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是床,但不是自己家的,继而感受到身边躯体的温热,然后识别出已经深深刻印在脑海里的、主人一定会否认存在、自己却执意要说它存在的体香,然后在第二波气味分子与神经信号从鼻腔抵达突触时、轰然一声,所有的回忆就此爆炸散开、弥漫脑海。所有用抚摸感受过的起伏曲线,所有用吻检索过的细腻触感,所有用呼吸交换过的片刻情绪:或许是隐忍太久,甚至昨晚的爆发都不足以表达,现在四肢百骸里残存的,不是疲惫,是爱意,甚至替代了血液,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里流淌。

她翻个身,人往章澈那边去,手轻轻环过章澈的腰,缓缓靠近。

上次来章澈家,倒没注意这床是大是小,只关注病人,那时候病人无穷大,离开房门自己也无穷大,好像在房间里无法安身的大象。现在自己也好,身边的章澈也罢,都恢复正常的尺寸,床——双人床,只是并不算很大,足够两个人躺在自己的位置上仿佛各自独立、伸手又可以触及对方。

以前装修自己的房子的时候,她想过买多大的床。那时候在大床小床之间犹疑不定,反正不需要单人的,至少一米五,不如一米八,或者干脆两米?两米似乎大了,仿佛可以两个人随便滚。但是万一自己有时候有生个病或者什么别的事,是不是隔宽一点彼此不要互相打扰反而好点?

那时候所爱的人,后面看去似乎不值得自己那么爱,因为太多忍让,甚少互动。后来她明白那不叫爱,后来她明白两个人如果心里有对方,总归会被打扰,也总归不会觉得是打扰。她不应该总觉得自己是想粘人的大狗而只是祈愿对方是喜欢自己的主人,这不对,爱装狗并不代表真的必须是牵狗绳的关系。

最后还是买的一米八的。一个人睡是有点宽大。也许换成两个人,搂着抱着滚来滚去,怎么样都合适。

她轻轻贴在章澈身后,把自己的柔软贴在章澈背上。其实章澈并未显得多瘦,既不瘦弱,也无多余,典型的女性柔美的背脊。放在平时,露背装一看,只能说是“嗯一个刚刚好的背”、在公众的审美里刚刚好,现在,她觉得这是完美无缺的背,在她的审美里刚刚好。

张曼玉好看,刘嘉玲好看,莫文蔚好看,天底下好看美女多的是,只有这个,她喜欢,她爱,她搂进怀里。

加班本来很累,只是到了劳心劳力的后半段,春天里这一群人能扯皮到互相忍让继而达成共识,她也就愿意累一点,把东西赶紧搞出来,告一段落之后看下一段落怎么干——加班内容于她而言没有喜欢或者不喜欢,就是个加班而已。平凡无奇的工作,甚至分屏看点PBS的纪录片。但章澈要见她,她的工作效率就1.5倍,章澈说来帮我个忙,她的交通效率就2.0倍,变道都更加精准有效。

以前她还傻不拉几,会问“怎么啦”,曾叫一位前任觉得她并不喜欢被打扰。现在不问了,直接就是个来。最近许梦雅取笑她,说她本质是个霸总,她辩称我哪里霸总,我一点都不强迫人。

现在她悟了,自己是保护欲过头。活像章澈说一句“我好累”或者“你在哪”,她没有七彩祥云都要马上飞过去。

到了地方,遇到章澈,短暂地了解情况,上去就开劝。劝人嘛,她有啥不会的?她劝得太多了,自诩自杀能给劝下来,就是难做劝离职的工作——还是工作苦啊!

其实她好奇那个男生的长相,到底是多帅啊,这么叫人喜欢?后来晚上吃饭,她几乎想开点黄腔——假如是和自己的朋友,说不定真就开了,从各自体力和**强度的角度,这种年龄差是最佳的搭配嘛!——但是没有,看着章澈,她就觉得一切都变得单纯美好,情感变得清澈,内心变得充盈,好像章澈是甘冽的泉水,直接涌入了灌满了她的心。

她尽情地啜饮,她想永远只啜饮这一口泉。

昨晚章澈说看花,她说好,和章澈去哪里都好,她都愿意。原来,对大千世界固然有无限的兴趣,但并没有到一定要抵达何处,并无筛选和意向,想随缘罢了。自从遇到章澈,心里想的都是与章澈到这里,那里,何处何处,只要是章澈说“好”或者询问她“去不去”的地方,她就想去。

一起抵达什么新的地方,就是一起抵达生命的新天地。

她家楼下,小区消防通道两侧,种了好多樱花,盛放时花瓣委地,简直是铺张奢靡。但没有桃花。诸般粉色花朵中,她其实最喜欢海棠,也和固然一样,只恨海棠无香。桃花对她来说本来没有很强吸引力。昨夜除外。

夜行桃花下……

小区路灯太白,桃花太艳,道路被映的一片粉红,她不知道是自己看错,还是光线,还是章澈真的脸红,她看见章澈面颊酡红,好像喝了酒,又好像害羞,反正总不能是刚才背着自己补了个妆吧?

