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盛夏似乎来得尤其凶猛。
端午节那天恰好是程溥阳的二十岁生日。他给林准发去了邀请函,说准备和大伙儿聚一聚,吃顿饭耍个密室逃脱,然后再赶场电影。
程溥阳没有用社交软件发消息,这封邀请函是实打实的手写书信和印花精致的贺卡。林准望着那些娟秀非常的字迹,忽然想起来那张他亲手画的明信片——河坊街的红灯笼、皑皑白雪与冰糖葫芦,那个充斥着人间烟火气的混沌的夜晚,他总该不会忘记吧?
他笑笑,他也不知道。整个学期除了《比较人体形态学》一门课之外,他俩的课表完全错开,偏偏程溥阳又是在实验室里扎根的家伙,两人几乎没有机会碰头。去年冬天的事儿余温犹在,林准也不希望某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就因为一张课表戛然而止……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程溥阳永远是那个程溥阳,温柔体贴又不近人情,仿佛一座只可远观的壁画浮雕,乍一看令人神魂颠倒,走近了却碰一脑壳灰。
这要是换了别人,估计林准也会一笑了之,大不了两人就此擦肩而过做点头之交也罢,未来还有几十年光景,少了谁活不下去啊。
可惜了,怎么偏偏是他呢?
这个疑惑已经被林准揣在心里揣了将近两个年头。经过了那场突如其来的精神浩劫之后,没有任何人比他更了解自己了。他知道自己是不会放弃的,无论是关于对优秀的追求,抑或可望而不可及的泛滥的青春。
他一定要和他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林准心里清楚,自己决定的事儿,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故而那整整一天他都过得不甚自在。程溥阳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美漫,譬如漫威或者DC的漫画和电影。林准是个心细的人,选礼物的时候他刻意选了一本蝙蝠侠主题的笔记本,外加一支相同色系的中性笔。贺卡是从普通的杂货铺里买的,封面上是金色印花的英文“Best Wishes”。
“许久不见,老铁生日快乐——”
“祝贺你完成了人生的第二个十年。”
他在第一行如是写道。左上角一笔一画写着程溥阳的名字。他望着这个名字,烙在骨髓里的方块字忽然变得无比陌生。将近半年的时间里,这恐怕还是他俩的第一次结伴出行。虽然比较形态课程依然在同一个班级,但碍于不同的业余安排,彼此之间的互动甚至社交软件上的聊天都成了奢侈。
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林准心里有些隐隐的害怕。
他怕的不是在或遥远或不远的将来,程溥阳仍然会像上回一样对他的告白一口拒绝;他真正害怕的是这种愈发凶猛的陌生感,他害怕和程溥阳偶尔目光相撞的刹那,从自己眼睛里无意流出的闪躲会伤害了他——彼时的林准甚至冲动地想过,就算六班天团迟早会散,就算精神食粮的大伙儿分道扬镳,只要程溥阳还在身边,他就心满意足。
他忽然想起去年自己给六班写的班歌里的一句。
“我在医学院的门口走一走,心中念想着初来乍到时羞涩懵懂。”
歌曲的伴奏是前些年爆红的歌曲《成都》,他并没有刻意挑选,只是走在路上哼着小调的时候下意识地接上了节奏。
可他现在却分明害怕再听到这段歌词了。初来乍到,不过是一朝一夕的简单形容词,没有哪种一朝一夕是永恒的。一顿烧烤、一次运动会、一场破冰活动就能让六班的孩子们熟悉彼此,倘若不是对某个人情感特殊,八年又算得了什么?
想到这里,林准下意识地抹了抹鼻子。
夜早深了,窗外的燥热像只不安分的小怪兽似的,蛰伏在幽邃的夜幕里蠢蠢欲动。林准在公寓的逼仄房间里,身边只有一盏灯光微弱的老式台灯。他没有回寝室,他是主动提出要和刘蕾一起待一段时间的。望月公寓的路灯已经许久没有经过修缮,等到堕落街的商铺全部熄了灯,外面的黑暗便不可抑制地汹涌喷薄。
林准望着黑黢黢的夜空,手指不由自主地颤了一下。
而后忽然像是灵感爆发,开始在贺卡内页笔走龙蛇。
“Destiny brought us together,in the same city and the same university,”他信笔写道,字体写得规矩板正像是印刷作品,“So we must cherish this fate。”
“Believe it or not,I think you are more than a best friend。”
他勾起嘴角笑了笑,似乎在自嘲自己词不达意的英文表述。
但笑着笑着,那个单词“destiny”又忽然刺痛了他的眼睛。
什么是命运?
