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十一章

我以为我能扛得住。

离开白冉的时候,我告诉自己,距离会让一切变淡。一千公里,跨了三个省,连气候都不一样了。南方的风是湿的,黏在皮肤上,像一层甩不掉的水汽。我以为换个地方呼吸,心就会跟着麻木,像伤口结了痂,慢慢地就不疼了。

可是没有。

思念不但没有变淡,反而像这座小城的野草,见缝插针地疯长。我走到哪里都躲不开。早上醒来,意识回笼的第一秒,我的手就自动伸向枕边,想去摸那部已经不存在的手机,想给她发一句“早安呀”。

然后我才想起来——手机被我留在了那个城市的某个抽屉里。连同我所有的联系方式、所有的社交账号,一起留给了白冉。我现在是一个没有回声的人,和过去彻底断了联系。

我把手缩回来,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枕头上有股淡淡的霉味,不是白冉身上的味道。白冉身上是洗衣液的清香,混着一点点护手霜的奶味,是那种让人安心到想睡觉的味道。我以前最喜欢把脑袋埋在她的颈窝里使劲嗅,她总会笑着推我的脑袋:“你是狗吗?”

“汪。”我每次都理直气壮地回一声,然后把她搂得更紧。

现在没有人给我搂了。我只能抱着一只旧枕头,想象那是她的腰。

我把枕头勒在怀里,蜷缩成一团,闭上眼睛。我开始回忆她的身体——腰很细,但不是那种硌手的细,而是柔软的、有弹性的细。我以前最喜欢从背后抱住她,下巴搁在她的肩膀上,两只手交叠放在她的小腹上,整个人像一只无尾熊一样挂在她身上。她总会嫌弃地说“你好重”,但从来不会真的把我推开。

“姐姐,”我对着枕头小声说,声音哑得厉害,“我好想抱你。”

枕头不说话。窗外的鸟叫了两声,像是在嘲笑我。

我又赖了半个小时,才磨磨蹭蹭地爬起来。出租屋里没有镜子,我也懒得照。反正照不照都一样——苍白的脸,凹陷的眼睛,干裂的嘴唇,怎么看都不像个人样。我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旧T恤,趿拉着拖鞋去公共卫生间洗漱。

走廊里遇到了隔壁的阿姨。阿姨看了我一眼,皱着眉说:“小姑娘,你怎么又瘦了?有没有好好吃饭啊?”

我咧嘴笑了笑:“吃了吃了,我胃口好着呢。”

我说谎。我已经好几天没正经吃过一顿饭了。化疗让我的味觉变得很奇怪,吃什么都像嚼蜡,有时候还会反胃。冰箱里只有几包速冻饺子和一把蔫了的青菜,我懒得煮,也懒得吃。

但我还是对着镜子,认认真真地梳了梳头发。梳子上缠着一缕一缕的黑发,我看着那些头发,愣了几秒,把它们扯下来,扔进垃圾桶里。

没关系。反正也没有人看。

白冉不在,我不需要打扮。白冉不在,我不需要强撑着精神。白冉不在,我可以放任自己变成一个蓬头垢面、三餐不继的废物。

因为没有人在乎了。

白天是最难熬的。

这座南方小城很小,小到步行两个小时就能横穿整个城区。我没有钱,没有娱乐,没有朋友。唯一的消遣就是出门乱逛,沿着那些我从没走过的街道,漫无目的地走。

我会路过一所中学。下课铃响的时候,一群女孩子叽叽喳喳地从校门口涌出来,勾肩搭背,笑成一团。我站在路边,看着她们,忽然想起白冉高中时的样子。她那时候是班长,扎着高高的马尾,走路带风,说话干脆利落,是那种站在人群里就会发光的人。而我是隔壁班的,每次路过她的教室都要故意放慢脚步,假装在看走廊尽头的黑板报,其实余光全黏在她身上。

那时候我不敢表白。她太耀眼了,我觉得自己配不上。

后来是她先表的白。在操场的树荫底下,晚风把她的头发吹起来,她转过头,看着我说:“顾安,你是不是喜欢我?”

