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烨就是天才。
别人还在认字的时候,他已经能读报纸。别人还在算加减法的时候,他已经自己翻完了父亲的旧课本。老师上课讲的东西,他听一遍就会,会了就无聊,无聊了就发呆。发呆的时候脑子里还在转别的东西,转完了,下课了,考试了,第一名。
每次考试发榜,看着自己的名字排在第一个,他心里会有一种感觉。很轻,但很舒服。像夏天喝到第一口冰水,像冬天钻进晒过的被子。
他不知道那叫快感。他只知道,他喜欢这种感觉。
别人还在走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跑。跑着跑着,他发现前面没什么人,就继续跑。越跑越快,开始飞。
他不知道自己飞了多久。他只知道,飞的感觉很好。
这种天赋让他养成了一种习惯:我想要,我就能得到。
所以他任性。因为任性的成本很低——他总能赢,总能做到,总能得到他想要的。
后来读高一的他学会了玩网络游戏。
不是谁教的,就是去了一次网吧,看别人玩了一会儿,自己上手,比那些玩了半年的人还厉害。他觉得有意思。不是因为游戏本身有意思,是因为赢的感觉有意思。
但家里没钱。母亲走得早,父亲潘德厚一个人拉扯他和弟弟潘桦,工资刚够糊口。每次潘烨说“要买学习资料”,父亲就从兜里掏出几张皱巴巴的票子,数了又数,递给他。
“够吗?”
“够。”
潘烨接过钱,转身去了网吧。
天上,佛陀看着这个少年。看他第一次撒谎,第一次用父亲的血汗钱换游戏的时间。佛陀摇了摇头。不是责备,是叹息。他看见了这条路上将要发生的一切。