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如流水,弹指韶光过。
三年后,滨海城中,不见了那位俊逸若仙、风姿清雅的沈大夫,却多了位白衣萧萧、清冷出尘的白医士。
白医士是位女大夫,虽不如沈大夫那般温柔细致,亲切随和,但擅抓病症,三言两语,便能点明疾患所在。用药更是贴症速效,比一味求稳、力求温和的沈大夫更为大胆,圆机活法,神施妙设。
因而,很快,白医士便在滨海城中打响名声。许多东城百姓,有时亦慕名而来。尤以年轻男子居多。
以往,沈大夫坐诊时,回春堂几乎成了女科,无论晴天下雨,门外都排一队脸蛋红红的女眷。如今,回春堂又出奇景:不管飓风烈日,门外都排一队潇洒风流的少年。
也不知有什么病。一个个不是咳嗽清喉咙,便似浑身痒不停理发整衣,要么脸颊潮红不住扇风……奇形怪状,莫衷一是。
辰时将至,回春堂又要开门了。门外早站了一排锦衣华服的公子。
小伍打着哈欠,提着东西,来到回春堂门口,厌烦地睨一眼那群脖子抻老长的公子哥儿,翻了个大白眼。他伸手开门,迈步进去,反手将门嘭一声又关上!差点将排第一那位少爷的鼻子撞扁了。那公子讪讪摸摸鼻子,将头又缩回去。
骊珠已在堂中准备。其实每日的病人不多,难的是要应付那群来凑热闹的人。
骊珠白衣如雪,神情专注,站在百子柜前,细心检视每种药材的质地、干湿和药性情况。
三年前,骊珠和公子狼狈万状乘船从海上归来,带着神木树汁,拯救了满城人的性命。虽然也有许多人不幸在那场灾难中丧生,但瘟情总算得到控制,没有扩散,避免了更多牺牲。
因那船上的降娄士兵叛乱,整个航船被烧得几剩骨架,大半淡水食物亦被毁掉,船户全死,最终只剩公子、骊珠、凌剑真人、公子侍婢及几个大梁士兵,在海上漂泊许久,才回到岸上。
那时的骊珠,浑身是伤,又黑又瘦,几乎只剩一把骨头,难看得像只猴子。谁能想到,仅三年后,骊珠便如蝶破茧,成为滨海城第一美人呢。
呃,当然,有许苮苮在,这个第一美人儿的名头,还是要再斟酌下的。但在小伍看来,许师娘不学无术,饱食终日,除了睡觉,就是招猫逗狗,虽长得不错啦,但比起医者仁心、妙手着春的‘珊瑚’,还是要逊色一筹的。
更何况,许师娘都已是他师娘,名花有主了。有主的名花再美艳,也比不上无主的花儿撩人心弦呐。
不过,小伍觉得骊珠最美,倒无别的心思,纯是一种‘这朵艳压群芳的花是我看着长起来的’——养花人的自豪感。是以,对门外那群不怀好意想来‘一睹芳容’的摘花客,自是心存反感。
小伍将食盒往柜上一放,道:“早饭买来了。师娘呢,还没起来吗?”
骊珠闻了闻手上的黄连,药性已有些发了。她想了想,放了回去。这才回道:“她哪日不是巳时才起,你见过她起这么早的吗?”
小伍无奈:“起又起不来,还要叫我买饭。等她起来,饭早冷了!”
骊珠笑笑。许苮苮还待在滨海城,但沈岚清已三个月踪影不见。
三年前,公子带着神木树汁回来,沈岚清帮着制药解了瘟毒,许苮苮便要他和自己拜堂成亲。沈岚清找了无数借口,千求万求,才让她答应,三年后再随她回大棠经父母之命,完礼成婚。
其时,骊珠和小伍分别拜他为师。骊珠学医术,小伍学武功。沈岚清不仅擅医术,亦会武功。好歹小伍已尊他为师,又无心学医,他便将自己的武艺倾囊相授。把个小伍乐得,好似窜天猴,差点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
三年一过,骊珠在治病上已能独当一面,正式出师;所有武艺亦基本给小伍传授,剩下的便得他自己勤学苦练。许苮苮又开始催沈岚清和她成亲。沈岚清抵挡不住,卷了包袱,连夜跑路。连个回春堂也不要了。
许苮苮追不上,逮不住,气得差点原地升天。她气不过,又跑回来,盘踞在回春堂。心想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这家伙绝对还会回来的。
其他人不知,她却知内情:只要骊珠在这儿,这家伙绝对跑不远!算算时间,骊珠的下一劫难,又将至了。沈岚清必会回来帮她。
这次不论如何,也绝不心软,不能再让他溜了!实在不行,她只能霸王硬上弓!