我当时吓得差点从看台上摔下去。我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怎么知道……”

她笑了,眼睛弯成月牙:“因为我也喜欢你啊。”

我站在陌生的街头,回忆着那个画面,鼻子一酸。我赶紧低下头,加快脚步走开了。我不敢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因为一旦停下来,思念就会像潮水一样涌上来,把我淹没。

我路过一家花店。橱窗里摆着一束向日葵,金黄色的花瓣朝着太阳的方向伸展。白冉最喜欢向日葵。她说向日葵看起来就很开心,看着它们心情就会变好。我以前隔三差五就会给她买一束,插在她客厅的花瓶里。她每次都会凑过去闻一闻,然后回头冲我笑:“谢谢宝贝。”

我好想再给她买一束花。

我摸了摸口袋,里面只有几张皱巴巴的零钱。买完今天的晚饭就不剩什么了。我站在花店门口,盯着那束向日葵看了很久,最后还是转身走了。

我路过一家奶茶店。门口的招牌上写着“芋泥**奶茶,第二杯半价”。我盯着那几个字,脑海里自动浮现出白冉捧着奶茶的样子——她会先把盖子掀开,用勺子挖芋泥吃,吃得满嘴都是,然后抬头冲我傻笑。

“你喝不喝?”那时候我会问她。

“喝!”她永远是这个答案。

然后我们就一人捧着一杯奶茶,沿着学校后面的那条河慢慢走。她的话很多,能从今天食堂的菜太难吃一直聊到宇宙的尽头有没有外星人。我不怎么说话,只是听着,时不时转头看一眼她的侧脸。夕阳把她的轮廓镀上一层金色的光,她说话的时候眉毛会轻轻上扬,讲到兴奋处还会用手比划。我觉得那是全世界最好看的画面。

现在我再也看不到了。

我低下头,加快了脚步。我怕自己再多站一秒,就会忍不住哭出来。

晚上是最要命的。

天黑之后,出租屋变得格外安静。隔壁的电视声模模糊糊地传过来,楼下偶尔有摩托车呼啸而过,但这些声音都像是隔着一层厚厚的玻璃,和我不在同一个世界。

我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开始想她。

想她现在在做什么。是不是刚下班,是不是在回家的路上,是不是路过我们以前常去的那家麻辣烫店,犹豫了一下要不要进去。想她今天有没有遇到什么好玩的事,有没有人逗她笑,有没有人惹她生气。想她有没有按时吃饭,有没有熬夜,有没有在睡前喝一杯温水。

想她有没有……想过我。

我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闷闷地叫了一声:“姐姐……”

声音在狭小的房间里回荡了一下,然后消散了。没有人应答。

我以前叫她“姐姐”的时候,她总会“嗯”一声,然后问我怎么了。有时候我也没什么事,就是想叫一声,听听她的回答。她的声音软软的,带着一点无奈和宠溺,像在哄一只粘人的小狗。

“姐姐。”

“嗯。”

“姐姐。”

“又怎么了?”

“没事,就是想叫你。”

“……傻瓜。”

我把枕头抱得更紧了。我想听她叫我傻瓜。想听她用那种又好气又好笑的语气,说我是一个笨蛋、一个幼稚鬼、一个长不大的小孩。我想听她的声音,想得快疯了。

我有时候会忍不住幻想——如果我没有离开,现在会是什么样?

也许我会住在她家里,两个人挤在一张床上。她会枕着我的胳膊,呼吸均匀地睡着,头发蹭着我的下巴,痒痒的。我会偷偷亲一下她的额头,然后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

也许我们会窝在沙发上看电影。她靠在我肩上,腿搭在我腿上,手里抱着一袋薯片。看到感人的地方,她会把脸埋进我的脖子里,闷闷地说“好好哭”。我会拍着她的后背,说“没事没事,都是假的”。

这些平凡的、琐碎的、不值一提的日常,现在成了我最渴望的东西。

我想要她。想要她的声音,她的温度,她的味道,她笑起来时眼角的细纹,她生气时鼓起的腮帮子,她撒娇时拖长的尾音。想要她的一切。

可是我不能再要了。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锁骨突出,肋骨分明,手腕细得像一折就断。我已经不是那个能把她抱起来转圈圈的顾安了。我现在连走路走快了都会喘,连提一袋水果都觉得吃力。我拿什么去要她?

