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无边无际的雪。
风吹在脸上已经失去了知觉,天地间只剩下一片令人心盲的白,以及耳边永无止境的呼啸。
沈安沈安伏在马背上,身体随着疾驰的起伏剧烈晃动,每一次颠簸都几乎要将他甩脱。□□的红枣马早已汗出如浆,热气在冰冷的空气中凝成白霜,挂在鬃毛和睫毛上。
接连的几次失蹄,沈安能感受到它的吃力。跑到这里,都靠着它最后的忠勇与韧性硬生生撑住。
“撑住……再撑一会儿……”他的声音嘶哑,几乎被风雪吞没,不知是在对马说,还是在对自己说。
腰间的玉佩随着颠簸不断敲击着甲胄,发出急促又清脆的声响,在这死寂的雪原上,成了唯一一点不属于风雪的声音。
三天。他只有三天时间。
两日前,边疆的战报传至洛京。主帅沈谦,私通西贼,叛国求荣。为安民心,三日后,阵前斩首。
荒唐!可笑!
他跪在殿外,额头重重磕在冰冷的地砖上,直至鲜血模糊了视线。他求陛下明察,父亲一生忠烈,绝无可能叛国!即便……即便真有罪,也该押解回京,由陛下亲自审问!
最终,御书房的门开了。公主顾不上仪态,捧着一卷明黄手书跑来。
“沈安哥哥,父皇念在沈家往日功劳,特予此恩典。三日之内,将此手书送至北疆大营,交于督军王公公之手,或可……保沈将一线生机。”
或可。
无论如何,沈安也不相信父亲会叛国,可他现在没有选择。
红枣马没膝于深雪中,它奋力一跃,试图抽离出来,却再次前蹄跪倒,发出一声悲戚的嘶鸣。
沈安滚落在地,冰冷的雪瞬间灌入脖颈。
天色在无尽的雪白中,一点点透出灰蒙的亮。快了,就快了,穿过前面那片山坳,就能望见大营的旌旗。
他撕下早已冻硬的衣摆,缠住冻裂的手脚,不顾一切地向前奔跑。
视野尽头,大营的轮廓依稀可见。时间,还来得及!
他几乎是凭着意志在冲刺,肺部火辣辣地疼。然而,当他终于踉跄着冲到大营前,只看到营门辕木上高挂着一个笼子。
帅府营帐燃起冲天的火光,窜起的火舌正疯狂的舔舐着周围的一切。
在火光的映照下,笼子好似一个火红的灯笼。细看下才发现,笼内是一颗人头。
头发早已被燎去大半,残存的发束枯槁散乱,在热浪中无力地飘摇。双目如今只剩两个浑浊,空洞的血窟窿。污血和炭灰糊住整张脸,一股皮肉焦糊的恶臭,混杂着血腥气,随着热风弥漫开来。
“父亲?父亲,不,不——!!!”
“少主!少主!醒醒!”
傅辞遇猛地自床榻上弹坐起来,胸口剧烈起伏,冷汗已浸透单薄的中衣。
他大口呼吸着空气,想要逃离烈火中窒息的感觉。一只苍老却稳定的手及时扶住了他微微摇晃的肩膀,另一只手递上一杯温热的安神茶。
傅辞遇接过茶杯,他的指尖冰凉,微微颤抖着。
窗外,驼铃古城的天光已然大亮,阳光透过窗纸,温柔地洒在简朴的房间里。
岑伯接过空杯,道“赵府的帖子已经送到了,赵二公子和赵夫人今晚来拜访。”
他顿了顿,脸上显出几分犹豫,“还有……招人的告示我已经准备好了。我年纪大了,这忘忧阁,总得有个帮手打理……”
傅辞遇低低应了一声,声音带着刚醒的沙哑。
他转身看向岑伯,一双几乎失去风采的眼睛,涌出沉重的愧疚,“岑伯,这些年跟着我,让您受累了。隐姓埋名至今,我这罪臣之子的身份,沾上便是甩不脱的麻烦。偏偏……偏偏连累您这么多年不得安宁。”
岑伯望着他消瘦的身影,浑浊的眼里泛起水光。良久,他才哑声开口:“十年了……是老奴固执,硬要拖着您在人间受苦。”
魏民泽站在古城的入口处,深吸了一口这陌生而灼热的空气。
一身原本光鲜的苏缎锦袍,连赶了多日的路,早已蒙上了一层灰扑扑的风沙,却依旧衬得他身姿挺拔,与周围粗犷的环境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他抻开手里的状纸,上面赫然写道“杜老汉寻女杜娘”。
大约半月前,魏民泽在父亲的书房里发现了这份状纸,状纸的主人是一位名叫杜老汉的普通农户,他措辞悲怆,控诉驼铃古城赵府二公子赵煜,诱骗其女杜娘入府,随后便音讯全无,下落不明。
杜老汉告状无门,血书陈情,最终这状纸却如同投入深潭的石子,只在魏府书房那浩瀚卷宗中沉了下去。
