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开发的第三年,政府机关和不少非营利性机构搞起了大迁移,都想在这块寸土寸金的新地界占一个好门面,光耀门楣。
市图书馆也一样,开了个会匆匆下了搬迁的文。
可所谓买书一时爽,搬家两行泪,其他机构扛着几个文件柜和办公桌就能走,它们可是接近十万册藏书,加上具备严格保存条件的古籍,运送工作可是个大麻烦。
最终,他们花了整整六年才全部搬完,搬完的这一年图书馆扩编,让汤宁考了进去。也就是说家底丰厚的汤小姐是有正式工作的。
自然,爱岗敬业是另一码事。
刚在一个岗位坐热屁股,又轮岗到其它岗去了。这回轮到期刊借阅的流通岗,工作量骤减,干着简单的借还期刊登记和整理上架。
事儿一少,再遇到经期,就容易胡思乱想。
汤小姐蜷着手臂趴在桌上,腕表秒针还差最后一圈赛跑,便能收工。
不巧,余光见有人走进馆内,汤宁头也不抬,眼皮也不眨下——
“闭馆了,明天再来吧。”
“还有十秒钟。”
脑海里正在想的人却出现了自己眼前,汤宁跟中了大奖似的,兴奋道:“咦,你怎么来了?”
“路过,来看看你。”边牧拉了一张椅子,往汤宁对面一坐,公文包搁在腿上,完全无视期刊台边上的几个围坐着哄笑的人。
汤宁星眸一动,将对方漆黑眼珠里的亮光一一捕获。
“到底过来做什么?”
“请你吃饭。”边牧的双臂乖巧地压在公文包上。
这时闭馆音乐响起,汤宁抓起抽屉里的口红往唇上一抹,拎起包拉着边牧的手飞速地往期刊室外走。
“我要看看今天什么好日子!”
边牧被汤宁拖出了图书馆,手心发热。
穿着西装套裙和高跟鞋的汤宁摇曳生姿,顺直的长发甩在边牧的心巴上。
他们没走远,去了图书馆几百米开外的泰餐厅,去年两人在这吃过一次,边牧给汤宁补过农历生日,因为阳历生日汤宁和前未婚夫过了,轮到边牧只有农历生日的份。
两人各点了一份套餐,边牧特意将汤宁的冬阴功汤换成了棵条汤。
汤宁看在眼里,笑笑没说话。
服务员走开后,边牧的胳膊压在桌布上,静静地注视着汤宁。
夕阳的光被窗帘完全遮住了,餐厅的灯开得很暗,边牧的脸刚好落在一半微光里,沉吟片刻他说:
“其实,今天还真是个好日子。”
汤宁弯月眉一跳,带着强烈的好奇心将整个上半身凑了过去,半张脸也落在灯下,和边牧凑成了一个心形。
“我升职了。项目部副主任。”
汤宁啊了一声,半秒后合掌惊呼道:“秃头主任终于开窍了!舍得重用你这只任劳任怨的打工仔了!”
“工资提一级,项目提成加5%。”边牧伸出手掌,比出了“五”的数字。
工资事小,关键是提成,到年底算下了是笔不小的数目。
前几年房屋署已经出现了中层管理断层的趋势,所以这几年只要稍加努力,哪怕秃头主任不喜欢这名员工,也会让他成为一个好样板,激励其他年轻人。何况边牧工作上确实听话稳重,从来不给秃头主任搞幺蛾子。
“他自己还想要更进一步呢。”
边牧看起来心情是真的好,话越来越密,也一反往日从不揣测他人的行径,说起了秃头主任如何巴结上司想要往上走的私心。
说到最后,他还半开玩笑地感谢起了汤宁:“说到最后,还是你功劳最大。你呀,天天在背后念叨他不重用我,可不被他听到了。”
“噗——”汤宁差点把汤给喷了,餐巾擦着嘴狂笑:“那可就不是一顿饭解决的了!”