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好。

我把照片从枕头底下抽出来,借着窗外透进来的路灯光,看着照片里她的笑脸。她笑得真好看。眼睛弯弯的,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脸颊上还有一个浅浅的酒窝。我记得拍这张照片的时候,我刚讲了一个冷笑话,她被冷到了,哭笑不得地锤了我一拳,然后就被我抓拍到了这个瞬间。

“姐姐,”我用手指轻轻描摹着照片上她的轮廓,指尖冰凉,“我好想你。”

“我好想见你。”

“我好想抱你。”

“我好想……回去。”

说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的声音哽住了。我咬住下唇,拼命忍住那股涌上来的酸涩,但还是没有成功。眼泪从眼角滑落,滴在照片上,正好落在她的脸上。

我慌忙用袖子去擦,一边擦一边说:“对不起对不起,弄脏了……”

擦着擦着,我忽然崩溃了。

我把照片捂在胸口,整个人蜷缩成一团,哭得上气不接下气。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哭过了。上次哭还是刚到这里的时候,一个人在车站的厕所隔间里,咬着袖子无声地流泪。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哭过——不是不想哭,是不敢哭。我怕一哭就停不下来,怕一哭就再也撑不住了。

可是今天晚上,我撑不住了。

我想她。想得骨头疼,想得心脏疼,想得整个人都像是被撕成了两半。我想要她抱抱我,想要她摸摸我的头,想要她在我耳边说“没事的,我在呢”。

可是没有人会来。

没有人会来抱我,没有人会来摸我的头,没有人会对我说“我在呢”。我是一个人。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在这间逼仄的出租屋里,在这个连月光都照不进来的角落里,我彻彻底底是一个人。

我哭了很久,哭到嗓子哑了,眼泪干了,整个人像被抽空了一样瘫在床上。然后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我回到了那座城市,回到了她的家。她开门看到我,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说:“你回来了?”

我说:“嗯,我回来了。”

她伸手拉住我的手腕,把我拽进屋里。屋里暖烘烘的,茶几上放着两杯冒着热气的奶茶。她把我按在沙发上,自己钻进我怀里,找了个舒服的姿势窝着,像一只慵懒的猫。

“我好想你。”她说。

“我也是。”我说。

我低下头,想亲一下她的额头。但在碰到她的前一秒,梦醒了。

我睁开眼睛,看到的是天花板上那道熟悉的裂缝。窗外天已经蒙蒙亮了,楼下传来早餐摊贩的吆喝声,带着烟火气的、不属于我的热闹。我的脸上还挂着干涸的泪痕,眼睛肿得睁不开。

我躺了一会儿,然后慢慢地坐起来。

枕头旁边放着那张照片。照片里她还在笑,笑得无忧无虑,笑得灿烂明媚,仿佛从未经历过离别。

我拿起照片,用拇指轻轻摩挲了一下她的脸。

“早安,姐姐。”我哑着嗓子说。

新的一天开始了。新的思念也开始了。

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我只知道,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会一直想她。

吃饭的时候想,走路的时候想,睡觉的时候想,醒着的时候想,做梦的时候也想。

想她,想她,想她。

像一个戒不掉的瘾。

像一个改不了的病。

像一只被遗弃在陌生城市的小狗,明知道主人不会来找我,却还是每天都望着门口的方向,摇着尾巴等。

等一个永远不会出现的人……

作者有话说

大家好,我是顾安。

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和大家见面。如果你们看到了这段话,说明白冉已经把手机里的备忘录翻了个底朝天,并且大发善心地把这些东西公开了。我猜她现在一定在骂我,一边骂一边哭,哭完接着骂。对不起啊姐姐,又让你难过了。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在写一封遗书。后来发现不是,遗书是写给活人看的告别,而我不是在告别——我只是在记录。记录我这辈子最幸运也最倒霉的一件事:爱上白冉。

幸运的是,白冉也爱我。倒霉的是,我没能爱她很久。

你们可能会觉得我很傻。为什么不告诉白冉真相?为什么要一个人扛着?为什么要选择消失?说不定白冉愿意陪我到最后呢?说不定她根本不在乎我变成什么样子呢?