章澈的确每次来见自己都画淡妆,但……

她是那样想么?当然。就算这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与她相伴一生的人,她也会自己不断进步,那是对自己的要求,是生命的必然。如果幸运地有了,她愿意一边自己不断进步,一边等着对方,甚至带着对方。

我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好的人,但我依然爱你。

“你的意中人一定会很幸福。”

以前也有人说过这样的话。有的人说此话时,两人已经再也做不了恋人;有的人则根本出于朋友身份感叹:只有章澈,只有此时此地的章澈。

她决定勇敢一次,但也觉得绝不能轻薄。

因为太珍视了,所以丝毫不敢放纵。

因为太喜欢了,所以可以放低自己。

她想到章澈会感动,没想到章澈会这样激动。没想到她们两个都再也不能忍耐。

后来就什么不想了,除了回应,除了感受,除了想要融入。直到此刻,想要再把章澈搂进怀抱。

我拥有了吗?我拥有了,以自我的投入为代价,这样再好不过。我以我的全部去爱你,不求回报,所以得到回报的时候,幸福非常。

夜行桃花下,酣眠美人怀。

嗯,不怎么押韵,还可以再炼字。或者就写“醉卧美人怀”,毕竟美色、桃花和美酒一样,都是可以醉人的。

不过不重要,不如此刻,写一首好诗,不如章澈。

念及如此,她撑起躯体伸过脑袋,靠近章澈的右耳。

好可爱,可爱得让人想轻轻咬一口,又舍不得。

太喜欢太喜欢一个人时,会觉得牙齿发痒。但她还会有一层包裹在一切表面的舍不得,喜欢看恋人得意时快乐的欣快、犯错时沮丧的孩子气,但一定愿意让恋人的得意实现,不要对方有丝毫的难过——她当然知道人的一生里难免这样的事,更知道即便是自己全力以赴也难以保证自己不会遇到失意沮丧,所以才愿意尽全力去保护爱人,惟其如此才能将受到伤害的概率降至最低——她舍不得,她舍不得那么那么多,怎么可能还会咬章澈一口?

她宁愿咬自己,对章澈,至多只是轻轻磕一下牙。

眼神在面前人的颈背上流连,看皮肤如玉,看发丝如瀑——发质不能说是十分好,就像章澈这个人不能说是十分好看,她可以以自己的良心发誓,章澈绝不是自己见过的女性之中最好看的,但那不重要,因为美人千千万,从皮囊到灵魂她都喜欢的,就这一个。

就像她此刻喜欢极了章澈睡眠时的背影,女性安眠的柔弱背影总激起她的柔情,但只有此刻的章澈激起的是她的爱,这爱里有想要占有的**,有想要保护的勇气,有想要依赖的眷恋,以至于让她此时不知道如何自处得好。

她应该叫醒她吗?还是让她这样睡着?或者干脆两个人一起这样睡下去,就这样继续睡,管他呢,今天是周末,是没人打扰的日子。就算有,只要不是天塌了,她都可以理所应当地说,我没看见。

昨晚为了怕硌着她,我连手环都摘了,我看得见什么?我连手机都不知道在哪里。和恋人相处的时光是如此短暂如此美好,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心在一起,顷刻间全世界都可以隔绝。

我只想和你,此刻,两个人,静静地——

章澈醒了。

短短的一瞬,呼吸的节奏突然停滞、接着拉长,血压产生波动,脉搏心跳——如果章澈和她一样——升高,升高,继而在看见对方的时候,降低,平缓,好像翻过一道大山,然后来到一片湖面。

章澈转过身,睁开眼,看见她,笑了。

“早。”她说,根本不知道现在是几点。

“早。”章澈的声音是惺忪未醒的慵懒,她觉得她是一只可爱非常的小猫。接着这猫儿凑进她怀里,下意识地蹭了蹭,她几乎就要觉得猫儿要发出一声长长的“喵”以示被吵醒的抗议、继而再一次睡去,章澈却眨了眨眼,清醒过来,照旧窝在她怀里,定定地望着她。

她在那双眼睛里看见相似的、更深刻更宽广的温柔,在看似很久、实际不算的之前,她在送章澈回家的时候、给章澈买花的时候,都看见过这样的眼神。现在她知道,这是爱,这就是章澈的爱慕之情。

她被章澈看得心都融化,再是要自己争气也争气不来、平时多么强硬现在也不过一块嫩豆腐、说软就要软的,靠上去亲章澈的额头,“小猫咪。”

章澈当然是笑了,“为什么我就是小猫啊,我也只是昨晚上做枕头公主啊。”

以为俏皮话是自己专利的祁越嘴唇还贴在人家额头上、扑哧一笑气流把彼此的发丝都吹散,有点不好意思,不能去接嘴说“好好好从此以后你不当枕头公主我当总行了吧”,自尊上不怎么允许,只好胡搅蛮缠,“不重要,我是狗,你是小猫。”

“哦,那是大狗小狗?什么狗呀?”章澈由她亲了,不反对不抗议,享受得很,还很有攻击性地抬起脑袋,趁她离开的时候顺势亲了一口她的下巴,“说出来,满意了,我也顺着你去当小猫。”

她笑,两臂放低趴下来,“哦?怎么这还和我的品种有关系?”