“当然,每天请你都没问题。”
汤宁笑得更厉害了,可边牧却没有笑,他凝视着汤宁,眼里涌动着莫名的情绪。这深情一望仿佛让汤宁找到了钥匙的开关,终于问出了那个曾经不在意,现在却无比感兴趣的问题——
“边牧,你老大不小了,为什么还不结婚?”
问完汤宁不敢抬头了,愧疚爬上了心头。
有没有可能边牧早就有喜欢的人,或是有一份稳定的感情,但因为中了情蛊,这段感情被破坏了?她忽然想不起来边牧到底有没有女朋友。
正当汤宁脑子乱哄哄时,边牧的表白“如期而至”。
“《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边牧埋下头,挤出一个苦涩的笑容。
“双方完全自愿,懂了吗?结婚,不是一厢情愿的事。”他放下汤勺,表情忽然变得肃穆虔诚:“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唔?”汤宁定了定神,第一次见面是多久远的事情了。
边牧的父母原先在旧港中学门口开小卖部,七年级的一个夏日午后,少年边牧一个人在店里看店,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生急匆匆跑到店里,小脸蛋急得通红,羞涩地指着一排货架。
“同学,那个东西……可不可以先给我用一用?等下午放学我妈妈来接我,再给你钱!”
少年边牧定神一看,这是班里的文艺委员汤宁。
但汤宁显然不记得他。
他顺着汤宁的手指,回身朝货架望去。
深蓝色包装,鼓鼓的,面上几个“舒适、柔和”的字眼冲击着边牧的眼球,血色瞬间涌上了他的脖子和脸颊,整个人呆在了原地。
“同学,行不行啊?”
汤宁焦急的催促,使得少年边牧如梦初醒,他捻起卫生棉的一角,跟烫手山芋似的,几乎是抛给了柜台外的汤宁,汤宁感激地摇了摇手,丢下一句“谢谢”跑了。
少年边牧望着汤宁远去的背影,“不用谢”三个字咽进了嘴里。
那是汤宁的初潮,日子深深地刻在了少年边牧的脑海里。
从那以后每个月的这个日期,他都会观察汤宁的脸色,如果汤宁表现出一点不舒服,他会借机上前关心,比如帮忙准备热水,值个日什么的。再后来,两人成了同桌,关系越来越好。边牧不善言辞,但对汤宁是有求必应的,而且从不求回报,心情再不好也不舍得对她大声说话或甩脸子。
正是基于这一点,边牧成为了汤宁的半永久同桌。
“那一刻,便是我一厢情愿的开始。”
边牧认真、深情、卑微。
一直以来,他以老同学、好朋友的身份默默守护在汤宁的身边,尽最大的努力对她好,从不僭越友情关系,一次表白都没有过。
“有些话原本想永远藏在心底的,但你那么讨人喜欢,我知道……我的喜欢对你而言,是微不足道的。”边牧说这些话时表面沉着,但若仔细看,可以看见他脸上的肌肉在微微抽搐。
汤宁第一反应是洋洋得意,边牧果然是喜欢自己的,所以情蛊不过是表白的催化剂,让边牧胆子变得更大而已,想通这一点,给边牧投情蛊的内疚瞬间消失了。
为什么不向前未婚夫投情蛊,为什么是边牧?