我知道。我都知道。

白冉那个人,我比任何人都了解。她看起来大大咧咧的,其实心比谁都软。如果她知道我病了,她一定会放下一切来照顾我。她会请长假,会守在我床边,会给我喂药擦身,会笑着跟我说“没事的会好起来的”,然后转过身偷偷抹眼泪。

我受不了那个画面。

我宁可她恨我,也不想看到她为我哭。我宁可她觉得我是个混蛋,也不想让她看到我被病魔折磨得面目全非的样子。我想在她心里永远是那个会在阳光下笑得没心没肺的顾安,是那个会从背后抱住她、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撒娇的顾安,是那个会因为她一句话就跑遍全城给她买草莓的顾安。

不是后来那个躺在床上、瘦得脱了相、连说话都费劲的废物。

所以我选择了离开。选择了用最笨拙、最懦弱、最混蛋的方式。

那半年,是我偷来的。

确诊之后,医生说我应该马上住院。我没有听。我跟老天爷讨了半年时间,用它来陪白冉。我带她去吃好吃的,去看好看的,去做所有情侣会做的事情。我把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来过,把每一次见面都当成最后一次。我拼命地笑,拼命地逗她开心,拼命地在她的记忆里刻下我的样子。

那半年我真的很开心。开心到有时候会忘记自己是个病人。开心到会幻想,也许奇迹会发生,也许我能一直这样陪着她。

但奇迹没有发生。

我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化疗让我呕吐、脱发、失眠、暴瘦。我开始需要在脸上涂一层又一层的遮瑕才能盖住那该死的苍白,开始需要提前吃止痛药才能正常地和她吃一顿饭,开始需要扶着墙才能站稳。

我知道,时间到了。

所以我走了。

我把手机留给了她。里面有我们的聊天记录,有我偷拍她的照片,有我写了又删、删了又写的备忘录。我不知道她看到那些会是什么反应,也许会恨我,也许会想我,也许过几年就会把我忘了。

我希望她忘了我。

真的,我希望她忘了我。找一个比我好的人,过一个比我好的生活,平平安安的,健健康康的,长命百岁的。等到很多年以后,如果她偶尔想起我,希望她想到的是那个在阳光下笑得没心没肺的顾安,而不是这个在出租屋里苟延残喘的可怜虫。

我现在在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这里的冬天不冷,夏天很长,空气里总是湿漉漉的。我租了一间很小的屋子,窗户朝北,晒不到太阳。我每天做的事情就是吃饭、睡觉、吃药、发呆,还有想她。

主要是想她。

想她今天有没有好好吃饭,想她上班有没有迟到,想她晚上有没有熬夜,想她有没有遇到新的、让她心动的人。想到最后一条的时候,心里会酸酸的,但我还是希望她有。我希望有人能替我爱她,光明正大地爱她,不用躲躲藏藏,不用赶时间。

不像我。

写到这里的时候,外面下雨了。这座城市的雨季很长,一下雨就到处都湿漉漉的,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泥土和青草混合的味道。我以前不喜欢下雨天,觉得出门不方便。但白冉喜欢,她说雨声让人安心,适合睡觉。所以我试着喜欢下雨天,就像我试着喜欢她喜欢的每一样东西。

我学会了喝芋泥**奶茶,学会了看她推荐的每一部剧,学会了她常哼的那首歌。我把她活成了我的一部分,这样就算她不在了,我也能假装她还在。

写到这儿,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本来想写一个轰轰烈烈的告别,结果发现真正的告别都是悄无声息的。没有拥抱,没有眼泪,没有“再见”。只是某一天,我站在街对面的梧桐树后面,看着你坐在奶茶店里等我,然后我转过身,走了。

对不起,白冉。让你等了那么久。

对不起,没有当面跟你说再见。

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健健康康的,第一时间找到你,然后赖着你不走。你赶我我也不走。我会把这辈子欠你的陪伴,加倍还给你。

在那之前,请你好好生活。

忘了我也可以。恨我也可以。只要你过得好,怎样都可以。

顾安

于南方某座不知名小城的雨天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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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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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尽人间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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