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pisode 1

我的名字是丹·温彻斯特,约翰和玛丽·温彻斯特的女儿,萨姆·温彻斯特的姐姐。我四岁大的时候,有一天夜里,家里发生了火灾。爸爸带着我和弟弟逃了出来,可妈妈却没有。

爸爸说那不是火灾,至少不是简单的火灾。

而我们需要为妈妈报仇雪恨。

打那以后,我们就在寻找放火烧死妈妈的凶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们在路上辗转漂泊、相依为命,猎杀怪物、救焚拯溺成了我们的家族事业,而普通人视为怪诞离奇乃至惊悚可怖的经历,对于我们而言只不过是寻常的星期三而已。

即便在爸爸死后,我和萨姆也没有停下脚步,因为我们离复仇的目标越来越近。最终,黄眼恶魔死在了寇特枪下,而我,丹·温彻斯特,约翰与玛丽·温彻斯特之女,萨姆·温彻斯特的姐姐,则是扣动扳机的那个人。

这个令人不安的复仇故事本该在这里告一段落的,但是意想不到的灾难与疯狂随之而来,并且愈演愈烈,永无宁日。除了猎杀狼人、吸血鬼、温迪戈,以及其他五花八门的腌臜怪物之外,我们还要与恶魔相斗——越来越棘手、越来越凶残的恶魔,有些足以使得十字路口收买灵魂的下等货色看上去像是地里的甜瓜一样无害。

更糟的是,我还要担忧萨姆。我知道我永远无法对他下手,即便是来自父亲的命令。更别提我自己的头顶还悬着一把刀。为了复活弟弟向恶魔出卖灵魂,这听起来可不怎么聪明,对不对?

我承认,但我并不后悔。

然后,被地狱猎犬活活咬死,下了地狱,诸如此类的烂事儿,算不上什么美好回忆,但也不是我度过的最糟糕的假期。

再然后,天使出现了。

卡斯迪奥把我救出了地狱。他背叛了自己的兄弟姐妹,背叛了天堂,成为了温彻斯特的朋友、家人。六十六道封印的破事儿应该算作我们职业生涯的耻辱,但是,嘿,我们终究还是阻止了天启,甚至奇迹般救回了萨米,还有他的灵魂。

我真希望在那之后,事情会好转起来。

但是并没有。因为好运从来不会降临到我们头上,不是吗?

想要说清楚我为何会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萨姆仍旧是萨姆,卡斯仍旧是卡斯,但他们的同伴却是迪恩·温彻斯特,一个穿法兰绒衬衫的硬汉——并不容易一件容易的事。因为这涉及到很多私人恩怨,而且也需要大量时间,还有不限量供应的酒精。

但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不是该死的匿名戒酒会,或者其他什么大家围坐成一圈互相交换心灵鸡汤的鬼地方,我也不需要向你们——或是任何人——敞开心扉。

所以,让我这样开始这个故事: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我找到了一个容身之所,顶着玛丽·奥康诺的名字,干着一份能够糊口的活计。

与此同时,我收集了所有能够找到的有关温彻斯特兄弟的信息:报纸上的凶杀案报道、警方的通缉令,还有一些荒诞不经的江湖流言。当然,我后来还发现,有个叫做卡弗尔·艾德伦德的**写了一整部系列小说,都是有关萨姆、迪恩猎魔的光辉事迹。

显而易见,萨姆有了一个哥哥、老爸有了两个儿子之后,一些事还是会变得相当不同的。

不知道这位“卡弗尔·艾德伦德”究竟是怎么知道猎魔这档子破事儿的,但我可不认为会是萨姆或者任何一个猎人多嘴多舌地走漏了风声,或者傻到收买三流作家当枪手,来讲述猎魔故事赚外快。

如果不是得保持低调,我还真挺想见见这位“大作家”的。这混蛋用了假名,当然了,毕竟没蠢到家,不过我还是有那么一两招能把他从地底下给揪出来的。

不过还是算了,无论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怪事都和我没什么关系。我只需要离那哥俩远远的就好了。

没必要引火烧身,对不对?

于是,在这个紧靠大山、位于湖边僻静一隅的埃林山庄——一个名不副实的廉价旅馆里,我接替了告老还乡的大厨,担负起了为那些来山区打猎度假的城里人做饭的职责。

实话实说,老板贝弗利先生看上去挺不错;他老婆和一个叫蒂娜的女孩儿负责在餐厅招待客人,顺便打扫客房,贝弗利先生自己开车进货,负责旅馆的维修。此外,他还是附近几个度假别墅的管理员,帮那些夏天过来避暑的阔佬们维护别墅的水电安全,定期通风、清扫灰尘。

我在这里安顿下来几周之后,还被他派去帮他老婆给这些别墅做大扫除。

不管怎么说,工钱还不错。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我会在这儿躲上个一年半载,避过风头再做打算。活了小半辈子,我还从来没有退休过,虽然那滋味可没普通人想的那么好受,但我还是咬牙坚持下来了。

不就是一周七天早、午、晚三餐供应,还得在削土豆皮、剥洋葱这种小事上亲历亲为嘛,总不会比独闯吸血鬼老巢难到哪里去。

我只需要不去看本地或者全国发行的各大报纸,在贝弗利先生打开公共区域的电视机时充耳不闻,然后在食客们讨论某个在大山深处离奇失踪的笨蛋背包客时假装自己不在这里,就万事大吉了。

考虑到我一天几乎全都躲在后厨,这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如果蒂娜能别再跑来和我分享那些无聊谣言的话。

“玛丽,最新消息!”