汤宁也想过这个问题,因为边牧一直跟在自己身后,是一座在狂风暴雨下也能屹立不倒的长城。
情蛊,可以给长城加固。
“你是白天鹅,而我是一只丑小鸭。向来如此。”
这样的彩虹屁告白显然对汤宁很受用,她故作矜持地弯眼一笑,“边牧,你别这么说自己。”
事实上边牧说自己是丑小鸭的确有点过了,他长得并不难看,身高接近一米八,身形挺立,五官虽然不算特别出彩,但气质温润,尤其是那一对墨黑色瞳仁,彷如一幅会流动的水墨画,为他增添了几分忧郁和温柔的气质。
“不重要,不说这些了。”边牧似乎对于汤宁的反应有些失望,埋着头吃完了这顿泰餐。
话题戛然而止,汤宁的好心情却持续了一整晚。和边牧告别后,她又去了那个老地方,从起初的半信半疑到这一刻几乎变成了虔诚的信徒。
“十三叔。”称呼既甜又响亮。
软磨硬泡下,汤宁强行用身上最贵重的钻石项链,换了一只更大的葫芦和一份情蛊使用说明书。
从说明书里汤宁知道了不少知识点,比如情蛊生效时间是因人而异的,有些人时间短,有些人时间长,再比如夜晚7-8点服用效果最佳。
“做任何事都是求人不如求己,你好自为之。”十三叔追在身后的劝告再度被汤宁抛之脑后。
……
升职后的边牧更忙了,忙到中午跟汤宁吃顿饭都得计时,于是在一个即将入夏的闷热夜晚,汤宁把“体质异常”的边牧约到一间巷子深处的甜品店,引爆了一颗小炸弹。
边牧正在不急不慌地切着榴莲披萨,香喷喷的芝士与榴莲肉还没入口腔,味道已经令人沉醉。
不过,爱吃榴莲披萨的汤宁,今晚却失了兴趣。
“你说什么?”他顿住了手,以为自己听错了。
对方乐不可支地重复了一遍:“我辞职了。”
边牧的手一颤,餐刀差点从手心滑落。
“发生什么事了,工作不开心吗?”
和自己一样,汤宁是妥妥的正式编制,薪水不算高,却很清闲,福利也不错,是许多旧港人梦寐以求的金饭碗。汤宁再任性也不会拿这点开玩笑,提出离职一定有很重要的原因。
“早就不想干了,没意思。”
汤宁用叉子拨弄着盘里的菠萝粒肉,这份工作就像铁盘里的榴莲披萨,新鲜感和热度一过,便索然无味。
这样一句轻飘飘的解释让边牧更迷惑了,他柔声劝道:“现在工作不好找,辞职还是慎重一些,与其出来找新的工作,不如呆在熟悉的领域,更舒服。”
“怕什么。”
汤宁嚼着披萨,口齿不清地说:“我有图书管理经验,随便在个书店都能找到工作。”
话是这么说,边牧还是不理解,既然都是做图书类的工作,为什么要从人人梦想的图书馆换到人多口杂的小书店,他小心翼翼地问——
“你跟叔叔阿姨商量过了?他们同意了?”
“我都这么大了,有自己的选择权!”汤宁没好气地嘟囔道。
边牧瞬间明了,汤宁再次先斩后奏。前几个月跟未婚夫提出退婚也是先斩后奏,把汤宁的父母气得不轻。
他刚想劝什么,被汤宁无情截断了。
“等会去看电影吧,刚上了一部我想看的。”
“……”边牧一滞,汤宁是铁了心的辞职,那再怎么劝也是无用。
不如顺着她。
他拉起袖子一看,七点,看完电影估计得十点了。
“你中午不是没休息吗?晚上不要早点回去睡?”
“啰嗦。”
吃完饭边牧顺着汤宁,去了电影院,买完票还有半个小时开场,又去买了两杯喝的,大杯。
汤宁斜倚在大理石桌前,露出风情一笑:“你喝这么多奶茶晚上不会睡不着吧?”
“没关系,我陪你。”
轻描淡写的六个字,让汤宁心生温暖,忍不住开怀大笑。
边牧看着她笑,自己也跟着笑了起来。
电影是一部陈年老片,青梅竹马的男女主角因战争分开,战争结束后女主出国嫁了人,生了三个孩子,生活幸福美满。三十年后丈夫先一步离世,孩子也长大成家,女主选择回国看一看。
男主终身未娶,也从未对外人透露过不婚的原因。
世纪之交他们终于重逢,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认出了对方。
男主第一句便是——
“你好吗?”
