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受够了。
他早该受够了。
因为所谓的“不合群”,因为没法和大家保持相同节奏的情绪,现在的林准似乎每时每刻都在躲着程溥阳。他禁不住问自己——彼时那个对小太阳言听计从、人家稍作关心都能圈地自萌、满心粉色只想着谈一场甜甜恋爱的准星儿哪去了?他也不知道。
程溥阳似乎变了,彻头彻尾地变成了个陌生人。
他变得过分完美主义,并且吹毛求疵。这种变化比两人吵架闹掰更令人恐惧,那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惊悚,日夜相处的好朋友悄无声息地变化着,自己却浑然不知。直到前一秒他还把他当做去年冬天,乃至前年运动会上那个穿着浮夸风衣的少年,他还以为他能够永远保持温柔和包容……不想才半年光景,现在就连自己的个性和烙在骨子里的性格,在他眼里都成了可笑而不能理解的怪谈。
他还是自己当初认识的那个程溥阳吗?
林准被这些乱七八糟的思绪搅得心里烦躁,好几次差点儿被路上的石板砖缝绊倒。他知道自己不该擅自揣测别人,尤其是那个曾经有恩于他的程溥阳——但他做不到。没有他,他就不可能踏上英格兰的土地,因此他在这里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注定与他有关。
“现在的你还像从前那样喜欢他吗?”
林准忽然听见脑海里的声音。
还喜欢吗?说不清楚。什么是喜欢呢?他似乎喜欢过同龄人,又好似没有真正喜欢过。所有和青春相关的情愫都像惊鸿一瞥,最后都无一例外地葬于岁月。他的确向程溥阳告白过,可那不过是一时冲动罢了,也幸亏彼时的他没有答应相处,否则六班这对老铁恐怕真的要不欢而散。
想到这儿,林准未免有些后怕。
他走到国王学院的时候,又到了太阳即将落山的时分。这回他没有顾着拍照,而是绕着学院外围的街道慢慢地走。一边走一边把方才形成的那个念头不断加深,似乎要烙在脑髓里——
现在的我,不会再喜欢他了。
国王学院面积远比爱德华兹学院大得多,但林准仍然赌气似的绕了整整三圈。重新回到原点时双腿已经酸痛不堪,但他心里却感觉无比舒坦,他以为那个念头已经在脑海里扎稳根了。
林准回到宿舍的时候,程溥阳正在热火朝天地打着游戏。
“哎,往左靠往左——别撞我啊,猪队友!直角弯,双甩……好家伙,开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喂,玩啥呢?”林准脚一蹬坐上他旁边的书桌,从人肩头探出脑袋瞅着屏幕,“赛车?想不到你也喜欢这种游戏。”
程溥阳头也不抬:“那你以为我会喜欢什么?”
林准转眼珠略一思索,脱口而出道:“萝莉、换装、霸道总裁爱上我……还有养成系对战卡牌。”
话音未落,程溥阳先捅了他一胳膊肘。
林准傻头傻脑地“嘿嘿”笑着,轻巧一跳躲开了第二捅,然后扑在床上四仰八叉,脸埋进枕头里。
就那么一瞬间,他忽然觉得这样真好。
他似乎已经找到了同自己和解的办法——放弃关于“喜欢”的所有,现在的程溥阳是他身边一个关系要好的朋友,仅此而已,就像雷冉星,就像寇宇,就像所有擦肩而过的同学一样,只是相比之下自己和他彼此之间有更多的共同语言罢了。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但我的心思碰巧你懂。
只单是这点,难道还不足以令人欣喜若狂吗?
林准强迫自己这么去想,并且真的坚持住了最为艰难的第一天。翌日下午课程简单,放学格外得早。收拾书包的时候林准甚至想过,倘若这天程溥阳再喊着他和其他同学一起上街,那么不妨答应他一次吧。
可他忘了,程溥阳从来不按套路出牌。
那天下午没在爱德华兹学院上课,而是包车去了几十英里外的临床医学院。本来想就地玩到天黑,没想到医学院那边突然狂风大作,眼看着乌云密布,下一秒就要倾盆大雨。无奈之下,大伙儿赶紧回到学院里。
小镇这边倒是天气尚好。那会儿还不到下午四点,一些耐不住性子的学生又暗搓搓商量着准备猛虎下山了。
林准坐在大巴车最后一排,仄斜着脑袋看向窗外的云彩。
“怎么了,晕车吗?”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我有晕车贴。”
林准慵懒地蠕动嘴唇:“不晕,我想点儿事。”
对面“啧”了一声,而后把身子缩回去片刻,等到快要抵达学院的时候又探过脑袋来,几乎咬耳朵地悄声道:“待会儿把书包放寝室去,咱去小镇里瞎逛逛?”
