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体温计(5)

真的抑郁患者需要同时满足心境低落、兴趣缺乏和欣快丧失三个条件,只这一点林准就不能满足。他永远喜欢画画,即便在心情跌落谷底的时候仍然能在咖啡馆泡上整个夜晚只为画一张河坊街的明信片;他是个掌控文字的天才,长途跋涉筋疲力尽的路上尚能金句频出。至于失眠和自杀倾向便更不是必要条件了。太过紧张也会失眠,一时想不开同样有人冲动地选择一死了之。至于那张“重度抑郁”的诊断报告单,则因为主观因素太多,而从一开始就不怎么可信。

英格兰的天黑得晚,过了六点天还是大亮的。学院食堂里传来了烤布蕾和炸薯条的香味,惹得人吞口水。

林准不知在操场上总共走了多少个圈子,这会儿双腿像灌了铅似的又酸又痛。他在一棵白桦树脚下站住,望着食堂的半弧形落地窗呆愣了一会儿。微风徐徐,白桦树的枝叶飒飒作响;云层迭起的天空中偶尔传来一声曳着长尾的鸣叫,有不知名的白色的飞鸟振翅而去。

他翻出手机,电量已经所剩无几了。

这会儿若是回去寝室,估计也没什么可做的事情——林准想——他虽然带着电脑和手绘板,但这会儿他既不想画画也不想写文章,总觉得把时间白白浪费在屏幕和纸笔上还不如空下来发呆。

而后围墙之外汽笛陡响,不远处的一座摩天轮上霓虹灯跟着亮起来了。林准望着墙外被折叠的天空,忽然也想上街走走。

于是他三步并作两步蹿进寝室,换了一件纯黑色风衣和森兰牛仔裤,又别出心裁地戴上风衣的帽子;临出门的时候又背上了空书包,还不忘从收纳袋里掏出一只黑色口罩顺手挂在脸上。

这样总该不会被认识的同学轻易认出来吧。他想。

工作日的街道比礼拜天繁荣不少,一路经过两三处十字路口便进入了小镇的商业中心,周遭装潢精致的礼品店、设计巧妙的糖果屋和古朴典雅的酒吧抑或咖啡馆鳞次栉比。地势高低不平,柏油马路也跟着被设计成波折起伏的模样,并且沿路以下坡居多,站在高处向下眺望尽是色彩缤纷车水马龙,人间铅华尽收眼底。

康河横贯小镇南北,河面上不乏满载游客的木船和此起彼伏的吆喝——具体在吆喝些什么,林准也听不懂。或许是伦敦周边独特的方言。河上桥多,他趴在其中一座桥头的护栏上往下看,目光恰巧和一对乘船游玩的金发母女相撞。

她们仰头朝他挥手,他也腼腆笑着挥手。

有那么一瞬间,他忽然十分庆幸当初作出参加研学项目这个决定了。他知道作出这个决定有程溥阳一半儿功劳,于是他又难免想起彼时的他来。

“我欠他一句感谢,”林准兀自叨念道,“不是贺卡里信手拈来的说辞,是站在面前真正诚心诚意的一句感谢。”

说罢他自嘲似的笑笑,又开始在心里暗怪自己多情。此时此刻正是街头热闹繁华的时刻,程溥阳一定在和其他同学一起玩得开心吧。林准把手伸进口袋里搓了搓,转头看见旁边街角里的糖果店,门面上挂着五颜六色的彩灯还拉上了横幅,似乎在举办某些优惠活动。

他没多想,便走了进去。

其实他不怎么喜欢吃甜食,当然糖葫芦或者卡布奇诺之类除外,因为它们在他眼里已经不再是普通的多巴胺刺激物了,它们已经被他打上了笃定的标签,沿着某些根植于脑海的反射弧激发条件反射,然后诠释另一种意义上的不可替代。

林准走了进去,进门的瞬间还下意识地把帽檐又扯低了一些,直到盖过了眉毛。他在缤纷夺目的糖果展示柜中间揣着手来回穿梭。软糖、巧克力、棉花糖甚至网红巨无霸棒棒糖应有尽有。他拿起来又放下,目光始终是游离的。

最后兴许实在过意不去,到底从角落的货架上摸来一包丝带扎口的黑巧克力递给了售货员——十英镑对他来说不是个小数字,但他还是把它买了下来。

没想到,一只脚刚迈出店门,身后便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让我看看是哪个人小鬼大的家伙偷偷溜出来了?”

而后有人开玩笑地拉扯他的书包,把拉链来回扯得吱吱响。

“哟,毛小准喜欢巧克力哦?”那人挑着尾音,“走嘛,我知道一家更赞的糖果店。”

林准回头,表情近乎惊愕。

程溥阳赫然站在他背后,不仅有身高优势还要故意踮起脚尖,居高临下地俯视着面前的小毛头。

“走不走,嗯?”