我本来正专心致志地煎着培根,因为总有怪人喜欢把这东西当午餐,可蒂娜就这么风风火火地闯进来,一边通知我3号桌的客人点了一份腌菜芝士双层牛肉汉堡、一份番茄浓汤,一边忙里偷闲地跟我讲述最近这个荒郊野岭发生的重大事件。

“他们找到失踪的那两个游客了,”即便我没有抬头,蒂娜还是滔滔不绝地说了下去,“太可怕了,警方说是熊干的。”她压低声音,“听说两个可怜虫的肚子都被掏空了。”

“蒂娜,”我举起锅铲,尽量表现得耐心,“我正试着做吃的呢。客人可不会高兴他们的培根再出锅之前还听到过这么可怕的故事。”

蒂娜咯咯笑了起来,“好吧,我去把这些派端出去,再慢一点,贝弗利先生就要骂人了。”她说着长吁了一口气,“我真讨厌打猎季节。”

说完她就端着那盘草莓派出去了,徒留我一个人面对滋滋冒油的培根,纠结杀人的究竟是不是熊。

但我并没有就这么冒冒失失去山里一探究竟。我仍旧认为自己应该尽量避免重操旧业,毕竟连警察都认为是熊干的了。

可话说回来,警察在这种事情上又正确过几回?

= =

“玛丽?玛丽!”

我茫然地抬起头来。已经快晚上十点了,贝弗利夫妇早已就寝,而我和蒂娜坐在厨房里吃着剩饭。我正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压根儿没注意别的人、别的事。

看蒂娜的表情,她已经试着叫我好一阵了。

“怎么了?”我问她,心不在焉地用叉子卷了卷黏糊糊的意大利面。

“你一天都怪怪的,魂不守舍。”蒂娜耸了耸肩,然后皱起眉头问道,“你没事吧?”

我也耸了耸肩,回答:“不能再好了。一口气做了起码一打汉堡,二十份牛排,还有数不清的蔬菜沙拉,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吃这些东西了。”

“欢迎来到狩猎季节。”蒂娜笑着说,“等冬天来临就会好多了,这些城里人会乖乖回到他们臭气熏天的大城市去,上班、酗酒、打老婆。”

“听起来挺了不得。”我哼了一声。

蒂娜却叹了口气,说:“如果不是为了念书,我才不想回去。”她向后靠在椅子上,抬起棕色的胳膊搁在额前,“但不念书不行啊,我的梦想是当服装设计师,可不是一辈子给人端茶倒水。”

说完,她瞟了我一眼,撇撇嘴说道:“无意冒犯,不过厨师要比跑堂的高级多了,至少你不用应付那些毛手毛脚的讨厌鬼。”

“没关系。”我捏紧叉子,送了一大口冷火腿进嘴巴里。至少咀嚼的时候,我就不用绞尽脑汁想自己该跟蒂娜说点儿什么了。

“嘿,你觉得山里真的有熊吗?”蒂娜似乎专门哪壶不开提哪壶,没过多久又开始八卦,“我每年秋天都来这里打工,都快三年了。送货的巴迪说过,这片山里根本没有熊,来打猎的人基本都是为了鹿或者土拨鼠之类的小动物而来的。”

我艰难地咽下火腿。

“呃,蒂娜,”我一边摇头一边挤出一丝笑容,“听着,我真的不太想聊这个话题。”

“哦,没问题,好的。”蒂娜尴尬地低下头,拿起勺子,“我不是有意想吓唬你的,我就是……挺好奇的。”

我耸了耸肩。

“好奇心害死猫。”

然后,我们就各自吃各自的剩饭,没人再挑起这茬儿了。

我之前说埃林山庄名不副实,这绝非空穴来风。光听这名字,你恐怕还会以为这地方是什么十八世纪的古堡之类的,但这充其量就是个三层小楼,落成不知多少年后,又有人——说不定就是贝弗利先生——在东西两侧分别加盖了不对称的阁楼。

除了供客人休闲的公共区域以外,这里就只有餐厅还算宽敞。厨房和储藏室都很局促,但这是我的主要活动区域。客人们则住在二楼,那里一共有十几间客房。用贝弗利太太的话来说,都是些“古典”风格的房间,因此房租不菲。贝弗利夫妇自己住在三层,只有蒂娜才会在打扫的时候上去。

依据蒂娜分享给我的看法,那地方是贝弗利夫妇的二人天地。

此外,就像我说过的那样,这座山庄背山而建。沿着后面铺的碎石子小路走上二十分钟,就能看到森林开始的地方。

山庄东边是湖,同样是十几分钟的路程。沿途种满了松树,林间还有专为早起的游客去湖边健身而铺设的步道。

简而言之,这是个伫立与荒蛮与文明地带之间的交界处。

有电话、电视、自动抽水马桶,WIFI网速不太行,但至少能看看网飞、HBO什么的;与此同时,就在离这些便利设施不到一公里的地方,尚未经砍伐的大片原始森林延伸到人类尚未染指的地方。

这破地方只有狩猎季节才会热闹起来。不过对我来说,只要能有屋檐遮风挡雨,就还不算太差。

只要别像全景饭店似的闹鬼就行。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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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Episode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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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SPN]猎人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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