章澈点点头,她于是开始数。我可不可以是边牧?黑白花?还是陨石色?浅棕白?都不啊,为什么?聪明不听话?我哪里不听话呀,我可听话了。

不管。

章澈要说不管,那就不需要其他的理由,不管就行了。

好,那是德牧好不好?德牧——不要黑脸大汉,白色德牧好不好?白德牧,还是叫瑞士牧羊犬来着?又潇洒又帅气又听话,很可爱的!我给你找图——

“别走。”章澈一把搂住假意要走的她,声音低,很柔软,无论声音还是动作都不用使劲,只要撒娇。

只要轻轻撒娇就好了。

“哪里都不要去。”

“嗯。”

“就在这儿,多呆一会儿。”

“嗯。”

“就一会儿。”

她以前觉得自己多少有些皮肤饥渴,喜欢洗干净之后躺在被窝里皮肤与棉质纺织物的接触感,现在找到了更好的感觉——和章澈一起在被窝里。

什么也不做,仅仅只是搂着彼此躺着,就找到了前所未有的安心,依恋之情大概是人精力恢复的快充。

要好一阵子之后,两个人都觉得肚子饿了,才爬起床,她才随便套上一件章澈的睡衣,去翻冰箱,去热锅做蛋卷。早餐是很好做的东西,人类早已习惯了早上吃得简单,然后立刻去出卖劳力,把美食留给一日劳作之后。这反而导致悠闲地制作和食用早餐成为一种享受,而且不是随时都有。或者没有悠闲,或者认为不需要有这种悠闲。

她享受这种劳动,章澈享受在这种环境下看着她,靠着她,从背后搂着她。消化很多“陈年”老面包的早餐不及吃完,她正想说一会儿出去买菜、章澈的冰箱太空了,对面啃咬自己似地温柔撕扯面包的章澈忽然道,“一会儿——”

她感觉自己心里的狗立刻坐好了,准备摇尾巴。

去干什么?陪你去哪里都好。

“嗯?”没有尾巴,舌头差一点就要伸出来了。

章澈看她样子,轻笑,放下薄油的吐司(她决定今天去买整个儿的面包,做厚切的,厚切厚蛋,多爽!),两臂放在桌上,凑近了道:“我们——去你家拿点衣服好不好?”

啊!只恨没有尾巴!!

“好啊。”她当然明白章澈的意思,虽然从心底所有的理性感性一起考量,她觉得住自己家是最好的,但那不重要,那是来日方长,不是现在,不会有章澈重要。就是章澈说喜欢那树桃花(她也喜欢)于是想在这里住一辈子,以后这房子不宜居了她也会把桃花带走到新的地方去。

“然后——你还想干什么?”章澈说着两手撑起下巴,“我想陪你。没什么安排,只想陪你。”

她似乎一直在期待这样的话语,这样的情状,这样一个人,说没有什么安排、只想陪你,即便有,也愿意取消这些安排,只陪自己。

再是表现得如何独立自强——如她,如章澈——也愿意有人陪伴,有人偏爱,如她,如章澈,如一切人。

两人收拾完,先回她家。车上等红灯时,章澈忽然掏出口红开始画,她看了觉得好笑,“又不是去干嘛,只是去我家。”

“我还没去过你家呢。”一边说,一边画得很是认真,眼看已经完美无缺,章澈还多涂了一圈。她欣赏着别有丰润迷人非常的红唇,刚想说一句“我家除了我也没有别的人啊”,章澈转过来对着她,“过来。”

红灯还有六十秒。

就算只有十秒,章澈叫她她哪里不去?

“嗯?”

狗头凑到半路,章澈手一伸把她拉到面前,吧唧一口,右侧脸颊上一个明晃晃的大红唇印。

她拿手指一摸,好家伙浓俨如血似的,抬头看去章澈还补了补。

“不准擦。”章澈笑道。

“好,不擦,”她知道自己喜欢作精,特别喜欢这种,特别特别喜欢享受这个宠溺对方的过程,“招摇过市!”

等到章澈欣赏完她的家,偏要为她选上几件衣服——顺便回忆回忆都在哪里看她穿过,她就偏要去问章澈喜欢不喜欢,结果当然是不喜欢也不能如何,但章澈说得每一句“不喜欢”都是假的,逗完她,章澈都会笑着说“其实很喜欢”——两人又去离章澈家最近的祁越最喜欢的超市买菜。

她忙着挑选,忙着搭配,忙着从自己早上短暂的记忆里回想章澈家里都有什么缺什么再决定补什么。在拣选之中,偶尔回望章澈的眼神。她是那么想直接吻一下章澈,额头也行,但章澈总是把她推开,让她“好好买菜”,她也就只有带着脸上的“功章”,骄傲地走在冷柜与蔬菜之间。

她真的只差一根尾巴,有尾巴的话,只消立起来走路,就可以展示她的骄傲了。

如果章澈送我礼物,我可以要尾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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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相逢
连载中尼可拉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