林准木愣地回头,恰好和他四目相对。
程溥阳无辜地眨眨眼睛:“我可是真心诚意的哦。”
“去啊,当然去,”林准突然有些结巴,然后下意识地瞅瞅车里的其他同学,“喊着老白他们吗?人多热闹,买东西还能拼个单。”
没想到程溥阳连连摇头。
“带他干啥?让他跟车厘子和狼人杀过吧!”他笑道,“他们爱去哪去哪好了,走,今天我陪你玩儿。”
这话听得林准瞳孔都直愣了,但程溥阳没给他思索的机会。林准的书包松垮地吊在肩上,临下车的时候被程溥阳一把捞起,然后一边往学院里跑一边朗声道:“毛小准你就在门口等我,我去放东西马上回来!”
周围有人窃笑出声,搞得林准好不尴尬。
他虽然无奈,但也真的就站在学院门口等着了。门口摆放着不少盆栽,蝴蝶兰、康乃馨和倒挂金钟,此时此刻姹紫嫣红开得绚烂。林准见手机电量还剩下不少,便弯腰俯身挨个儿拍照——他不知啥时候迷上了拍些花花草草,然后免不了要在滤镜调节上下一番功夫。
等程溥阳出门,他已经把那些盆栽拍了个遍儿。
“既然喜欢P图,就把大家的合照搞一搞呗,”程溥阳说着,把一张同学们在临床医学院门前的合照发给林准,“你看,原相机光效不行,我都黑成煤球了。”
林准瞅了他一眼,打趣道:“给你曝光调到百分之百,你还是个黑煤球。”
他说得倒也不假。程溥阳本来就不是那种白皮小奶狗,这两天被大太阳晒得免不了又黑了两度,手臂的皮肤已经成了标准的古铜色。
林准望着他笑,他便故作嗔怒道:“有啥好笑的?军训那会儿你不也一样。”
他俩这么笑着闹着,在街头撒欢儿跑。那天他们沿着学院楼前的街道一路走过去,绕着圣三一学院和国王学院转了半个来回,把街边的书摊、邮局和纪念品商店都蜻蜓点水地点过一遭,买了钥匙扣和印花卫衣;又去小酒吧里兜了一圈,最后跑到康河岸边的草坪上拍照。
“你靠边坐坐,脸正过来一点儿,”程溥阳说着,端手机扎马步,“哎,别动!保持这个姿势,眼睛往前看,三、二——”
咔嚓。
林准抱着膝盖坐在草坪里,小角度仰头望着远方的地平线。阳光毫无保留地泊在他身上,在黑色风衣上融出毛茸茸的晕影。
“下次别穿黑色衣服了,换个亮点儿的色调。”程溥阳说。
不知怎的,林准呆愣了片刻,忽然用力点点头。
“还要拍吗?趁着太阳没落山,”程溥阳说,“刚才一路过来走得太匆忙了,地标建筑都没拍几张带人像的照片……我看现在时间还早,不如回去留纪念?”
林准答应下来。
“倒是个野餐的好地方,可惜咱在这的时间太短,还有一周就该打道回府了,”程溥阳难免失落道,“不知大三结束还有没有机会继续出国。”
“如果可以的话,你想去哪个项目?”林准忽然问。
程溥阳摇头:“没想好。澳大利亚?或者日本也行。”
而后又偏头问他:“如果——我是说如果,还有机会的话,你也一起吗?”
这话把林准哽得不清。他当然没有那个打算。其实在出发的前一天他躺在望月公寓的木板床上,还盯着天花板想过,倘非为了第四课堂分数,这一趟他都未必愿意跑出来。
“或、或许可以。”林准支吾道。
程溥阳笑了:“那就一言为定吧。”
不知为啥,林准听他这句话,总觉得听出了点不一样的味道。他仔细咂摸了一会儿,又咂摸不清。像极了电视剧老掉牙的套路,不是吗?当某个悲情配角对身边重要的人说出“一言为定”这句谶语的时候,他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失足坠崖,总之铁定是领盒饭了。
文人的情愫和独特的敏感神经让林准变得多疑,这让他自己都觉得苦恼。但他又不能在程溥阳面前露出马脚,因为他觉得现在的程溥阳对一切都是吹毛求疵的,他生怕一句话说漏嘴,他俩就会在众目睽睽之下闹翻脸。
林准不禁叹了口气。
这种一举一动都要小心翼翼的情境,到底要持续到什么时候?
可惜这对从上学之初就如若故人重逢的好朋友,大风大浪都蹚水过来了,不想现在见面居然再也找不回从前的那般轻松自在,竟变得像是官方会晤似的。
“走吧,去尝尝麦当劳新出的巧克力苹果派。”
程溥阳说着,拽起林准的袖子绕进了某个裂隙似的幽邃巷子。这条石板路他还从来没走过,路两旁的杂草堆里零星长着波斯菊一类的野花,五彩斑斓的倒也自成风景。
“麦当劳?”林准咋舌,“开在这种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