小伍道:“那咱们先吃,别管她。我今天买的荠菜包子,葱油饼和褡裢火烧,可香咯!”
骊珠放下药材。两人洗了手,坐在后院桌上,慢慢吃早饭,不急不躁的模样。
小伍吃得两颊鼓鼓,满嘴流油,嘟囔:“唉!你说师父何至于此呀,怎么就给吓跑了!师娘有那么吓人么?长得也是美若天仙呀,就是脾气臭了些、要求高了些、嘴巴刁了些、屁事多了些……”
骊珠拼命给他使眼色,但他只顾着吃火烧,边吃边吐槽,压根没注意。许苮苮悄无声息出现在他身后,眼下两团乌青,配上睡眠不足苍白的脸,活脱脱一怨气横生的女鬼。
听得小伍吐槽她,伸手揪住他耳朵,使劲一拧。又惊又痛,小伍差点从石凳子上摔下去,嘴巴兀自还在说:“……手劲儿,手劲儿大了些。除此外,全是优点!心胸宽广,宅心仁厚,人美心善,富得流油,高山仰止,光风霁月,不耻下问……”
骊珠扶额。你这些词儿前后有逻辑关系么?
许苮苮把小伍揪开,自己坐下,气鼓鼓的。
骊珠忙道:“许姑娘,有荠菜包子,我给你放锅子上温着呢。要吃吗?”
许苮苮摆摆手,一脸疲惫,像是一夜没睡。
骊珠关切:“你不舒服吗?脸色有点难看。”
许苮苮却像是根本没听她说话,她突然猛地一拍石桌,大声道:“是呀!老娘这么好,沈岚清他凭什么逃婚!简直混账至极!”
小伍在一旁点头哈腰:“对对对。我师父就是个大混蛋!”
“你闭嘴!”许苮苮指着小伍鼻子骂,“你师父是大混蛋,你就是个小混蛋!反正你们全是混蛋!”
无辜躺枪的骊珠:……
小伍不敢捋虎须,只能连口称是,十分之没节操。
许苮苮在这儿枯等三月,已没了耐心,她咬牙切齿道:“哼!想躲我?没门儿!昨晚我用万里追踪术,已查到了那家伙在哪儿。老娘现在就去霸王硬/上/了他!看他还怎么跑!”
听到这番虎狼之词,饶是脸皮城墙厚的小伍,亦羞得脸都红了,摸摸鼻子:“呵呵,呵呵,师娘,师娘威武……”
说干就干,许苮苮拍桌起身,风风火火冲进屋里,乒里乓啷收拾一阵,卷了个包袱就要动身。
骊珠和小伍都惊呆了。骊珠道:“许姑娘,你,你这就要走啊……”这也心急了吧。
许苮苮道:“必须得快。我足足熬了三个月,总算等到机会,昨晚那家伙彻底睡熟,放松警戒,终于查探到他下落。要是被他察觉,恐怕又要跑。我先走了!”
走了两步,又转回身来,给骊珠和小伍一人递了两张符纸,道:“黄符是护身符,送与你们护身。红符是灵讯符,若我走后,沈岚清回来了,你们就捏碎红符,这样我就知道了。必须通知我,不准背叛我!知道吗!”