令人泪崩的三个字。
女主的回答也令人心碎:“你一定过得不好。”
与混沌的现实剥离开来,边牧和汤宁沉浸在那个战火纷飞的悲壮年代里,家国情怀的大背景下,大情小爱都仿如尘埃,随着岁月的流逝消散不见。
两副苍老的躯体紧紧抱在了一起,既是久别重逢后喜悦,也是最后的告别。
太残忍了。汤宁爆哭。
边牧没想到,看一部知道结局的电影,汤宁会入戏这么深。
电影散场,汤宁先起了身,默默往外走,边牧则拾起奶茶杯,跟在汤宁身后,走到垃圾桶边,一丢,又追了上去。
新港大桥灯火璀璨,车如流水。
汤宁情绪不佳,似乎还陷在电影情节里出不来,边牧小心翼翼地握着方向盘,稳停稳开,谁料快到汤宁小区门口时,汤宁忽地将身体侧向他,攥住了他扶方向盘的手。
车轮“呲”一下,走了个S形。
边牧喘着粗气,一边顾着车,一边急切道:“汤宁,你怎么了?”
他第一反应是汤宁例假提前一天到了,身体不舒服。
这个日子他可是记得牢牢的。
“停车。”汤宁声音飘忽不定。
边牧瞟了一眼后视镜,将车开进路边的停车位。
二十米外,就是汤宁小区的保安岗亭,两个穿制服的保安正朝他们走来,想必是见到了车子打滑的一幕。
边牧顾不得他们,快速收回视线,反手抓着汤宁的手问:
“肚子疼吗?”
汤宁细细打量着边牧的手,手指骨节分明,指甲干净整洁。从认识以来,边牧就是一个爱干净的人,尤其爱洗手,这是男人很少见的品质。
这一秒,汤宁生出了一种边牧会被人抢走的急切,一股冲动从心底涌了上来——
“边牧,我们在一起吧。”
边牧瞳孔一震,随后地动山摇。
“在一起?”
“当我男朋友!我们谈恋爱!”汤宁兴奋中带着一丝想要被认可的急迫。
“可是——”
“别可是,你喜欢我吗?”
“喜欢。但你——”
“喜欢的话,那就好好喜欢我。”汤宁紧抓着边牧的手,眼里充满了被爱的渴望。她不想感受那部戏里女主角的遗憾。
她要及时行乐。
叩叩叩。
汤宁朝侧身望去。
车窗落下后,保安认出了汤宁,躬身往驾驶室瞟了一眼,才问:“汤小姐,没什么事吧?”
“没事,我跟我男朋友说说话。”
两名保安默契地对视一眼,坏笑后结伴离开了。
“男朋友”三个字把边牧砸得晕乎乎的,这层身份的转变过于草率和突然,以至于汤宁邀请他进去坐坐时,他迟缓而惊恐地摇起了头。
“这么晚了,不太方便打扰叔叔阿姨吧,改天再上门拜访。”
边牧有多传统,汤宁一清二楚。但汤宁偏要把打破传统当做自己的挑战,而这仅仅只是挑战赛的开始。
“好,辞职的事记得先替我保密。”
话落,汤宁凑到边牧的脸颊边,盖上一个火红的唇印,抛下一句少女般羞涩的“Good night ”后逃跑了。
……
边牧的十指紧紧捏住方向盘,脸颊发麻。
他靠坐着,回味今晚发生的事情,才回味了不到几分钟,风云突变,忽然狂风大作,大雨噼里啪啦砸了下来。路人一个个措不及防,像无头苍蝇似的掩着头狂奔。边牧望着狼狈又滑稽的路人,抱着方向盘,笑得难以自已。
足足笑了十分钟,他才拍打着通红的脸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他从车后排拿起一把大伞,下了车,迎着狂风走进小区门口的24小时便利店,不等老板娘招呼,从冰柜里取出一瓶矿泉水。
开盖,咕咚咕咚,三百毫升就这样一口气给灌完了。
收银台前,便利店老板娘盯着那张湿漉漉的沾着雨水的脸,记忆雷达开始自动搜索。
“好眼熟,在哪里见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