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初遇

“于之!”

“嗯?”于之回过神发现有人在叫他,循声转头便看见室友袁嘉正对着自己的方向,隔空冲他挥了两下手。

“叫了你两次都不应,在做什么?”袁嘉又往他书桌这边走进了些,探着头就要来看他的电脑屏幕。

“写学年论文。”于之手肘撑在书桌前,用两根手指揉了揉眉心,继而又道:“你写得怎么样了?看你好像不着急。”

“差不多那样吧。况且我也没有读研的打算,估计再给我导师改一次就能定稿了。”

“那你毕业论文也用这一篇来改吗?”于之问。

“算是吧,但我实在是不想再写论文了!啊!”袁嘉仰面高呼,“你都不知道我导师改论文的要求有多严格,指令也不明确,就说要改,要大改,我这版都已经是改了五六七八次后的了。”

接着袁嘉又可怜巴巴地说:“还是你导师好,早知道我当时也选孟老师了。”

于之笑着摇摇头:“但我也已经改了很多次了,只是改的比较快,次数一点儿不比你少。”

袁嘉听了之后心里这才有些平衡。

袁嘉是于之来到这所学校认识的第一个人。

大一分好宿舍刚开学那时,于之和袁嘉是最早来到宿舍的两个人。两个人都很默契地选了同侧的两张床,后来便理所当然地成了宿舍里最快熟稔起来的两位舍友。

收拾完行李床铺的两个人坐在各自的书桌前都不做声,整间宿舍里只听得见空调出风口呼呼不停的响声。后来是袁嘉坐不住了,走到于之跟前率先打破了这令人尴尬的宁静。

“你好,我叫袁嘉,嘉是嘉奖的嘉。我是广州本地人,你呢?”

于之抬眼看这来人,目测应该有一米八以上。只见他穿着一件纯黑的T恤,脖前挂着一个十字架形的装饰项链,往下看又看见这人的裤子十分具有特色——破洞开口大到整个右腿膝盖都露在外面,让人不禁要想这裤子穿多了是不是会得风湿。

不过于之很礼貌地没有说出口。

他想了想自己今天的穿着,嗯,普通白T恤加普通牛仔裤,裤子还因为水洗次数多了而显得有点发白。相比之下,他和面前这个叫袁嘉的人看上去完全不是同一种风格,他们像对立面,像黑白双煞,总之就是不像是能玩到一起的类型。

“我叫于之,之乎者也那个之。”

于之面对生人时话总是很少,倒不是因为端着架子不愿意理人,他性格慢热,无论待谁都是这样一副平静温和的面孔。

但袁嘉和李景阳都不是这样的人。

按后来袁嘉回忆起俩人初见时的描述来看,他说于之给他的感觉有点像温开水,于之好奇问他原因,他就说感觉啊,迷迷糊糊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想不到你还挺幽默的。”袁嘉笑起来,脸上现出两个浅浅的酒窝,“话说你为什么报哲学系,也是因为喜欢哲学吗?”

“不是,”于之想起来自己还没回答完袁嘉的上一个问题,便接着说:“我从小在广州长大,但不是本地人。”

他的语气依旧平淡:“读哲学是因为高考的时候报了强基计划,选专业的时候在列的条目里面挑了一个相对看起来还不错的,后来就来了这里。”

“啊?你这也太随意了。”袁嘉有些震惊。

于之不解。

读一所好的高中,然后再读一所好的大学,选一个中规中矩的专业,按部就班地读研、读博,或是以后有机会留在高校,这怎么看也不像是和随意二字沾边。

人生能够像一眼能望到头的道路按部就班地走下去,在很多人看来实际上是最稳妥也最合适的度过方式,而面前站着的这人却觉得这很“随意”。

“随意吗?我其实已经和家人权衡过利弊,得出的结果我都能接受。”

“但你根本不是因为喜欢哲学才来学这个学科的。”袁嘉很直接地说。

于之沉默了一会儿,意识到这人的思维方式可能和自己很不同。如果所有事情都只需要考虑喜不喜欢就能放手去做,那世界上应该会少很多爱而不得的伤心人。对于之而言,“喜欢”只是一个充分不必要条件,可以存在,但不唯一。

“也许以后学着学着就喜欢上了。”他最终斟酌了一个还算说得过去的回答。

虽然两个人从各个方面来看都很不同,但在后来的日子里竟然成为了还算要好的朋友,一起上课吃饭,或者偶尔逃课去看电影,有的时候袁嘉还会带于之回家喝老妈煲的靓汤。

慢热的于之后来也会跟着袁嘉一起在宿舍里痛骂老师布置的狠毒作业,然后酒瓶一撞,两个人又悻悻地回到书桌前一边喝酒一边埋头写论文。

十几二十岁的学生时代烦恼都还是这么简单,至少在这一时刻,生存压力的阴云还没有密布至他们眼前。

快乐如果永远不会倒计时就好了,再后来的于之想。

“阿嘉,你刚刚叫我有什么事?”思绪回到当下,于之没喝酒对着论文都有些发昏。

“问你想不想去喝酒啦,写论文这么累,想出去走走。叫你第三声才有反应。”