骊珠和小伍接过符纸,皆是心内纠结。沈岚清是他们师父,许苮苮是他们好友,这到底出卖谁,背叛谁,好难选啊……
经这三年相处,骊珠和小伍早对沈岚清和许苮苮有了疑惑。这两人不仅擅长医术,还会道术,且道法不低。但他们不说,他们也不好问,只当他们是不出世的奇人异士。
许苮苮交代完,便一阵风似的卷走了,真是来也如风,去也如风。
他们倒不担心她一‘弱女子’孤身上路遇到危险。此女不仅会道法,武艺高强,还极擅毒,怎么看都是她对别人比较危险。
不过,许苮苮就这么走了,还真让人顿觉冷清。她在这儿,似有看不完的热闹,听不完的欢声笑语,乍然停下,还有点寂寥呢。
日子仍要继续。两人吃完早饭,小伍收拾完碗碟,便去前堂开门。
骊珠坐在桌前,等候病人。
小伍走到门口,看着那队越排越长的队伍,顿觉心烦。他展开手中条子,扫了一眼,大声道:“今日诊金依旧分段收取!凡十六岁上三十岁下男子,问诊费十、五十两!!其他患者正常收取。”
人群中顿时怨声一片。五十两?!你咋不直接抢啊!
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自从骊珠坐诊后,那些闲极无聊的好事之徒兼好色之徒,便时常来凑热闹。虽不敢对骊珠动手动脚不礼貌,但瞅来瞅去的,亦十分烦人。
沈大夫坐诊虽也吸引女子,但女子毕竟害羞含蓄,还不至过于夸张。而滨海城中的这些登徒子,那是脸皮厚得能磨刀,一听说城里出了个比凌波舫头牌姑娘还美的女大夫,便如浪蝶扑花狂蜂逐蜜,闻风而动,趋之若鹜。
虽说,五十两的问诊费已是极高了,但比起凌波舫头牌的见面金,那还是零头都不足。是以,根本没吓退这些登徒子。个个摩拳擦掌,等着见识‘滨海城第一美人儿’。
小伍见人群一个不少,不由叹气,早知就该喊一百两的。
骊珠取出白纱,将脸罩住。
第一个进来的锦衣公子见了,愣了一愣,心里暗呼奸诈,却也不敢放肆。在宽大诊桌另一头坐下,装模作样咳嗽:“咳咳,大夫,我,我日来经常咳嗽,似是患了重病……”
骊珠连脉都不必诊,盯着他脸看了片刻,道:“我看公子口角生炎,眼睛发红,似是心火过旺,吃点黄连吧。”
第一人连骊珠脸都没看到,便被打发走了。拎着一包黄连出门,却是满面春风。
有好事者问之:“怎样?比之传闻如何?”
他笑得神秘:“飘然自有姑射姿,回看粉黛皆尘俗,雾阁云窗人莫窥……”
第二个:“大夫,小生近来思念佳人思之如狂,夜不能寐……”
“心烦失眠,多为心火过旺,吃点黄连吧。”
“姑,姑娘,我,我我……”
“嗯,我观公子面红耳赤,燥热难当,想是心火太盛,吃点黄连吧。”
……
一上午,便将回春堂那堆过期黄连卖光了。
打发完那些好事的,总算有了正经病人。骊珠细心为这些病人看诊,不知不觉,日影西斜,已是黄昏。
看看酉时将尽,病人也都走了,骊珠和小伍收拾完药堂,锁好门,各自回家。
小伍道:“今日我四姊回来,说是要大展身手,做一桌好菜呢。珊瑚,你也来吧,不必自己做饭了。”
三年前,小伍的大哥三姊四姊均不幸染上瘟毒,大哥和三姊都没能等到解药,唯有四姊幸运得救,一年前已出嫁。
提及此事,小伍和爹娘仍伤心不已。今日恰是小伍大哥冥诞,一家人悼念亲人,若骊珠去了,众人明明伤心却还得陪笑,实在不好。
骊珠摇头:“下次吧。”
二人在岔路分手。
骊珠走到海滨横街,忽听有摊贩吆喝,叫卖条头糕,微微一怔。她已三年没吃过条头糕了。迟疑片刻,想去买些带回家去,却见一顶轿子突然停下,恰好挡住摊贩,骊珠嫌排队麻烦,转头买了桂花糕,提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