这回林准真的欲哭无泪了。

“他们呢?”他问,“其他同学。”

“嗨,逛了圈超市就各自散了,”程溥阳转转眼珠回答道,“老白他们包揽了生鲜区剩下的所有车厘子,打算回学院去玩狼人杀……话说回来,这儿卖的东西真便宜,像什么车厘子啊草莓啊奶酪啊,哦对,还有牛奶,搁咱国内就是桶装水的价。”

“啧,”林准翻了个白眼,“人家这儿的热水也一样能卖出国内的咖啡价。”

两人便一同离开糖果店,继续沿着那条柏油马路往前走着。渐渐地夜幕开始织上屋檐,康和两岸草坪里的照明灯亮了;片刻之后,街头的路灯和房屋门牌旁精致的铜罩灯也跟着一盏一盏亮起来。

“你信么?学院里有个自助售水机,”林准说,“刚刚我想接杯热水,一看那价格,一纸杯开水要八十便士,抢劫都不带这么明目张胆的……”

“没法,入乡随俗呗,”程溥阳无奈摊手,“既然人在英国不如多薅点儿畜牧业的羊毛,回去之后可没有价格这么亲民的水果和奶制品。”

……说的也是。

“都快九点了,天怎么才黑,”林准看了看手机,又仰头望着天空,“我时差还没完全倒过来呢——哎?程溥阳你哪儿去了?”

刚才还跟在身边听他吐槽的程溥阳忽然没了踪影,林准忽然慌神,四处张望找不见他的影子,于是本能地想要打电话,不料这会儿连手机都跟他过不去,他刚打开通讯录,手机就低电量关机了。

无奈之下,林准只能暂时找家店铺借充电线。

好在街边就有一家书店——说是书店,倒不如称其为万能杂货铺。门口的货架上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明信片,油彩、水彩、抽象画、工笔素描,应有尽有。再往里走是琳琅满目的纪念品,尤其钥匙扣和钱包设计得格外扎眼。最里面才是售书区,旁边还有旋转楼梯,能一直通往三层。

林准兜里只带了一张十英镑的钞票,而一楼售卖的书大多是精装名著,每本售价都是二十镑打底。一楼没有收银台,林准在货架边来回绕了两圈,心里着急又找不见售货员,只得顺着楼梯往二楼去了。

他英语不怎么好,口语更结巴,典型的只会做题不会讲,哑巴教育一路走过来的。故而在到了二楼收银台时,虽然和售货员只有几步之遥,他就是半步都不肯再靠近了。

借充电线怎么说……充电线的单词是什么?charging line?不对,这不是中式英语嘛。charging……算了算了,不如用肢体动作解释吧……借怎么说?哦想起来了,还得显得真诚礼貌,开头那词儿是啥?Can还是May来着?

啥都不怕,最怕临阵打结巴。

林准犹豫了半晌儿还是没敢开口,站在楼梯口又明显碍事儿,只好悻悻地走到货架前面,搓着下巴假装买书的常客——二楼的书都是啥?旅游手册?写得还挺花哨,可惜用不着。食谱、乐器、儿童读物……倒是实用,但自己用不着。

这时他余光里看见几个学生模样打扮的年轻人一边窃窃私语一边往三楼去了,心想估计楼上的书更适合他这个年龄段,于是二话不说也跟着往上走,转过楼梯转角的时候还不忘又拉了拉帽檐。

这通操作着实很迷,室内戴清一色纯黑的帽子口罩,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抢劫犯呢。

但那时候林准真没心思想太多,如果摘了帽子口罩,那他早就红透的脸就暴露无遗了。他不想被那么多陌生的面孔看见自己脸红的模样。为什么会脸红呢?他也不知道。于是在心里安慰自己道:社恐嘛,异国他乡的,可以理解。

果然,三楼的书很容易吸引年轻人的眼球。除却各类练习题之外,漫画原著尤其显眼,并且种类齐全应有尽有。林准望着那些花花绿绿的封皮,忽然想起了程溥阳一贯的爱好。

他是美漫的忠实粉丝——这他早就知道。大一那会儿他就三番五次地邀请他看这类电影,碰巧空闲甚至还两场连刷。林准起初并没有多大兴致,农村娃儿也不怎么了解这些“阳春白雪”的东西,但到底经不起耳濡目染,现在两年过去,他也跟着喜欢上了那些超级英雄世界里的玄幻故事。

他在货架面前站住了。

货架上密密麻麻摆着一排漫画书,但都不厚,拿在手里也不觉得有多扎实。林准随便拈起一本翻来覆去地看,因为内容也是纯英文的,并且美漫风格一向画风粗犷、画少字多,他也看不怎么习惯。翻了半天,只有几个早就被电影灌输得耳熟能详的角色印象依稀。

林准抬眼瞥见隔壁的柜台上还有更多期刊,于是心不在焉地把手里这本放回去,转身要去那边转悠,不想刚绕过走道便险些撞上一个高个子,并且那人也是个走路不长眼睛的家伙,怀里抱着三本漫画,眼神直勾勾地盯着地板砖,嘴里还神神叨叨念念有词。

“卧槽,你——”林准咋舌。

“小太阳,你搁这活得自在啊?”