你真的……相信命运吗?
他似乎在诘问,他在默默地拷问自己。“期末加油”四个字他想了很久,最后还是认真工整地写在了贺卡的末尾。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句看似无比真诚又无比普通的祝福其实已经失真了。他咬了咬下唇,笔帽被攥在手里、扣上笔杆、再攥在手里,再咬着牙屏住呼吸慢慢拔开——而后他让笔尖在空白之处逗留了几秒,睫毛微微一瞬,仍旧咬着牙屏住呼吸,悄无声息地署了名。
落笔的那一瞬间,过往的时光碎片像被突然打碎的玻璃,哗啦一声震耳欲聋,而后数不清的碎片杂糅着绚烂的光影、折射着关于某些特定时间的特殊的记忆影像,一股脑儿地朝他疾速射来。他丢下笔,胳膊抱住脑袋,额头慢慢低垂最终抵在书桌上——飘渺的霉味儿和木器厚朴的芬芳绞缠得难分难舍,此时又像入水蛟龙似的咆哮着吼声如雷。他完全被这股难以言说的气味绑缚着,鼻尖酸胀难受,眼眶却干涸得挤不出一滴泪来。
他承认自己已经不会再像从前那样动辄泪眼婆娑了,但程溥阳永远都是他心底的禁地,非但别人不能丝毫染指,即便是他自己也难以涉足跬步。
林准记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了,翌日他醒来发现自己仍旧坐在书桌前,里屋刘蕾的鼾声还隐约可辨。于是他悄悄地收起准备好的礼物和贺卡,蹑手蹑脚地出了门。
清晨的堕落街和深夜差不多的荒无人烟。除却几家热气蒸腾的早餐店之外,诸如烘焙坊、特色小吃和奶茶铺子都没有开门。往来行人也少,大多是望月社区的老头老太太,步子慢悠悠的,腰间还缠着收音机。
林准看了一眼手机,“端午节”字样赫然在目。
程溥阳比他更擅长组织娱乐活动——这是林准不得不承认的。那天他上午钻进了图书馆,没有背书,而是从人文社科书架上摸来两本现代文学翻看。午时一刻,他先和同寝室的雷冉星碰了面,半路上从食堂里捎走了刚排到队伍的魏真元,等三人打车到了程溥阳约定的地点,另外几人早就等他们等得发霉了。
程溥阳总共叫了十个同学,加上他十一人,刚好满足团建密室的人数要求。这群同学里面不乏林准从未见过的面孔,故而起初他有些紧张,大伙儿围在一起吃蛋糕的时候他也坐在最里面的角落,眼神总在下意识地躲闪,生怕被人认出来似的。
十寸的蛋糕,设计得有些出人意料。同届学生大多是属兔的,所以蛋糕中间安放了一只兔子玩偶,周围用奶油画了十六根胡萝卜。
“别着急吹,先许个愿呗。”
“许三个愿,前两个说出来,第三个自己藏着!”
大伙儿你一言我一语地起哄,程溥阳也按照他们的说法做了。他显然是头一回听说这种“仪式”,脸上笑容都有些僵硬和尴尬。林准坐在斜对面,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忽然也跟着笑了。
“喂,毛小准,你俩一个寝室的?”有人对林准说。
“啊?我?”林准一愣,而后下意识地看向程溥阳。
“不是寝室,是同行政班,”程溥阳口齿不清地含糊道,“唔,他是体委,我是生活委员,一个管拳头一个管钱包,随时随地谋财害命。”
说罢大伙儿都笑了。
林准也笑,期间还偷偷和程溥阳撞了撞视线——不过那家伙并没有注意他,只是忙不迭地切蛋糕,把林准那份端给他的时候,还刻意拈起一支没烧过的蜡烛插在了胡萝卜旁边。
“毛小准,”他笑道,“这个称呼还真叫不习惯。”
林准不好意思地低了低脑袋:“怪他们乱起外号。”
“这你就不懂了,起外号那是宝贝你啊,”程溥阳晃了晃手里的塑料刀,又在盘子上轻轻一点,“看你老是蜷缩在角落里,不趁机会多交几个朋友好好放松一下?”
旁边的人听小寿星这么一说,纷纷望向林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