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蝶屋(五)

我似乎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在梦中,我能感觉到我的□□似乎在经历某种极度的痛苦,而精神却又被分离了出来,去回忆那些被我埋藏在内心最深处、不愿去回想的东西。

十三年前的一个春夜,朝仓家的女主人生下了一对双胞胎。

与贪嘴笨拙的我不同,我的双胞胎弟弟狮子丸,一直都是令家人为之骄傲的对象。他头脑灵活、过目不忘,再难的题目也能一眼就破解——哪怕他从不完成私塾的课业,而只是一股脑的丢给我来代写。

“天才的头脑要用来完成天才的事。”他喜欢在把书和课业以及他的那份餐食一起丢给我的时候,拿手指不轻不重的戳我的额头“至于杏柚这种笨蛋,只要帮我完成像这样无聊的事就好啦。”

在他面前,我可谓毫无做姐姐的尊严,以至于他也很少叫我姐姐。只是在很多个因饥饿而无法入眠的夜晚,我总是也能看到他琥珀色的、熔了金般的眼睛在燃烧。

“不会一直这样的。”寂静的夜里,他向我悄声许下诺言“等我再长大一点……我会挣很多钱,不会让你一直饿肚子的,我保证。”

狮子丸的确没有骗我。他聪明伶俐、舌灿莲花,轻易就能获得他人的喜爱与信任,不到十岁时就能靠走街串巷的游说来赚取商品间差价的钱财。他挣到的第一笔钱没有告诉家人,而是换成了几枚包着梦幻色彩外衣的高级饴糖,在无人之际悄悄塞给了我。

“前几天是谁在街上对着人家店铺咽口水啊,笨蛋杏柚。”他依旧还是那副眼高于顶的样子“我可没有这种丢人的姐姐,快自己藏好吃掉,别被爸妈发现了!”

在我十二岁,我们共同的生日那天,他又给了我这辈子拥有过的最漂亮的东西——那枚杏花样子的粉色花簪。这样精巧绝伦的饰品绝不是我这样的贫穷女孩能拥有的东西,我以为是他偷来的,吓得连连摆手叫他还回去,他却只是笑。

“下次还是只给你买吃的好了,笨蛋。”

如果不是后来的那个夜晚,我理智全无的咬穿了自己手腕而招来恶鬼觅食,长大后的狮子丸一定能成够恢复家族旧日的荣光,让全家都过上体面的生活——我是这么坚信的。可是当那只额上生着触角的鬼流着涎水扑向我时,我却因为恐惧而下意识的躲向了身旁的狮子丸身后。

而我的弟弟狮子丸,就那样坚定无畏的挡在了我的身前。

我时常会想,或许狮子丸像我一样就好了。如果他那个时候尽快跑开,而不是为了保护我被鬼划开肚肠的话,父亲和哥哥也许就不会来救我,因此又一起死在了鬼的爪下了。毕竟我只是个无足轻重、惹人生厌的女儿,而狮子丸,才是他们的骄傲与指望。

如果狮子丸能像我一样自私的转身逃跑的话,我大概会因为反应不及而死掉吧?但这样的话,那只袭击我的鬼百分百会因沉迷吃掉我这具「稀血」的尸体而不再攻击,我的家人也许就能得救了。

而不是在我的父亲、哥哥天狼和弟弟狮子丸都已死掉后,我求生的本能才迫使着我去撕咬鬼的血肉,最终在天亮之际将它吞噬殆尽。

我的母亲就这样目睹了一切,天亮后,在所有她所爱的家人的尸体与血泊中,她扑上来掐住了我的脖子。

“——都是你的错!”

“你就是你父亲所说的那样!饿鬼道爬出来的孩子!”

“为什么死的不是你!”

“要是……”

母亲在绝望中谩骂尖叫着掐住我的脖颈,我想叫她妈妈,可是发不出声音。于是我只能静静的听着她用能想到的一切恶毒的词汇诅咒我,闭上眼,等待着这份窒息带我走向死亡。

我不知过了多久,但母亲的嗓音已经沙哑。那是一个普通人绝对无法再继续喘息的时间,我却依然活着。

吞食掉那只鬼给我带来的鬼化特质还没有完全消失,我的母亲是无法赤手空拳的将我掐死的。

“你走吧。”母亲灼热的眼泪滴落在我脸上,她最终松开了手“走的越远越好,不要再回来了。”

我在城町附近的荒野间游荡了六天,第七天清晨,重新听到了家人的消息。

——“那个朝仓家的女人安葬了丈夫和孩子的尸体后,在他们的坟墓前自尽了。”

“真是可怜啊,全家都死掉了。”

——要是没有生下我就好了,那个时候,母亲应该是想这样说的吧。但她最终没有说出口,因为她不想失去自己心爱的那个孩子,朝仓狮子丸吧。

我从此舍弃掉了自己姓氏……反正朝仓家的所有人,都已经死掉了。

我已经没有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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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灭]独啃鲑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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