高个子一愣,旋即怔怔地回头:“什——”

的确是他。林准顿时气不打一出来,上去就要揪人衣领:“巴嘎,小爷我在外面挨着冷风找你,你倒好,窝在这看漫画!”

话音未落,程溥阳立刻做了个“嘘”的手势:“公共场合,禁止大声喧哗。”

“不买本书留个纪念?”他低声问。

林准撇撇嘴:“没钱,买不起。”

“我借你,”程溥阳从兜里摸出信用卡,在林准眼前一晃,“先拿去刷,回去秋后再算总账。”

林准:“……”

半年没怎么说话,这小子还是这么会聊天儿。

那天林准真的买了本漫画书,是雷神系列的单行本。去年春夏之交那会儿他曾经有段时间沉迷北欧神话,为此还在学校周边的书店借过不少课外读物。当时程溥阳问他为啥会突然喜欢上欧美神话,他笑嘻嘻地回答说是受美漫的启发。

你倒不如直接说是受小太阳的启发得了。

本来程溥阳还想拽着林准继续在小镇里逛吃逛吃,但从书店出门时已经过了夜里十点,大多商铺已经关门休息,更添翌日还要准备个人展示的幻灯片,两人只能匆忙赶回学院去了。

“明晚还出来,”程溥阳用命令的语气说道,“我喊着哥们几个一起耍。”

林准本能地想拒绝,但显然没有理由。现在他和程溥阳共处一室,一举一动都被他看在眼里,根本找不到合适的推辞借口。于是他选择了沉默。

“我数三个数,不吭声就是默许,”程溥阳笑道,“三……”

偏偏这时,研学项目群里突然传来几个pdf文件,而后是一句惊悚的“@全体成员”。

不用看都知道,后面的课程不能划水了。

“老师让我们明晚读文献,后天一早自由组小组汇报,下周末还有一份自由选题的小组展示,”林准嘴快地解释,“怎样?组队么?”

程溥阳等他把话说完,才一脸无辜地拿起手机给他看:“喏,你看,就这几秒我已经被组队了。”

“哟,小太阳还挺抢手嘛。”林准阴阳怪气地说。

其实他心里已经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他的确不想跟程溥阳组队,换句话说他不想和任何熟悉的同届学生组队。你要问他问啥,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心理压力太大”罢了。

说白了,还是觉得自己往那儿一站,在一群高绩点高成就的同龄人中间,自然低人一等。

“要不,我跟他们说声,带你一个。”

程溥阳忽然无比友好道,声音都变成暖融融的标准男主腔:“反正多个人多个玩伴儿,而且你也应该多交几个朋友嘛。”

最后那句才是重点。

林准不是傻子,当然听得出来。

“不巧,我也组好了,”他情急之下果断把座位靠近的几位同学拉了群聊,而后冲程溥阳神秘兮兮一笑,“真是可惜,看来这回有缘无分了呢。”

程溥阳一时语塞,表情僵硬了好一会儿。

林准心里偷着乐,他想虽然还是免不得要社交,但总归没有和程溥阳组队,不用跟他暗地里较劲,顺便有时候想逃避社交场合,还能用“小组商量讨论”这种万无一失的理由拒绝他,真是一箭双雕。

他是这么想的,的确也这么做了。后面连着三天课程安排得都很紧凑,小组活动也是日常,故而除了上课和晚休时间他俩几乎没有相处的机会。

等到第三天晚上,小组讨论结束得早,林准终于得空儿能够自己溜达溜达。他留了个心眼,把书包放在教室的桌洞里,兜里揣着手机就上了街。

仍然是万里晴空的傍晚,红葡萄酒和土耳其冰淇淋余香杂糅,街头艺人的大提琴曲绵延缠绕;康河两岸的榆阴之下,孩童嬉闹喧嚣纷然。

林准选了条人烟稀少的小巷,沿着它能从另一个方向通往国王学院。他一边默默揣兜走,一边想着昨天课上关于国王学院的讲课内容——出乎所有人意料地,这位从来不露声色的毛小准居然举手主动要求即兴演讲,虽然是磕巴单调的中文讲述,但仍然赢得了一片掌声,还顺便让小组拿到了第一轮评比的榜首。

他笑了笑——没人知道正是因为老师在国王学院的介绍词中提到了徐志摩,他藏在心底的文学的灵性被陡然唤醒之后,才鼓起勇气走上讲台的。别人也不需要知道。关于灵性这种虚无缥缈的形而上的东西,很少有人会懂,他也不需要他们懂得。

手机“呜呜”地响,他没理会。

现在林准什么也不想理会。他只想默默地走,走到不知名的地方,然后坐在草地上看着太阳慢慢落山,像个真正的诗人一般。

的确,现在的他仍然不合群。

可不合群真的是错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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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糖葫芦
连载中三爵Sanju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