹克已经穿了三年了吧。林昭艾特了盛栀和时一昼,说你们俩快回来看,老板养猫了。盛栀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正坐在图书馆二楼靠窗的位置。时一昼坐在她对面,面前摊着一本高等数学习题集。她把手机推到他面前。他低头看了一会儿,嘴角弯起来——五度的弧度。
“老板还记得我们。”盛栀说。
“嗯。”
“等寒假回去,我们去看看他。”
“好。”
盛栀把手机拿回来,又看了几眼林昭发的那张照片。书店还是老样子,门口的台阶还是那三级,门上挂的还是那串风铃,老板的头发比去年白了一点,但精神很好。她想起高考结束那天她和时一昼坐在书店门口喝汽水,橘子味的,气泡在舌尖上噼里啪啦地炸开。那时候她以为离开梧桐老街之后一切都会变。但其实没有变。书店还在,老板还在,梧桐树还在,他和她也还在。她把照片存进手机相册里,在照片备注里写了一行字:“寒假回去。”
国庆假期前的最后一周,物理学院学生会组织了一次新生参观实验室的活动。物理学院的实验楼是学校里最老的一批建筑之一,外墙爬满了爬山虎,叶子在秋天变成了深深浅浅的红,像一幅没画完的油画。实验室在四楼,电梯是后来加装的,运行时哐当作响。
带队的学长姓孙,研一,穿着白大褂,说话语速很快。他带他们参观了光谱实验室、低温实验室、量子光学实验室。每到一个实验室他都会讲一遍这里做出过什么成果、出过什么人才。同学们跟在后面,有人认真记笔记,有人在拍照。盛栀走在人群中间,时一昼走在她旁边。他没有拍照,也没有记笔记。他只是在看。每一个实验仪器他都会看很久——不是那种走马观花的浏览,是在脑子里把它的结构、原理、用途一件一件拆开重组。盛栀能看到他眼睛里有一种很深的光。
走到低温实验室门口的时候,孙学长停下来了。低温实验室的门是厚厚的不锈钢门,门上有一个观察窗,玻璃是双层的。实验室里有一套巨大的液氦制冷设备,银灰色的管道从天花板垂下来,连接着各种阀门和仪表。门旁边的墙上贴着操作规范,用红色字体标注了“危险”和“操作前务必确认温度”。
“这个实验室一般不开放参观,”孙学长拍了拍那扇不锈钢门,“但今天破个例——门口看看可以。”
同学们轮流凑到观察窗前往里看。轮到盛栀的时候,她把脸凑近玻璃。实验室里很暗,只有几盏应急灯亮着,仪器的金属表面在暗处泛着冷光。她看了一会儿,觉得这个场景很安静。那些仪器在安静地运转,在没有人看到的地方做着自己的事。
时一昼站在她身后。他比所有人都多等了很久——等别人走开了,他才凑到观察窗前。他的手扶在门框上,手指在门框边缘轻轻敲了两下。盛栀知道这个动作——他在表达满意。不是对任何人的满意,是对这个学科本身的满意。
从实验楼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爬山虎的叶子在晚风里轻轻摇晃。盛栀和时一昼走在最后面,和其他人拉开了一点距离。
“你在想什么。”盛栀问。
“在想以后可能会在这里。”
“做科研?”
“嗯。”
盛栀把手插进外套口袋里。北京的秋天比她想象的要凉。她抬头看实验楼四楼那扇亮着灯的窗户——那是低温实验室的位置,灯还亮着,大概有人在加班做实验。她想象他以后穿着白大褂站在那些仪器中间,操作着那些银色管道和精密仪表,在记录本上写下工整到近乎印刷的数据记录。
“我觉得很合适。”她说。
“什么。”
“你站在实验室里的样子。很合适。”
时一昼没有回答。但他从口袋里伸出手,牵住了她的手。他的手还是暖的。
国庆假期的第一天,盛栀和时一昼骑车去了**广场。
不是特意去看升旗——他们起晚了,升旗早就结束了。他们只是在广场上走了一圈,被人群挤来挤去,到处是挥舞的小国旗和拿着自拍杆的游客。天很蓝,阳光很亮,风很大。盛栀的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她一边走一边用手把头发往耳后拨。时一昼走在她左边,替她挡着从长安街那边吹过来的风。他还是那样——走在靠马路的一侧,哪怕现在没有马路,他也会下意识地站在风来的方向。
他们从**广场一直往南骑,骑了大概四十分钟,到了亦庄附近的一条河边。河不宽,水很清,河岸两边种着柳树,柳枝垂到水面上,被风吹起来的时候像无数条细细的绿色飘带。河边人很少,只有几个钓鱼的老人和遛狗的年轻人。
盛栀和时一昼把自行车停在岸边,找了一块草地坐下来。她把鞋子脱了,光着脚踩在草地上。草有一点扎脚,但被太阳晒了一个下午,暖暖的。她仰头看着天空——北京的天空和南方不一样,更高,更蓝,云更少。南方的天空是湿的,北京的天空是干的。
“时一昼,”她喊他的名字,“我想起高中那个天台了。有一次你不见了,我找了你很久,最后在天台上找到你。你坐在边上,背对着门,风把你的校服吹得鼓起来。”
“我记得。”
“你知道我是怎么找到你的吗。”
“你怎么找到的。”
“我暗恋你的时候跟踪过你。发现你喜欢一个人去那里。”
时一昼沉默了一瞬。然后他把手里的矿泉水瓶放在草地上,侧过头看她。“你还跟踪过我什么事。”
盛栀也把目光转向他,认真地说:“食堂你坐在哪个位置,图书馆你喜欢坐哪一排,走廊上你什么时候会去站一会儿。你喝牛奶只喝纯的,吃青椒会挑出来排成一排,写字用中指和无名指夹笔。你被人夸的时候耳朵先动一下才点头,你不高兴的时候会在草稿纸上画直线,画很多条,每条间距一样。你紧张的时候拇指会按中指的第二指节,按到发白。还有——你笑起来嘴角弯大概三度到五度,七度算大笑。我只见你笑过五次七度。”她说完这一长串,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把目光移回河面上,“大概就这些。”
时一昼没有接话。她等了等,以为他大概被吓到了——毕竟她刚才像个数据库一样输出了一整页他的习惯统计。然后他伸手,轻轻把她的脸转过来。他的手指很温柔地贴着她的下颌线,拇指停在她颧骨上。他低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不是嘴唇,不是脸颊,是额头。他的嘴唇在她额头上停了好几秒,久到她能感觉到他呼吸的热气穿过她的发丝落在头皮上。然后他的嘴唇离开她的额头,他没有退回去。他的额头抵着她的额头,鼻尖碰着她的鼻尖。
“盛栀。”他的声音低得发哑。
“嗯。”
“我以前不知道被人了解可以是一件这么幸福的事。不是幸运——是幸福。幸运是意外,幸福是选择。我选择被你了解。全部。”
盛栀眨了眨眼。她的睫毛刷过他的睫毛,痒痒的,像蝴蝶的翅膀在互相触碰。她没有说话。她只是伸手,把他被风吹乱的头发拨到耳后。他的耳朵烫得几乎灼手。时一昼的耳朵在秋天的河边,红得透明,红得发烫,红得像是把这一整年所有忍住的笑意都堆在了耳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