袁嘉离得很近,顺手便往于之头上薅了一把:“当放松下吧,我有个高中认识的学弟在酒吧街那边驻唱,忘了哪家店了,说是环境还不错,我让他等会儿发个定位过来。”说罢便拿起手机开始发消息。

于之本想拒绝,他的导师孟书华虽然不会在平日里没事找事让学生做一些额外的活,但也保不齐会不会在某一个时刻突然打来电话说要开始讲论文,尤其是在写重要论文期间。于之到现在都还摸不准自己导师的动向。

但他这次也想放肆赌一把,赌今晚不会接到孟书华的夺命call。

“行,喝个大的。”

-

酒吧街——顾名思义,全是酒吧的一条街道,同时也是年轻人聚集地,就坐落在离大学城不远的商区旁。

于之从前也和袁嘉来过这边几家店,没课的前一天晚上喝点小酒,回了宿舍能一觉昏迷到中午。奈何这几家味道不错的bar音乐品味却是十分难评,于之对此难以忍受,久而久之便不再感兴趣。袁嘉见其兴致缺缺也不作强行邀请。

袁嘉今天给于之介绍的这家店与往常去过的店都很不一样,据说老板还算是有点音乐品味的人,至少不会准人在店里唱抖音里的土嗨口水歌。

“到了,我看看店名。”袁嘉脚步一停,跟在他旁边的于之也停下脚步,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只见这个店铺的门头上挂着一个深色的木质招牌,上面写着一个英文单词“Missing”,看样子还很新——是新装修的店面。

两人进了店,外面天还没完全黑,店里面却是要比外面暗得多。

店面不大,零零散散摆了七八张方桌,男男女女形形色色,各自坐在桌前不知道聊着关于什么的心事。

袁嘉朋友跟他交代,这酒馆老板平日酷爱夏威夷海滩风的衬衫,于之顺着店里环视了一圈,想着看来倚在吧台那位便是。

二人上前去跟对方打了个招呼,那老板倒也热情,忙说道:“听说你们是景阳的朋友啊,那景阳的朋友可就是我的朋友,今晚随便喝,我包了。”

随后他转头吩咐调酒师,说完又冲着袁嘉他们开口:“不过景阳这会儿还有好几首歌要唱,你们先找个座喝会儿,等他唱完我让他来找你们。”

袁嘉还留在吧台和老板相聊甚欢,于之插不上话,找了个靠近墙角的方桌坐下了。他不惊讶袁嘉自来熟的社交能力,只不过每次看到袁嘉在这些人际关系中都能做到这般如鱼得水还是有些羡慕——有的人确实天生就很讨人喜欢。

坐下后没一会于之便觉得有些无聊,不需要应付陌生人突如其来的搭讪,也没有吵闹的人群簇拥,他开始仔细观察这间酒馆里神色各异的人。

来的大多都是年轻人,估计都是周边大学城的学生,有一桌甚至还摆着电脑,那人眉头紧锁,不知道是不是也在写论文。

于之庆幸自己没把电脑带出来,不然坐在这里也应该是这个衰样。

店里突然响起一阵稀稀拉拉的掌声,于之这才注意到原来从进店开始店里一直有人在唱歌。

他本来以为是店里面播的碟片,毕竟那歌声融合在酒馆氛围里一点也不显得突兀,歌曲结束后,歌手开始说感谢才证明了这不是碟片播放,而是现场。

刚刚老板说过袁嘉的朋友是不是在唱歌来着?叫什么阳?没太听清。

那应该就是他了。

吧台旁边和方桌区域的前部有一块空地,顶上挂了两三束小灯,灯光汇聚之处,有个人抱着吉他坐在高椅上,一脚撑着地面,一脚搭在椅前的横杠,显得腿十分修长。

于之隔得稍微远了些,不太能看得清那人的长相,只朦胧勾画出一个身形——看起来肩膀很宽,似乎比袁嘉的肩还宽,于之猜想他的这位朋友可能比袁嘉还要高。

也许等会儿应该让他俩比一比,于之冷不丁冒出一个古怪的想法。

“A great bigbang and dinosaurs

Fiery raining meteors

It all ends unfortunately

But you’re gonna live forever in me

I guarantee just wait and see……”

那人的声音和缓流出。

于之听过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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