“父亲的眼里,只有那些牵动朝局的大案要案……难道寻常百姓的冤屈,就不是冤屈了吗?他们的命,就不是命了吗?”离家前夜,魏民泽仍在与父亲争辩。
他无法想象作为“洛京第一神探”的父亲居然对这样的冤屈视而不见。魏民泽就着昏黄的灯火,一遍遍读着状纸上泣血的文字,只觉得一股热血直冲头顶。
于是他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要亲自西出阳关,来到这驼铃古城,查清真相。
此刻,他怀揣着这份沉甸甸的正义感刚踏入市集,满心都是如何着手调查的念头,却浑然未觉,自己青涩的面容和沉甸甸的钱袋子,早已成了暗处几双贪婪眼睛的猎物。
一伙当地的地痞交换了下流猥琐的眼色,如同嗅到腥味的鬣狗,悄无声息地从不同方向向他包抄过来。
与此同时,街角处,一位身着普通灰色布衣的老者,正将一张告示不紧不慢地贴在斑驳的土墙上。
上书“招贤纳士”四字,下面的要求读来颇为古怪:不问来历,需胆大心细,吃苦耐劳,尤不畏神鬼之事。
贴好告示后,岑伯的目光掠过魏民泽那张青涩的脸庞,又落到他身后那几个鬼祟身影上。
他不动声色地挪动脚步,算准了时机,就在魏民泽与那伙小偷即将擦肩而过的瞬间,脚下仿佛被石子绊了一下,一个趔趄,不偏不倚,结结实实地撞在了魏民泽的肩头。
“对不住,对不住!老朽眼花腿笨,没撞疼你吧小哥?”岑伯连连拱手道歉,语气带着惶恐。
同时,他在魏民泽腰间轻轻一拂。魏民泽那鼓鼓囊囊的锦缎钱袋,便如同变戏法般滑入了岑伯宽大的袖筒之中。
魏民泽被撞得身子一晃,仍急忙伸手牢牢扶住要摔倒的老者。
“老伯,您没事吧?这市集地面不平,您千万小心些。”没有被冲撞后的恼火,他边说边将岑伯搀向路边人少的地方。
“没事没事,人老了,不中用了,净给年轻人添麻烦。”岑伯摆摆手,喘了口气,借着魏民泽搀扶的力道站稳。
“不碍事的,老伯,您没事就好。”
“小哥,看你看你模样口音,面生得很,可是中原来的?”
“老伯好眼力,在下确实从洛京来。”
“洛京到这儿山高路远,小哥怎么独自一人跑到我们这偏远之地来了?”
“实不相瞒,晚辈是来寻人的。”魏民泽稍作迟疑,觉得对一位当地老者不必隐瞒,“不知您可曾听说过一位叫杜娘的姑娘?”
岑伯捋了捋胡子,缓缓摇了摇头。
魏民泽并不意外,又道:“那驼铃古城中的赵府,老伯可知道?”
“赵府?”岑伯笑了,“这驼铃古城里,能被称作赵府的只有一家,就是咱们这的首富赵远之老爷的府上。怎么,小哥是赵府的亲戚?”
“那倒不是。”魏民泽斟酌着用词,“晚辈是受人所托,想拜访赵府的二公子赵煜。”
“赵煜?”岑伯脸上的笑容淡去,若有所思地捋了捋胡须,“赵老爷三年前就过世了,府上如今是赵小姐当家。至于赵煜……哦,你说的该不会是赵府那位上门女婿吧?大家面上尊称他一声二公子。”
魏民泽眼睛一亮:“正是!老伯知道他?”
岑伯却摆摆手:“那你来得不巧。听说赵府近来不太平,二公子夫妇前些日子就离府外出,至今未归。”
“无妨。”魏民泽非但不失望,反而精神一振。既然确有其人,这案子就没错,“既然找到了地方,晚辈就在城中等着便是。”
他抱拳谢过岑伯,转身就要往市集里走。
那群鬣狗般的小贼赶快又贴了上来。
“小哥!”
两个贼速度极快,一人的手指已经悄然贴近魏民泽的腰间。
“你的钱袋掉了。”岑伯蹒跚着直起腰,洋装着刚从地上捡起魏民泽的钱袋。
魏民泽下意识地一摸腰间,钱袋果然已经不知所踪。连忙双手接过,谢道,“老伯,多亏了您!这要丢了,我真不知怎么办才好。”
岑伯捋捋胡子,笑道“小哥,这里不比洛京,古城鱼龙混杂,你还是看紧自己的钱财为好。”
那伸手偷盗的贼与同伙对视一眼,摇了摇头表示没有得手,眼神中透出狠辣。
待魏泽民走后,他刻意在岑伯经过时,将脚勾出去,摔着耄耋老人一个狗吃屎,不用再出手,对这个年纪的人已是致命打击。
一个小石子先一步打在了那人的脚心,石子带着力度透过鞋底,直接嵌进脚掌。那人抱着脚四处乱跳,又躺在地上打起滚儿来,惹得满身灰尘,引得不少人驻足观看。
岑伯则带着剩下的告示,缓缓没入了熙攘的人群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